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第二章
脱去与渴慕(二1-3)
基督徒绝不能以维持原状、依然故我为荣;彼得力劝他的读者们要脱去罪恶的缠扰,而专注于那能充实生命的事物。
我们必须脱去某些缠扰我们的事物:脱去的希腊原文是apothesthai有宽衣的意思。有某些事物是基督徒必须除去的,正好像人脱去脏衣服一般。
他必须脱去一切属于异教世界的恶毒:恶毒一词的希腊文是kakia;通常是用以指一切坏事而言,这当然也包括了那没有基督的世界中的一切邪行。本段经文中其它的用字,都可以说是kakia的注脚与彰显;但有一点是必须指出的,这些字都是描述人格中的短处,而这些瑕疵专门破坏基督徒间的兄弟之爱。若这些恶毒存留一天,那么基督徒间的兄弟之爱就一天也不能实现。
诡诈(dolos):这是指那些损人利己的欺诈手段,此等人的心思充满阴险。
假善(hupokrites假冒为善)有一段很曲折的背境。这名词是由动词hupokrinesthai引申而来,有‘回答’之意,故此,hupokrites起首有‘答案’的意思,后来又有‘演员’的意思,就是指在舞台上参与问和答的人。再后来更有‘假冒为善’的意思,就是指那些时刻不忘演出某一角色的人,只一味隐藏其真正的动机。所谓假冒为善的人,就是那些以基督徒身份来得名利的小人,并不以服务基督及其荣耀为重者。
嫉妒(phthonos):这是最难驯服的罪,即使在使徒的行列中也免不了。其它十个使徒因为雅各和约翰欲取得在天国里比他更显著的身份,而满腔嫉妒(可十41)。甚至在最后晚餐的时候,门徒仍然为着谁在天国里可坐高位问题,争持得面红耳赤(路廿二24)。只要有私心在里面,人便脱离不了嫉妒的性情。萧文称嫉妒是‘所有志愿团体的瘟疫,这并不是宗教团体的专利品。’格兰斐说:‘对教会工作稍有体会的人,不难发觉嫉妒是引起各样大小难题的主因。’
毁谤的话(katalalia)是一个具有特殊色彩的字,其意是恶毒的话;这是内心嫉妒所生的恶果,也有在某人背后说其坏话的意思。人都喜欢听与传一些无稽谗言,人皆晓得说谗言是错误的,但人仍是乐此不疲;这是基督徒间兄弟之爱及合一的致命伤。
这些都是重生了的基督徒必须脱去的,若仍被这些罪恶所缠扰的话,弟兄之间的合一必被破坏无遗。
专一渴慕(二1-3)(续)
有一些事物是基督徒要绝对专注的,就是渴慕那纯净的灵奶。这句子的意思有点解释上的困难。问题是出在希腊文logikos一字的翻译上。钦定本将之译为‘道’。修订本则译为‘属灵的’,而将另一可能的译文‘理智的’,放在书页的傍注内,摩法特与标准修订版皆将之译为‘属灵的’。
Logikos是由名词logos引申而来的形容词,难就难在这字可以有三个可能的翻译。
(甲)Logos是斯多亚派人士用来形容那在背后引导宇宙的理智而言而logikos一字则是斯多亚派人士所乐用以描述那统辖宇宙的神圣的理智。如果这个字有这样的关联,很明显的,‘属灵的’应该是最可取的意义。
(乙)Logos是用以描述思想或理智最通常的字;因此,logikos可以译为‘理智的’,或‘智力的’。这就是为甚么钦定本中罗马书十二章一节将这字译为‘理所当然’的原因。
(丙)Logos有‘道’的意思,很自然的,logikos便有‘属于这道的’含意了。这是钦定本的译法,而我们也认为是很正确的译法。彼得在上文刚提到 神的道是永远长存的(彼前一23-25)。在写这段经文时,‘ 神的道’?这概念仍然荡漾在他的脑海中。我们猜想彼得在这里所着重的意思是:基督徒必须全心全意渴慕那由 神的话而来的滋养,获得供给而渐长,得救。面对着异教世界的诸般邪恶,基督徒必须以 神的话语为粮,使心灵腱壮。
这灵奶是纯净的(adolos),意思乃是说:它是毫无邪恶所掺杂的。Adolos是一专有名词,形容丝毫没有糠秕,尘埃或其它任何不洁及有害的物质所渗杂的谷类。在人类的智慧中,必存有一些不实用或有害的东西;只有 神的话是纯真无瑕疵的。
基督徒要渴慕这纯净的灵奶;渴慕一词的希腊文是epipothein。这字曾用以描写那小鹿渴慕溪水的冲动(诗四十二1),及诗人切慕 神的救恩的热望(诗一一九174)。对一个热心追求的基督徒来说,研读 神的话不应该是一个沉重的包袱,而是无比的享受,因为他的心得着所渴慕的滋润。
在新约中,以婴孩代表基督徒,以奶代表 神的话的象征是很普遍的。保罗以自己是帖撒罗尼迦教会中未成熟的基督徒们的奶娘(帖前二7)。他认为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仍未成熟,故只能喝奶而不能吃干粮(林前三2):而希伯来书的作者责备其读者仍停留在喝奶的阶段,其实他们应该已经达到成熟阶段(来五12;六2)。在早期教会中,为了象征洗礼所代表的再生,新受洗的基督徒皆穿白袍,有时更给以牛奶以代表他们是新生的婴儿。正是这种由奶所代表的 神的道,能滋养人的心灵,使其成长,获得救恩。
彼得间接引用诗篇卅四篇八节的话来作这导论的结语。他写道:‘你若尝过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这话包涵了一项很重要的真理:千万别以为 神是恩慈的便胡作非为,以为 神对我们的过犯不闻不问;相反的, 神的恩慈应使我们更努力博取祂的恩典和爱。 神的恩典绝不是基督徒游手好闲的借口,而是努力进取的动力。
