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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讲 在神的家中作合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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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不是把整卷的提摩太前书作为一个信息来领会,我们就发觉里面所提到的好些事情是可以独立的。但我们把整卷的书信看成一个信息,我们就看到所提到的事都是藉着那信息来向我们发出亮光。我们已经看了四章,我们对“提摩太前书”有什么启示性的领会呢?我个人就有一个深的感觉,整卷就围绕着“在神的家中当如何行”,这是三章末了的话,这话包括三章以前,也包括三章以后到六章末了。里面所提到的事都围绕着这个中心,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

  感谢神,里面提到一些具体的事,这些具体的事都是带着原则性来向我们发表的。我们读到第五章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就落在一个受限制的领会里,很多人都以为就是一个年长的工人对年青工人的教导,教导他怎样在教会中服事。当然有这个成份,但是不能给这个来限制着。因为我们没有忽视“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因此圣经里的话,固然有当时特定接受的人,但也是同时为着所有神的儿女。不然,你看到第五章的时候,就觉得和我们没有关系,只是教会的工人们所该留意的。

 

教会生活的基础操练

  弟兄姐妹们,我们看到这里的话,我们就知道不是单对工人说的话,这是给我们看见在教会生活中的操练和原则。我们晓得教会称为神的家,教会的生活就应该是家的生活。既然是家的生活,这个生活该怎样起头呢?一个家的组成,总是藉着父母和儿女,丈夫和妻子,兄弟和姐妹来表达,都是这样来组成,教会的生活就是在这种关系中显明出来。家的生活是如何,教会的生活也是如何。家的范围是小一点,教会的范围就无限的扩大,实在操练神的家的生活,就必须从我们每一个人实际的家庭生活来开始,从家庭生活开始来操练,然后把它扩大到教会去。

  第五章开始就提到神儿女们中间彼此的关系。“不可严责老年人,只是劝他如同父亲,劝少年人如同弟兄,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弟兄姐妹,你看到这里,全教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包括在这种关系里,也同时指出如何活在这种关系里,所以弟兄姐妹们,我们不能只是看成日常生活里的那种关系。几十年前,我是少年人,现在有幸进入老年人的范围,我不能再做少年人,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个身份的变化,这种变化跟随着我们的年月发生的。所以总有一天,我们会从少年人变成老年人。

  既然是这样,我们在这里就看到原则了,因为这里所提到的,老年人,少年人,你要怎样相处呢?这里说了,对老年人要如对父亲一样,是这样的心思来交通。弟兄姐妹们,不要以为这是很容易学习的功课。年轻的一代很容易看不起年老的一代,尤其是我们中国人。有些是特殊的情形,很尊重老年人,但你必须要看那背景是怎么样。如果那人家的背景不是很富裕的,老年人就好像成了累赘,所以才有那些骂人的话,“你这个老不死!你还活着干什么?”

  但是在教会里,主说不能有这些心思。这里说“劝他如同父亲”,给骂老不死的就是父亲,这是不正常的关系,这是堕落的光景。正常的情形是尊重父母,因为神在人中间的带领,旧约的律法也好,新约的教导也好,都是非常明确的,作后辈的要尊重作前辈的,儿女要尊重父母。这是圣经的教导,也就是神的心思在我们身上的要求。所以在教会中间对年老的弟兄姐妹,要看他们如同自己的父、母亲。

  在正常的光景里,这些年老的肢体实在是带着许多属灵的丰富。当然也会有一些不那么丰富的,有些甚至是有不太准确的。如果碰到这种光景,那怎么来看这事呢?神的话在这里说,“不可严责老年人,要看他们如同自己的父、母亲。”就算他们有一些不太准确的事,你也必须柔和地和他们交通,不能说,“你错了!我是对的,你不能这样做!”主的话没有这个说法。

