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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初的教会和榜样

 

【教会在地上的显出】新约教会出现在地上,固然是在以色列的土地上──巴勒斯坦,但若要问:教会是从何时开始的?这就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教会是从五旬节算起的;也有人认为,教会应当从主耶稣开始在地上作工时算起;又有人认为,教会应当从主死而复活之后,向门徒吹一口气,使他们领受圣灵(约廿22)那一夜算起。无论如何,教会在地上的显出,是开始于主耶稣和祂的门徒的──耶稣基督是建造教会的盘石,被使徒和先知(祂的门徒)领受并奠立根基。

 

【教会在地上初具雏形】四福音书并没有提供我们多少初期教会的实况数据,若要勉强采用的话,也都是一些负面的情形:门徒们彼此争论谁为大,在他们的主被钉死后忧伤害怕,有的人离开耶路撒冷,往以马忤斯下坡的路走,有些人到提比哩亚海打鱼去了。所以我们若要查考初期教会的事迹,作为我们实际地把教会付诸实行(practice)的榜样的话,还得来到使徒行传,以它为依据。首先让我们从行传第一、二章来看教会的雏形:

    (一)教会是由一批看见耶稣基督的显现,听见祂的教训的人所组成(徒一15)。今天的教会也只能由一批心眼被开启,看见拿撒勒人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欢喜领受祂的话的人所组成。

    (二)教会是由一批有异象、有使命、有盼望的人所组成(徒一611)。今天教会的组成份子,也应当满有属天的异象,虽然活在地上,却是一心向往着属天的国度,身负到处传福音、作见证的使命,等候主的再来。

    (三)教会是由一批同心合意聚集在一起,恒切祷告仰望主的人所组成(徒一1214)。

    (四)在组成教会的信徒中间,有一班人是蒙主特别的拣选和恩赐,得列在使徒职任的位分,目的是为着成全圣徒,各尽其职,以建造教会(徒一1526; 参弗四1112)。

    (五)为着开展传福音工作的需要,教会的成员,不只他们的里面有圣灵的内住,并且他们的外面有圣灵的浇灌,使他们有口才讲明福音的奥秘(徒二113;参弗六19)。

    (六)教会在世人面前的见证,是众人如同一人,高举耶稣基督,因此满有圣灵的能力,使听见的人觉得扎心,悔改、受浸,归入主的名下(徒二1441)。

    (七)以聚会为教会生活的重点:(1)聚会的内容:领受众使徒的教训(听道)、彼此交接(交通)、擘饼(记念主)、祈祷(祷告);(2)聚会的时间:天天;(3)聚会的地点:在殿里、在家中;(4)聚会的态度:同心合意、恒切、存着欢喜诚实的心;(5)聚会的果效:恒心遵守众使徒的教训、彼此相爱相顾、得救的人天天增加(徒二4247)。

 

【教会从一地扩展到各地】最初出现在地上的教会,似乎一心一意只在耶路撒冷经营,而未立即遵从主所托负的使命:“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因此,在神主权所安排的环境之下,容许在耶路撒冷的教会遭受逼迫,使得信徒们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地(徒八1)。这是教会扩展到各地的契机,因乃有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地的教会被建立(徒九31)。神在地上的教会,终于由“一地教会”发展成“各地众教会”。然而,当时在各地的教会,只以“犹太人”为传讲的对象(徒十一19),所以神更进一步作了如下的安排:(一)带领腓利向埃提阿伯的太监传道、施浸(徒八2639);(二)拣选并得着保罗,使成为向外邦人传讲的器皿(徒九122);(三)藉彼得向哥尼流和他的亲属密友传道、施浸(徒十章);(四)使信徒中的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也向希利尼人传讲主耶稣(徒十一20)。以上这些安排,终于使在各地的教会也开始包含了“外邦人”。

 

【建立各地众教会的原则】使徒行传第八章至第十五章,提供了一面橱窗,使我们得知建立各地众教会的原则,以及她们彼此之间的关系:

    (一)各地教会的形成,并不是由甚么人去设立的。无论是使徒(如彼得、约翰、保罗等人),或是传福音的(如腓利),或是一般信徒(如分散的门徒),都可以到各地去传扬福音。而传福音的结果,在各地就有了得救的人。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各地的教会是怎样成立的,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那些在各地得救的人就是各地的教会。