教会的本质与功能(二4-10)
彼得在这段经文中,详细地解说教会的本质与功能,以下分四方面来看这一段内容极丰富的经文:
{\Section:TopicID=221}一、匠人所弃的石头
这段经文中数次提到‘石头’,这概念象征性地引用了三段旧约的经文,以下逐一讨论之:
(一)这事可说是源起于耶稣自己说的话,在耶稣说的众多比喻中,再也没有比凶恶的园户这比喻来得更具启发性。在三个比喻中,耶稣论及一些凶恶的园户,一而再,再而三地杀害了主人所差去的仆人,最后,甚至连主人的儿子也不放过,置诸死地。祂乃是藉此表明以色列人的反叛情况,三番四次地拒绝先知的叮咛,且逼害他们;而这逼害却以祂本身遭害而达到高潮。但祂却看见死亡背后的凯旋,且用诗篇中的诗句来表达那胜利的凯歌:‘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耶和华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太廿一42;可十二10;路二十17)
这是由诗篇一一八篇廿二节中所引用过来的经句;那经句原本是指以色列而言。祈伯诚(A. K. Kirkpatrick)对这段经文的评述是:‘以色列是“房角的头块石头”,世上的强权以之无用而弃置一旁,但 神在世界上所建立的国度中,却将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这经句表明以色列深知她在 神计划中的使命与目标。’耶稣将这经句用在祂自己身上,似乎表示祂被人弃绝;但在 神的计划中,祂却成了 神国度的房角石,尊贵无比。
(二)旧约中也有其它经文提及这具象征性的石头,而早期基督徒作家也用这概念以达其写作目标。比方以赛亚书廿八章十六节:‘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为根基,是试验过的石头,是稳固的根基,宝贵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着急。’这经文也是指以色列而言。这稳固及宝贵的石头,就是 神与其百姓间不渝的关系,这关系至弥赛亚来临时,才达高峰。早期基督徒作家们,再次将这段经文引用到耶稣身上,以祂为 神稳固宝贵的房角石。
(三)以赛亚书八章十三至十四节也以上述一般的手法而引用在耶稣的身上:‘但要尊万君之耶和华为圣,以祂为你们所当怕的,所当畏惧的。祂必作为圣所,却向以色列……作绊脚的石头,跌入的盘石;向耶路撒冷的居民作为圈套和网罗。’经文的意思乃是 神将主权交给以色列人;凡接纳的, 神使成为他的圣所与拯救;凡拒绝的, 神使成为他的恐惧及使之灭亡。早期基督徒作家们又将这经文用在耶稣身上,凡接待耶稣的,耶稣是他的救主与良友;凡拒绝耶稣的,耶稣使成为他的审判与控诉。
(四)欲要明白这段经文,我们必须将一段新约的记载,加上前述旧约经文,两者配合一起了解。我们很难想象彼得在论述耶稣为房角石,基督徒被建造为灵宫,与耶稣联合等信息时,却忘记了耶稣对他所说的话。就是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地方,他认耶稣为基督时,耶稣对他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太十六18)教会是建立在忠心信徒们的信仰上。
以上便是这段经文的背景。
{\Section:TopicID=222}二、教会的本质
由这一段经文中,我们可以看见教会有三个特质:
(一)基督徒是用以建造灵官──教会──的活石(第5节)。这便清楚地表明基督教是一个大家庭;每一个基督徒只在他被用以建造灵宫时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位置。基督教绝不是一个只求一己之利的宗教。格兰裴曾说:‘不愿受拘束的基督徒,当然可说是基督徒,但他所表现的那种不愿加入任何教会的骄横,却是其基督徒身份的莫大讥讽。’有一个斯巴达(Spartan)王,向一位来访的君主夸耀其国内的城墙。但这位外来的君主,游目四顾,却看不见甚么墙。他便向斯巴达王说道:‘你所引以为荣而津津乐道的墙在甚么地方呢?’斯巴达王便指向站立四周的斯巴达武土说道:‘他们就是斯巴达的墙,每一个勇士都是一块坚硬的砖。’
这故事的意义非常明显,一块独立自处的砖头是丝毫没有作用的;其功用只有在其成为建筑物的一部分时才显露出来。个别的基督徒也是如此,若孤立一旁的话,他永不会发现自己的功用;相反的,只有当基督徒在投身于建立教会的过程中,他才能发挥其最大的功用。
假如在战争连绵的时代,某人说:‘我愿投身报国,维护国土,不受敌人的蹂躏。’若他只凭一己之勇,则只有作无谓的牺牲,于事无补。只有当他与其它以身报国的勇士并肩作战的时候,他的报国行动才能收到最高的成果。教会也是如此,专顾个体的基督教,是一个无稽的讥讽,基督教是一个大家庭,是一个互相关怀、分享的团契。
(二)基督徒是圣洁的祭司(第5节):祭司有两个特色:
