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罗西书第二章
第三段 使徒竭力的争辩(2:1-23)
本章的主要内容,一方面是责备劝勉信徒,另一方面是驳斥异端的错误。保罗在事奉中,充份表现出他怎样为耶稣基督尽忠。本章可分为三段:
一·劝告(2:1-7){\LinkToBook:TopicID=160,Name=一 勸告(2:1-7)}
二·辩惑(2:8-19){\LinkToBook:TopicID=166,Name=二 辯惑(2:8-19)}
三·责问(2:20-23){\LinkToBook:TopicID=176,Name=三 責問(2:20-23)}
一·劝告(2:1-7)
1·保罗的尽心竭力(2:1-3)
A·如何尽心竭力(2:1)
1 保罗既还没有跟歌罗西和老底嘉人见过面,怎么能为他们尽心谒力?这“尽心谒力”特别形容保罗在灵里的负担。保罗在心中对歌罗西和老底嘉人有很重的代祷负担。本书提到以巴弗的代祷,也用过类似的话:“有你们那里的人,作基督耶稣仆人的以巴弗问你们安。他在祷告之间,常为你们谒力的祈求,愿你们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稳”(西4:12)。看来保罗在监狱中曾尽心谒力地为信徒祷告。他听闻以巴弗讲到歌罗西的信徒在信仰上的情形,就在神面前,为他们尽力祷告。
“尽心谒力”原文agona,与林前9:25的“较力争胜”是同一个字。在提前6:12译作“打仗”,腓1:30译作“争战”。所以这句话不但说出保罗怎样在祷告上为信徒“打仗”,也说出他为信徒灵性的事,何等热切地肯付代价。虽然有许多信徒是他还不认识的,他也同样关怀。他实在不愧为神的管家,神的忠仆,因他自觉对神一切的儿女都有责任。虽然自己还在监狱中,但对于从未见面的歌罗西信徒,却仍有亲切的负担和热诚,知道他们信仰上有错误,便要极力挽回他们。
B·为何尽心竭力(2:2-3)
2-3这两节圣经显示保罗为信徒尽心谒力的目的有三:
2上 A·要叫他们的心得到安慰
使他们的心不致因异諯的搅扰而惶惶不安,对原来所信的福音有所疑虑。当我们在忧虑惶惑的时候,从远方而来的友情和安慰,更能使我们得着帮助。保罗和歌罗西人是从未谋面的,竟然这么关心他们,他的信必能使他们得着很大的安慰与鼓励。
某传道人在十分灰心时,收到一封从外国寄来的信说:“现今在八个国家中都有人在为你的工作祷告。”他看到这句话时,心中立刻大得鼓励。在此保罗对歌罗西信徒的代祷,也有同样的作用。
2中 B·要使他们有充足的信心
这充足的信心是怎样得着的呢?是“因爱心互相联络……”,他就是因爱心的交通而渐增进的。基督徒在爱心中互相帮助、勉励、关怀、和互相交换属灵经历的结果,使彼此都受主爱的激励,对神的爱领悟更多,对神的信实可靠认识得更清楚,以致我们属灵的悟性更开通,在真道和灵命上更长进,结果便能“丰丰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
注意这种“充足的信心”是由悟性中产生的,不单是在丰富的情感中产生的。显见这种信心是十分理智的,并非只凭感觉与情绪;而是由于对神的慈爱有相当的认识,因而十分明白地知道神是可靠可信的,就很自然地、不必用情感去勉强自己地深深信靠神了。正如我们对一个人有了深切认识时,就不再是凭情感的冲动,或带着若干冒险尝试的情质去信任他,而是从认识中很有把握地知道这人是可信托的。在文理译本中本句作“由洞悉则甚信”。
2下-3 C·要使他们真知道神的奥秘,就是基督
这里所说的奥秘,与上文1:26;弗3:3-6的奥秘是相同的意思。“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3:6)。而这种奥秘的旨意,也就是“福音”,是万人都可以得救的福音。但福音之所以成为“福音”,是因为有一位赎罪的救主,为我们完成了救赎之功。所以福音不只是一种道理,而是一位救主──耶稣基督,借着祂,一切的人都可以作神的儿女。但这整个事实,在旧约时代中还是一项属神的奥秘,到新约时代才完全显明出来。使徒在此很简洁地向歌罗西信徒指明“神的奥秘,就是基督”,并且深切愿望他们有这种认识。因为如果他们真知道神的奥秘就是基督(也就是福音),除了基督以外没有别的奥秘,他们便不至被智慧派的的基督奥秘知识所迷惑了。
