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返回本书目录

 

启示录第六章

 

打开七印

 

      第六章所记载的六印,到底是已经应验及正在应验中?或是都必须等到大灾难时才应验呢?有两项明证使我们相信前六即是已经应验了,并在应验中:

      (一)在五章二节,天使问说:谁配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呢?到同章七节羔羊已拿书卷,而七印岂须等到二千年后才揭开呢?

      (二)神若不把教会的问题解决好(外邦人的数目添满),祂就不肯起首对付犹太人。是的,到了七章一至八节,神的确公开承认犹太人并拣选他们作仆人,但七章一至八节是在六印被揭开之后,可见第六印之前是教会的时代了。

      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上的证据断定:六印已在这两千年以来应验了,并继续应验中。

 

{\Section:TopicID=149}七印中的第一印──白马(六12

 

六章一至二节: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活物,声音如雷说:你来。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

      为何用四活物来宣告四匹马呢?可能简单的理由是有四匹马,所以就藉四个活物来宣告。

      “白马”是指谁呢?有以下三种说法:

      (一)指“敌基督”,这一派理由有三──

      1.基督在十九章始骑白马,所以这里不会是基督。

      2.马太福音廿四章的大灾难有四件事,其中一件是说到敌基督,所以这里仍当是敌基督。

      3.有弓无矢,可见并非真正的得胜,故不可能是基督。

      (二)指“国际和约”,争论之点如下──

      1.白色是正义的颜色,因此圣徒穿白色衣袍,而主骑白马。和平是藉正义带来的。

      2.有弓无矢是和平的表号,可见惟以公义的力量才能维持国际和平。

      (三)指“基督”,理由如下──

      1.既然在十九章骑白马的那位是基督,自然六章骑白马的也是神要加冠的基督。

      2.其余三马是神授予权柄和能力,则第一匹马也必是神授予权柄的。除了基督外还有谁呢?

      3.只有基督是胜了又胜。

      4.基督在加冕之先已拿起弓,有弓必有矢,此时既只有弓,可见矢已发出了,已经叫魔鬼受伤。所以神加冕了祂,叫祂得荣耀。

      5.四匹马中惟有当第二匹红马出来时说另有一匹4节),可见后三马与第一马有别。

  6.神的计划中,第一就是祂儿子得胜──福音的得胜。(活物说“你来”,在原文并无“你”,并且有古卷将“来”译作“去”,可能因四活物说话时并没有命令的口气。)

      到底那一说对呢?当然第三说(指基督)的理由充分些。所以我们的断案:这是指“基督”说的。

{\Section:TopicID=150}第二印──红马(六34

 

六章三至四节: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刀赐给他。

      “红”是血的颜色,“夺去太平”就是争战。

      第一匹白马是藉弓得胜,是远距离的交战,而红马是藉刀争战,是面对面的争战。“从地上夺去太平”,可见其目的是为争战而争战,非为主义而争战。“彼此相杀”的争战,就圣经看是最不好的一种,因毫无建设,不过就是死、破坏和消灭而已(士七22;亚八10;耶廿五1531;利廿六25)。

 

{\Section:TopicID=151}第三印──黑马(六56

 

六章五至六节: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我就观看,见一匹黑马,骑在马上的手里拿天平。我听见在四活物中,似乎有声音说:一钱银子买一升麦子,一钱银买三升大麦,油和酒不可糟蹋。

      “黑”是饥荒的颜色(耶十四13;哀四89,五10)。圣经里论秤麦,是量不是衡,“天

      “平”是用以秤贵重之品的,今用以秤麦,可见一粒都不能差。

      “一钱银子买一升麦子”,是一人一日的工资,仅够一人吃,因为马太福音二十章二节说工人一日的工资是一钱。“一钱银子买三升大麦”,原本大麦与小麦的价值,不过二与一之比,此时成了三与一之比了(王下七1618是二与一之比。)

      “油和酒不可糟蹋”,可见已过的时候,油和酒因非主食曾经被糟蹋,但现在不可以糟蹋。所以此刻是饥荒的时候,油和酒不能糟蹋,同时也可见葡萄树和橄榄树是蒙神保守的。

      回顾近两千年来,主来的日子愈接近,战争、饥荒和地震的发生就愈紧密,规模也越过越大。

 

