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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录第一章

 

 神给人的启示(一13

这本书一般称为启示录(Revelation),亦有人称之为默示录(Apocalypse)。本书一开始便说道:‘耶稣基督的启示’,这话的意思,并不是说这本书是一部有关耶稣基督的启示的记叙,而是指出写作这部书的启示,是从耶稣基督而来的。启示一辞的希腊文是apokalupsis,这个字有着本身的历史背景。

(一)Apokalupsis这个字是由两个字根组成。Apo移离的意思,而Kalupsis则是一块用来遮盖东西的幕。因此,Apokalupsis合起来便是揭示启示之意了。最初的时候,它并不是一个特别的宗教名词;它含意很简单,就是指把事实揭露出来而已。蒲鲁他克(Plutarch)在他的作品中曾经引用这个字,并且饶有趣味(How to tell a Flatterer from a Friend, 32。如何分辨谄媚者与朋友,第卅二)。蒲鲁他克引述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有一次当众严辞责备他一个忠心的门生,结果这个年青人跑到外边,吊颈自尽。‘从那时开始,毕达哥拉斯当有第三者在场的时候,绝不会对任何人加以责备。因为过失犹如不洁的病症,而一切的责备和隐私的揭露apokalupsis),都应该在私底下进行的。’而apokalupsis这个字,后来便演变为基督徒专用的名辞了。

(二)这个字用作 神向我们启示祂的旨意,藉以指引我们的行动。保罗说他自己是因着 神启示Apokalupsis)的指引,而上耶路撒冷去的。他决心前往,原因是 神要他这样作(加二2)。

(三)它用作 神向人启示祂的真理。保罗因着耶稣基督的启示Apokalupsis)而接受了福音,而并非出于人手(加一12)。在这信徒聚会当中,讲道的人传达出来的信息,就是启示Apokalupsis)(林前十四6)。(四)它用作 神向人启示祂自己的奥秘,特别是关于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教训(罗十六25;弗三3)。

(五)它又有一个特别的作用; 神在末日的时候,把祂的大能和圣洁启示给人看见。这是要把将要来的审判揭示出来(罗二5);但对基督徒来说,这乃是一个颂赞与荣耀的启示(彼前一7);同时也将恩典(彼前一13)和喜乐(彼前四13)一齐揭示出来。

在我们未察看启示apokalupsis),这个字的专门用法之前,我们首先必须注意两件事。

(一)这启示与圣灵的工作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弗一17)。

(二)我们在这里必然可以看见一幅基督徒生活的完整写照。因为当中每一部分,都因着 神的启示,而给显现出来。我们所当作的,所当说的, 神都给我们启示明白。祂在耶稣基督里已把祂自己向我们启示出来,因为凡看见耶稣的,就是看见天父了(约十四9)。而生命正朝向一个最大和至终极的启示推移,到那时,那些不愿顺服 神的,便要面对审判,至于在耶稣基督里的,则要得着恩典、荣耀和喜乐。启示并不是一个专门的神学理念;而是 神给一切愿意听从祂的人的赏赐。

现在让我们查考一下启示的专门意义,而这意义与本书有着密切的关联。

犹太人早已放弃以人力来证明他们就是 神选民的念头。他们现在所盼望的,只是 神的直接临在和干预。在这一点上,他们把时间分为两个部份──现世,完全在恶者的掌管之下;来世,是 神的时代。在这两个时间之中,乃是一段可怖的磨炼日子。在新约和旧约之间,犹太人写下了无数的书籍,都是描述末日前恐怖的异象,和来世所带来的福祉。这些书本,通称为启示文学Apokalupsis);我们现在所读的启示录,就是这类书的一种。在新约其它经卷中,我们再找不到类似的经卷,但它乃是两约间一种颇为流行的文学。这时期的作品,大多是奔放难懂;因为它们所要描述的,正是笔墨所难以形容。由于启示录所要描述的内容的关系,造成这本书这样的难以了解。

 神启示的方法(一13)(续)

这一小段经文,对 神的启示如何传达给人,有着一个非常精确的描述。

(一)启示始于 神,祂是一切真理之源。人类对每一真理的发现,必然牵涉两个因素──人精心细意的探索,以及 神的恩典。但要常常记着,人类从来没有创造真理;真理乃是从 神手中接受过来。我们亦必须记着,接受真理的途径有两个:一是要努力追求; 神赐人聪明智慧,而很多时候,祂是藉着我们的聪明智慧向我们说话。所以人若懒惰,不肯用心, 神便一定不会把真理赐给他。二是恒久等待; 神一方面愿意人用心思想,另一方面也希望人能在祷告和静修中耐心等待。但要注意的,祷告和灵修并不是一种简单的被动态度,而是对 神的声音,专心一意的聆听。

(二) 神把这启示赐给耶稣基督。圣经的记载从来没有把耶稣作为第二位 神看待;相反的,圣经一直强调耶稣基督对 神完全的倚赖。耶稣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约七16)。‘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的权柄去作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约八28)。‘我没有凭着自己讲甚么,而是那位差我来的父亲命令我怎么说,怎么讲。’(约十二49,现代本)耶稣赐给人的真理,是从 神而来的。正因为这个缘故,耶稣的教训是最独特的和最具决断性的。

(三)耶稣藉着祂的天使把真理传给约翰(启一1)。从这句话来看,启示录作者的意念并没有超越时人的思想界线。这时代的人对 神的超越,有着极强烈的感受。这即是说,人与 神之间有一道截然的鸿沟,不可踰越。人神问不能直接交通,故此必须倚赖一些居间的媒介。在旧约时代,根据圣经的记载,摩西是直接从 神的手中接受律法的(出十九与二十章)。到了新约时代,人的思想观念改变了;新约圣经两次提及律法乃是藉着天使之手所传(徒七53;加三19)。

(四)最后, 神的启示传达给约翰。在 神整个启示的过程中,使人最堪告慰的,就是人在 神的启示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神需要找一个值得祂信赖的人,然后把真理托付给他,藉着他的口,得以晓谕天下。

(五)现在让我们看一看约翰所得的启示,其中的内容究竟。这启示是‘叫他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出来’(一1)。这里有两个很重要的字眼。首先是必要。历史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历史有着它本身的目的意义。第二是快成。我们在这里得着一个有力的证据,我们不能把启示录视为一个神秘的时间表,用来推算千年以后所要发生的大小事情。正如约翰在异象所见,这些事很快便会显露出来。启示录的内容意旨,必须以作者当时的背景去理会。

 神的仆人(一13)(续)

在这段经文中,仆人一词先后出现了两次。 神的启示要传递给祂的众仆人,并且要藉着祂仆人约翰传达出去。在希腊文仆人doulos,而希伯来文则是ebedh。两者的意思都是很难彻底翻译出来。Doulos一般都翻作奴隶。事实上, 神真正的仆人其实就是祂的奴隶。仆人可以随意离开主人,解除受雇的束缚。他有一定的作息时间;他工作是为要得着酬劳;他有自己的自由意志,可以按着自己的权益,去和主人讨论工作的条件和时间。但作为一个奴隶,却完全没有这些权益;他的整个生命,包括时间与自由意志,都是要受主人的,支配和绝对拥有。Doulosebedh,指出我们应把自己的生命完全的降服在 神旨意之下。