(甲)他能到 神面前,故此也有责任领人到 神面前。在古代的世界中,只有专业性祭司才能到 神面前,独有大祭司才可以进入至圣所。但是藉着耶稣所开又新又活的路,每一个基督徒皆可直接到 神面前,并无贫富之分。祭司的拉丁文是pontifex,是筑桥者的意思。祭司是在 神与人之间筑桥的人,让人可以到 神那里去;基督徒有责任及权利领人到救主面前,因为他本身已经尝过了救恩之乐。
(乙)祭司也是负责献祭给 神的人:基督徒也应不断地向 神献上祭物。在旧约时代,祭物必须是动物;但基督徒所献的却是灵祭。他以其‘工作’为献给 神的祭物。凡事皆为 神而作;即或是最粗下的工作,也带有无上的光荣。基督徒以‘崇拜’为祭献给 神;因此,在 神家中的崇拜不再是一个沉童的澹子,而是无限的喜乐。基督徒以‘自己’为祭物献给 神。保罗说:‘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 神最渴慕的,乃是我们心底里对祂的爱,及我们生命中对祂的事奉。这是每一个基督徒向 神所应该献上最完美的祭物。
(三)教会的功能是要宣扬 神的美德:就是向人见证 神伟大的作为。基督徒的生活言行,都必须见证 神在基督里为世人所成就的救赎。
{\Section:TopicID=223}三、教会的荣耀
在第九节中,我们知道基督徒是某些事情的见证人。
(一) 神已经宣召基督徒出黑暗,入光明。换言之,基督徒是被召出黑暗,入光明。当人认识耶稣之后,同时他也认识了 神。他不再需要猜测,摸索,正如耶稣所说的:‘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9)在耶稣里面,我们可以获得对 神的正确了解。当了解耶稣之后,他才领会甚么是善良。基督是衡量一切行动与动机的标准。当人了解耶稣之后,他才知道人生正确的道路,生命不再如浮萍,四处飘游;也不再似无星引路,迷失方向。在耶稣里面,道路方向皆明确异常。当人了解耶稣之后,地才领会甚么是能力。若只认识 神,但无能力事奉祂,这有甚么益处呢?又若知道何谓良善,但不知道往何处追寻,这有甚么益处呢?若知道人生正确方向,但却不能踏上去,这有甚么益处呢?只有在耶稣基督里面,人才可以看见异象及体会其能力。
(二) 神使那些算不得为子民的,作为 神的子民。彼得在这里是引用何西阿书一章人节、九节、十节,二章一节及廿三节。意思是,基督徒是从平凡中被召出来,要成为不平凡的。这在现代的世界中不断发生,人的伟大并不在于其本身,乃是在于那加诸其身上的重任。基督徒伟大之处,乃在于 神的恩召,因为 神选上了基督徒在世界上为祂工作。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世上没有平凡的基督徒,因为他是被 神选上而属于 神的人。
(三)基督徒是从不蒙怜恤的情况中被召出来,而蒙 神怜恤。非基督教的宗教特色,乃是对 神充满恐惧之心。基督徒已经体会了 神的爱,不再充满恐惧,因为其心灵安泰祥和。
{\Section:TopicID=224}四、教会的功能
在第九节中,彼得一连串地用了好几个短句来总括教会的功能。他称基督徒为‘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 神的子民。’彼得可以说是深深地浸沐于旧约经文中,因为这些都是描述以色列人的字句。这些字句主要是引自两处旧约经文,即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廿一节中,以赛亚听见 神如此说:‘这百姓是我为自己所造的。’不过,在出埃及记十九节章五,六节中, 神更明显地宣示:‘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 神应许赐给以色列人的福份,都应验在教会身上,这教会也就是新的以色列。每一个描述语句都充满了意义。
(一)基督徒是被拣选的族类:这个描述将我们领到立约的观念上。出埃及记十九章五至六节是出自 神如何与以色列人立约的经文。在这个约之中, 神与以色列人建立了一个特殊的关系,但这个关系完全要看以色列人是否能履行条约的规范,及遵行律法才能生效。‘若以色列人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出十九5)那么, 神与他们的关系才能维持下去。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基督徒被拣选是为有下列三件事:
(甲)享受特权:透过耶稣基督,基督徒可以与 神有崭新及亲密的契通, 神成为他的良伴,他也成为 神的密友。
(乙)谦卑顺服:有权利则有义务,基督徒被拣选,为的是要他们能作为 神顺命的儿女。他被拣选,并不是要随一己之所好而行事,而是行 神所喜爱的。
(丙)专心事奉:他以成为 神的仆人为荣,他以成为 神所凭借而达成其目标的器皿为荣。这一切,都要看他是否肯毫无条件地被 神所用而定。基督徒被拣选,为的是能享受特权,谦卑顺服,专心事奉──这都是相辅相成的重要事实。
(二)基督徒是有君尊的祭司:我们曾经讨论过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每一个基督徒都有特权直接到 神面前;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向 神献上他的事奉、敬拜及他的一切所有。