3 本句特别针对当时歌罗西的异端。他们以为人的得救在乎知道某种特殊的知识,而这种知识只有他们中间少数的人知道。人必须在他们这教派中经过相当考验,认为是忠于他们的教派之后,才能将这种知识传给他。所以保罗在此特别用“奥秘”这类的名词,辩明一切神的丰盛都已藏在基督之内,再无其它可使人得救的知识,可从基督以外获得的了。
2·保罗的表白(2:4-5)
4-5 这两节圣经表现保罗在传道工作上如何一心一意地盼望信徒走在正路之中,对信徒常存一种爱心的愿望。他在辩斥异端错误时,绝不是用一种教师的态度,指责信徒的无知,而是完全用父母的心肠来劝告、指点。类似的话在林前5:3-4保罗也讲过,显见他事奉主,常以全教会的事为念,常常为他们祷告。这种属神的爱充满在心中,不是时间与空间所能限制的。虽然他未与歌罗西信徒见面,却愿他们常行在真理的轨道中,信心坚固,这样他就欢喜。
虽然歌罗西教会原是以巴弗的工作,但保罗也看作是自己的工作(不是在权利方面看别人的工作是自己的,而是在爱心的义务方面,看别人的工作像自己的),对待歌罗西信徒像自己的儿女一样。他看见别人的工作良好,教会长进,信心坚固,便十分欢喜,绝不存半点私心。
“循规蹈矩”,就是站在各人的岗位上尽责,顺服主里长辈的引领,按照教会的规律行事。有人误以为教会一切的规律、秩序、章则都是不合圣经的,是人的“方法”;但是,圣经给我们看见,在保罗的教训中,并不忽视教会的秩序与规矩(参考林前14:40),圣灵绝不会引导我们在放任、混乱、无秩序、无组织的情形中事奉祂。按着圣灵的引导也不是说我们什么都不先作准备,只在临时决定一切才算出于圣灵,这完全误解了圣灵的工作。保罗显然喜欢看见教会在有秩序的情形下活动并长进,这是合乎神旨意的。就像宇宙万物,是神藉祂的灵运行作工的结果,然而万物的运行却没有一样没有规律,或没有组织。可见良好的秩序和有生命的组织,是合乎圣灵引导的原则的。
3·保罗的劝勉(2:6-7)
6-7 “遵祂而行”,原文是“在祂里面行动”的意思,参N.A.S.B., R.V.等英译本,中文新旧库译本译作“当在祂里面行动生活”,就是以基督为范围地生活。
“生根”指灵命方面说的。信徒应当“生根”于基督,就能从祂结果子。“根”是向下生的,可以表明谦卑。
“建造”显示使徒在此将信徒的灵性看作一种工程,像建造房屋那样(太7:24,26;林前3:10-15)。这建造之工程是包括生活与工作两方面。
“生根”注重隐藏部分,向下深入;“建造”是注重向上的发展,是向外表现的部份,信徒应在这两方面一同生长。“生根建造”英译rooted and builded(R.V.)。
信徒当怎样生根建造?当“正如你们所领的教训”,领受良好的教训与栽培,未必就有良好的灵性,要“正如”所领受的教训,才是成功,才与所蒙的恩相称(弗4:10;路12:48)。
“感谢的心也更增长了”,本句原意是满溢的感谢。若有人的生命长进,能和他们所领受的教训完全符合,他们的心自然会满了感谢,有如杯子满了而溢流出来。
二·辩惑(2:8-19)
1·人间的理学(2:8)
8 “理学”原文philosophia,是由“喜爱”与“知识”二字合成的,新旧库译本译作哲学(参英译)。保罗在本节圣经中劝勉信徒谨慎,恐怕有人用他们的哲学和这世上虚空的妄言,不照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将他们引诱了。在此我们留意几点教训:
A·信徒对各种今世新奇的道理或教训,不可随便接受,要按真理的知识判别它的是与非。
B·使徒这些话是特别针对歌罗西的异諯,他们的道理是照人的理想,和玄妙的意思所设计出来,并混以人间遗传的规条,和人意的敬虔,所发明的教义。这等道理虽然可能被人以为是十分高深的哲理,但它不是福音,不能拯救人脱离罪恶,或使人得着永生。所以说它是虚空的妄言。因为所讲的不论怎样高深,并不能给人实在的结果,至终仍不过将人引到灭亡的路上。
C·“有人用……”,使徒在此所讲论的,不是要判定一切哲学都是错误,而是特指歌罗西教会中有人想用“他的理学”引诱信徒。
