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概论
读经提示说明
目前在教会中不难看见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就是人们先有了自己的主张,然后设法从圣经中找出经文作根据,其实那些根据很可能是牵强附会的。但对多数不明白圣经的信徒,却同样可以起作用。这样一来,圣经的权威就变成落在引用圣经的人手中,解经者要它圆就圆,要它扁就扁,似乎无论谁要作什么,都可以从圣经找到根据,这就是因为多数教会只注重“重点式”的查经所造成的混乱。所以现在教会迫切的需要,就是要提倡按卷每章每节的查考圣经。
按卷每章每节的查考圣经,虽然进度较慢,但它最大的好处是严格地受上下文的限制,研经的人较难断章取义而曲解或误导。信徒经过这样一卷一卷,每章每节地查考圣经后,就会对圣经有全面性的认识,不是只有片面的知识,这样自然就能产生根据圣经正意而有的判别能力。这种判别能力跟那些根据别人见解而有的判别力大不相同。现在的教会正迫切需要培养有这样判别力的信徒。
但无论用什么方法查经,如果不好好先读圣经本文,就都不可能有主观的领受,而只能被动的领受。
本读经提示是要帮助信徒先读圣经本文,然后阅读批注或听讲。这是一种尝试,希望可以提起信徒按卷研经的兴趣。
“提示”包括好些启发性的问题和精解,目的是要引导读者的思路。读者最好先用这提示自己读经,写下心得或疑难,然后再看本讲义的解释。
“提示”可以用作神学院、神学夜校、青年团契或教会研经班的“作业”。领导研经的人可按研经的进度,让查考本书信的人用“提示”先自行研读,然后才在研经班上讨论或讲解。希望主内同道先进,对这种“读经提示”不吝赐教及指正。
陈终道
概论
一·本书作者与受书人
著者:使徒保罗
受书人:加拉太的各教会
加拉太人(高卢族人──Gauls)原是好战的野蛮民族,主前二百八十年左右从欧洲侵入小亚细亚中部,占据该地;主前一八九年被罗马所征服,即属罗马管辖。北部多山,文化落后,为未开发地区;南部近地中海,商业发达。主前二十五年,罗马大帝亚古士督将南加拉太划为罗马之一省,而将北加拉太摒诸化外。前者包括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城(参Pictorial Bible Dictionary)。
加拉太各教会大概是保罗第一次游行布道时所设立(参徒14章;16:6)。按加4:13说:“……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可能就是指那一次。大概当时保罗所患的病不严重,仍能带病传道给加拉太人;其后第三次游行布道时,再经加拉太等地,坚固门徒(徒18:23)。
本书是写给北部加拉太之各教会抑写给南部加拉太各教会,神学家各有不同的主张,因加1:2只说“写给加拉太的各教会”,而徒18:23也只说“经过加拉太”。但比较来说,以本书写给南部的加拉太(即加拉太省)较为可信,因为圣经从未记载保罗曾在北部的加拉太传道之事迹,故保罗曾否在北加拉太建立教会,仍属疑问。
另一方面,徒14章;16章所记保罗第一次及第二次游行布道所经过的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城,都是南部加拉太(加拉太省)的城邑。
二·著书时地
对于本书著作之时间地点,解经家有几种不同的主张,但一般都认为是在保罗第二次或第三次游行布道时所写,时间约在主后五六至五七年。但亦有主张本书是保罗最早的书信,写于主后四十九年,即保罗第一次游行布道之后不久,在回安提阿教会的途中所写(徒14:21-26)。理由是:本书辩论割礼问题时,未提耶路撒冷大会议的议决(参徒15章);若本书写在该会议之后,保罗必提及该次会议所交给他的命令(徒15:23-30)。而加拉太各教会有关割礼问题之争论,亦必早已解决,无须本书再作此严厉驳斥。故本书必是写于耶城大会议之前。但本讲义认为这理由很脆弱,因为:
A·如果说在耶路撒冷大会议(徒15章)之后,割礼问题已经解决,所以加拉太教会不会在大会议之后遇到割礼派的搅扰,则保罗在耶路撒冷大会议大约十二、十三年之后,写腓立比书时,为什么还要严厉的警告腓立比人:“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腓3:2)。显然,割礼问题经耶路撒冷大会议解决,只是在使徒们方面(教会方面)之意见一致的解决,并非说割礼派从此不再与保罗作对的意思。
B·若加拉太书是保罗写于主后四十九年,则保罗第二次游行亦开始于同年。(一般人都认为是四十九年的下半年开始。Prof. James L. Boyer之年表即认为是主后四十九年的下半):按徒16:3提到保罗带提摩太同行时说:“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利尼人,就给他行了割礼。”注意那些地方是什么地方?就是南加拉太的路司得、以哥念(徒16:2)等。再比较加拉太书2章保罗讲到割礼的时候,提到他带提多到耶路撒冷,并未勉强提多受割礼,(加2:3)以证明割礼的不必须。如果加拉太书是写于主后四十九年,也就是保罗写完加拉太书不久就到加拉太,写书时,强调他不勉强提多行割礼。到加拉太时,却因为犹太人的缘故,替提摩太行割礼。这两件事发生在相近的时间内,实令人难以置信。
所以,更自然的解释是:保罗第二次游行布道到加拉太时,还未发生割礼派的问题。(注意徒15:1所指的割礼纠纷是指安提阿教会的问题)。因耶路撒冷大会议刚刚解决了割礼的争辩。割礼派暂时未活动,但过了几年后,问题又发生了。所以保罗责备加拉太人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加1:6)。“这么快”指他第二次离开他们之后。
C·徒11:28-30完全没有一点暗示保罗是为割礼问题上耶路撒冷去的。反之,它只说保罗不过受委派带捐款上去。那时,提多是否已跟随保罗作他助手,圣经亦全无证据可查。当时,保罗既未被称为使徒,亦未显明在工作中是居领袖地位,他倒是受委派的人而已!