我们试看圣经里面,仆人一词究竟引用在甚么人的身上;这是个相当有趣的学习。

亚伯拉罕是 神的仆人(创廿六24;诗一○五26;但九11)。雃各是 神的仆人(赛四十四12;四十五4;结三十七25)。摩西是 神的仆人(代下廿四6;尼一7;十29;诗一○五26;但九11)。迦勒与约书亚是 神的仆人(民十四24;书廿四29;士二8)。大卫作为 神的仆人,他的身份仅次于摩西(诗一三二10;一四四10;王上八66;十一36;王下十九34;廿6;代上十七4;诗篇第十八篇和三十六篇的题目;诗八十九3;结卅四24)。以利亚是 神的仆人(王下九36;十10)。以赛亚是 神的仆人(赛二十3)。约伯是 神的仆人(伯一8;四十二7)。先知是 神的仆人(王下廿一10;摩三7)。使徒是 神的仆人(腓一1;多一1;雅一1;犹1;罗一1;林后四5)。一个被称为以巴弗的信徒,也是 神的仆人(西四12)。所有基督徒皆是 神的仆人(弗六6)。

从以上胪列出来的经文,有两点要注意。

(一)备受景仰的伟大人物,皆以成为 神的仆人为最大的荣誉。

(二)我们要注意到这些仆人的服事范围是极其广阔的。摩西传授律法。亚伯拉罕是富有冒险精神的天路客。大卫是位牧童,后来成为以色列杰出的游吟诗人;也是以色列民族的一位君主。迦勒和约书亚是果敢杰出的军人。以利亚和以赛亚是先知,也是 神重用的仆人。约伯,在苦难中仍然忠信不贰。使徒把耶稣的故事与人分享。每一个基督徒──皆是 神的仆人。凡是心存顺服,愿意为 神作工的,不论是谁, 神一样可以使用他。

 神的福祉(一13)(续)

这段经文以三重的福祉作结。

(一)读这话的人便为有福。这里所指的读者,并不是私底下研读的人,而是指在会众面前,公开宣读这经卷的读者。诵读圣经是犹太人崇拜秩序中的核心(路四16;徒十三15)。在犹太人的会堂里,一般有七位普通会众轮流担任读经,假若有祭司或利未人在座,则由他们首先诵读。基督教的崇拜大致上都是从犹太会堂的崇拜蜕变出来,所以读经很自然的使成为他们崇拜的中心了。游斯丁(Justin Martyr)在他的著作中,曾经对初期教会的崇拜情况有所描叙;当中包括诵读使徒的回忆录(即福音书),与及先知书(游斯丁Justin Martyr67)。读经员Reader)很快使成为教会一个专设的职份。特土良(Tertullian)对异端其中的一个指斥,就是指他们很随便的,把一个未经训练的人员迅即擢升为教会的读经员。他写道:‘今天他们通过选任某人作他们的主教,到了明天又另选一位;今天是作执事的,但明天便是读经员了’(特土良,反异端之对策On Prescription against Heretics,第四十一)。

(二)凡听见这话的人便为有福。今天能够以母语来聆听 神的话语,这是一件值得记念和庆幸的事。这样的一个权利,是用很大的代价买回来的。为了叫我们得着这个权利,不知多少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有一段很长的日子,专职的圣品人教士,一直要把这权利据为己有。而直到今天,以母语来传达圣经,仍然是我们不折不扣的使命。

(三)凡遵守这话的人便为有福。有机会听闻 神的话,当然是一种权利;而遵行这些话却是我们的责任。对 神的话,听后随即忘掉,或是故意漠视的,这人决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由于时间的短促迫切,这些教训益形确实。日期确实近了(一3)。初期教会生活在一个活泼的盼望中,他们时刻在等待耶稣基督的来临。基督的来临乃是他们‘在苦难中盼望的确据,以及提醒他们时刻注视眼前的警告。’基督徒除了这点确据以外,关于将来在甚么时候被召见主,实在一无所知。为了让自己满怀信心见主面,人除了要留心恭听主的话以外,他必须把自己的生命降服在主的面前。

我们要注意,整本启示录,一共提及七种福祉

(一)第一种福祉是我们刚刚叙述过的,我们可称之为诵读、聆听和遵从 神话的福气。

(二)第二是从今以往,在主怀中死去的,便为有福(十四13)。我们可以称之为基督在世上的朋友的属天福气。

(三)第三是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见他羞耻的,便为有福(十六15)。我们可以称之为儆醒的朝圣者的福气。

(四)凡获邀请在羔羊的婚宴坐席的人便为有福(十九9)。我们可以称之为作 神客人的福气。

(五)凡在首次复活有份的人便为有福(廿6),我们可以称它为死亡不能加害的福气。

(六)凡遵行本书预言的人便为有福(廿二7),我们可以称它为 神话语之聪明读者的福气。

(七)凡照着祂的诫命而去行的人便为有福(廿二14)。我们可以称它为听道而又能行道的福气。

这些福气是为每一个基督徒而预备,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可以获得的。

信息及其目的(一46

启示录是一封写给在亚西亚的七个教会的信。新约中所指的亚西亚,并不是亚洲大陆的亚细亚,而不过是罗马治下的一个省份。这地方曾经是亚他乐三世(Attalus the Third)的国土,但在他临终的时候,他嘱咐把他的国家转交给罗马人管治。它的范围包括小亚西亚以西的海岸,地中海的沿岸地区;内陆的地方则包括弗吕家(Phrygia),每西亚(Mysia),迦尼亚(Caria)和吕家(Lycia);而它的首都则在别迦摩。

这七个教会的名称,见于第十一节──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和老底嘉。当时在亚西亚的教会,自然不只这七所。其它的教会,有在歌罗西的(西一2);在希拉波立的(西四13);在特罗亚的(林后二12;徒廿5);在米利都的(徒廿17);与及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丢(Ignatius)在信中所提及的马内夏(Magnesia)教会和他拉勒(Tralles)教会。这样,约翰为甚么只致函这七个教会呢?其中的理由,不止一端。

(一)这七个教会可以说是位于七个邮政区的中心所在,若把他们联贯起来,则形同一条圆通的干线,可以贯通内陆各地的省分。特罗亚处于边隅的一角;而希拉波立和歌罗西与老底嘉距离不远,徒步可达。至于他拉勒、马内夏和米利都,则与以弗所相当接近。故此当这七个教会接到书信之后,很容易便可以把它转达到其它地区的教会去。由于昔日书信全属手抄,得来不易,因此每一封信的目的地,自然是以最便利的途径,接触到最多的信徒的教会为首选了。

(二)启示录的读者只要稍为留意,自然会发觉约翰对‘七’这个数目情有独锺。‘七’这数字出现过五十四次。例如七个金灯台(一12),七星(一16),七灯(四5),七印(五1),七角和七眼(五6),七雷(十3),七天使,七灾和七个金碗(十五678)。古代的人认为‘七’字是个完全的数目,而这个意念贯串着整部启示录。

基于这点,有些早期的圣经注释家便得出一个十分有趣的结论。‘七’是完全的数目,因为它代表着完整无缺completeness)的意思。因此,有人便提议约翰写信给七所教会,其实就是写信给整个教会。最早的新约经目叫做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 Canon),对启示录一书有这样的描述:‘虽然启示录在名目上是写给七个教会,但约翰同其它人一样,是对着整个教会而发为文字的。’假若我们再看约翰在启示录他自己所说的话,这个意思便来得更为明白:‘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二7111729;三61322)。