D·本节给我们看见,判别异端的一个原则,就是要“照着基督……”,凡不“照着基督”福音真理所传的道理就都是虚空的妄言。凡不符合神救人的恩典的福音,就都不是正路。
E·在此所谓人间的遗传,大概是指当时异端中的人,凭己意敬虔所订定的种种规条,法利赛人除了热心律法之外,还制定了若干律法所没有的规条,又渐渐地将这些“人间遗传”的规条当作道理教训人,以致将人的遗传看作与神的律法占同等重要的地位(甚至比较神的话更重要,而要求人们去遵守(太15:1-90;加1:14)。这些遗传虽或起初是出于颇好的动机,但日后失其真意,变成占夺神地位的条例。它们都不过是因人的敬虔所发明的道理,并非福音的内容,不能使人得救。当时歌罗西的异端则比法利赛人更严厉地遵守人间的遗传,其实这些规条对于人的得救毫无帮助。
F·在此保罗所提的“世上小学”,他在加4:3-9也曾提及(见加4:3-9注释{\LinkToBook:BookID=105,TopicID=178,Name=六 以兒子與僕人之比較為證 (4:1-11)})。它实际上是指:
1. 今世哲理,华而不实,虽然在人看来以为高深,其实与福音真道比较,不过是“小学”。
2. 犹太教,及它的律法……只是一个过度的小学,目的是要助人认识以后要来的主。
2·神的丰盛(2:9-10)
上文保罗从消极方面指斥人间理学之错误,在此使徒从积极方面指出神的一切丰盛都在基督里。除了基督之外,再无其它的神,可以作神人间的中保。
9 “丰盛”原文pleeroma在太9:16;可2:21译作“所补上的”,可8:20译作“装满”,约1:16;罗11:12译作“丰满”,罗11:25译作“添满”,罗3:10译作“完全了”,林前10:26译作“充满”,加4:4;弗1:10译作“满足”,弗1:23;3:19译作“充满”,弗4:13译作“满”,西1:19及本节则译作“丰盛”。而在此译作“丰盛”,可能是因为这里是当作名词用(英文圣经译作fullness)。“神本性”指神公义、慈爱、良善……的性格,神本性的每一样美好都是十分充足的,所以统称为“丰盛”;而这些“丰盛”都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
“有形有体”的意思,就是十分具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所以唯有倚靠这位曾降世为人,受死,复活而升天的基督,才能在神的性情上有分,认识神的丰盛,并支取祂的恩典。
总之,除基督之外并没有别的中保可以使我们认识神,且得着得救的智慧。凡是以为可以凭人的任何功劳便能与神接近的,都是虚空的妄言。
8 “你们在祂里面也得了丰盛”,本句显明歌罗西人是已经得着神的丰盛的人。他们既已在基督里领受了神的生命,当然便有分于神生命的一切丰盛。由此可见这全能的神,并非一如神哲主义所说的高不可仰,是人所不能接近的。因“基督”就是我们可以与祂联合,有份于祂的性情的中保。
“祂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本句所指与弗6:12之执政掌权者不同。那里是指恶天使,即鬼魔的灵;而在此是指一般天使(也可以指人间的一切执政掌权者)。保罗这些话都是反驳当时异端所主张的道理,他们以为基督也不过是天使之一,是许多较低级的神中的一位,又以为日、月、雷、雨、宇宙百态,各由天使掌权。在此保罗指明基督乃是各样执政掌权者(一切天使)的元首。这不是说使徒承认他们所主张由各级天使掌管宇宙百态的讲法,他的重点乃是说,不论怎样等级的天使,基督都远超过他们。所有天使虽或在神前有分等级及工作,但他们无非都是受基督的掌权、支配、分派,好为基督和那些蒙恩的人效力而己!他们只是受基督的差遣,成就祂的旨意,却绝不是分担基督中保的工作,也不是许多神中间的一位。
A·在基督里的割礼(2:11-12)
