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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作大祭司的神的儿子

 

  神的儿子在高天的尊荣中作大祭司,把人在神面前所有的缺欠都补满。所有认识神儿子的人都为这事大大的欢欣,因为进入那安息的条件完全具备了。有了作大祭司的神的儿子,就有了进入那安息的力量。对于希伯来人来说,这一件使人大得喜乐的事确是一件天大的难处,因为在律法的条例里,他们很难接受亚伦的子孙以外的人作祭司,更不用说作大祭司。律法的字句捆绑了希伯来人的心思,使他们很难接受神的儿子。

  按着字句来看,不是利未人就不能作会幕中的服事,不是亚伦的后代就不能作祭司。这是在律法下所不能更改的事实。要让希伯来人肯接受神的儿子,必须要把这个难处从他们的心思中解决。为着这个缘故,圣灵说了许多话,把律法中的精意分解出来。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从字句里出来,进入到精意里,就在律法的原则中看见了神的儿子。

从人间所挑选的大祭司

  人离弃了神,造成了人与神中间有一层坚牢的阻隔。这阻隔把人分离出神的荣耀与丰富以外。这一层阻隔不挪开,人是绝对没有可以通到神荣耀的宝座去的路。这阻隔就是人的罪。罪一天存留在人的身上,人就一天落在神的定罪中,永远不得见神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原来是照着神的形像被造,又是替神在全地执行权柄,并且要承受与神生命联合的人,竟然落到这样可怜的光景里,这是神所不愿意看到的情形。所以神要挽回堕落了的人,改变这绝望的事实。

  为着恢复人与神亲密的交通,在神儿子所作的救赎还没有作成以前,神给人设立了一个方法,就是选召一些作祭司的人,站在神与人的中间,好像桥梁一样,使人与神可以有交通。不是每一个人喜欢作祭司,他就可以作祭司。能作祭司的人必须具备作祭司的条件,不具备作祭司的条件的人就不能作祭司。因为作祭司的人,特别是作大祭司的人,“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五1)。若是一个不能见神的面的人。他怎样可以替人到神面前办理属神的事呢?

  为着要明确的知道神的儿子是如何成为大祭司,我们照着圣灵的指引,先来注意人间所挑选的大祭司。找出作大祭司的条件,再根据这些条件去看神儿子怎样成为大祭司。

作大祭司的人要认识自己

  大祭司的职事是向人流出神对人的体恤。他既然给神指定在人中间作神的代表人,他必须先要认识自己;承认自己是有缺欠的人,承认自己也是需要神怜悯的人。不认识自己的软弱,而又站在“替人办理属神的事”的地位,那就非常容易把流出体恤的路堵住。因此,神不能用那些不认识自己的人站在神和人的当中。

  人最大的弱点就是不认识自己。所以神不住的提醒作大祭司的人,天天要承认自己是软弱的,是残缺的。大祭司每次执行事奉的职事的时候,都必须要穿上圣衣。照着旧约律法上的定规,大祭司进入圣所必须要穿上圣衣。不穿上圣衣,就是作大祭司的人也不能进去。若是强行进入圣所,就一定死在那里。律法上的话明说,“你要给你的哥哥亚伦作圣衣为荣耀,为华美”(出廿八2)。“亚伦和他儿子进入会幕,或就近坛,在圣所供职的时候必穿上,免得担罪而死”(出廿八43)。这些定规明明说出,人的本身是没有条件见神的面。被选上可以见神的面的人。是因为接受了神给他们加上的那些预表神儿子基督的圣衣,作他们的荣耀与华美。这样,他们才有资格进到神的面前。