(三)以上所举,解释作者拣选这七个教会的理由,表面看来非常充分;但还有一个因素,是更为有力的,那就是作者在这七个教会有着特殊的权柄。从某一角度来说,这七个教会乃是作者他的教会;他把要表达的信息首先传给对他最为熟稔、最为爱护的教会,然后透过他们传递给每一世代的所有教会。

祝福及其来源(一46)(续)

一开始约翰便以 神的祝福向他们致意。

约翰愿他们得着恩惠;这恩惠是 神奇妙的爱所施的分外恩典,本是他们所不配受的。约翰又愿他们得着平安;这平安查理(R. H. Charles)有很优美的描述:‘平安就是 神藉着基督与人重新建立的一种和谐。’在这句问安词中,有两点是颇不寻常。

(一)约翰给教会的祝福,是从那昔在、今在和以后永在的 神而来。这祝福本身就是 神名号的一个通称。在出埃及记三章十四节, 神的话临到摩西的身上:‘我是自有永有的。’犹太的拉比对此的解释: 神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希腊人则称:‘宙斯(Zeus)昔在、宙斯今在、宙斯永在。’俄斐乌的信徒(Orphic Worshippers)则谓:‘宙斯是始,宙斯是终;宙斯是首,宙斯是中;万物皆源出宙斯。’希伯来书就是继承了这个传统,发而为美丽的文句:‘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8)。

为要对这话有一个完满的了解,我们得要从希腊文来留意察看。为要表示对 神的敬意,约翰并没有受到文法的束缚。第一句的词组英文译来当是:从祂那今在的,但希腊原文并非此意。一个希腊的名词在作为一句子的主词(subject)时,它的位格必须是主格(nominative case);但是,在这个名词之前,加上一个前置词(preposition),它的位格必须随之而改变,而这个字的形式form)也得更改。英文的文法,情形也是一样。He)是句子的主词;但作为受词(object)的时候,这个He便要改为him了。约翰写到从祂那今在的from him who is)的时候,他应当把祂那今在的him who is)依照文法的规定,在前置词‘从’字之后,改为所有格(genitive case);但约翰却不理文法的规限,把‘祂’这个名词以主格的形式表现出来。如果用英文作个比方,那好比是说:from he who is,而没有依照文法的常规,把he写作him才算正确。由于约翰对 神非常尊敬,因此即使是文法的规定,他亦不愿对 神这个圣名的位格,加以文法上的改变。

约翰这种惊人语法,还没有完。第二句词组是:从祂那昔在的。约翰的意思是这样的──from him who was。但在字面上,约翰所写的句子是作──from he was。问题在于who was在希腊文文法应该是一分词(participle)的形式。而奇怪之处,乃是因为这个动词eimitobe),并没有过去分词(past participle),惟有借用另外一个动词gignomai的过去分词genomenos来表达。而gignomai这个字是具有双重意义的。它不单可以解作存在(to be),并且含有改变(to become)的意思在内。约翰觉得这个动词(becoming),既然含有改变的意思,把它与 神拉在一起,自然大大不妥,于是他决定不予使用,宁可用文法不许可的形式──from the he was──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一个用法是前所未见的。

约翰写作启示录的日子,是一个惊惧恐怖的时代,在他心中,只有一位永不改变的 神;于是他宁可以这样粗糙的文法,来表达内心的信念。

七灵(一46)(续)

任何人看过这段经文之后,必会为作者这样描述三位一体的 神而感到万分诧异。我们一般说圣父、圣子和圣灵。这里我们所见的,是 神父,耶稣基督子,却用祂宝座前的七灵代替圣灵。而在启示录中,七灵的出现还不止一次(三1;四5;五6)。对于这现象,我们可以提供三个主要的解释。

(一)犹太人常常谈及七位天使的出现,他们并且以一个很雅致的名号来称呼他们:首七位洁白的天使(以诺壹书九十章廿一节)。这七位天使也就是我们所称为天使长(archangel)的:‘他们在上主荣耀前站立和进入’(多比传十二章十五节)。他们的名字称谓不一,但一般称之为乌利尔(Uriel)、拉斐尔(Rafael)、拉基勒(Raguel)、米迦勒(Michael)、加百列(Gabriel)、西迦勒(Saiquael)和耶利米耳(Jeremiel)。他们都各有专司,负责看管地上的元素──火、空气和水──而且也是世界各国的守护天使。他们是 神最显赫、最亲密的仆人。因此,有些人便认为他们就是这里所讲的七灵。但是这个可能性不高;天使虽然有他们特殊的高位,但到底他们是受造之物。

(二)第二个解释是把七灵与以赛亚书十二章二节,这一句著名的经文连在一起。七十士本,希腊文的旧约圣经,这样写道:‘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圣灵的七重恩赐这一个伟大的概念,便是以这一段经文作为基础。

来吧!圣灵,愿感动我们的灵魂
光照之以天火;
尔乃膏抹人心之圣灵,
谁得着你底七重恩惠的施与。

正如比塔斯(Beatus)所说,圣灵只有一位,却具有七种的福惠。在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圣灵的七种恩惠的时候,自然的我们会把圣灵看作七灵,每一灵分别把丰厚的恩惠赐予世人。故此有人认为这七种圣灵的恩赐,衍生出 神宝座前七灵这一个意念。

(三)第三种解释,则把七灵与七个教会相提并论。在希伯来书二章四节,我们读到 神赐下‘圣灵的恩赐’。恩赐是从merismos翻过来的,merismos真正的意思是一份份shares)。‘圣灵的恩赐’的意思,就好比是说 神把圣灵一份份的恩惠与所有人分享。因此,这里的七灵乃是代表 神把圣灵一份一份的恩赐,分别赐给七个教会。意思即是说,每一个基督徒的团契,没有不得着圣灵的临在,圣灵的能力和圣灵的光照。

耶稣的名号(一46)(续)

在这段经文里,作者以三个伟大的名号加诸耶稣基督的身上。

(一)祂是我们可以倚靠的见证。在第四福音书里,耶稣作为 神真理的见证,是书中作者所爱用的一个意念。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约三11)耶稣对彼拉多说:‘我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十八37)一位见证人所说的话,必须源于第一手的数据。这就说明为甚么耶稣是 神的见证人。祂是唯一的一位,能够为我们带来关于 神的第一手数据。

(二)祂是在死亡里头生的一位(中文圣经作‘从死里首先复活’)。头生这个字希腊文是Prototokos。这个字有两个意思。(甲)它可作字面的解释,意即头生firstborn)。若果我们选取这个解释,这话所指陈的必然是指耶稣基督的复活。藉着复活,耶稣胜过了死亡,凡相信祂的人,便可以分享祂的复活。(乙)由于头生的是为长子,得以承继父亲的名誉和权势,Prototokos的意思便是指一位有名位和权势的人,一位居于首位的人,众人中的王子。当保罗论到耶稣是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而首生出来(西一15),也乃是在说,首位的荣耀和尊贵都是属于祂的。如果我们选取了这个解释的话──我们或许应作这样的选择──这话的意思乃是指耶稣既是活人的主,也是死了之人的主。宇宙间任何一处地方,无论是今生或是来世,不理是活的死的,皆得称耶稣为主。