(三)基督徒是圣洁的国度:我们曾经讨论圣洁(hagios)的意思:即与众不同,有分别。基督徒被拣选,为的是要他与别人有分别,这分别完全基于下列的因素:即他以奉行 神的旨意,全心事奉 神为重。他人或以世界所厘定的标准行事为人,但他却以 神的标准为依归。一个人除非龙体会到成为基督徒是必须与他人有别的,若不然,他根本不能踏上基督徒征途的第一步。
(四)基督徒是属 神的子民:一件东西的价值,很多时候是基于谁曾拥有这东西而定。如果一件很平凡的东西,曾被名人所拥有,那么,这件平凡的东西便带有新的价值。在任何博物院中,我们都会发现一些很平凡,微不足道但价值不菲的东西──如衣服,手杖,笔,书,家具等──这都是因为这些东西曾为某些名人所拥有。基督徒也是如此,基督徒可能是一个很平凡的人物,但因为他属于 神的缘故而使他有新的价值。
过圣洁生活的理由(二11-12)
这段经文最根本的要求是:基督徒应禁戒一切肉体的私欲。彼得的意思到底是甚么呢?这是我们应仔细考查的。‘肉体的罪’,‘肉体的私欲’等短句,在现代的用语中,意义较为狭窄。对我们来说,这是指性方面的罪;但新约的意义却较广泛。保罗在加拉太书五章十九至廿一节所开列的肉体的罪,包括:‘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其中包括了许多明显不是肉体所犯的罪。
在新约的意义来说,肉体不单指人的性情,更是指远离 神的人性;指未曾得救的人性;是指没有以基督为标准、帮助,没有基督的恩典及受祂影响的生活。故此,‘肉体的罪’,‘肉体的私欲’,不单包括各种污秽的罪,更进一步,是指人类坠落天性的特征,这都是基督徒必须禁戒的。彼得表示禁戒的理由有二。
(一)因为基督徒是客旅(paroikos)是寄居的(parepidemos)。二者都是很普遍的希腊用字,专门是指一些家乡远在地方而客居某地的人士。旧约中的族长,到处飘流,故多被称为寄居的。特别是亚伯拉罕,远离家乡时还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他要寻求一座由 神建立的城(来十一9,13)。这句子也用以形容以色列人在末进入迦南地以前,在埃及为奴,寄居的情况(徒七6)。
这便带出两项真理:
(甲)基督徒在世界中是一个异乡人;因此,他不能接纳世界的原则,风俗及标准。其它的人或许会接纳这些,但身为天国子民的基督徒,应以奉行天国法则为依归。他在地上的生活应奉公守法,但他却是天国的子民,应以天国的法则为标准。
(乙)基督徒只是世上的寄居者,正在迈向那永远的家乡。因此,他不应被任何事物所缠扰,努力前行,达到最终目的地。他不应耽迷于世乐而不能自拔;他更不应玷污自己而不能侍立于圣洁的 神面前。
精博的答辩(二11-12)(续)
(二)彼得还提出另外一个理由,表明基督徒为何要禁戒肉体的私欲。早期教会四面皆敌,无数诬告针对基督徒;唯一有效的反驳,乃是有一个美善的生活,使诬告不攻自破。
对现代人来说,英王钦定译文似乎有点偏差,因其译文是:‘你们在外邦人中的言语,应诚实无讹。’(直译)这似乎是表示基督徒应讲真理,但被译为言语一词的希腊文是anastrophe,这字是表示一个人的整个行为,不单单指其言语。不过,言语的意义,在十七世纪时,的确是包括整个人的言行举止。诚实的希腊文是kalos。在希腊文中,有两个字形容好的,善良的。其一是agathos,表示质量上的好;另一则是kalos,这字不单表示好,更表示优美──富吸引力,悦目,可爱。这是诚实在拉丁文中的意义。因此,彼得的用意乃是:基督徒的整个生活,应富吸引力,充满优美的气质,令那些攻击他们的外邦人的控诉,沦为不实的谣言。
这便带出一项永恒的真理,无论你喜欢与否,基督徒是基督教最佳的传媒;他的生活能使人接纳或拒绳基督教。基督徒的生活,是传福音绝佳的媒介。
在早期教会中,表彰基督的优美生活是绝对必须的,因为异教徒荒谬控诉无情地攻击教会。这些无理的控诉大体可分列如下。
(一)一开始的时候,基督教便与犹太人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以种族来说,耶稣是犹太人;保罗是犹太人,基督教也由犹太教中孕育而生。反犹主义并不是甚么新鲜的事物,菲兰特(Friedlander)在其名著早期罗马帝国统辖下之生活习尚(Roman Life and Manners under the Early Empire)一书中,曾对那些攻击犹太人的谣言,作出如下的评论:‘根据塔西图的说法,他们(即犹太人)教导改信犹太教的信徒憎恶诸神,放弃祖国,六亲不认。根据犹文拿里(Juvenal)的说法,摩西教导犹太人不指点问路者,也不领干渴旅者往水泉,除非他是犹太人。亚匹温(Apion)宣称在尹皮法尼(Antiochus Epiphanes)年间,犹太人每年必沿例在某特定日子,在一树林中,严肃地将一被绑的希腊人献为祭品,并吃其内脏,且起誓永恨希腊入。’希腊人也相信犹太人的确如此凶残,很自然地,基督徒便一起遭殃,无辜受害。
(二)除了指向犹太人的诬告外,基督徒也直接被谣言所困。他们被称为吃人肉的。这无稽的控诉,皆起于对圣餐中某些语句的误解;即‘这是我的身体’,‘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基督徒被控在其筵席吃婴儿的肉。
