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服在福音真理的权柄下
(二1~16)
加拉太书第二章开始,我们看到保罗从他和使徒们的交通和配搭上面,印证福音的准确和真实。弟兄姊妹们要留意,第二章开始所说的事,就是使徒行传十五章里所说的事。使徒行传十五章是保罗蒙恩以后多少年的事呢?使徒行传没有告诉我们,在加拉太书就告诉了我们。保罗遇见主以后,他三年在亚拉伯旷野,十四年在外邦中服事,一共是十七年经历神的信实。所以使徒行传十五章的那一段历史,乃是保罗在服事主十七年以后所带出来的交通,十七年的光阴印证了福音启示的准确和真实。
保罗在这里提到福音的准确,不是没有根据的。他的根据不仅是他接受启示的经历,如果他只有接受启示的经历,不见得就能印证启示的准确。但是加上十七年的时间所显明的结果,就印证了福音真理的准确。一面是他自己接受启示的经历,另一面是神让他去经历福音本身的果效。所以在使徒行传十五章,保罗非常有把握的见证神自己所要作的。
使徒们印证保罗的职事
在加拉太书第二章里,保罗重新提到那一件事,但是提到那一件事的目的,不是为真理作辩明,因为辩明真理的那件事,是在使徒行传十五章的时候作过了。现在再提出使徒行传十五章里的事,乃是引用当时的交通来说明他所接受的启示,是有使徒们的印证的。所以在这段话里,我们看到好几方面的事。第二章开始,他说,“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二1)特别提到带着提多同去。提多是外邦人,提多不是犹太人,他带着一个外邦的弟兄提多到耶路撒冷去。去作什么呢?我们看使徒行传第十五章就知道,去为福音的真道作辩明。在使徒行传你没有看见许多其它的事,所以光是看使徒行传十五章,你只是看见巴拿巴跟保罗。但是在加拉太书里给我们看见,那一次上耶路撒冷,提多是与他们同行的。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
为什么保罗在这里特别提到提多呢?在底下保罗就说出,在那时候的事是怎么的经过。上次交通的末了,我跟弟兄姊妹提到第二节所说的,“我是奉启示上去的”,不是“奉”,乃是“根据”,他是根据这一个启示上去的。哪一个启示呢?就是在第一章里面提到的,“从主那里所接受的启示。”他就是根据这一个启示去耶路撒冷。
弟兄姊妹记得,在使徒行传十五章里,说到耶路撒冷教会出来一些人,他们带着一些教训来,说,“信主还不够,必须信主再加上律法,这样才能享用福音的好处。”保罗说,“这件事是不能容让的”,所以他必须要上耶路撒冷去澄清这个问题。因为从耶路撒冷教会来了一些人,带着这样的教训来到外邦,所以保罗就根据神给他的这一个福音的启示,要到耶路撒冷澄清这一个混乱。一面是澄清福音的真理,一面是藉着福音的真理在外邦人中所带出来的果效,来印证这福音的准确。这福音就是神的儿子死了,埋葬了,复活了,人接受神的儿子的所作,人就得救,不需要再加上什么。若是加上了什么,就破坏了这福音的恩典。所以当时保罗是在这样的催促底下,到了耶路撒冷。
在耶路撒冷的交通里,他诉说他如何承受神的启示,他如何藉着神启示给他的福音,在外邦中显明神的作为。保罗当时作这样的交通,一面是向众人宣告神的作为,另一方面,也是和耶路撒冷负责的弟兄们有一些很深的交通。所以保罗在这里提到,“我在那里述说,不单是要叫众人听见神的作为,我更是对那些有名望的人来述说神的作为。”(参二2)圣灵用着保罗发表当时心里面的光景,乃是说出圣灵带领保罗在神面前学的一个功课。学什么功课呢?让他学习在服事主的事上,必须要越过人。“越过人”不是说要把人踩下去,自己爬上来,而是说到在服事上面,只能认定主的自己,不因人的原故而修改,或者说是变动启示的内容。
弟兄姊妹,这一点是非常重要,保罗在神面前的服事,很蒙神的记念,跟他在神面前这样的心思和态度,是非常非常有关系的。在人的眼中来看,耶路撒冷教会那些使徒们,是首先在主面前蒙恩被召的那一批。在那一种历史的背景里,这些人都很受尊重。