(三)祂是世上君王之首。这里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甲)这是忆述诗篇八十九篇第廿七节:‘我也要立他为长子,为世上最高的君王。’犹太学者往往把这节经文视作描述弥赛亚的将临。因此,我们若说耶稣是世上君王之首的话,我们即是说耶稣就是弥赛亚了。(乙)遂特(Swete)很巧妙的把耶稣这个名号和受试探的故事相连起来。在这故事中,魔鬼把耶稣带到一个高山,并且把地上万国和万国所有的荣华指给祂看,对祂说:‘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太四89;路四67)。魔鬼自己宣称,地上万国的权柄已在他掌握之中(路四6);魔鬼又提议,若耶稣肯与他议价,他会把万国的荣华分一份给耶稣。最使人觉得希奇的,魔鬼所许下的海口──但却始终没办法做得到──而耶稣却藉着十架上受苦和复活的大能,把这些荣华拿到手里。祂不和魔鬼妥协,而是以坚定不移的忠诚,矢志不渝的爱,接受十字架的苦难,因而使自己成为全宇宙的主宰。

耶稣替人类做了些甚么(一46)(续)

以这样华丽的铺陈,描述耶稣为人类所做的一切,在圣经中并不多见。

(一)祂深爱我们,以自己的宝血来作代价,把我们从罪恶捆缚中释放出来。英文钦定本圣经,在这里是弄错了的。钦定本经文作:‘祂爱我们,并且以祂自己的血,洗净我们的罪恶。’洗净to wash)和释放to set free),在希腊文来说是非常相近似的。洗净louein释放luein;而它们的读音则是完全相同。但根据最古远和最佳的希腊抄本,毫无疑问这个字是作luein。再者,以祂自己的血这一句也翻错了。以‘在’(in)这个字是从en翻过来,而en这字确是可以解作in);但这一处的经文原本是从希伯来文be翻译过来的(e这元音读音很短促,就好像the这个字中的e一般),而它的意思乃是付上代价

正如约翰所体会的,耶稣用祂自己的血作代价,把我们从罪恶中释放出来。这句话和祂后来在五章九节所讲:‘羔羊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的意思完全一样。这也是与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十三节:‘基督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和四章五节:‘基督要把律法以下的人出来。’所讲的意思完全相同。以上两处经文都是用同一个字exagorazein,意思就是买了出来to buy out from);从一个拥有者的手中,付出一个价钱,把一个人或一件物品买赎出来。

对钦定本来说,这是一个很有意思和很重要的更正。现在所有新的译本,已经把‘藉着羔羊的血,洗净我们的罪’,这一句耳熟能详的经文的错误纠正过来,而这一句译文便再没有圣经的权威了。钦定本在这里所描写的句子,使人看来意思摇摆不定。但当我们清楚知道约翰的意思,是指耶稣付上自己的血作代价,把我们从罪恶中释放出来的时候,我们不禁为之释然。耶稣基督的血,也就是说整个救赎是用耶稣基督的生命作代价而换取得来的。

这里还有另外一个要点。我们必须彻底了解作者所用的两个动词的时式。约翰是这样写的:耶稣loves现在式)我们,并且把我们释放set us free过去式)。是用现在式写出来,意即 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爱是时刻继续的。把我们释放是采用过去式的动词,希腊文过去式的动词(aorist)是指一件在过去已经完成了的事。基督已经一次过在十架上把我们从罪恶的捆缚中释放出来。换言之,十架发生的事已经在历史里一次过的完成了,而这件成就了的事,在 神没有止息的爱中,仍继续不断向人类表达出来。

(二)耶稣使我们成为国民,作 神的祭司。这句话是出于出埃及记十九章六节:‘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耶稣替我们做了两件事情。

(甲)祂把君王尊崇的身份赐给我们。我们藉着祂得以成为 神真正的儿女,而且,我们既是万王之王的儿女,那就没有比这个更为尊贵的族系了。

(乙)祂使我们成为祭司。这句话的意思有待分解。依据旧日的观念来说的,只有祭司才享有来到 神面前的特权。当一个犹太人进入圣殿的时候,他可以走过外邦人的院庭和妇女聚集的院落,来到以色列民可以站立的地方,但只有到此为止;他再不能踏进祭司的院庭,更加谈不到进入至圣所了!但是先知以赛亚在他的异象中,看见当那伟大的日子来临的景象,说:‘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赛六十一6)。到了那一天,每一个子民都是祭司了,因为他们可以亲身到达 神的面前。约翰所指的就是这个意思了。耶稣曾经替人类打开了通往 神的大门,现在人人都可以面见 神。所有信徒皆为祭司。我们可以坦然无惧来到 神的施恩座前(来四16),因为这是一条通往 神面前又新又活的路(来十1922)。

要来的荣耀(一7

从现在开始,差不多在每一段经文中,我们都可以看见约翰不断的引用旧约的经文。他对旧约是那样的沉醉,教他下笔之处,不能自己的便要引用旧约的经文。这一点是相当有趣而又极其重要的。约翰生活的时代,要作为一个基督徒,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他自己便已忍受过放逐、禁锢和劳役的滋味;而当时要接受人类最残酷的死刑的信徒,为数亦不在少。在此情况当中,要保持勇气和盼望的最好方法,便是谨记着 神乃是一位从不会叫人失望的 神;而祂的大能到了现在仍未稍减。

在这段经文里,约翰写出了本书的标语,也为全书立下了它的纲目。这就是作者对基督从荣耀中再来的确信,以及基督从残暴的敌人手中,把饱受迫害的信徒拯救出来的盼望。

(一)对基督徒来说,基督的再来是一个餧养灵魂的应许。约翰根据但以理记述四巨兽拑制整个世界的异象,而构成这幅基督复临的图画。当中的巴比伦,它的权势像一只有鹰的翅膀的狮子(但七4);波斯的权势像一只噬人的熊(但七5);希腊的权势则像一头背上有翅膀的豹(但七6)。还有罗马,是一头有大铁牙的巨兽,是笔墨难以形容的(但七7)。但当这些怪兽统治的日子过后,便得由一个像人子的温婉的政权所管辖:‘我在夜间的异象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但七1314)。新约作者是从但以理的异象而得着启发,想象人子将来是驾着天云而来的(可十三26;十四62;太廿四30;廿六64)。当我们去芜存菁,撇开了那些纯是暂时性的构想之后──举例来说,我们不再把天堂作为天空上一块固定的地方看待──我们便可以把握到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那就是耶稣基督要成为万有之主的那一天将要来临。历代以来的信徒,无论生活是如何的艰苦,无论因信仰而面临怎样的迫害,甚至要面对死亡的威胁,都因着这一个盼望,而得安慰和力量。

(二)对基督的敌人来说,基督的再来是一个威胁。为了说明这一点,约翰再次引述旧约撒迦利亚书十二章十节:‘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必为我悲哀,如丧独生子,又为我愁苦,如丧长子。’在这番话的背后,有着一个故事。 神把一个好牧人赐给祂的百姓,但由于他们的叛逆,他们愚昧的把这好牧人杀了,另外找一些既恶毒又自私的坏牧人。但那一天将要来到,在 神的恩典里,他们都要切切悔改。到那一天,他们要注视这位他们曾刺伤过的好牧人,并且要哀伤痛悔,痛恨自己从前所作的罪行。现在约翰把这幅图画取过来,将之放在耶稣的身上。人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但到那一天,他们必要再次对祂仰望;而这一次,祂不再是十架上受创之身,而是一个真正的君王,宇宙万有都归于祂。

