第四十九题
圣经里说到几种得救?这几种得救如何解释?
答
圣经里说到人的得救,最少可分六种:
【{\Section:TopicID=309}在神面前的永远的得救】第一种的得救,是在神面前的永远的得救。这是在我们一信主的时候就得着的。这是说到我们从罪孽的审判、律法的咒诅、死亡的威胁、地狱的刑罚、撒但的权势下被拯救出来。这也是说到我们的过犯得蒙赦免,我们的罪孽得蒙洗净,我们得了称义,得了成圣,与神和好了。这也是说到我们得了重生,得了主永远的生命,我们的灵活过来了,圣灵住在我们的里面。我们得着这样的拯救,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与我们行为毫无关系。以弗所书二章八至九节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提摩太后书一章九节说:“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提多书三章五节说:“祂……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使徒行传十五章十一节说:“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
这永远的救恩是主耶稣所为我们成功的。主耶稣是我们的救主,祂来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帕三13),拯救我们脱离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藉着死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来二14),救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西一13),叫我们不至于定罪,得以出死入生(约五24)。是主耶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把永远的生命分赐给我们,叫我们作神的儿女(彼前一3;约十二24)。是主耶稣升天把我们带到父神面前,叫我们与父神有至圣所里的交通(来九12;十19~22),远超过了一切黑暗的权势(弗一21)。这完全是主所作的,我们就是接受,就是相信。约翰福音一章十二节说:“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罗马书一章十六节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使徒行传十六章三十一节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这一种的得救是永远的;一次得救了,就永远得救。希伯来书五章九节说:“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主所为我们成功的救因恩是永远的,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永远的。
关于我们得救的稳固,我们得救了永不灭亡,我们在圣经中最少能找到十二方面的证明:
(一)就神的旨意说:神叫我们成为祂的儿女,得着祂儿子的名分,并不是按着我们的情形而定规的,乃是按着神自己的旨意所预定的(弗一5)。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提后一9)。我们的情形会改变,神的旨意是永不改变的(来六17)。神在永远里定规了一个旨意,要救我们,并且是叫我们一个也不失落(约六39),那我们怎么能得救了又不得救呢?我们的得救,在神不改变的旨意里是永远稳固的。
(二)就神的拣选说:神拣选我们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临时的。神是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一4)。神拣选我们是根据于祂的旨意,不是根据于我们的行为(罗九11)。况且不是我们拣选主,是主拣选了我们(约十五16)。主是永不改变的,神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9),所以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不能摇动的。
(三)就神的爱说:我们的得救是因着神爱我们,不是因着我们爱神(约壹四10)。我们的爱是容易变迁的,神的爱是比母亲的爱更深的(赛四九15),是永远的(耶卅一3),是到底的(约十三1),是永不改变的。神这永远的爱,要叫祂的救恩在我们身上永远不会发生问题,永远不会失去。
(四)就神的恩说:我们的得救,不是在乎我们自己和我们的行为,乃是本乎神的恩典(弗二8-9)。我们自己和自己的行为是会变迁的,可是神的恩典是坚定不移的,所以我们的得救是永远可靠的。况且神救我们的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我们的得蒙救赎是照着祂丰富的恩典(弗一7),神的恩典是够用而且有余的,它能负我们一切的责任,应付我们一切的需要,救我们到底。
(五)就神的义说:神救我们不只是因着祂的爱,本乎祂的恩,并且也是照着祂的义。主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受了神公义的审判,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神就不能不救我们。神如果不救我们,就要叫神陷落在不义里面。神救我们,显明神是义的(罗一16~17)。我们是神所称义的人,连神也不能不救我们,就有谁能控告我们呢(罗八33)?公义是神宝座的根基(诗八九14),神的公义是稳固不摇动的。我们的称义是建造在神的公义上,所以是永远稳固,不能摇动的。
(六)就神的约说:神是与我们立了约来救我们(太廿六28;来八8~13)。约是不能改变的(诗八九34),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不能改变的。
(七)就神的能力说:约翰福音十章二十九节说:“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神是至大的,祂的能力也是至大的,没有甚么能从祂大能的手里把我们夺去。所以就神的能力说,我们的得救也是稳固的。
(八)就神的生命说:神的生命是永远的生命,神已经把永远的生命赐给我们,叫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与神发生了生命上的关系,永远的关系(约三16;约壹三1)。生命的关系是不能脱离的,神永远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叫我们永不灭亡(约十28)。
(九)就神的自己说:神是不会改变的,连转动的影儿也没有(雅一17;玛三6)。我们所得的救恩是出乎这样的一位神,就怎么会变动呢?