事实上,在当时的耶路撒冷教会,提起雅各来,每一个人都点头的。雅各在律法上面是守得很紧,但是他是不是像其它那些人说,非要加上律法才能蒙恩呢?这个恐怕就没有,因为在使徒行传十五章里,我们很清楚的看见圣灵记录下来,雅各在人接受福音就得着拯救这一点上,没有一点不同的意见。雅各本人是非常严肃的,在生活里有持守,他也很着重律法上所发表的一些事,所以在教会历史里,给我们看到一些这样的事实,在耶路撒冷的那些基督徒,有一段时间被人称为“雅各徒”,因为那些人都是以雅各为标准来生活,在生活上是很严肃的。所以很显然,保罗在这里虽然没有特别提出雅各的名字,他只是用“有名望之人”来包括雅各在里面。但事实上,所提到有名望的人,主要的应当是指着雅各。因为在十二节里,弟兄姊妹们看到“从雅各那里来的人”。
神自己显明福音的果效
起先,彼得和在安提阿的外邦弟兄是调在一起的,等到从雅各那里有一些人来了,彼得就有了一些迁就。但是保罗在这里就说明,在福音真理的事上,他绝对不迁就任何一个人。因为他非常清楚的知道,他是在启示里来接受福音真理,并且神也是用着事实来印证福音的真理,所以福音就在外邦把许多人召聚到主的面前,在许多的地方,一个一个的教会给建立起来。保罗在这里非常担心一件事,如果我不尊重主而迁就人,过去也好,现在也好,我是“徒然奔跑”了。(二2)
感谢神,保罗说,当时他跟提多一起到了耶路撒冷,他没有给提多行割礼,还有,耶路撒冷的使徒们也没有叫提多行割礼。(参二3)所以很显然,从这件事上就看得见,这些外面的东西,不是最重要的。并且在救恩的真实内容里,根本不能插进这些东西。但是有些人并不这样,他们要把我们在基督里的自由偷走,要叫我们作律法的奴仆,不是叫我们作主的奴仆。(参二4)对于作主的奴仆,我们一点难处都没有,但是要叫我们作律法的奴仆,我们就觉得,这个路我们不能再走,所以保罗说得非常清楚,“我们一点没有迁就这样的人,目的乃是叫福音的真理,没有在神儿女中间给蒙蔽。”(参二5)
感谢神,保罗说到他接受这一个福音的真理,不是藉着人,乃是主直接启示给他,主也亲自用祂拯救的作为,印证了这福音的准确。所以保罗就说,“我所有的服事,绝对不是因为有人给我扶持,给我帮助,所以我才有这样的成绩。我在外邦所作的一切,完完全全是根据神自己的启示。神启示给我的福音,就是祂的儿子自己,一点也没有在祂儿子以外加添些什么。所以我不敢出主意要给主加添什么,也不敢在主的所作里减去什么。”(参二6~7)
明确了在事奉上的配搭
感谢赞美神,因为保罗是这样忠忠实实的传主所托付他的,所以主的作为也非常显明的随着他。耶路撒冷的使徒们看见了神的作为,也就承认保罗的服事。所以在这里提到这么一件事,使徒们看见神在外邦藉着保罗所作的工,他们都能说“阿们”。在与保罗的交通里,他们看见了神给保罗的托付,同时也看见神给他们自己的托付。所以他们当时在交通里明确了神在福音的服事上给他们的分工。或者说,神在他们中间所显明在福音服事上的配搭。神说使徒们服事的范围是在犹太人中间,或者说是在受割礼的人中间。保罗在神的面前所接受的托付,乃是在外邦人的中间,所以保罗就给称为外邦人的使徒。
在这一次交通所显明出来的印证,就不单是使徒职份的印证,也是一同承认主自己所作的印证。所以他们就在主面前,在交通里确定了他们事奉的方向和范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先归纳两点,头一点,在使徒们的交通里,承认了神的所作。神作的是什么呢?就是单凭这福音的本身,叫人得拯救,不需要加上福音以外的人、事、物,就单单是凭福音的本身。所以在这一段话里,很清楚给我们看到这一点,保罗没有放弃这一点,保罗也没有改变这一点,使徒们也没有勉强保罗,要他对所接受的启示有任何的修改。
在这里提到的,一个是保罗的工作果效,另一个是与保罗同行的提多作了见证人。见证什么呢?见证外邦人接受神的救恩,不是凭着割礼,也不是凭着律法。所以我们就看到头一点,在使徒们的交通里,他们确认了福音的内容。保罗非常明确的指出这个事实,“我要叫那些对福音不清楚的人,说一些清楚的话。”好像要对那些人说,“你们不要以为这个是我保罗发明的,不错,是神启示给我,但是使徒们在这一件事上有完全的印证。既然使徒们在这里有这样的印证,就可见这不是我保罗自己发明出来,而占为己有的东西。这一个启示,是众使徒们都接受的,也都承认的。”我们感谢主,这是头一点。