  不单是要有圣衣,还有好些其它的条例。比方说,他们进去的时候一定要带着血,带着香炉,行走的时候还要使外袍上的铃铛发出响声。这些定规不住的告诉作大祭司的人说,他们虽在“替人办理属神的事”上事奉神,但他们的本身还是和其它的人一样残缺,一样的软弱。“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故此,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五23)。亚伦给选召作大祭司以前,他制造金牛犊的事给他留下一个不能磨灭的印象。照着人的本身,他是完全与百姓一样的软弱,一样的亏欠神,他并不比任何的一个人强。他作大祭司以后,那一次与米利暗不服摩西作带领的权柄,也同样深刻给他认识,若没有主的扶持,他还是像世人一样的活在权力欲里。

作大祭司的人要认识神自己和神的事

  大祭司能准确的执行他的职事,除了要认识他自己,使他能体恤人以外,还要进一步的认识神自己和神的事,因为他是“奉派替人办理神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五1)。他若是不认识神,不知道神的性情,不知道神作事的法则,也不知道神要作甚么事,更不知道神要作的事的内容,他怎么可以替人办理神的事呢?起码他要知道人是欠缺办理神的事的条件。人能办理神的事,完全是因为祭牲流血的果效。在祭牲流血的事上,他一定要领会神是公义的神,又是乐意向人施怜悯的神,并且祂是永远不改变的信实的神。

  律法书上有一卷称为利未记的书,顾名思义就可以知道那是利未人必须认识的一卷书。作大祭司的人更需要清楚的认识这一卷书。当然利未记也是要神的百姓全体认识的。若是神的百姓也要明白利未记,作祭司的就更该明白利未记了。利未记是述说甚么是神的事,并如何办理神的事,也明白的向人宣示,神喜悦甚么事,神不喜悦甚么事。大祭司要替人办理神的事,因此他必须要清楚的知道神的事。

  大祭司不能接受有残疾的牛或羊作祭牲;他也不能随己意去判别长大痲疯的洁净或不洁净;他更不能放开乌陵和土明去为百姓出主意;他绝不能自己定规在献祭时是弹血或是抹血;节日的安排;享用祭物的分配;……这许多的事,他们就是按着神的定规去执行。归总的说来,大祭司在替人办理神的事的事上,他认明了神的自己,他领会了神的性情,他明白了神要作的事和作事的法则。他就是站在一个完全顺服神的权柄的地位上,去作好神所要作的事,显明神向人所存的心意。

作大祭司必须是根据神的选召

  大祭司的职份不是根据人自己的意愿,也不能由别人的推举或拥戴而产生。这一点是最重要的条件。这一点若是不明确,即使有一个人,他很认识自己,也很认识神和神的事,若是没有神的选召,这人还是不能作大祭司,连作祭司也没有条件。因为“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亚伦一样”(五4)。没有一个人能凭本身的所是和所有来作大祭司,因为人都是残缺不全的,所以必须是在神的恩召里来作大祭司。没有恩召,根本就没有一个人可以来到神的面前。

  亚伦被召的根据是甚么,我们不太清楚。我们也不能说因为他是摩西的哥哥,所以就给选中。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美的灵性,所以神就选中他。当摩西在米甸的旷野被召而接受差遣的时候,神也同时在以色列人中点名选召亚伦;以后神再在建造会幕的时候宣告要他作大祭司。亚伦被召完全是被动的,是神在恩典里点中了他。亚伦作大祭司的根据完全是在于神。神选召了他,他就作大祭司。

  亚伦作大祭司是根据神的选召。亚伦以后的大祭司也是根据神的命定给兴起。“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承受圣职”(出廿九29)。但亚伦的子孙若是有残疾;他也不能作祭司(参利廿一1624)。人能不能作祭司完全是根据神。起先是亚伦自己给选召,以后是亚伦的子孙给命定。直接的被选召或是在命定中承接作大祭司,都是在神的选召中。神选召了亚伦和他的子孙作祭司的家族,在人间就再没有别的人可以作祭司,因为再没有别的人给选召。

基督在天上作荣耀的大祭司

  神使祂的儿子作大祭司,并没有损害祂在人间挑选大祭司的条件。人间的大祭司怎样给神选召,神的儿子也照着相同的原则给选立作荣耀的大祭司。所不同的是亚伦和他的子孙是在人间作大祭司,神的儿子却是在高天尊荣中作大祭司,直接在神面前显明大祭司职事的功用。“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乃在乎向祂说,‘祢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祢’”的那一位。