作者这些话本是指犹太人和罗马人而说的,因为他们把耶稣钉死。但是每一个世代的人,都因罪的缘故,把耶稣一再的钉在十字架上。这日子要快来了,在那时候,从前对祂不予理会,或是与耶稣基督为敌的,都会见到祂原来是一位宇宙的主宰,并且要审判他们的灵魂。

这段经文最后以两个感叹词作结──‘这话是真实的!阿们!’这两个字在希腊文是:naiamen。前者是希腊语,后者却是希伯来语;而两字同解作一个庄严的认同──‘对啊!真的!但愿如此!’同时间采用希腊和希伯来语来表达他的意思,约翰的用意是要强调其中的庄严肃穆。

我们所信赖的 神(一8

作者在这里以极精妙的文笔,描写出我们对 神的信赖和崇敬。(一)祂是阿拉法和俄梅戛。阿拉法Alpha)是希腊文头一个字母,而俄梅戛Omega)是最后一个字母。从阿拉法到俄梅戛,这句话表示整全的意思。希伯来文第一个字母是阿里芙aleph),最末的一个是tau)。犹太人也有类似上述一句话的表陈方法。拉比喜言,亚当破坏了律法,但亚伯拉罕却守足了从阿里芙的律法。他们又说, 神从阿里芙,一直祝福以色列。这一种表达方式,是要指出 神绝对的整全性。这正如遂特(H. B. Swete)所谓,在 神自己里头,有祂浩瀚无边的生命;这生命包罗万有,并且是超越万有的。

(二) 神是今在、昔在和以后永在的。换言之, 神就是永恒的。当时间还未开始的时候,祂已经存在了;祂现今正存在,而在时间结束的时候,祂仍要继续存在。对信赖祂的人,祂一直是他们的 神。在现在这一刻,祂自是我们所当信赖的 神;并且在将来无论是甚么事情,或是在甚么时候,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把我们与祂分隔开的。

无论是生是死,无论是世界是地狱,
无论是时间之摧残如何肆虐,
断不能把我们自祂心中涂抹,
亦不能使祂底爱衰残。

将要来的每一刻,皆满溢祂的福荫,
如同祂往昔的祝福,
自最初的一刻,祂已爱上了我们,
祂要爱我们直到最后的一刻。

(三) 神是全能的。全能的希腊文是pantokrator,这个字是用来描写那一位统治万有者。

我们可以指出一个有提示性的统计:这个字一共在新约中出现过七次。其中一次是在哥林多后书六章十八节引述旧约的经文,其余六次则全部出现于启示录。这显示出这一字为约翰所特别钟爱。试想想他写这本书时的环境,当时武功强盛的罗马帝国,正要起来打击基督的教会,地上的王国,又有谁能抵挡得住罗马呢?而这一群‘缩瑟战栗的羊群,因为基督的缘故,而被人视作罪犯’,他们面对着罗马的迫害,到底是否会有一线生机呢!从人的角度看来,基督徒教会的大势已去;但若心存此想,这实在是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全能的 神(God thepantokrator),在祂的手中,掌握着万有。

希腊文的旧约圣经,在描述万军之耶和华时,就是引用这一个字的(摩九5;何十二5)。约翰后来在一节异常重要的经文中,也是引用了这一个字:‘主我们的 神,全能者,作王了。’(启十九6)。倘若在这样一位全能 神的手中得着覆庇的话,还有谁敢动他们的脑筋呢?倘若基督的教会,有着这样一位全能的 神作后盾,只要教会能忠于上主,这样便再没有任何东西胆敢去碰她的了。

我的光阴在你手,
我要时刻信赖你,
并且,于死后,在你底右手,
我要永远侍候。

藉苦难进入天国(一9

约翰并没有以任何正式的名衔来介绍自己,他只说自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患难中有分的同道。他之所以有资格这样子说话,正因为他已经尝过他们所要抵受的一切。以西结在书中写道:‘我就来到提勒亚毕,住在迦巴鲁河边被掳的人那里,到他们所住的地方,在他们中间忧忧闷闷的坐了七日。’(结三15)。坐在安乐椅上,而要向人谈论忍耐之道;自己贪生怕死,却在大谈英雄气概,二者同样是令人难以置信。只有亲身体验过其中甘苦的人,才可以对别人提供具体的帮助。印第安人有一句话:‘除非穿上鹿皮鞋走一天的路,否则不要随便对人妄下批评。’约翰和以西结之所以可以站起来讲话,因为他们经历过患难的人所经历的患难。

约翰将患难、国度和忍耐这三字连在一起。患难的希腊文是thlipsisThlipsis的本义是指压力;举例来说,它可以用来描写一块压在人身上的巨石所造成的压力。初时这个字的用法,一直是沿用着字面的解释,直到新约的时候,才把这字用作因迫害所带来的压力。忍耐的原文是hupomoneHupomone并不是描述因打击而屈服与忍受的被动情态,它所要描写的是一种刚强和克制的精神,这精神导引出侠义和果敢的行动,从苦难中结出光荣的果子。当时基督徒的处境,正如约翰所见的,人人都要面对迫害所带来的苦难和恐惧,这些都是末日之前必要发生的事情。他们对天国(basileia)满有盼望,每一个人都渴望能够进入 神的国度,人生的目的便是以天国为指标。从患难thlipsis)进入天国(basileia),从苦楚到荣耀,唯一的途径便是要透过果敢刚强的忍耐hupomone)。耶稣说过‘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廿四13)。保罗对国人说:‘我们进入 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十四22)。在提摩太后书我们会读到:‘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后二12)。

进入 神国的方法就是忍耐。在未曾查看下一段经文之前,我们还须注意一件事。基督徒的忍耐必须从基督的身上找寻,因为祂自己忍耐到底,故此祂可以帮助那倚靠祂,与祂同行的人,以同一的忍耐,达到同一的目标。

放逐者的海岛(一9)(续)

约翰告诉我们,当启示录的异象临到他的时候,他是在拔摩岛。依初期教会的传统说法,一致认为他是在罗马皇帝多米田统治时,被放逐到拔摩岛的。耶柔米(Jerome)认为约翰是在尼罗王登基后十四年被放逐,直到多米田驾崩那一年才获得释放(伟人志,第九。Concerning Illustrious Men9)。这即是说约翰是在主后九十四年被逐,到了主后九十六年才获释放。

拔摩岛是个荒芜的砾石小岛,是一系列称为斯波拉谛群岛(Sporades)其中的一个,岛长十哩,阔五哩。形如新月,岛端朝东,故此是个优良的天然海港,距离小亚西亚海岸约有四十哩。它的地理环境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航海者从罗马往以弗所的话,拔摩岛便是最后的一个避风港了;而回航的时候,它也就是第一个的安全港。

把犯人放逐荒岛是罗马政府一种常用的刑罚,而且大多是用来对付政治犯的;在罗马人的酷刑中,这种刑罚并不算过苛。放逐的刑罚包括褫夺了公民权和一切产业的失去,只是孑然一身,保留着一条性命而已。不过放逐者并没有遭受虐待;而且在岛上并不须受系狱禁锢之苦,自己可以随意在岛上活动,以上的情形乃是指政治犯的待遇,但约翰的处境则并不相同。约翰是一个基督徒的领袖,而基督徒就是不法之徒。使人觉得希奇的,便是他竟然并没有立即被处死刑。约翰的放逐生涯是要在石矿伤充当劳役。据篮赛爵士(Sir William Ramsay)所说,约翰在放逐之前,‘要先受严刑拷打,然后扣上牢固的脚镣,衣履褴褛单薄,食物稀少不足,睡觉的地方是黑漆监牢内光秃的地面。操劳役的时候,要由手执笞鞭的军人看管。’