  对年幼的,你也不能摆出一个家长的样式,尤其是我们中国人的习惯,动不动就说拿家法来。大约不到十年前,我们中间有一个姐妹,她信了主,她家人不信主,所以在生活上不能像从前那样毫无原则地满足她父亲的要求。比如,向祖先上香啊!她没有办法像从前那样做。那个时候,我估计这个姐妹已经过了二十五岁。有一次,那个父亲很凶,他说,“来向祖先的像跪下来!”有没有用鞭子打她我不知道,反正让她跪了好几个小时,不叫她起来就不能起来。弟兄姐妹,这是一种家长式的管理。但在神的家里不可以这样,因为在神家里,作主的是神自己,所有的人都是服在主的权柄之下。

  所以在这里提到,少年人如果有过不去的事,你要“劝他们如同弟兄姐妹”。弟兄姐妹,看到这个事情吗?在神的家里,一边是教导我们尊重年长的,同时也让年长的学习降卑自己去俯就年幼的。弟兄姐妹们,这是教会生活的一个原则,特别是在处理神儿女当中的关系。我们实在感谢赞美神,因为在神的家中,神要我们从实际的生活里,一面认识自己的地位,也一面知道如何显明主自己的性情。因为教会的生活就是家的生活,也是在爱中的生活。但这一个爱是清洁的,没有带着任何的观念在里面。因为在神的家里,爱是不能缺的。但是爱不是出自肉体,也不带着肉体的,任何从肉体里出来的东西都是掺杂的东西,这些东西放在教会的生活里一定会产生难处。总结一句来说,就是透过生活来学习隐藏自己,不显露自己,更进一步去对付并拆毁自己。

 

活在准确的爱心关怀中

  然后从第五章开始就说了一个复杂的问题。这个复杂的问题也透过日常的生活来进入教会的生活,就是怎样处理在教会中作寡妇的妇女。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是按着神的话看得很准确的处理,常常会发生难处的。

  首先,我们先要确定寡妇的定义。弟兄姐妹你说寡妇的定义不是很简单?丈夫死了的女人就是寡妇了。这是一般人看的寡妇,但是我们读神的话,我们就读到神眼中的寡妇。弟兄姐妹先注意第五节,“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独居无靠,固然是寡妇了,怎么还要说“真为寡妇”?把那个“真”字拿掉,她还是寡妇。加一个“真”字上去,也没有增加她是寡妇的成份。在人的眼中看来是这样,在神的眼中来看就不是那表面的现象。独居无靠是寡妇,但是不是真的寡妇呢?就有了条件。什么条件呢?底下就说了,“是仰赖神,昼夜不住地祈求祷告。”是的,在人看来,她是没有依靠的,但是她是懂得仰望神。在人面前是孤单的,但她知道她是活在神面前,她是支取神,支取神不单是为自己,也为其它的神的儿女。所以你看到的“是仰望神,昼夜不住的祈求祷告。”她不是整天的自怜自恨,又不是怨天尤人。她不是在埋怨说“我很孤单啊!我很痛苦!没有人同情啊!”不,一个真实在神眼前的寡妇,她在人面前是没有依靠,但向着神,她却把自己交给神,仍然依靠神,仰望神。

  弟兄姐妹们注意,“昼夜不住”是什么意思?不是她一天里有两三次的祷告,当然也不是说一天二十四小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祷告,但是你实在看见,她实在是不住的祷告来走过一天的日子。我们明确的留意这一个,我们必须和下文所提的作一个比较,我们才看得见神眼中所承认的寡妇是怎样的。因为底下说的一些寡妇不是这样。我们先跳到十三节去比较一下,“并且她们又习惯懒惰,在家闲游”,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在我们众人的体会上来说,完全可以理解这些事情,难得碰到一个人可以诉诉苦的,一碰见人就诉苦了。但老是诉苦却是没有意思,时间也不知道怎样打发,那就要说说其它的事了。说说张三,李四怎样,说说这人,那人如何,天南地北的事都给她说上去了。弟兄姐妹,一比较就看到,有一些人他们一直在说人的话,但是有另外一些人,他们是不住的向神说话。弟兄姐妹,这就看到那不一样的地方了。