  希伯来人怎样看亚伦作大祭司,神也让他们看祂的儿子怎样作大祭司。神不单是让他们看见基督作大祭司完全合乎律法的原则,更让他们看见基督作大祭司的超越和完全。“就如经上又有一处说,‘祢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五6)。亚伦作的会过去,连亚伦自己也过去了。但基督自己和祂所作的却是存到永远。这就是基督作大祭司是合法并且超越的具体表现。

基督深深体会作人的软弱

  神的儿子在天上鉴察人,也明了人间的苦情。所以当以色列人在埃及受欺压,哀声达到天上的时候,祂就下到地上察看,并向摩西说出同情与拯救的话。祂不仅是站在第三者的地位去察看人,祂也亲自成为人来经历人,祂以亲身的经历来与人表同情。“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诚,蒙了应允”(五7)。祂站在作人的地位上,亲自面对死亡权势的压榨,祂领会在罪权下挣扎的人的心情,因为祂亲自经过那样的苦情。

  神的儿子在客西马尼的经历是深刻又沉重的。在祂作人的一生中,祂也从各方面去体会人的痛苦。祂与门徒走路困乏,尝到又饥又渴的滋味,所以祂怜悯那些因为听祂讲道而三天没有进饮食的人,就藉着五饼二鱼去使他们饱足。祂因着拉撒路的死而为活在死权下不能自救的人哀哭。祂也因着神百姓的顽梗而为耶路撒冷落泪。祂因着活在肉身里而明白人受限制的可怜,因而主动的去释放在格拉森被群鬼所附的人。祂一生的经历使祂深深的体会人的苦恼,使祂对人发生无限的体恤。

  神的儿子在作人的三十多年中,从实际的生活体验里深深的认识了人。祂了解人的痛苦;祂明白人所受的限制;祂更体会落在试探中的人的挣扎;祂也知道在绝望中的人的可怜;祂更知道死亡所加给人的可怕的压力。这一切体会都在客西马尼的经历中表达了出来。祂是这样的认识人和人的软弱,因此祂虽在高天尊荣中作大祭司,也没有使祂忘怀在地上挣扎的困苦人。祂不仅是能体谅他们,祂更能体恤他们,给他们大表同情。“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知道”。这是何等感人的同情,竟是出自受害的神儿子的口,为伤害祂的人求赦免。

基督是透切的认识神

  作为父怀里的独生子,基督是完全的认识神。祂没有像人间的独生子的娇纵,反倒更深更全面的体贴父神。祂知道父的心意,祂也懂得讨父的喜悦。就是因着这样的情怀,祂甘愿降卑自己来成为人。这样的降卑是何等的不容易。要让神的儿子成为人,要叫赐生命的主进入死亡,要叫不知罪的成为罪,这些都在神儿子的身上作成了。祂肯这样作,是因为祂知道神的性情,祂就让祂自己成为神的性情的发表。

  经过人世间各样的痛苦,特别是客西马尼的那一幕,神的儿子“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五8)。苦难使神的儿子显示祂生命的丰富,苦难更让祂表达了祂对神的认识。祂向神求告使祂免死。死确实是太可憎的,对圣洁的生命的主是十分不相称的。但神让使者加祂力量去接受死,祂就柔顺的接受神的安排,毫无保留的顺服了神的权柄。这样的承认神的权柄,使祂毫无保留的跟上神所要作的一切事。

  只有认识神的人才肯接受神的权柄,而苦难正是接受神权柄的人的考验。活在神权柄下的人是绝对的信服神。不管神要作的是甚么,只要是神要的,祂都以为是最好的。神儿子就是这样无条件接受神要作的事的人。所以祂从神那里所接过来的事,祂都能有最透切的认识,也有最完全的表达,更能最完整的作成神所要作的。神儿子以这样的表现来作大祭司,那是最合适不过的。