拔摩岛的情况在约翰的著作中,留下深刻的痕迹。到了今天,游客到访拔摩岛时,仍可以在导游的指点之下,清楚看见峭壁上的一个洞穴,居高临下,可以远眺四周的海洋。据说约翰就是在这个洞穴内写述启示录的。从拔摩岛上观海,景象是异常奇伟的。正如史策恒(Strahan)所谓,启示录满篇是‘目无边际的大海的景观和涛声’。thalassa)这个字在启示录中出现了不下二十五次之多。史策屯写道:‘再没有别的音乐,比拔呼岛“众水之声”所谱成的乐章更为悦耳;再没有别的日出日落的景象,比拔摩岛的像“火球抛进一个琉璃海”那般壮丽的;再没有别的渴望,像作者想望这个阻隔的大海不复存在的更为真切。’

约翰是为 神所赐的道,而放逐到拔摩岛岛上,历尽这一切的苛役,困苦和疲累。若是从希腊文的句法来解释,为 神所赐的道这句话可以有三种不同的解释。第一,它可以指约翰前往拔摩岛讲道。第二,可以解作约翰退隐到拔摩岛孤僻之处,接受 神的话语。第三,可以指 神把异象启示给他。但我们深悉这是由于约翰对 神道的忠信不贰,和他坚决传讲耶稣基督的信息,因而被放逐到拔摩岛来。

在主日被圣灵感动(一1011

从历史的观点来说,这是一段非常有趣的圣经章节,因为这是第一次在文字上提到‘主日’的地方。

我们经常提到‘主的日子’,是一个充满着烈怒和审判的日子,这就是当现世所有的邪恶完全被粉碎,迅即转变成来世之前的一个日子。有些人以为约翰在这段经文所讲的,是一个‘主的日子’的异象。他预先看见那日将要发生的惊骇事情。不过支持这种说法的人并不多,而事实上按照经文的字句来看,当作‘主的日子’意思并不贴切。

我们可以颇为肯定的说,约翰所讲的主日,一如我们日常惯用的‘主日’,而这个名词乃是第一次在文字上出现。

那么基督教会怎样会停止在礼拜六举行安息日崇拜,而改在礼拜日守主日呢?原来安息日是纪念 神创造宇宙后而安息的一天;主日是纪念耶稣从死里复活的日子。

早期的基督教著作引述到‘主日’的地方有三处。在一本称为十二使徒遗训(The DidacheThe Tea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描写基督徒崇拜与初信指南的手册中,记载着一句这样的话:‘在主日我们相聚和擘饼。’(十二使徒遗训十四章一节)。安提阿的伊格那丢(Ignatius of Antioch)曾写信给马内夏(Magnesians)的信徒,描写基督徒‘再不是为安息日而是要为主日而活’(伊格那丢致马内夏人信九1)。此外,撒狄的墨利托(Melito of Sardis)也曾写过一篇‘关于主日的约章’(Concerning the Lord's Day)。基督徒到了第二世纪初期的时候,已完全放弃了在安息日崇拜的习惯,于是主日便正式公认为基督徒礼拜的日子了。

有一点我们似乎是可以肯定相信的。这一切早期的左证,完全是来自小亚西亚,故此守主日的最初习惯一定是从这个地方开始的。但有甚么特别原因要基督徒每星期一次规定在星期开始的第一日守主日呢?依照东方的习惯,每逢一个月和一个星期当中的某一天,这一天被称为Sebaste,意思是指‘皇帝的日子’(The Emperor's Day)。基督徒守主日一定是从这个习俗蜕变出来的。此后他们便敬虔遵守七日的第一日为他们的主的日子。

约翰被圣灵感动。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他进入一个狂迷的境界;当时他觉得自己被提举起来,超越了时间和空间而进入一个永恒的世界中。昔日以西结也曾说:‘那时灵将我举起,我就听见在我身后有震动轰轰的声音。’(结三12)。当时约翰所听闻的,恍似是号角声;号角声是新约惯用的字句(太廿四31;林前十五22;帖前四16)。很明显的在约翰心里头,这里还有另外一幅旧约的图画。在传授律法之际,有这样的描绘:‘在山上有雷轰,闪电,和密云。并且角声甚大。’(出十九16)。 神的声音附着一种命令的力量,恍似号角之声,使人清楚可闻而不至有误。

约翰接受指示,要他把所见的异象写出来。 神既然给他信息,他便有责任把这信息与人分享了。人必须先听闻信息然后才可以把它传达,虽然这个传达的过程往往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有时人又必须隐退静修然后能看见异象,但他亦必须勇往直前才可以把信息传扬开去。

约翰在拔摩岛;约翰被圣灵感动。前后两件事竟然相连在一个地方。我们已经约略提过拔摩岛有关的情况,和约翰所忍受的痛苦和辛劳。其实人无论处于甚么环境,经历甚么辛酸痛苦和辛劳的生活,或走过甚么人生的险径,他仍然是可以被圣灵感动的。并且,在圣灵感动的时候,虽则身在拔摩岛, 神的荣耀和信息仍然可以降临在他身上。

神圣的信差(一1213

现在我们开始研究约翰所见的第一个异象;而我们首先发现作者的心思意念乃是沉浸于旧约的章节之中。因此一而再,再而三的,我们在作者的背后可以发现有着旧约经文的配对和背景。

他说他要转过身来,要看是谁发声。一般我们会这样说:‘我转过身来,要看是谁对我说话。’

当他转过身来,他便看见七个金灯台。约翰在这里不单止对旧约有所暗示,而且在旧约多处的地方把有关的景像汇集一起,然后揉合成一幅新的图像。异象中所见的七个金灯台是有三个出处的。

(甲)、犹太人的约柜有着一个精金的烛台,它有六个枝子,左右各为三枝,还有七个灯盏,灯光对照(出廿五3137)。

(乙)、第二是所罗门王圣殿里面的一个景像。里面有两组精金灯台,右边五个,左边五个(王上七49)。

(丙)、第三是撒迦利亚的异象。撒迦利亚看见:‘一个纯金的灯台,顶上有灯盏,灯台上有七盏灯,每盏有七个管子。’(亚四2)。

约翰看见一个异象的时候,他立刻联想到在旧约时代, 神向祂的子民在种种不同情景的启示。这里头当然有一个很重要的教训。在真理上接受一个新的启示,最好的准备方法,就是先学习 神从前曾经启示过祂子民的事物了。

在灯台中间,他看见一位像人子的。这句话立刻把我们带回到但以理书七章十三节,在当中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的面前,并得着权柄、荣耀和国度。我们从耶稣提及人子的说话中,知道这位人子所指的就是弥赛亚。因此当约翰引用这个异象的时候,他目的是要清楚表明他是从耶稣基督领受这个启示的。