 

真为寡妇的姐妹

  当然这里不仅是说出一些光景的问题,也实在向神的儿女们指出生活操练上的准确方向。因此,我们回到我们所提出在神眼中给看为寡妇的,真为寡妇的寡妇,也是下文提到教会该接纳的那些寡妇。她们该是如何的呢?“她们是仰赖神,昼夜不住地祈求祷告。”这里说出一件什么事呢?说出这些姐妹们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她们活着的目的是什么?她们不是为人间生活的满足而活着,她们实在是为满足神的旨意和安排而活着。她们的眼睛不是看着我是寡妇,我现在是个无助的人,她们的眼睛不是看着这个,她们所看的乃是我是因着神的信实而活着。主没有把我接去,乃是有主的意思在我身上要成全,所以我是为着神这个心意的成就而活下去。

  弟兄姐妹们,当我们看到这样光景的时候,我们就注意第三节,“要尊敬那真为寡妇的。”这里不是仅仅把寡妇的定义给我们,那是告诉我们,对这样的姐妹,我们该用怎样的心思和意念来看她们。你要尊敬她,要重视她,要在爱心里去扶持她。弟兄姐妹们,因着这样一个的说法,我们把这个原则扩大到一些具体的事上去。那就是一些没有嫁娶,独身的弟兄姐妹,他们该是怎样在神面前活?

 

活在神是我们生活的目的中

  弟兄姐妹,我们都看到这种情形在多处的教会是比较普遍的存在。有好些姐妹没有结婚,她们是独身的;也有些弟兄没有结婚,也是独身的。这样的弟兄姐妹该怎样在神面前寻求呢?人的观念好像对这些过了结婚年龄还没有结婚的弟兄姐妹,有一些不太准确的观点。当然这些看法是根据社会的观念,这种观念不只影响独身的肢体,也影响那些结过婚的肢体。这种情况常常叫那些独身的肢体落到很消极的情绪里。有家庭的弟兄姐妹有时候会同情这些肢体,但又不知道怎样去帮助他们。弟兄姐妹,如果我们光是在这种观念里面转,没有解决问题。我们必须要看神如何来带领一些独身的儿女们来度过他们的日子。

  我们也承认,我们这些出自亚当里的人很容易多注意自己。看见这个姐妹,那个弟兄结婚,什么时候轮到自己,好像没有什么把握。因此在心思里常受情绪的扰乱,在心理和生理都会引起心思上的难处。但是神的话怎样来教导我们?我们回到“哥林多前书”第七章上去,我们就看到非常明确的教导。简单地说就可以了,弟兄姐妹们回去才好好看。我们在这里只是轻轻地提到常常被忽略的事。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很明确地给我们指出一件事,如果是独身的弟兄姐妹,不管是自愿的,或是无可奈何的,如果落到这样光景里,主的话就告诉我们说,把你的心思完全放在主的事上,完全为主的事来挂念。弟兄姐妹们,这个话是很明显的,但常常给神的儿女忽略。好些神的儿女们碰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总是落到自怜里面去,落到自怨里面去。但主说不是这样,如果是不结婚,就把你的心思放在主的身上,为着主的事情来挂念。就是保罗说的“像我就好”。弟兄姐妹们,这和这里说真为寡妇是同一个原则。感谢神,在这些的具体生活的教导里,主给我们看见什么是在神面前活得合宜的光景。

  当然,我们回到家里有寡妇的人该怎样作合宜的事。从第三节到十六节都是围绕着寡妇来说话。我们归纳起来说,很显明的,如果家中有寡妇,是儿女或孙子孙女也好,甚至不是直系亲属关系,但也有旁系的关系,他们也该注意一件事,照顾寡妇是无可推诿的,是神喜悦的。如果家中有寡妇而不尽该做的本份,那在神面前是神不喜悦的。这是一方面。