{\Section:TopicID=152}第四印──灰马(六78

 

六章七至八节: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说:你来。我就观看,见有一区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牠,有权柄赐给牠们,可以用刀剑、饥荒、瘟疫、野兽,杀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这儿的“灰色”与马可福音六章三十九节的“青”和启示录八章七节及九章四节的“青”同一字。青色是菜色,而面孔是青色,则不是有病就是死了。所以那位骑在灰马上的名字叫作“死”。

      “阴府”原文是看不见的世界,阴府在这儿好像一畚箕,而死人则像垃圾。

      这匹马藉红马的刀,黑马的饥荒和青马的瘟疫,再加上野兽就杀害了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野兽来杀害人是神一顶大的审判(民廿一6;王下二24,十七25)。

 

{\Section:TopicID=153}第五印──坛下呼声(六911

      圣经对七的数目,常是分作四或三,或是三与四,也常分为六与一的,三是神的数目,四是人的数目,先四后三就表明由人进步到亲近神,而先三后四就表明由好的地位落到人的地步,七教会是先三后四,所以是愈趋愈下。七印则是先四印后三印,所以表明的就与前不同了。六是人的数目,因为人是第六天造的,一是神的数目,因神在第七天安息。七即是分作四与三,也是分作六与一的。

这段经文主旨是说明:两千年来教会受逼迫的光景。

 

六章九节: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

      “神的道”就是神所有的命令。

      “并为作见证”原文是“并为常作见证”。常是习惯的意思,常作见证就是习惯作见证,这见证就是为主耶稣作的见证(一25,六9,十二17)。有人说此段不是讲到教会受逼迫,因这里没有说为耶稣作见证,乃是指旧约的圣徒受逼迫。但我们应记得本书的目的就是给耶稣作见证,所以“常作见证”的这些人当然是主的儿女。

      “祭坛”,照原文应只译作“坛”。圣经共讲到两种坛:1.祭坛,2.金香炉坛。有一顶出名的解经家说:“全启示录的祭坛,都应当译作香坛。”但此说理由不充足。相反地,这里的坛必是祭坛,理由如下:

      (一)根据旧约的预表,凡上坛的不可露出下体(出廿26),是指凡赤身的都不能见神。凡没有复活的身体的,就是赤身的,所以不能到神那里。为此,哥林多后书五章四节说要“穿上那个”──复活的身体(人死后灵魂并没有马上到神宝座那里去)。未经复活,无人能站立在金香坛旁。

      (二)圣经一般说到坛就是祭坛,至于要说金香炉坛,则会用专门的形容词,例如“金香”或“香”等,以与外院的祭坛有别。

      (三)所有牲畜被杀死,血都流在祭坛下(出廿九12;利四7,五9)。

      (四)血里有生命,这“生命”原文是“魂”(利十七1114)。“在坛底下”就是在地底下,坛是预表十字架,十字架的底下就是地,所以这里的坛下,就是阴间的乐园──地的中心(太十二40,“在地里头”原文作“地中心”)。再者,使徒行传二章二十七节有因你必不将我的魂撇在阴间之说,而民数记十六章三十二节,也说地开了口吞灭可拉一党的人。(不只没有身体不能见神,并且没有身体也不能下地狱。)

      所以这些殉道者是在阴间的乐园里呼求伸冤。

      “被杀”。在罗马时代无数基督徒受逼迫,其中被杀者甚众。至于近代,单算俄罗斯所杀害的基督徒就不知有多少呢!写本书的约翰,本身也是受逼迫的一位。

 

六章十节:大声喊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

      “圣洁真实的主啊”。戈怀德弟兄说这是旧约圣徒对主的称呼,但在本书三章七节主对教会也自我介绍说:祂是圣洁真实的,所以这是历代以来殉道的圣徒对主的称呼。

      “住在地上的人”,这样的说法在本书用过多次(八13,十三61214,十四6,十七28)。这句话是指在地上住牢靠了就殖民在地上的人──他们的一切都在地上。这样的人是神所要审判的,启示录三章十节明说试炼要临到凡住在地上的人。