他们更被控从事不道德的行径,且犯乱伦之罪。这是由于基督徒称他们的聚会为爱筵之故,异教徒使到处散播流言,谓基督徒的爱筵实乃声色犬马,荒淫无耻。
基督徒更被控有损商业收益,这是以弗所地方银匠们的指控(徒十九21-41)。
他们被控‘破坏家庭关系’,因为家庭中有信与不信的成员,磨擦在所不免,故招惹是项诬告。
他们被控促使奴隶反抗主人,这也是难免的,因为基督教的确给予每一信徒一崭新的价值与尊严。他们被控为‘憎恶世人’的,因为基督徒也的确如此明言,将世界与教会置于相敌对的地位。最严重的,他们被控不忠于该撒,因为没有一个基督徒会跪拜皇帝的像,在像前烧香,宣称该撒为主;因为对基督徒来说,只有耶稣基督才是独一的主。
这些是直接指向基督徒的控诉,对彼得来说,唯一反驳此等指控的方法,是以优美的基督徒生、活来攻破这些不实的谣言。当帕拉图为他人所诬告时,他说:‘我要以生活为证,使众人皆不相信他们的谣言。’彼得化解的方法与帕拉图的,可谓不谋而合。
耶稣本人曾如此说──毫无疑问的,这句话深深地刻在彼得的心中:‘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6)这思想是犹太人耳熟能详的,在两约之间的其中一本着作中,有如下的语句:‘我儿阿,若你善行昭著,凡人与天使必定赞赏你; 神也必因你而在外邦人中得荣耀,魔鬼也必远离你。’(拿弗他利约书八4 The Testament of Naphtali)
基督徒优美的生活,的确使异教徒的谣言不攻自破,这是历史事实。第三世纪初叶,克理素(Celsus)曾对基督教作出一系列猛烈的抨击,控诉基督徒,且冠以无知、愚蠢、迷信,及其它罪名,但却没有控诉他们从事不道德的行径。在第四世纪初叶,著名的教会历史学者优西比乌曾有如下的言论:‘普世教会,也就是独一的真教会的显赫光辉历久不衰,且更有日益壮大之势,其虔敬、清贫、自由、谦逊、圣洁的生活及哲学,对希腊及异邦人士之影响颇大。同时,无数欲中伤教会的谣言诬告,逐渐不攻自破,只有我们的教义信仰,仍然屹立独存。不单如此,其高超端穆之气,超逸之神圣及哲学教义等,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故此,没有人欲再重蹈前人覆辙,无故地对我们的信仰进行诽谤。’(教会历史4,7,15)当然,这并非指逼害就此终结了,因为基督徒永不承认该撒是主;但有一事实是无可否认的,即基督徒优美的生活,使诽谤教会的,哑口无言。
这便是对我们的挑战与信息:即基督徒应以其优美的言行为见证,向未信者宣扬基督。
基督徒的天职(Ⅰ)(二13-15)
{\Section:TopicID=228}一、身为公民的职责
彼得以其生活的不同层面来看基督徒的职责;他以身为某地公民的身份来开始。新约从来没有丝毫鼓倡无政府般的混乱状态。耶稣曾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 神的物当归给 神。’(太廿二21)保罗认为统辖国家事务的长官都是 神所指派的,因此,诚实过活的市民,根本不用恐惧这些长官(罗十三1-7)。教牧书信劝勉基督徒应为在位的君王及掌权者祷告(提前二2)。新约一贯的教训是要基督徒无论身在何方,都以成为良好公民为己任。
有一谚语如此说:人因恐惧而建坚垒,故此,人便可缩躲墙后,以确保安全。人们聚居,且共同遵守某些法例,这样便可确保好人能安然度日,从事谋生活动;同时,也确保恶人被禁制,不得作奸犯科。根据新约的教训, 神的旨意是要人类能有安定康泰的生活,而国家政权完全是为达致上述目的而有的。
新约的见证是完全符合逻辑及公正的,即人人皆有权利及义务,人绝不可能只一味享受特权,而不守义务。
我们应如何用现代语言表达这思想呢?格兰裴指出圣经与现行英国对国家的观点有一很基本的差异。即在新约时代,国家是在极权管理之下,国家元首是最高绝对的领袖;而公民的责任只是无条件的顺服,缴纳税款而已(罗十三6-7)。在这原则之下,服从国家所定的一切措施似乎是最基本的了。但我们现在却处在民主政治制度之下;因此,事事不得盲从的态度便产生了。政府不单属于人民,更是为了人民,也由人民所管理。新约的要求:要基督徒对国家克尽己职,在极权政治制度下,这要求即要基督徒作无条件的顺服;但在民主制度下,基督徒又应如何履行新约的原则呢?
在每一个国家中,‘服从’是不可少的因由。正如格兰裴所说:‘自愿服从他人,以他人的利益为重,乐善好施,服务他人是必须的。’但在民主制度下的国家,最重要的原则并不是‘服从’,而是‘合作’,因为市民的责任不单是顺服地被管治,而是有份于管治。因此,如果基督徒要尽对国家的责任的话,他必须参与政府。他也必须参与地方政府,工会,及其本行的工会。许多基督徒都没有尽其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这实在是非常遗憾的事。
有一点必须强调的事实,即基督徒有一比对国家责任更高的天职。他不单要将属该撒的物,归给该撒;更要将属 神的物,归于 神。在某种情况下,他必须表达服从 神而不服从人的态度(徒四19;五29)。或许有些时候,基督徒要藉拒绝服从国家,及强调服从 神以作克尽自己对国家的天职。因为如此行,他不单可见证真理,或者更可以使国家接纳基督教的崇高的观念!