11-12 保罗在此指出信徒已在基督里受了非人手的割礼,这种割礼是能使他们脱去肉体情欲的。换言之,保罗在此实际上是解明旧约割礼只不过是一种预表,表明信徒在基督里所受的真割礼。旧约割礼的目的是教导人要脱离肉体的败坏。但怎样才能真正脱离肉体的败坏?要借着信心进入基督里。其实肉体的败坏既是一种关乎灵性的事,而身上受割礼,只不过关乎仪式属外表的事,怎能因此使灵性得着洁净?但基督为我们所行的割礼,并非用火石刀或经人手而行的割礼,乃是拯救我们脱离肉体的情欲,将我们的旧人与祂同钉十架的割礼,所以12节说:“你们既受洗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祂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祂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这里一方面说明真割礼是什么,就是与主的受死、埋葬、复活联合。按基督在十架上成就的事实来说,是已经把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架。我们现今只要借着信,便联合在祂所成就的这事实上,与祂同死。所以脱离肉体情欲的真割礼,不是一种属仪文的割礼,乃是救恩内容的一部份,是借着信心得以成就的。
另一方面也说明,旧约的割礼是预表新约洗礼的意义;不过不是预表洗礼的仪式,而是预表洗礼所表明信徒与主同死同埋同复活的经历,也就是预表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5:24)。但神怎样将基督所完成的这种同钉、同死、同埋、同复活的救赎,成为信徒的经历?下句说:“都因信那叫祂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也就是说这恩典是借着“信”支取的。
B·基督十字架的得胜(2:13-15)
使徒继续讲明基督如何救我们脱离肉体情欲的割礼,使我们与祂同死同活,就是借着祂在十架上的得胜。祂在十架上已经使神赦免了我们的罪,又藉十架所成就的救赎,将一切“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撤去,钉在十架上,使我们不再受律法的辖制。
1. 基督的得胜在生命方面所给我们的拯救(13)
13 这拯救就是使我们因为罪得赦免而得着生命。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与弗2:1相似。注意使徒将“过犯”与“未受割礼的肉体”相提并论。一切未信主的外邦人原都是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且按肉体是未受割礼的,歌罗西信徒当然也是这样。但现在他们已经不再死在过犯中,而是罪恶已蒙赦免的人了。他们按肉体虽未受割礼,却在基督里受了不是人手的割礼。保罗将“死在过犯中”与“未受割礼”连在一起,换句话说,“罪恶得赦免”与“已受了不是人手的割礼”,也是连在一起的事。所以,未信主得救的人都是未受真割礼的人,已信主得救的人,都是已受了真割礼的人。
“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本句与弗2:5相似。在此“便叫”表现很重要的语气,说明信徒早在信主得救时,就已领受了主的生命。基督早在十架上已经作好这罪得赦免和得生命的工作了。
2. 基督的得胜在法理方面所给我们的释放(14-15)
14 “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在此“字据”原文xeirographon,按Arndt & Gingrich新约希英字汇是指古人用手写的欠单。使徒用这字指着旧约的一切规条、律例,包括下文所说的“节期,月朔,安息日……”,及律法所要求我们履行的义务。这一切的“字据”,都因基督在十架上,已照律法的要求为我们而死,便都已“撤去”、“钉死”了。保罗这些话很清楚让我们看见,今日信徒没有遵守旧约律法的义务。我们不是欠律法的债,律法上有关礼仪方面的规例,不是我们所要遵守的,我们也不是凭着遵守这些规例而得救。
为什么使徒将旧约这些规例说成是“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因律法是公义的,是我们所必须服从的;但我们却又不能遵守律法,常常死在过犯罪恶中,无力抗拒罪恶,不得不顺从罪恶的诱惑。这样,公义的律法就变成是攻击我们的,使我们的良心责备自己,在亲近神方面成为“有碍于我们的字据”。但基督受死于十架的结果,既涂抹了我们的罪,也就除去了这些阻碍。