这个人物身穿长袍,直垂至脚,胸间束着金带。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三幅图画。

(甲)、用来描述袍子的字是poderes直垂到脚。希腊文的旧约圣经就是用这个字来描写大祭司的长袍的(出廿八4;廿九5;利十六4。)犹太人历史家约瑟夫(Josephus),曾详尽的描写祭司和大祭司在圣殿供奉时所穿的袍服。他们穿上‘一件长达双足的袍’,而围绕胸间的,是一条束腰带,‘比肘部还要高’,垂松的围绕胸间数次,而这条束带是用多种颜色刺绣,上面绣上花朵,以一种金的混合物编织而成。(约瑟夫:犹太古事记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7;二4)。换言之,约翰笔下描写的耶稣基督所穿的衣袍,与祭司和大祭司所穿的差不多完全相同。这里所见的是一个象征,象征着复活主的使命便是要担当大祭司的角色。犹太人认为一位大祭司就是一位可以面见 神的人,而且也可以替别人作引导来到 神面前。甚至在天上,耶稣仍然担当着大祭司的职份,替所有来到 神面前的人开出一条通达的路。

(乙)、除了祭司以外,还有其它人是身穿长袍,直垂到脚,而且胸前也是束上高腰带的。这当然是地位和身份极高的人,如王子和君王的衣服了。Poderes这个字曾经用来描写约拿单(撒上十八4),扫罗(撒上廿四511),和海上众王子(结廿六16)的衣袍。因此,复活的基督穿着的长袍是有着君王的身份的。祂不再是十架上受刑的罪犯;祂的衣袍表示祂乃是一位君王。

基督是祭司,同时也是一位君王。

(丙)、这幅图画还有另外一个意思。在但以理的异象中,这位传达 神真理的神圣人物,是穿着细麻布的(在希腊文的旧约圣经,细麻布衣裳也是用poderes一字来表达),并且束上精金的腰带(但十5)。这里很明显的表示出,耶稣基督乃是一位 神至尊的送信者。

我们所见的是一幅极其壮伟的图画。只要我们用心察究约翰思想脉络的根源,单从复活主的衣着,便可以见到复活主三重式的永恒的职份:先知、祭司和君王。祂把 神的真理启迪给我们;祂把人类引到 神面前:祂已接受了 神所交付祂的一切永远的权能和国度。

复活基督的像(一1418

在我们详细察看这段经文以先,我们应该先注意两个一般性的事实。

(一)读者很容易因疏忽而没有留意到约翰写作启示录时,是经过很仔细的思考然后才下笔的。这并不是一本把各方面的数据东拉西凑,忽忽忙忙写成的书。反之,这是一部结构精密,极具文学艺术的浑然之作。在这段经文中,我们看见一连串有关复活的基督的描述:而最令人感到兴趣的,就是在以下两章经文,当中致送给七个教会的每一封信,除了给老底嘉教会之外,都是以这里对复活的基督的描述作开头。这一段经文看起来就像一连串的主题,后来发展为致送给各教会的书信。现在让我们把这六封信的开端拼排出来,看看它们在描述复活的基督,是如何的互相配合。

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使者,说,那右手拿着七星(二1)。

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使者,说,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的(二8)。

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使者,说,那有两刃利剑的说(二12)。

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使者,说,那眼目如火焰,脚像光明铜的 神之子说(二18)。

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使者,说,那有 神的七灵,和七星的说(三1

要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的使者,说,那圣洁,真实,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说(三7)。

这一种写作技巧,造诣实在非常高深。

(二)第二点要注意的,就是约翰用了旧约描写 神的称号,加诸复活的基督身上。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

在但以理书七章九节中,这句话是用来描写那位亘古时候的全能者。

祂的声音如众水的声音。

在以西结书四十三章二节中,先知用这句话来描述 神自己的声音的。

祂手拿着七星。

在旧约的观念中,只有 神自己才是众星的管理人。 神曾问约伯:‘你能系住昂星的结么,能解开参星的带么?’(伯卅八31)。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

以赛亚听闻 神的声音,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神。’(赛四十四6;比较赛四十八12)。

我是那存活的。

在旧约中,永生的 神乃是 神的特征(书三10;诗四十二2;何一10)。

我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拉比有一句话, 神有三条钥匙,从来不会落于他人之手,那就是生之钥匙,雨之钥匙,和叫死人复活之钥。

再没有比约翰对耶稣基督的描述,更能显出人心敬畏之情。在约翰心中,只有旧约里面称呼 神的名号,才可以用来描述耶稣基督。

天上至高之处,
是属于祂的,理所当然是属于祂的,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天上永恒的光辉。

复活主的名号(Ⅰ)(一1418)(续)

现在让我们简略的看看这里称呼复活的基督每一个名号。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

这句话是从但以理书七章九节,描述那位亘古存在者的经文取过来的,象征着两件事。(甲)、它代表很大的年纪;这里要表达的是耶稣基督乃是永远长存。(乙)、要说明复活主是神圣和纯洁的。雪和白羊毛乃是纯洁无瑕的标志。以赛亚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赛一18)。这里的象征是要表明基督在创世之前已经存在,并且祂是一位无罪污的基督。

祂的眼目如同火焰

约翰在异象中常常想及但以理书的内容;这句话也就是先知在异象中描写这位神明的一部份。‘祂的眼目如火把。’(但十6)。当我们翻阅福音书中故事的时候,往往会产生一个印象,就是人们在接触了耶稣双目之后,将永远不会忘记祂的眼神。福音书的作者亦曾多次描写耶稣用祂的眼目扫射四周的群众(可三34;十23;十一11)。有些时候,祂的眼睛带着怒气(可三5);有些时候,祂用爱心注目而视(可十21);有些时候,当祂的朋友刺伤了祂的心,祂眼中便会流露出悲痛的感受(路廿二61)。

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

光明的铜是从Chalkolibanos这个希腊字译过来的。没有人知道这种金属到底是何物,或者它可能是指那种神奇稀有的混合金属:电子合金electrum),而古代人认为它是从金和银两种金属混合炼成的,而它比金子或银子更加宝贵。这幅异象的图画也是从旧约取过来的。在但以理书,这位神圣的送信者‘手和脚如光明的铜’的(但十6)。在以西结书,那些天使的‘脚……灿烂如光明的铜。’(结一7)。我们在这景像中看见两件事:铜是代表力量,祂就是一位恒久不变的 神;明亮的光辉是代表速度,这就是说 神的双足走得很快,不但可以替祂自己做事,而且当人犯罪的时候,祂立刻便会前来施行惩罚。

祂的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

在以西结书四十三章二节,这句话是用来描写 神的声音的。或者我们可以从这节经文隐约瞥见作者在拔摩岛当时的感受。正如遂特(H. B. Swete)所说:‘爱琴海的浪涛声一直存留在目睹异象的约翰耳中。’。遂特跟着又说, 神的声音,并不止于一种音符,在这里我们可以听见惊涛骇浪像雷轰的巨响,但是祂的声音有时却是十分细微的(王上十九12);就好像希腊文的旧约圣经用了‘像微风’的字眼来描写祂细微的声音。当祂斥责人的时候,祂的声音真是有点像雷轰;但是祂有时候也会轻哼细语,好比一位母亲安抚一个受了伤的孩子般。

祂右手拿着七星

在这里我们再一次看见只有 神才拥有的特权。同时在这里我们又看见非常美丽的一面。当人在复活的基督面前目睹这异象的时候,他会因极度慌张而立刻倒下来,但是基督却伸出右手放在他身上,叫他不要害怕。基督强而有力的手可以撑起天空,然而却亦可以十分温柔,足以把我们的泪水擦去。