基督徒的天职(Ⅱ)(16)
{\Section:TopicID=230}二、对社会的责任
任何基督教崇高的教义都会破人滥用以行不善。恩典的教义会被人滥用作随私欲行事的借口: 神爱的教义则被滥用为破坏律法的借口;有关来生的教义则被滥用为不须着重今世生活的遁词。在基督教众多的教义中,有关自由的教义,是最被滥用的一项。
新约圣经本身已隐约地显示,这是经常发生的难题。保罗告诫加拉太人,谓他们已获自由,千万别藉之为放纵私欲的机会(加五13)。在彼得后书二章十九节:‘他们应许人得以自由,自己却作败坏的奴仆。’即或是异教的思想家也赞同:完全的自由,是由完全的顺服而生。辛尼加道:‘为肉体奴隶者,绝不得自由,自由的关键在于顺服 神。’西塞罗说:‘我们作法律的奴仆,为的是要得自由。’蒲鲁他克强调每一个罪犯都是奴隶:伊比克德宣称坏人绝不能获得自由。
我们或可这样说,基督徒的自由,经常为基督徒的职责所克制;而基督徒的职责,则为基督徒的爱所克制;而基督徒的爱是 神爱的反映。因此,基督徒的自由可用奥古斯丁一句名言作注:‘热爱 神而作一切该作的事。’
基督徒是自由的,因为他是 神的仆人。基督徒的自由并不是意味我们可以任意而行;乃是自由地去作我们应该作的事。
让我们再重温一下这崇高的真理:基督教走一个大家庭。基督徒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他乃是大家庭的一份子,在这个大家庭中,他应尽量发挥他所拥有自由的效用。基督徒的自由乃是自由地服役他人。人只有在基督里才能享受脱离自我及罪恶的辖制,自由地达到理想中的美善境界。只有当人接纳基督作其内心的王及生命的主宰时,他才真正尝到自由的滋味。
基督徒的天职总结(二17)
这节经文显示基督徒天职的四大重点:
(一)尊敬众人:这似乎是现代人尽皆知的事,不必重提;但在彼得所处的世界中,这却是崭新的概念。在罗马帝国境内,约有为数人千万的奴隶,从律法的立场来看,这些奴隶并不能算是有血有肉的人;只是一件物品而已,毫无权利可言。其实,彼得说这句话的意思乃是:‘紧记人类品格的权利,及人类的尊严。’将人当对象看待的例子仍层出不穷,比方雇主只当雇员为一生产工具。在一些福利制度非常健全的国家中,人民在物质上的需要得到满足,但另一危机却接踵而起,即人只成了一个数字,或活页夹中的一个咭片而已。
罗伦斯(John Lawrence)在其所著铁证,基督徒对世界的看法(Hard Facts, A Christian Looks at the World)一书中说:当今福利国家最逼切的需要乃是‘要透过数字与咭片,看见另一端却是 神的创造。’我们的失败乃是在于不将男女以有血有肉的人来看待。若换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的错误简直是明显确凿,无可推诿。比方,我们利用某人来获得自己的舒适享受,或达一己的目的,我们便是将那人沦为对象,而不是活生生的人。最可悲的,乃是我们将至亲至爱的人看为提供生活方便的因素──如此,我们已经将他们沦为对象了。
(二)亲爱弟兄:在基督教的大家庭中,尊敬众人有更深及更温馨的含义。教会应以爱心为标志。教会的一则最真实的定义乃是:‘教会是家庭的延续。’教会是 神的大家庭,爱是不可或缺的标志,正如诗人所说: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
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诗一三三1)
(三)敬畏 神:箴言的作者说:‘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或者经文不应译为‘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而应译为‘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要素、根基。’敬畏并不是指惧怕;乃是指出畏敬与尊崇。有一件很简单的事实,人若不敬畏 神,他也不会敬畏人。若 神占了中心的地位,那么,其它的关系都必定会调和,融洽。
(四)敬畏君王:四个要素之中,要算这一个最令人惊异不过了。因为,若彼得是本书的作者,那么,这君王并非他人,正是十恶难赦的尼罗。新约的教训认为君王是 神所差派,维持社会秩序的,故此,基督徒必须加以尊敬,连无恶不作的尼罗也不能例外。
基督徒仆人的职责(二18-25)
这段经文可能触及本书绝大多数读者的心弦,因为在这段经文中,彼得谈论仆人与奴隶,他们的人数在早期教会是非常多的。彼得所用仆人一字的希腊文,不是通俗用来指奴隶的douloi而是指家奴的oiketai。
若要明白彼得的意思,我们必须对当时的奴隶制度有一点了解才行。在罗马帝国境内,单是奴隶人数便有六千万之众。奴隶是因罗马的征服而生,这些奴隶本来都是战俘。但是在很早的时期罗马的奴隶人数不多,到了新约时代,奴隶人数剧增。
奴隶们所担任的工作,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低贱;相反的,他们之中有些是医生,教师,音乐师,演员,秘书,及管家等。事实上,奴隶担任罗马境内各项工作。罗马人的态度乃是:他们既为世界霸主,就不必再操劳,便让奴隶们工作;市民则可终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再者,奴隶的来源,源源不绝!