“有碍于我们的字据”,彷佛一个负债者写了欠单,到时却没法清还,那么欠单上所写的,就是“有碍”于他的字据,使他内心不安,在法理上又要受到“追讨”,因而不敢跟债主坦然相见。我们对神的律法也是这样,当我们有责任遵守神的律法,却又不能遵守时,就在遵守律法上,成为欠了神的债的人,因而不能跟神有交通。现今基督为我们钉死在十架,为我们清还了这些“债”,神就免了我们的债,好像债主已将欠单投在火炉中烧去,此后我们跟神之间就不再有阻碍与不安,可以坦然交通了。这就是保罗说“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的意思,因它已不再向我们要求甚么义务和责任了。
15 15节“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这“执政的掌权的”有人以为是指上文的善天使,因第10节刚刚提及基督是“各样执政掌权者的元首”,而那里所说的执政掌权者显然是指善天使,不是指魔鬼。那么在此15节之“执政的掌权的”自然也是指善天使了。犹太人相信有天使执掌各样的律法,因旧约是经天使的手而设立的(加3:19)。保罗在此可能借用他们的讲法来解明福音真理。照这种见解,本句的意思就是:基督十架的得胜,不但将旧约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撤去,而且连掌权律法的天使也“撤去”。换言之,已彻底地将我们从律法下拯救出来,不再在律法下了。
但这“执政的掌权的”若指恶天使更合原意,因弗6:12“执政的掌权的”很明显是指恶魔而说。虽然上文10节本句曾用以指一般天使,但这句话既有两种可能的用意,实无须定准它属于那一方面的意思,而应按上下文的用法来决定。在此本句若指恶魔来说,对上下文更自然而合理,意思是:耶稣基督借着十架不但将信徒从律法下救了出来,使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且也已经完全胜过那使人陷于罪中,以致受律法指控的魔鬼和牠的使者。信靠基督的人,已不用遵守律法的字据作为生活行事的准则,他们是依循基督十架得胜的能力,完全的爱心,,和圣灵的引导(加5:13-14,16-25),作为行事生活的规范。
A·关于饮食与节期(2:16)
16 旧约摩西律法中有许多有关饮食的禁戒,或洁净的条例,又有许多日子、节期都要遵守(利11章;16章;17章;23章;申16章)。当时歌罗西的异端以为得救之后,应当遵守这些条例。他们看见歌罗西信徒领受了福音,不守这些规矩,便批评论断他们。保罗却坚固信徒,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意即都不可怕人的论断而转从人的意思,更不要因人论断而不敢站在福音的真理上。
B·关于影儿与形体(2:17)
17 本节与来8:5;10:1相似,清楚地告诉我们,旧约那些礼仪条例都不过预表基督和祂所成功的救法。现今那真像既已来到,当然不必再去拘守预表这形体的影儿了。
本节也显示歌罗西信徒所领受的福音,比那些主张要拘守律法的异端优胜得多。因那些规例不过是影儿,而信徒所领受的却是“形体”。他们既已领受了“形体”(基督),得着了律法所预表的救恩的实际,当然无须再去拘守律法的规矩了。
C·关于传异端者的虚伪(2:18-19)
这两节使徒指出传异端者的种种虚伪以警告信徒,不要因人故意的谦虚、敬虔,便摇动自己的心,而随从他们的道理。在此分五点:
18上 1. 他们是故意谦虚的
在这里使徒所指斥的“故意谦虚”乃是一切热心律法的人必然会陷入的错误。他们所作的事都含有要做给人看的成份,并且这种做法,可能成为一种习惯而不自觉。所以这里的“故意”,是注重指他们行事的基本动机而说的。
信徒有时会因别人的败坏而放纵,效法别人的样子;但也有些信徒却是因佩服虚伪的敬虔而跟随人,走在错误的路上。这两方面的危险,都是我们所要防备的。