神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称祂为大祭司

  因着神儿子的顺服,为人造成了救赎的大功。祂“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五89)。祂的顺从,使祂自己成为祭物,给人向神献上了赎罪祭。这个赎罪祭的果效不是经过一年就停止,而是永远的有功效。因此,祂就成为人永远得救的根源。你可以得救是因着祂。祂是人得救的根据,也是人得救的保证,使人的得救的事实可以存留到永远。因着祂献上自己作赎罪祭,祂同时也作了献祭的大祭司。

  神儿子作大祭司同样是因神的选召而显明的。祂不是在亚伦的子孙中作人,但祂依然是神选召的。神是按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来设立祂作大祭司。神儿子在人中间显出以前,神已经选召祂了。“祢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祢”。儿子是说出生命的渊源,神作为祂生命的源头。“我今日生祢”是指着基督从死里复活而说的。凭着生命的与复活的大能,神就指着祂说:“祢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神选召祂的儿子作大祭司,不是依从在地上的亚伦系统,而是依从在天上的麦基洗德的系统。永远的作祭司,献上永远的祭物,成就永远得救的根源。

  神儿子作大祭司的服事,在人中间作成了永远的赎罪祭,永远的撤销了顺从祂的人在神面前给定罪。在神面前献上了敬拜,祂带领着顺从祂的人敬拜神。祭司在神面前献上祭物和礼物,神儿子在神面前也献上祭物和礼物。祂献的祭物就是祂自己作赎罪祭的羊羔,祂献的礼物就是领着众圣徒作的敬拜,正如麦基洗德领着亚伯兰敬拜天地的主一样。

  神在天上按着祂的条件设立了祭司,神的儿子也照着那些条件的原则给设立作大祭司。祂成为大祭司的事实,不该成为人心思上的难处。相反的,祂该成为人的喜乐,因为祂把神最喜悦的献给神,也把神的最好带给人。

追求在成长中认识神的儿子

  因为神儿子给选召作大祭司,引出了麦基洗德的等次,把众人的眼睛从属地的事物引向属天的事物去。一般说来,人对属地的事是比较容易明白,对属天的事总是觉得陌生,不容易领会。这也难怪,因为远离了神的人是长久生活在地的范围里,也没有可能接触到天的事物。但是人却不能以这样的情形作借口,逃避去追寻属天的事。因为神在历世以来都就近人向人说话,向人显现,启示祂自己,叫人受吸引去追寻属天的事。因着麦基洗德的所是与所作,圣灵把人带向属天的认识里,不使人长久停留在律法的字句中。

  “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因为你们听不进去”(五10)。关于麦基洗德这个人物,圣经上的记载并不多,历史也没有留下太多关于他的记录。他的出现好像仅仅止于他带领亚伯兰敬拜天地的主,称颂至高的神。若是神的灵照明我们里面的眼睛,我们就看见他是超越过民族的界限,在地上作神的祭司。也就是说,他是站在作全地的祭司的地位上来事奉神。对他能有这样的领会也就够了,因为神使他在地上出现就是为要显明这事实,好来给神儿子为大祭司的事作个印证。

  关于麦基洗德这个人,虽有些使人难明的地方,但难处并不在他的身上,而是在信主的人身上。他是给神安排在地上作属灵的事的见证人,引进神儿子基督的职事。因此要从他身上看见神的心意,必须要脱离婴孩的光景,在生命上长大成人。停留在只能吃奶的阶段中的人,是不可能更进一步吸取神的丰富的。“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练仁义的道理。因为他是婴孩。惟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五1314)。要能完全并澈底的认识基督,必须要生命长成。只有对成长的人,神的奥秘才不会向他们隐藏。因此,麦基洗德并不是问题,信主的人没有在生命中追求成长才是真正的问题。── 王国显《更美之约的中保──希伯来书读经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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