然后是第二点,在整个交通里所带出的结果,乃是福音服事的分工,而不是要修改福音来迁就工作的环境。没有因为这样的交通,就在犹太人中间,定规出可以加上律法和割礼,一点也没有。也没有说在外邦人中间传福音,必须要加上律法和割礼,完全没有。在交通里,显明了彼此的接受。在耶路撒冷的人,虽然没有具体与保罗同工,但是他们完全接受保罗所作的。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们在犹太人中间所作的,也是说福音不需要加上什么附带的条件。所以使徒们在耶路撒冷所作的,保罗也能毫无保留的接受。这在交通里的彼此接受,乃是一件非常非常宝贝的事,固然一面是说出,弟兄们在一个非常和谐里配搭服事,但是更重要的,乃是在这样的配搭里,突显出福音真理的绝对性。使徒们接纳保罗,也接纳他所作的;保罗也接受使徒们和使徒们所作的。我们感谢神,在服事神的人当中的彼此接纳,说明了他们服事的基础是在真理上面,不是在人的感情上面,也不是在人的习惯和遗传上面,更不是在人的道理上面。
使徒也不能超越主的真理
然后,保罗又再说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重要是重要在什么?重要的乃是指出,就是使徒也得服在真理的权柄下。不是说因为他是使徒,他就可以不受真理的约束。这里就提到彼得的一件事,当时是保罗跟巴拿巴在安提阿那边服事,后来彼得也来到安提阿,他们就在安提阿同工。使徒行传里没有提到这件事,但是在这里就提到彼得到了安提阿。我们那年去保罗行程旅行的时候,在安提阿看见一个靠着山边的教堂;那里的人告诉我们,根据传说,这个礼拜堂是彼得当年盖的,他曾在这个地方作工。加拉太书提到的这一件事,和安提阿当地人的传说,大概我们能看到彼得在安提阿实在也停留过相当不短的时间。所以圣灵允许保罗提起这件事,或者说,圣灵引导保罗说出这样的一件事;不是给彼得难看,乃是要维持福音真理的准确性。
按着人来看,彼得的确是很难为情。在人的眼中他是大使徒,人人都尊重他,现在竟然被一个保罗当面顶撞,而且顶撞的理由是在保罗那一边。就是说,保罗是根据真理来责备彼得。彼得应该是很不开心才对,甚至从此就跟保罗不再往来。用人的话来说,是结下梁子、有意见。但是感谢主,彼得不是那样小气的人,虽然他是打鱼出身的,但不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并且他是向着主完全敞开的人。在主面前是对的,他就持守他的对。他不对了,他也就承认他的不对。所以彼得一点也没有因着保罗这一次给他的责备而感觉,你保罗信主比我晚,历史也比我差,你怎么这样不给我留面子?信主比他晚,历史比他差,比他坏,因为彼得虽然是三次不认主,但是保罗却是践踏主。
感谢主,彼得一点也没有这种坏的反应。我想,他非常感谢保罗能这样直接的向他说话。所以你看到后来彼得写信给神儿女们的时候,在彼得后书第三章,我们看看十五节,那里是这样说,“并且要以我主长久忍耐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弟兄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弟兄姊妹,你们看到,彼得是非常尊重保罗,对保罗所传出来叫人得救的福音真理,是百分之一百的说“阿们”,一点没有看见他跟保罗中间有任何的间隔。我们感谢神,这是真正服事主的人。
服真理的彼得
回过头来看当时保罗责备彼得的时候,在人这方面的感觉来看,彼得实在是脸上挂不住,因为他实在是作了很愚昧的事,给一个跟随主比他晚多的人来责备,“弟兄啊,你作得不够准确。”这还不是私下说的,而是在众人的面前说的。弟兄姊妹也许会说,“保罗为什么这样不智慧?你总得给彼得留一点面子。”但是保罗这样做,不是为了个人的问题,他乃是为着维持福音的准确性。事情是怎么样的呢?原来彼得到了安提阿的时候,他跟外邦的弟兄们非常和谐的生活在一起,一同吃饭,一同有交通,一同配搭服事。你没有办法看见外邦人跟犹太人的界线,这样有多长的时间?这里没有说到,反正是过了一段时间。