奴隶们不能结婚,但他们却能同居一起,所生的孩子不属他们,而属奴隶主,正如羊生羊羔,一切皆属牧者,而不属于羊本身。
我们不应该想象奴隶的命运都是悲惨,毫无乐趣,经常被虐待的。相反地,许多奴隶被人爱戴,成为奴主家庭的一份子;但有一件不可避免的事实,笼罩着整个情况;按罗马法例而言,奴隶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一件对象而已。因此,奴隶也没有法律上的权利。故此,对奴隶来说,他们并不能受到公平正直的待遇。亚里士多德写道:‘人对死物并不能生友谊或公平;连牛马,奴隶也不例外。因为主人与奴隶之间,有天渊之别;奴隶只是一件活的工具,就好像工具是一个无生命的奴隶一般。’瓦若(Varro)将农业工具画分为三大类──即能言善道,不能言语,及毫无生气等三类。能言善道者为奴隶,不能言语者为耕牛,而其它铁木工具则属于无生机之类。奴隶、耕牛及牛车之唯一分别,乃是奴隶能说话而已。屈梭罗格(Peter Chrysologus)对此言论的总结是:‘奴主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过份的,在烈怒中,自愿的,或不自愿的;在健忘时,或仔细思考后;故意的,或不觉的──向奴隶来说,主人的心意,或无理智的行动,就是唯一的律法。’
奴隶生命的特色:无论他受到任何良好的待遇,他仍然是一件对象。他连为人最根本的权利也没有;公平正直的待遇,对他来说,只是空中楼阁而已。
新情况,新危机(二18-25)(续)
基督教就在这种情况下,传出其爆炸性的信息:在 神眼中,人人皆为宝贵。很自然的,在教会中,社会地位的藩篱便被拆毁了。罗马早期主教之一的贾里斯笃(Callistus),是奴隶出身:身为贵族的泊伯多雅(Perpetua)竟与女奴菲丽丝达(Felicitas)一同殉道而死。早期教会的会友,绝大多数都是中下阶层人士,其中许多是奴隶。因此,在最早期,奴隶是一处地方教会的主席,而他的主人或许是教会中的一份子,这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这是空前末有,具革命性的新现象。这情况所带来的后果,好坏参半。在这段经文里面,彼得劝勉奴隶们应尽力成为模范奴隶,忠心的仆人;因为他看见两个危机。
(一)假设主人与奴隶同时成为基督徒:这便产生一个危机,即奴隶会利用这新关系,作为疏于工作的借口,因为主人与他都是基督徒,他便可胡作乱为。这情形比比皆是。还有一些奴隶,利用主人身为基督徒,应具爱心的弱点,便认为双方既为基督徒,原则与处罚便可以搁置一旁不顾。但彼得却明言,基督徒与基督徒之间的关系,并不能取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基督徒更应勤奋,成为模范工人。基督教不应成为他漠视原则的借口;相反的,他更应自律,比他人更勤奋,更尽责。
(二)基督徒提倡人类尊严,这信息又引起另一重危机:某奴隶想他既成为基督徒,享有人类尊严的权利,这或许会使他怂恿奴隶叛乱,或力倡废止奴隶制度。有一些研经人士,为新约作者对废止奴隶制度,闭口不言;或对奴隶制度之不当,也语焉不详的情形感到惊讶。理由很简单,若鼓励奴隶反叛主人,后果会不堪设想。这一类奴隶叛乱的事,并非没有先例,但每一次都迅速地被镇压,其后果却是尸横遍野,惨不忍睹。无论如何,这一类的教训,只替基督教带来鼓动颠覆的宗教的恶名。欲速则不达,这是至理名言;某些事需要长期的熏陶,才可达预期的效果,若不然,只是揠苗助长,后果堪虞。基督教的影响力在多个世代以后,才渐渐强大,只有到那个时期,鼓吹废止奴隶制度才有成效。彼得在这一段经文中,主要是鼓励那些基督徒奴隶,向世界证明基督教并没有使他们成为叛乱者,相反地,基督教却使他们更勤奋、更忠心地工作,成一模范工人。有一些情况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那么,基督徒便应鼓起勇气,在那艰险的环境中,接纳那不能改变的,期待着时机成熟,花开后结果。
对工作的新态度(二18-25)(续)
基督教并不是消极对待工作;相反地,基督教却积极地提倡工人对工作应有的三个新原则。
(一)基督教在主仆之间注入一重新关系。当保罗差逃奴阿尼西母回到腓利门那里去时,他丝毫没有要求腓利门应该释放阿尼西母;他也没有倡议腓利门应放弃主人身份,阿尼西母放弃奴隶身份。但保罗却要求腓利门不再以奴隶身份接纳阿尼西母,乃是以弟兄看待他(门16)。基督教并不废除社会地位的悬殊,乃是将弟兄之间的新关系,注入这情况中,而使悬殊的关系得以改变。只要有弟兄关系存在,主仆之间的关系必定融洽,两者必互相尊重。世界上各种难题的解答,在于人与人之间注入一重新关系。
(二)基督教倡议对工作的新态度:新约一贯的教训乃是所有的工作,皆是为主而作。保罗写道:‘无论作甚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西三17)‘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林前十31)在基督徒的理想中,工作并不是为属世主人,也不是为个人荣誉,也不是为赚大钱;工作乃是为 神而作。当然,工作有酬劳,也要使雇主满意,除了这些以外,基督徒深信其工作必须出色,及能满足 神的要求。