 

真寡妇的实际引出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这里提到作寡妇,就是在教会里给承认并接受作为教会扶持的寡妇,也就是上面所提到的“真寡妇”。弟兄姐妹,留意这里提到真寡妇,一连提了两次,一次在第三节,一次在第五节。这一个词不是我们造出来的。怎样才是在神眼中的“真寡妇”?除了开始时笼统提到的光景以外,第九节就提到一些很具体的情形,“年纪要到六十岁,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声,”这里说到好名声,底下就说如同养儿育女,也接待远人,也服侍圣徒,又接济遭难的人,各种神看为好的事情,她都愿意摆上她的份。

  弟兄姐妹,这里很具体地提到真寡妇的实际。为什么提得那么清楚呢?因为底下有一件事教会要留意的。我们先跳到十六节去,“信主的妇女,若家中有寡妇,自己就当救济她们,不可累着教会,好使教会能救济那真无依靠的寡妇。”这是第三次提到真寡妇。弟兄姐妹注意了,教会有这一个义务,对那些真寡妇要扶持,要帮助。但这一件事是真寡妇的情形完全符合的时候才实行的。你说如果不符合那光景,就让她饿死?弟兄姐妹,这里说了好几遍,家里的人要负起责任来。世界的人就说话了,“我照顾她没有好处,只是损失,如果她有大笔的遗产留给我,我也甘心。但她没有,却要我扶持她,服侍她,叫我吃亏又吃亏,我才不干啊!”主的话说,世界的人可以这样说,神的儿女不能这样说,神的儿女根本就不可能这样说,因为神的儿女有一个属灵的责任,不要说教会里的弟兄姐妹有难处,现在要看你家里有人发生难处。如果家里的人发生难处,你也没有承担那责任,你怎么会对和你无亲无故的弟兄姐妹进行弟兄相爱呢?

  弟兄姐妹,圣灵在这里用了很多话说到真寡妇的问题。然后又说了,年龄不到六十岁,还是年轻的,这一类的寡妇又怎么样?这一段话其实是引我们去留意到教会如何看神儿女们的婚姻关系。请看十一节,“至于年青的寡妇,就可以辞她。”为什么辞她?她来向教会登记说“我是寡妇,请教会给我的一些帮助。”有一件事说了,因为她们还年轻,也许过一些时候,她就不想为死去的丈夫守节了,她就想嫁人了。既然以后是这样,倒不如现在就跟她们说清楚,十四节所提的“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这里好像又扯到另外一个问题上去了,就是寡妇再嫁能不能给接受?其实我们读圣经,林前七章与这个地方和其它的一些地方都说得很清楚,旧约里的律法说得更清楚,不仅是寡妇可以再嫁,被休的妇人还可以再嫁。在旧约律法上是很清楚地说明这件事。当然有很多地方的文化背景觉得这个不算是美事,但是这事是神同意的,神的儿女们在这件事上要有自己的体会。

  我们又注意,神好像让年轻的寡妇再结婚,原因在什么地方?省得她们以后犯罪。犯罪固然有生活上的,但更重要的一点是她背弃了在神面前所许的愿,好像是说她丈夫死了,她说我爱我的丈夫,虽然他死了,但我怎么也不改变我对他的爱情。说得更漂亮一点,将来如果复活到天上,我们还维持我们夫妻的关系。在天上是没有嫁没有娶的,是不是有地上这种关系这么的明确,我不知道。但是神在婚姻的关系上所表明的属灵的意义是很明确的,乃是说明基督与教会的关系,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所以一个年轻的寡妇再结婚,这不是不可以的事。最糟糕的是,起初的时候不肯结婚,以后就犯罪了,这种光景就很糟糕了。

 