    (二)圣灵是一切工作的推动者,祂或者直接打发工人,如:打发腓利去旷野下迦萨的路上(徒八2635),打发彼得去哥尼流家(徒十章);或者间接透过工作团体打发工人,如:使徒们打发彼得、约翰去撒玛利亚(徒八1417);或者透过一地教会打发工人,如:耶路撒冷教会打发巴拿巴去安提阿(徒十一2224),安提阿教会打发巴拿巴和扫罗去周游各地(徒十三13)。他们作工结果所形成的各地教会,从未与工作团体或源头教会发生从属的关系。各地教会都各自独立,直接向主负责。各地教会之间,也没有任何联合的组织存在。

    (三)各个工人,或不同的工人团体,或源头教会,从未把作工结果所形成的各地教会,划入各自的势力范围,反而是彼此相辅相助,如:彼得、约翰去撒玛利亚帮助腓利(徒八514),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差遣犹大和西拉去安提阿、叙利亚和基利家帮助保罗坚固外邦众教会(徒十五2223)。

    (四)一个地方一个教会,圣经从未以地方以外的人、事、物作为建立不同教会的根据。因此,在使徒行传里,称呼一个教会,总是冠以那个地方的名称;若是一个广大的地区时,就用复数的称呼法来取代单数,如:耶路撒冷的教会(徒八1),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徒九31),在安提阿的教会(徒十三1),叙利亚、基利家...众教会(徒十五41)。

 

【教会治理体系的形成】教会出现在地上的初期,无所谓行政管理的制度,当时在耶路撒冷教会里面,除了使徒和先知之外,并没有其它专职服事的人。使徒和先知的职责是祈祷亲近神,从神领受话语,然后向人传道(参徒六4)。换句话说,最初的教会所注重的,乃是属灵方面的供应。但随着教会实施“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徒二44)的共同生活方式,就产生了“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徒二45)的职务。开始时是谁在那里执行分配呢?圣经没有明白告诉我们,但我们知道大家是把卖各人田产所得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的脚前(徒四3437),所以很可能是使徒们自己(参徒六2),或是他们所指定的人,从事管理饭食的工作。也许是由于人多事繁,也许是因为非其恩赐所长,终导致在天天的供给上有所疏忽,因而有不满与怨言(徒六1)。这是教会中执事产生的由来。

    我们从选出的七个执事的名字推知,他们都是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是针对当时的需要而产生的(参徒六15)。由此可知,初期教会中的执事职分,是基于下列的原则:(一)执事产生的原由是:为应付当时教会中特定的需要,因此很可能执事并非终身永久性职份,只要需要存在一天,那么执事也就继续存在一天;(二)执事的资格是: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徒六3);(三)执事产生的方式是:从有需要的信徒们中间选出,并由使徒按手联合、祷告交托(徒六36);(四)执事的产生大大有助于神的道的兴旺(徒六7)。

    至于教会中产生长老的原由和背景,使徒行传并没有给我们明白的交代,例如在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究竟是怎样设立的,并没有明文记载,只是突然提起“众长老”(徒十一30),使我们知道有所谓“长老”职份的存在。他们是谁?是由使徒们兼任吗?但稍后另一节说“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徒十五2),由此可见使徒是使徒,长老是长老,使徒和长老有别。我们只知道巴拿巴和保罗出去传道,在路司得、以哥念和彼西底的安提阿得了一些人,不久在回程中,路过那三个地方,行传记载说:“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徒十四23)。由这段记载,我们可以推知:(一)长老是由使徒选立的;(二)长老是在各教会(不是众教会)中选立的,因此长老并不是超教会的,一地教会的长老不能管别的教会的事务;(三)这些长老可能得救之后并未超过二年,只不过在众信徒当中,显得比别人较为“长进”又“老练”而已。

    至于设立长老的根据和目的何在?这在使徒行传第二十章中,就给了我们一线的亮光:(一)长老是由“圣灵”设立的(徒廿28),是圣灵作工在一些人身上,使他们的灵性显得比众人更长进,恩赐更多,因此就在众信徒中间,显明了作长老的功用。行传十四章的使徒选立长老,应该是使徒领会圣灵的意思,藉此以阿们、印证圣灵的设立;(二)设立长老的用意是为“作全群的监督...牧养神的教会”(徒廿28),长老在地方教会中负监督管理和牧养的责任。在此要附带一提的,就是长老和监督并非两种不同的人,长老是指他们的位份,监督是指他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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