(十)就基督的救赎说:主为我们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9);主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14);主所作的是永远的,就我们的得救也是永远的。因此,“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八34)。谁也不能抹煞主为我们死而复活所成功的救赎,谁也不能定我们的罪,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的。
(十一)就基督的能力说:“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主与神原为一,主与神是同等的,所以祂的手和神的手是同样有能力的,谁也不能把我们从主的手里夺去。祂大能的手要使我们的得救永远稳固。
(十二)就基督的应许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六37)。主应许说,祂总不丢弃我们这些来到祂面前的人。祂这样应许,也是保证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的。
【{\Section:TopicID=310}在人面前的得救】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这里所说的得救不是指着永远的得救说的。因为这一节的下一句是说:“不信的必被定罪。”上文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下文为甚么不说不信、不受浸的必被定罪呢?下文说到定罪的时候,把受浸摆开不说,这就是说明上文所说的“得救”不就等于下文所说的“不被定罪”。不被定罪完全是信的问题。得救就要信而受浸。所以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所说的得救,不是指着不被定罪的永远的得救说的。那么,这是指着甚么说的呢?这是指着在人面前的得救说的。一个人光是相信,没有受浸,在他里面虽然是有了永生,但是在世人眼中,还不知道他是一个得救的人。必须他起来受浸,宣告他的罪已经得了赦免,宣告他是一个属乎主的人,人才能知道他是一个得救的人,他才能从世人中分别出来。所以受浸的得救是指着在人面前的得救说的。
【{\Section:TopicID=311}天天的得救】腓立比书二章十二节说:“就当恐惧战兢,作出你们自己的救恩”(原文)。我们的得救不是我们自己所作成的,我们的得救乃是因着神的恩典白白的得着的。这里是说:“作出你们自己的救恩。”我们已经得救了,我们就要在生活上活出我们所得着的救恩来。当我们一信主的时候,我们就得着了神的生命,神藉着圣灵已经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的立志行事都有神在我们里面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那么,我们在生活上就要活出神的生命来,就要天天时时顺服神在我们里面的运行而活着。这不是一下子能作得到的,这是需要一天过一天恐惧战兢的活出来的。
希伯来书七章二十五节说:“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这里也是说到在我们天天的生活上,主要拯救我们。主今天是在神面前为我们祈求,使我们蒙保守、蒙拯救,一直到祂来的日子。
在天天的得救中,还有一件事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主要我们天天祷告,求神拯救我们脱离那恶者(太六13)。撒但天天时时在试探、引诱、攻击、陷害我们,所以我们天天时时需要主拯救我们脱离他。
【{\Section:TopicID=312}患难中的得救】还有一种得救,是在患难中,神所给我们的拯救。保罗说:“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林后一10)。这里所说的得救,不是指着在神面前的永远的得救说的。这里所说的得救,乃是接着上文第八、第九节说下来的。保罗是说到他和他的同工们,在亚西亚遭遇苦难,被压太重,力不能胜,甚至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他们自己也断定是必死的,在这样极大的困难、死亡之中,神把他们拯救出来。过去神曾这样拯救他们,现在仍要拯救他们,他们并且指望神将来还要拯救他们,神要在环境中搭救他们脱离一切的患难。
诗篇三十四篇七节说:“耶和华的使者在敬畏祂的人四围安营,搭救他们。”神的使者就是天使。神要叫祂的天使环绕、安营在敬畏祂的人四围,在环境中搭救他们脱离患难。
腓立比书一章十九节说:“我知道这事藉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提摩太后书四章十七至十八节说:“我也从狮子口里被救出来。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这些也是患难中的得救,主要把我们从苦难、凶恶中拯救出来。