关于再婚的交通

  现在就引到一些问题来了,旧约被休的妇人可以结婚,那在新约时被休的妇人是不是可以结婚呢?好像圣经没有明确地指出可以或是不可以。但是如果按着寡妇的原则,那被休的妇人再结婚大概是可以被接受的。我没有把握,但有一件事情,我是非常有把握的,如果一个妇人不是丈夫休她,而是她休了丈夫。如果她是姐妹,她必须要准备付一个代价,她不应该再嫁。这一点倒是非常清楚的。因为现在有太多这样的光景,不是丈夫休她,而是她休了丈夫。发生这样的事,当然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或是什么的,但是我们看主的话怎么来说这件事情。请弟兄姐妹看林前第七章,因为不把这些事带回神的话里,就实在有太多的辩论了。

  我们先看一方面“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她们常像我就好,他们若是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那没有嫁娶的”包不包括被休的妇人呢?我以为只是说从来没有结过婚,嫁娶过的。这个我不敢肯定说,但是底下有一件事,我非常有把握地说,第十节“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她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吩咐什么?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开妻子。”同样的原则,你离开了妻子,就不要再娶。弟兄姐妹看到这里,神在婚姻上面的安排,一个大前提就是“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神作了引导、带领、安排、成全,人就没有权柄去拆散。但是你要拆散,神也允许,但你必须要付一个代价,你不能再嫁人。如果你想要再嫁娶,回到你原来的丈夫那里,讨回你原来的妻子。弟兄姐妹,这是非常清楚的,因为保罗在这里也明明的说“不是我吩咐你们,乃是主吩咐你们”。

  我们还得要进一步地来看,为什么要吩咐得那么严肃?在福音书上就提到这样的事,“人若休妻另娶,他就是犯奸淫了。”离婚的理由是要和另外一个女人结婚,神说这个不是理由,这只是一个奸淫的事实。弟兄姐妹,你看到神看这些事是看得那么严肃。这些话好像跑得很远,我们还是回到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开头的那部份。因为这样的事实,在保罗当时的时代,已经有很多很多的事例频频出现,在近代神的儿女们中间,那情形更是太多的出现。原因就是现在的人根本就不理会神的话怎么讲,却随从这个世界的风气。虽然没有完全的接受世界的风气,但世界风气的原则,还是在影响着神儿女的心思。我们该注意的是主的心思却没有因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地上的人与事物可以改变,但神的心意没有改变。

 

行神眼中合宜的事

  神既然说“这家是永生神的教会,我就把这些话告诉你,让你也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我再重复一次说,教会的生活就是家的生活,家的生活就是在爱里面彼此相顾的生活。因此在教会里,我们必须看到一件事,既然教会的生活是在爱中扶持的,那在教会里一些特殊的情形,是不是教会该毫无原则地接过来呢?这一段话也告诉我们一件事,教会不是托儿所,教会也不是养老院,教会是该照顾年幼与年老无依的,特别说到年老的。但是教会不是托儿所,也不是养老院,并且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教会里一切爱心的扶持不是扶持那些不正派的。

  我们这里曾经发生过好几次,有些人在聚会时就跑进来讨钱,求帮助或是什么的。弟兄们也实在给过他们一些帮助,但不能长久下去,所以那些人再来的时候,我们就拒绝他们了。人家也会说,你看!好多教会在这里都成了老人中心了。别人是怎样是别人的事,神领着我们做什么,我们就跟随。教会不是扶持那些不正派的人,但教会却是要让那些清心正直的人得安息。

  我们实在要感谢主,虽然这一段的话好像只是说到人中间的事情,但却是在教会的生活里启示了重要的原则,叫我们有所依从,不叫我们做不该做的事,也不叫我们忽略我们该做的事,因为教会就是神的家。这里面只是提到一方面的情形,但是里面的原则是可以应用到其它的方面,神的儿女们实在要知道这样的光景,使我们可以作合宜的事。── 王国显《提摩太前书读经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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