本节使徒给我们看见应当注重真理过于人的经历。人的经历可能错误甚或虚伪,但神的真理却永远准确。对异端之判别,更不可单凭那些异端者的谦虚、虔诚、或爱心,而该留意他们所传的道理,是否合乎圣经一贯的真理。因为那些所谓的“谦虚”、“虔诚”,都可能是为着要达到他们诱惑人的目的而故意表现出来的手段。
18中 2. 附和异端会失去奖赏
“就夺去你们的奖赏”,注意使徒不是说他们会失去生命,乃是说他们的“奖赏”会被夺去。基督徒的“奖赏”可能因半途失败而失去,或受亏损──“你们要小心,不要失去你们所作的工,乃是得着满足的赏赐”(约二8)。但“永生”向来是因信得着,而不是当作奖赏赐给人的。
么cs3 3. 他们“拘泥在所见过的”
就是拘守于凭眼见的范围内,以寻求得救的方法,随己意臆测神的作为,却不肯用信心进入基督内,经历他们眼所不能看见的事,领取神为我们预备那更大的恩典与福分。本句小字作“有古卷作这等人窥察所没有见过的”,这意思就是说这等人对他们所未认识的福音真理存着疑惑、不信、挑剔不是的态度,这证明他们都不是真信徒。注意使徒这句话是对那些拘守旧约规条,不肯接受基督福音的人说的。因福音真理对于在犹太教下的人乃是完全“新”的事,所以使徒认为他们不应拘泥于已知已见的事上,而不肯对他们还没有经历过的神新的恩典虚心领受;但使徒并没有意思说凡是新的事都是好的。如果用这句话劝勉人离开福音真道,便是完全误用了圣经,和误解使徒的意思。
但本句的灵意,可以应用于信徒追求属灵的长进方面,不可拘泥于已有已知的经历上,以自己所有的为足,那结果必定叫我们的灵性停滞不前,自满自大。
18下 4. 他们随己意自高自大
“随着自己的欲心”就是随着自己放纵情欲的心。但这“欲心”所注重的不单是放纵私欲的行为,更是指他们那种自显清高的心意。凭自己的私意事奉神的宗教热诚,也都是从人的“欲心”中所发出的一种私欲,是从另一方面高举人的。所以下句说这等人是“无故的自高自大”,也就是说他们完全不认识自己对于遵守神的律法是毫无能力的,竟然想凭自己虚伪、不完全、不切实的品德,夸耀自己。他们这样完全不值得骄傲而竟然骄傲,就是“无故的自高自大”。这种内心实际上是自高自大,而外表故作谦虚的情形,是一切要凭自己善行得救的宗教所共有的现象。
19 5. 他们是不持定元首的
“不持定元首”就是无意决心跟随基督,不完全接受福音。保罗不是说这些传异端者和信徒也都属于同一位元首,而是说他们没有以信徒的元首为元首。他们对福音真理的信服,只是表面敷衍的信服,并没有持定基督救赎的恩典,作为独一无二的救法。因他们在信靠基督之外,另加上许多人的遗传规条,和由人的聪明所发明的道理。这都是因为他们自高自大,随从自己私欲的缘故,以致他们不能认识这位只赐恩给谦卑之人的神。
本句也可能是连接18节上半“不可让人因着故意谦虚……就夺去你们的奖赏”。这样本句是警告信徒要持定元首基督的意思。
“全身既然靠着祂筋节得以相助联络,就因神大得长进”,本句与弗4:16相似。使徒既指出异端的危险,便转而劝勉信徒要以这等人作为鉴戒,而持完元首。信徒要是持定基督,高举十架的得胜,凡事让基督居首位,全教会就靠着基督“筋节得以相助联络”,便可以因神的怜悯而大得长进了。
三·责问(2:20-23)
在这几节中保罗用一种质问的口气责备歌罗西人,使他们知道他们既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就不该再去顺从律法的规条,而且那些规条对于克制情欲实际上是毫无功效的。
1·责问信徒为什么还在世俗中活着(2:20-21)
20-21 “你们若与基督同死……”,这“死”字是过去式。所以使徒在此并非说歌罗西人还没有得救经验;而是用一种辩论的语法,说明凡属基督的人,既都是与基督同死的,就是已经脱离世上小学的人,岂可再去服从世上小学那些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这种与基督同死的经历是在信徒得救时已经成就的事实(罗6:8,11;提后2:11;西2:11-12;弗2:5-6)。既已同死,就脱离了律法,因律法对已死的人,是不再有任何要求的(罗6:2;7:1-6;加2:20;6:14)。所以基督徒若去遵守那些凭字句的规条律例,就是无知而多余了。这就如一个已经上了大学的人,再回去读小学,又像一个开了眼睛的人竟跟着瞎眼的人走一样,是愚昧而可笑。