      本节的祷告并不像司提反的祷告,司提反的祷告是要求神向世人施怜悯,但启示录重在神要审判世人,所以这是求审判的祷告。这里的圣徒发出了对付罪人的祷告。

      “流血的冤”,神绝不忘记谦卑人的祷告(诗九12),当神审判那些逼迫圣徒者时,就是替殉道者伸冤。

 

六章十一节:于是有白衣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

      “赐白衣”。因他们蒙主悦纳,所以神称他们为义。这里的被称义与得救的称义是不同的,乃是坐在宝座的神宣判了他们的胜诉,此后不过等候神的执行而已。

      “还要安息片时”,这句话可以证明全教会不能同时被提;“等”,是一个很长久的逼迫。

      “等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被杀”,这是指大灾难时要发生的大屠杀。本书七章十三至十五节预言到政治方面的逼迫,十七章六节则是宗教方面的,教会所走的道路总是要经过死的。

      圣经在此也给我们看见在第一次被提时并没有复活。此外,“祭坛底下”这话所引伸的,并不是献赎罪祭的死,乃是献燔祭的死。圣经从来不说赎罪祭坛,乃是说“燔祭坛”(出四十61029;利四71018;代上六49,十六40,廿一29;代下廿九18)。

      人所看重的是赎罪祭,但神首先看见的是燔祭,虽然没有主耶稣作赎罪祭,我们就不能得生命,然而若非主耶稣作了燔祭──将一切献给神,存心顺服,行神的旨意,甚至最后死在十字架上,亦是照神的旨意──就仍不能蒙神的悦纳。在同一基督的灵里,保罗亦是把自己当作燔祭献上(腓二17;提后四6),以致他的一生就是一个活祭。

      所有的殉道者,将来都要进入国度作王。启示录二十章四节列出下述三等人将与耶稣一同作王:

      1.“坐在宝座上的”,就是本书三章廿一节所讲的得胜者。

      2.“为神之道被斩的灵魂”,就是本章九节所说的殉道者。

      3.“没有拜过兽与兽像”的,则是本节所指其后也要被杀的主仆和他们的弟兄(三15)。

 

{\Section:TopicID=154}第六印──天地震动(六1217

      圣经预言主再来时,天象的变动和地大震动一共要发生两次,一次是在主再次降临以前,另一次则于降临以后。换句话说,一次要发生在大灾难前,另一次则在大灾难后。第一次的天地震动是记载在约珥书二章三十至三十一节,三章十六节至十七节,和路加福音二十一章十一节,是出现于主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先,就是大灾难未到之前。另一方面,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节明说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就如何如何,所以这是第二次的天象变动和地大震动,将发生在大灾难以后。由上可见第六即是大灾难前的光景。

 

六章十二至十四节: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又看见地大震动,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红像血,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被大风摇动,落下未熟的果子一样。天就挪移,好像书卷被卷起来,山岭海岛都被挪移离开本位。

      十二节至十四节的光景不敢说都已应验,亦不敢说都未应验。一世纪前在奥大利亚曾发生相似情况(历史上的事实),并且当时的人甚至报导有十五至十六节的情形,这段就好像是已经应验了。不过六章十四节的情景,似乎在历史上还未发生这么厉害过,就好像还未应验。

      “黑市”,因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帐棚是黑色的毛布作的,故如此形容。

      “星辰坠落于地”:1.这些星或指流星,2.有些星星比地球还大,怎么能落在地上呢?很可能是向地的方向坠落,并非坠落于地。

 

六章十五至十六节:地上的君王、臣宰、将军、富户、壮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

      这段是表示他们的良心开始自责了,直觉到神的审判临及。但惟有主的血能叫我们的良心得平安,救我们脱离神的忿怒。宝血是远比山洞和岩石穴更可靠!

 

六章十七节:因为他们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

      “他们忿怒的”原文作“祂忿怒的”。

      ―― 倪柝声《启示录释义》

 

基督教阿们网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