从耶路撒冷雅各那边有一些人来了,这些人不管雅各对真理的态度,他们只管雅各的生活表现,所以他们觉得,雅各也是这样严谨的守着律法上的一些教导。他们没有看见,我们不需要再着重律法的字句,但律法的精意还是没有废去。雅各是守着律法的精意,他却不是守着律法的字句。弟兄姊妹,你读雅各书,你有没有读到雅各发表他是按着律法的字句来跟随呢?虽然他是非常强调生活的表现那一方面,但却不是藉着律法的字句来说那些话。你细细去看雅各书的时候,你看到雅各所交通的生活操练,乃是根据生命出来的,不是根据律法的字句出来的。雅各书第三章里说,“泉源从一个眼里能发出甜苦两样的水么?我的弟兄们,无花果树能生橄榄么?葡萄树能结无花果么?咸水里也不能发出甜水来。”(雅三11~12)弟兄姊妹你就看到,雅各在那里说到生活上面的一些实际,是从生命里出来的,而不是从律法的字句里来的。但是这些人,他们没有领会雅各如何在神面前活,他们只是看见生活上的谨守,他们就把律法带出来,以为这个是律法要求的结果。所以在耶路撒冷教会有一批人,他们专门在人的生活上面找把柄。严格的说起来,简直就是吹毛求疵。这些人无论到了什么地方,就不停的说,“守律法,守律法,守律法,只有律法是一个明显的标准,你跟着去行就对了。”这样一来,就把许许多多神的儿女们的心思打乱了。
我前几天在密苏里就碰到一个这样的人,每次我交通完毕,他都跑上来跟我说,“弟兄啊,你交通的我全都阿们,非常有帮助,但好像你没有说到,我们今天还要好好守着律法,来表明神自己的严肃。如果我们敬畏神,神说的话我们就得尊重。律法就是神当年自己说的话,特别是十条诫命,是神自己说的,是神用指头写在石版上给摩西的。”我起初以为他是安息日会里的人,后来知道他不是,但他说的就是安息日会那一套的道理。我就告诉他,“我没有办法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跟你说得很清楚,但是你用点时间读读罗马书、加拉太书,再读读希伯来书,也许多读几遍,你的问题就该可以解决了。”他有没有这样做,我不知道,但是最末后一次聚会完,他还是来跟我说,“主耶稣并没有说到在新约的时候,律法可以废掉,主自己明明说律法都要成全。”因为时间的关系,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说得清楚,我只好这样对他说,“弟兄啊,我已经跟你交通好几次了,我没有意思要改变你,去说服你,我也没有能力来作成这个,不过我能跟你说的,都已经说了,如果你仍然觉得要那样作的话,你尽管就按着你以为对的去作,你作得下去,你就继续作,如果你作到一个地步,你感觉碰了钉子,作不下去了,你再回头想想我这几次跟你交通的话,或者你自己再把那三卷圣经里的话,好好的多读一下。”
有些人就是这个样子,他咬住了那一个,就是不肯放。现在从雅各那里来的人就是这样,不管你怎么说,他们就是咬定那一个。看样子,他们在耶路撒冷教会,还有一定的影响力,不然的话,彼得不会要让他们几分。这些人没有来到安提阿的时候,彼得和外邦的弟兄们,非常和谐的活在主面前,等到这些人来了,彼得就不大敢再和外邦人在一起,其它的犹太弟兄们,也都跟着彼得一样。保罗在这里说,“他们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二13)这些话说得很严厉,他说,“彼得你装假,那些犹太的弟兄也装假,连巴拿巴也装假。你们明明知道,不应该这样的。这些外邦的弟兄都是主的血所买回来的,这些外邦弟兄里面有主的生命。他们在神面前所蒙的恩,与我们在神面前所蒙的恩,完全是一样的。怎么可以这样?”所以我就当面抵挡彼得。我对他说,“你是犹太人,你随外邦人一同生活行事,在外邦人中间,你也没有强调犹太人所强调的东西,怎么现在一下子改变过来,你要勉强外邦的弟兄们,跟着犹太人的习惯和遗传来作,并且这些犹太人的遗传和习惯,根本就与福音无关!”