复活主的名号(Ⅱ)(一1418)(续)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

经文所指的剑,并不是身形窄长比赛用的剑,而是一把短度,形如舌头,近身搏击时用的利刃。目睹异象的人,在这里再次从旧约各处搜罗他的资料,揉合成他的图画。以赛亚曾述及 神:‘以口中的杖击打世界。’(赛十一4);亦谈及自己:‘祂使我的口如快刀。’(赛四十九2)。文中的象征告诉我们, 神的话是有刺透人心的质素。倘若我们肯听从祂的话,便不会以自欺的护身盾来抵挡它,祂的话会把我们自己一切的虚伪扫除;揭露我们深藏的罪恶,把我们引领到饶恕之路。‘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来四12)。‘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那不法的人。’(帖后二8)。

祂的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在士师记中,我们看见一幅伟大的景象,这可能便是约翰心里构想的背景。 神的敌人将会灭绝,‘愿爱你的人如日头出现,光辉烈烈。’(士五31)。倘若爱 神的人果能如此得偿所愿,那么 神爱子的自身岂不是更为具体和真确吗?遂特所见的比这里所刻划的更为真挚动人,他所见的恍如耶稣登山变像的一幕。在登山改变形像中,耶稣在彼得、约翰和雅各面前改变了形像,祂当时‘脸面明亮如日头’(太十七2)。倘若人得见祂当时的面貌,恐怕便会毕生难忘;又假如本书的作者便是那一位的约翰,恐怕他所见复活主的脸光,乃是他从前在山中所目睹的一样。

我一看见,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

这是以西结在 神跟他说话时的体验(结一28;三23;四十三3)。在福音书中,我们也可以找到类似的经验。那一天门徒在加利利打鱼的时候,他们网了许多鱼,而当彼得看明白耶稣是谁的时候,他遽然跪下,深觉自己是个罪人(路五111)。到了日头将尽,他心里除了景仰和赞叹之外,在圣洁者的面前,心中已空无一物了。

不要惧怕

在这里我们同样可以在福音书中重温我们的记忆,因为门徒自耶稣口中听闻此话已不止一次。当耶稣在海上行走,祂对门徒所讲的就是这一句话了(太十四27;可六50)。在登山改变形像的时候,所讲的也是这样一句话;当时门徒听闻神圣之声音以至惊骇不已(太十七7)。即使在天上,当我们要接近那不可接近的荣耀时,耶稣仍然在说:‘我在这里;不要惧怕。’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

整卷旧约圣经乃是 神的自画像(赛四十四6;四十八12)。耶稣应许我们,从开始到末了祂常在。无论我们是出生或是垂死那一刻儿,祂便与我们同在。当我们踏上基督徒生活旅途的第一步时,祂在那里;而当我们走毕全程,祂仍在那里。梅雅士(F. W. H. Myers)描述保罗时所说的话:

真的,虽出死人生,虽遍历愁烦与罪过
祂仍叫我满足,祂丰饶的恩典够我用:
基督是终,因基督是始,
基督既是那开端,那终结也是基督的。

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

基督有一个宣告,并有一个应许,那宣告是那一位已经战胜死亡,并且应许祂要和祂的百姓存活到永永远远。

我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

死亡有一道门的(诗九13;一○七18;赛三十八10);而基督持有这门的钥匙。有些人根据这节经文认为祂曾降至地狱(彼前三1820)。在初期教会有一个观念,他们相信在耶稣降至阴间之时,祂便把那扇门打开,然后把亚伯拉罕和 神所有忠诚的子民,包括从前在地上活过但已经死了的人全部带领出来。但是我们可以把这个思想扩阔一点来看;我们作基督徒的,相信耶稣基督已经废掉死亡,藉着福音的缘故,把生命与永恒不朽带领进入光明(提后一10)。又因为祂现在活着,所以我们也会与祂同活(约十四19),因此,我们和我们所爱的人,便不再畏惧死亡,因为死亡的痛苦已经成为过去了。

教会与天使(一20

这段经文开始所用的字,在全卷新约圣经中是有着很特别的意义。钦订本圣经谓:这是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mystery)。以希腊文来说,musterion与我们今日所用的mystery意义并不相同。希腊文这个字所指的,是一些局外人所不能明白,但对明了其中底缢的圈内人而言,则是别涵深意。在这里,复活的主要继续把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内在意义向我们解说清楚。

七个金灯台代表七个教会。基督徒的伟大称号之一,就是世上的光(太五14;腓二15)。有一位古代希腊的释经学者,对这话有鞭辟入里的洞见。他说教会接受呼召,本身并不是光,而是作盛放光辉的灯台。教会本身不能发光,耶稣基督才是光的源头,而教会只是一个器皿,光要在这器皿里头光照出来。基督徒的光辉是从基督借过来的。

启示录其中一个难题,就是要决定众教会的天使是何所指(注:和合本圣经译作‘教会的使者’)。有关的见解,不止一端。

(一)aggelos这个希腊文的gg是以ng发音的,它有两个意思。它可以解作天使,但更为广泛的解释则是使者。有人认为这里所指的是各教会的使者凑聚在一起,接受约翰给与的信息,随即把这信息带回自己的教会去。倘若照这个意思来理解的话,每封信的开端便是,‘给某某教会的使者……’。从希腊文的意思来说,这个解释实在是无懈可击的,而且意思也极其贴切。但是问题在于aggelos在启示录其它地方总共出现了五十次之多,除了这处以外全部都是作天使解释的,无一例外。

(二)有人提议aggelos这个字可以解作教会中的主教。这样的解释指出当时是教会的各主教凑聚一起和约翰晤面,而约翰所写的信或许是分别送给各教会的主教。赞成此说的人自然会引述玛拉基的话:‘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二7)。希腊文旧约圣经中的使者就是写作aggelos;因此有人认为这个名词很容易演变成日后教会的主教了。教会的主教就是主的使者,而约翰现在是向他们说话。这个解释的意思也不错,但它遭遇的问题与前者相同,而且把aggelos的用法变成指的是人,而约翰从来没有在其它地方以这个名词来称呼人的。

(三)又有人提议这个字解释作守护天使。在犹太人的思想观念中,每一个民族都有一个职司管理的天使(参但十132021)。举例来说,天使米迦勒就是以色列族的守护天使(但十二1)。而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守护天使。在使徒行传中,婢女罗大(Rhoda)向屋中各人报讯,说彼得从狱中逃脱回来,他们异口同声不信,而认为这是彼得的守护天使驾临而已(徒十二15)。耶稣自己也曾说过天使守护着孩童(太十八10)。倘若我们取这个解释的话,困难的地方在于为甚么他们会因为各教会的罪过而受责呢?而教父俄利根(Origen)是主张接纳这个见解的。但说守护天使犹如一个孩童的导师,当孩子有过错的时候,导师岂可推卸责任呢?同样当教会有过错之时, 神当然会以悲悯的情怀来谴责教会的天使。这一说的问题在于虽然每一封信的开端是向教会的天使讲话,但是信中内容,肯定是向教会众信徒讲的。

(四)希腊人和犹太人大家都相信地上每一事物,在天上都可以找到与之配合之物;因此有人认为天使乃是教会理想之化身,而教会理想之化身的天使要向教会说话,为的是要她们重新纳入正轨。

以上所有的解说,无一使人完全满意;或者最后的一个解释比较是最好的,因为从信中的内容来说,教会与天使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现在我们继续讨论那写给教会的七封书信。在每一封信,我们先把教会所在地的历史和当时的背景作一略述;当我们交代过这些一般性的资料以后,我们便可以详细考察每一封信的内容了。(七封书信的内容,请比较和合本与现代中文译本。)――《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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