(三)当以上的理想被置于早期教会中──情况并没有完全改变──一个严重问题便产生了。假设某人以基督徒的态度待人接物,殷勤工作,而他人却以不公、侮辱及伤害对待他,那又怎办呢?彼得的答案乃是:这正是耶稣所遭受的,祂也是位受苦的仆人。本段经文的廿一至廿五节中,满了由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所引用来的经句,其中描写 神受苦的仆人,这正是对耶稣活生生的描述。耶稣并没有犯罪,却被羞辱,苦待;但祂能以沉着的爱心忍受了一切,且因此而为世人赎罪。
耶稣给我们留下极佳的榜样,让我们能跟从、效法。(第21节)彼得所用榜样一词非常精警生动,这字由希腊字hupogrammos而来,这字是描写在古代世界中,儿童们学写字的情形。这字可以有两妒意义──填写字形,或按字照写。耶稣已经留下榜样给我们效法,如我们遭受羞辱、不公及伤害,我们谨记耶稣已经忍受了这一切。这个真理可能在彼得脑海中荡漾,耶稣乃是为人的罪受苦;使人可以重投 神的怀抱。当基督徒以坚毅不屈的精神及崇高的爱心忍受一切羞辱时,他正是向人见证耶稣的精神,使人可以受感于这种精神而归向 神。
神两个宝贵的名字(Ⅰ)(二18-25)(续)
{\Section:TopicID=236}一、灵魂的牧人
在这章结束之际,彼得提出 神两个极宝贵的名字──第一个: 神是灵魂的牧人。
(一) 神是灵魂的牧人:希腊字是poimen很早的时期牧羊人已被用来形容 神。诗人在一篇万人乐诵的诗中如此说:‘耶和华是我的牧者。’(诗廿三1)以赛亚写道:‘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慢慢引导那乳养小羊的。’(赛四十11) 神将要差往以色列的王,是一位牧养其百姓的牧人;以西结听见 神如此应许道:‘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们,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他必牧养他们,作他们的牧人。’(结卅四23;卅七24)
这也是主耶稣所乐用的自称,祂称自己为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1-18)。对耶稣来说,凡不认识 神的,及不等候祂丰厚恩典的人,都是无牧的羊(可六34)。 神工人最大的特权,就是能牧养 神的羊(约廿一16;彼前五2)。
处身在工业社会的人士,或许很难理解这幅图画;但在东方,特别是在犹太地,山脊悬崖,地势险恶。羊群都在山脊的草原上吃草,而草原不多,四周并无围墙保护,羊群到处走动。在这种情形之下,牧人责任重大,小心翼翼,通宵达旦地看守羊群,不然,羊群会受损害。
史密斯爵士(Sir George Adam Smith)在其名著巴勒斯丁历史地理学(文艺出版社出版)(The Historical Geography of the Holy Land)一书中,对犹太地的牧羊人有如下的描述:‘我们(西方人士)通常将羊群独自留在草原上,或羊栏中;但在东方,我从来没有看过没有牧人的羊群。在犹太的地方,羊群每日所需的水草,只是那么稀稀的一片,而且荒野处处,猛兽出没无常,在这种情形之下,牧羊人的个性是绝不可少的要素。在野狼出没的荒野,牧人儆醒不眠地眼望四方,不怕日晒雨淋,紧握手仗,牧放群羊,每一只羊都是宝贝,这就是为甚么牧羊人在犹太人的历史中那么被尊重的原因;犹太人称他们的王为牧人,使牧人成为丰富预备的表征;基督也以之为自我牺牲的标志。’
牧人一词生动地表达 神对羊群无私牺牲的爱。‘我们是祂的民,也是祂草场的羊。’(诗一○○3)
神两个宝贵的名字(Ⅱ)(二18-25)(续)
{\Section:TopicID=238}二、灵魂的监护者
(二)钦定本称 神为我们灵魂的牧人与监督,但监督一词是希腊字episkopos,是不详尽,及令人误解的翻译。
Episkopos这字有很长远的历史,在荷马的史诗伊里亚特(Iliad)中,特洛依人(Trojan)的英雄赫脱(Hector)被称为episkopos,因他在生时,拼死维护特洛依城的安危,及保障城中老少妇孺。双方所定协约、条款的监督,被称为episkopos;家庭的保护者也被称为episkopos。比方,episkopos也负有裁判官的责任,他要刑罚那些犯过的人,使他们受应得的处分。
在柏拉图所著法律(Laws)一书中,城镇的监管有如下的责任:监管游艺事务,提供儿童食物及教育,使‘儿童们手脚灵活,健康,并且尽可能地使他们的习惯熏陶渲染其脾性。’柏拉图称巡捕为episkopos,‘他们监督个人行为,若发现任何人有暴躁行为,必加以公平之处罚。’
在雅典人的律法及行政原则中,episkopos是总督、行政官、监察。在罗德斯岛(Rhodes)的地方,当地主要行政长官为五名episkopos,其责任为监督政府日常事务,维持地方法律,及社会秩序。
由此可见,episkopos一字不但意义广泛,而且甚为高雅。其含意有:公共安全的维护者,荣誉及诚实的监护者;适当教育,及公众道德的执行者;维护法律及秩序的长官。
因此,称 神为我们灵魂的episkopos,就是称祂为我们的监护者、保护者、领导者、及监督者。
神是我们灵魂的牧人及监护者,在祂的爱中,祂关怀我们;在祂的能力中,祂保护我们;在祂的智慧中,祂引导我们走在正直的路上。──《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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