“世上的小学”参加4:3批注{\LinkToBook:BookID=105,TopicID=179,Name=1.舊約的信徒如孩童,與奴僕沒有分別 (4:1-3)}。
“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意即抽象而不切实际,仅属字句,不能发生真正功效,对人的得救或人的品德并没有真正的帮助。
“规条”指当时异端凭自己对律法的知识所定出的规矩(见23节)。
2·指明人的规条之虚有其表(2:22-23)
22 难道“律法”是人的教导么?不是,本节的意思是说,当时那些异端既不明律法的功用,竟然凭自己的意思来讲解律法的规条,又增订各种条例,叫人遵守,作为得救的门径之一,完全误用了律法的效用(参罗马书3:20注释{\LinkToBook:BookID=102,TopicID=182,Name=B.使徒的結論 (3:19-20)})。这样的教导乃是人的教导。
“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即在应用时,就显出无真正的功效,只是表面的“肤浅的装饰”,并不能使人内心真正改变,对灵性生命没有实际益处。
23 “使人徒有智慧之名”,就是虚有其名,而没有实效。当时歌罗西的异端所订的规条,只能叫人外表看来属灵,被人视为“智慧”,但事实上只是属人的私意崇拜,像该隐所献的祭那样,并不能得神喜悦。除了“自表谦卑,苦待己身”之外,毫无用处。
一切异端都有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是要发表人的长处,包括人的谦卑与刻苦……,其实这些都不过是一种夸耀人的“巴别塔”,不能使人认识神的恩典。
不但这样,这种人的主张和规条,对于克制情欲,也没有真正功效。因为人的情欲绝不是表面的克制就可以收效,必须从里面根本改变;而这种改变,只有那为人受死而复活的主才能够给人。人既不能赐人新的生命,使人从里面获得更新,那么人的一切规条律例,也都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无补于实际。
总之,使徒在本段中说明一切旧约律法、礼仪、规条,都不过是表明那要来的基督跟祂的救法。这些律法的目的是要叫人明白神的救法,但它们本身并不是神的救法。
神所要教导我们明白的,不只是一加一等于二,而是要教导我们明白一加一等于二的原则。我们若只会计算一加一等于二这一题,不算是学会了加法;必须要学会了一加一的原则,才算是学会了加法。我们不是要一加一,二加二,三加三地逐题去学习;乃是学会了加法的原则,便会计算一切的加数了。
神在旧约中用各种各式的预表、历史,就如算术教师所列举的许多加数题一样,目的不是要学生去死记每一题的答案,而是要学生从许多例子中领悟加法的原理。照样,神也借着那许多预表的历史事实,要我们明白救恩的原则,却不是要我们去死守那些用来预表基督的“影儿”──律法的礼仪和规条等。神所要我们明白的救恩的原则,就是我们绝不能凭自己的善行得救,必须仰赖基督的救赎才能得救。要是我们不领悟这原理,竟逐一地持守旧约律法中的种种诫条、节期、日子、割礼……等,就完全违反了神赐下律法的目的和旨意了。
问题讨论
保罗既没有跟歌罗西人会面,怎么能为他们尽心谒力?尽心谒力原文是什么意思?保罗为他们这样尽心谒力有什么目的?
保罗对歌罗西人有什么期望?他怎么勉励他们?
什么是2:8所谓的“理学”,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
信徒为什么不必受割礼?割礼的真意是什么?割礼跟洗礼有什么意义上的关联吗?
按2:12-15,基督十架之得胜给我们那两方面的恩典?
2:18,20所谓的“故意谦虚”,“不可拿……的规条”,是指什么?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歌罗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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