【{\Section:TopicID=313}身体的得救】当主再来的时候,我们的身体要得赎,要改变形状,与主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三21),这在圣经中也叫作得救,这是身体的得救。罗马书八章二十二节说:“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接下去第二十四节就说:“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第二十四节的“得救”,就是指着第二十三节的“身体得赎”说的。身体的得赎是要等到主再来的时候才得着的,所以需要盼望。在我们信主的时候,我们已经得着了永远的救恩,我们的灵已经活过来了,但是我们的身礼仍然在旧造里叹息、劳苦,受败坏的辖制,有病弱衰老的痛苦,等到主再来的时候,祂要使我们这旧造受辖制的身体得赎、改变,进入新造自由的荣耀。
罗马书十三章十一节说:“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这也是指着身体的得救说的。我们的灵的得救,是在我们一信的时候就得着的,至于我们身体的得救,要在将来得着,所以我们信了之后,越过离开我们身体的得救越近。
【{\Section:TopicID=314}魂的得救】我们人是分作灵、魂、体三部分的(帖前五23),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有这三部分的得救。我们的灵得救是在我们一信主的时候,因着圣灵的重生而得着的。神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圣灵进入我们里面,叫我们这已死的灵活过来。我们身体的得救是在主再来的时候,主用大能使我们这卑贱的身体变成荣耀的身体。除了这两部分之外,我们的魂也需要得救。那就是我们在将来进入千年国度,与主一同作王,主赏赐我们,叫我们的魂与祂一同享受国度里的快乐。
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五节说:“凡要救自己魂的,必丧掉魂;凡为我丧掉魂的,必得着魂”(原文)。这里所说的得救不是指着永远的得救说的,因为它不是因着信而白白得着的。这里所说的得救是需要出代价的,是因着丧掉魂、牺牲魂,而得着魂。这是说到一个蒙主拯救的人,因着肯舍己,背十字架跟从主,为着主牺牲自己的魂,得以进入千年国,与主一同享受快乐(太廿五21,23)。魂是人感觉快乐或痛苦的地方。人为着主的缘故,忍受痛苦,牺性暂时的快乐,到主来的时候,就要享受主的快乐。人的魂也就是人的自己。人今天肯为着主的缘故舍去自己,将来主要把真实属乎自己的东西赐给我们(路十六11~12)。
马可福音八章三十五节说:“凡为我和福音丧掉魂的,必救了魂”(原文)。为主和为福音常是相连而不能分开的。我们无论是为着主或者是为着福音,在今天牺牲我们魂的享乐和魂的本身,都要叫我们的魂在将来国度的时候得着特别的快乐,就是与主一同作王,在荣耀里享受主的快乐。
路加福音十七章三十三节说:“凡想要保全魂的,必丧掉魂;凡丧掉魂的,必救活魂”(原文)。信徒们在今世保全魂和魂的享乐,在国度的时候必要丧失享乐。凡在今世为着主丧掉魂和魂的享乐的,在国度的时候,他的魂必要得救,得着享乐。
马太福音十章二十二节说:“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路加福音二十一章十九节说:“你们常存忍耐,就必得着魂”(原文)。信徒在受逼迫中能忍耐到底,将来要得着主的赏赐,叫他们的魂免去痛苦,享受快乐。
希伯来书十章三十九节说:“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原文)。这里所说的信心,乃是得救以后的信心;不是入门的信心,乃是走路的信心;不是得生命的信心,乃是过生活的信心。在我们得救以后,我们如果凭着信心走主的道路,过得胜的生活,就要叫我们的魂在将来得救,就要叫我们有分于国度的荣耀和快乐。
彼得前书一章九节说:“并且得着你们信心的果效,就是魂的救恩”(原文)。这里所说的信心,也是我们得救以后的信心、过生活的信心。这个信心能叫我们蒙神保守,胜过艰难、试炼,能叫我们的魂得着神所预备到主再来的时候所要显现的救恩,就是脱去一切苦难,享受荣耀的快乐。
雅各书一章二十一节说:“你们要脱去一切的污秽,和盈余的邪恶,存温柔的心领受那所栽种的道,就是能救你们魂的道”(原文)。魂的得救和灵的得救不一样。灵的得救是不要我们作甚么,只要我们相信、接受就能得看的;魂的得救就需要我们在行为上脱去一切的污秽和邪恶,又要存温柔的心领受那所栽种的道。
提摩太后书四章十八节说:“主……也必救我进祂的天国。”彼得后书一章十至十一节说:“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这样,必叫你们丰丰富富的得以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魂的得救就是蒙拯救进入天国──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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