保罗的话说得非常不客气,他怎么说呢?他说,“他们所行的,与福音的真理不合,他们行得不正。”他非常明显的来指出,“服事的基础不是人,乃是主。服事的内容不是根据人,乃是根据主,彼得你现在怎么可以跟外邦的弟兄们分离?”他又说,“我们这些生下来是犹太人的人,并不是外邦的罪人。”什么意思呢?那个意思是说,“我们这些犹太人,如果这样阻挡外邦人来到神的恩典里,我们在神面前就作了犯罪的事,阻挡人到神的面前来,不叫人到神的面前来,给人感觉,神只是犹太人的神,不是外邦人的神,这样就把神表明错了。这件事情是大事,彼得你怎么可以作这样的事?事实上我们都有经历,我们知道一个罪人蒙恩称义,不是因为行律法,乃是因为信主耶稣基督。连我们这些生来是犹太人的人,我们都是因信主耶稣基督而得称为义。我们得称为义,并不是因着我们作了什么事,乃是因着信主耶稣基督。并且你们也知道,凡是有血气的人,没有一个能因行律法称义的。彼得你怎么可以这样叫外邦的弟兄受伤?叫外邦的弟兄受伤还是小事,你把福音的真理弄坏了,这个是大事。”(参二11~16)
当时保罗在这一件事上是这样对付彼得。感谢主,彼得接受这个对付,因着彼得接受这个对付,那就给众人说明一件事,福音真理不是任何人可以将它改变的。你看看彼得就知道了,看到了这样的事,你们还要怀疑基督的福音不够完全吗?你们还要坚持,或者是偏向,这福音加上守律法才能得救吗?还要坚持在主以外可以找到蒙恩得救的路吗?不是这样的。我不知道当时保罗有没有引彼得从前传福音时讲的话,彼得第二次传福音的时候,不是很清楚的说明吗?“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我们感谢神,一面看见保罗坚守福音的真道,一面看见彼得服在福音真理的权柄底下。我们感谢主,这是实在的事,叫众人看到,福音是神启示的,没有人可以给它作修改,也没有人可以给它增加或是减少。人只能作一件事,就是毫无保留的、绝对的,接受福音真理的本身。我们感谢主,圣灵用着保罗述说了一些实际的经历,印证了福音的真实。这样就给我们看到了第三方面,就是这一段话。
刚才我们提到两方面,第一,就是承认福音是神所作的工;第二,就是使徒们在交通中彼此的承认。现在是第三方面,使徒也是服在真理的权柄底下。福音自己印证了福音是准确的,正如罗马书所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福音自己能见证它自己。我们从加拉太书里,好像是回过头来看很基础的福音真理。但是我们也真实的看见,如果在福音真理上的开始不准确,那就不可能再有在神面前准确的服事。但愿主给我们看到加拉太书这一段话的时候,不只是知道过去有一些这样的属灵的历史,而是在这些属灵的历史里,接触到一个准确的服事主的路。── 王国显《得着儿子的名分──加拉太书读经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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