所以,本讲义仍以为帖撒罗尼迦前后书是保罗所写最早的书信的见解,较为可靠。
四·内容述要
A·本书特别注重“因信称义”的恩典的福音。与罗马书的信息十分相似,被称为罗马书的简本。但本书措词十分激烈而严厉。从这些严厉的责备中,可推想使徒所传给加拉太各教会的福音真理,已经相当清楚明白,无可误会之处。否则使徒必不至如此苛责他们。
B·本书给我们看见,使徒保罗在福音的基本信仰上,即关乎凭恩典得救的事上,所持的态度极为严厉,绝无妥协的余地。这对于今日信徒是一项重要的启示,说明甚么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另一方面,本书也指出我们对于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要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这两方面的真理,正是今日教会所需要的。我们十分需要彼此有属灵的联络,但绝不能因此包容异端;但另一方面虽然对传异端的人采取严厉的态度,却不能用这种态度来对付一切有过失的弟兄,乃应用温柔的心挽回那些偶然失败或被诱惑的人。
C·本书除了以“因信称义”为主要论题以外,也十分注重“十字架”的信息。全书明提“十字架”共九次(2:20;3:1;5:11,24;6:12,14〔四次〕),但所论“十字架”的信息,不是偏重于十字架赦罪方面,而是偏重基督的十字架如何把“世界”、“肉体”、“我”都一同钉死方面的信息。这些“世界”、“肉体”、“我”,是已经得救的基督徒的三大仇敌。
保罗在本书中告诉我们,基督被钉十架,不只是为我们的罪受咒诅,也把我们的三大仇敌“世界”、“肉体”、“我”,一并解决了。所以本书所论的“因信称义”的道理是关乎得救的初步要道,而本书所论“十字架”的信息,却是比罪得赦免更深一层的救恩真理。这真理对加拉太人是很适合的。因为加拉太信徒所受的搅扰,虽然与“因信称义”的基本要道大有关系,但他们内心的真正疑虽,却是在于:他们得救以后,是否要再受割礼,以成全、保持他们的得救?注意加3:3保罗责备他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么?……”可见他们的疑难是在得救以后如何成全的问题。换言之,他们的疑难是:虽然称义是因着信,但称义以后难道也不需要凭遵行律法来保持得救么?本书“十字架”的信息,就是答复他们心中的这种疑难,说明了称义是因着信,称义以后仍然是凭信心顺从圣灵的引导,继续经历十字架进一步的恩典,以胜过肉体和情欲的事。因为基督在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已经包括了战胜“世界”、“肉体”、“我”这三大敌人。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赎罪功效,既系藉圣灵的工作和人的信心而成为信徒的经历,则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钉死了我们的旧我和肉体之事实,也必因圣灵的工作和信徒的信心,而成为信徒的经历。这“因信称义”的救恩,既凭圣灵入门──得救,当然也必凭圣灵成全,过着胜过罪恶的生活了。
D·本书有好些论题与罗马书相似。兹特将其彼此相通之论题举例如左:
论题 加拉太书 罗马书
1.荣耀归神 1:5 11:36
2.我所传的福音 1:11 2:16;16:25(参提前1:11;提后2:8)
3.在神前说真话 1:20 9:1
4.因信称义 2:16 3:21-22;3:28;5:1
5.同钉死 2:19-20;5:24 6:1-11
6.主爱舍己 2:20下 5:8;8:37
7.亚伯拉罕称义 3:6-11 4:1-25
8.义人必因信得生 3:11 1:17
9.律法是为过犯添上的 3:19 5:20;7:7
10.众人都圈在罪中 3:22 3:9-12,23
11.律法是要引人归向基督 3:24 10:4
12.受洗归人基督 3:27 6:3
13.主内不分犹太外邦 3:28 3:22,29;10:12
14.亚伯拉罕之真后裔 3:29 4:16;9:7-8
15.儿子与儿子的灵 3:26;4:5-6 8:14-15
16.后嗣 4:7 8:16-17
17.律法的软弱 4:9 8:3
18.基督在心里 4:19 8:10
19.凭血气生与凭应许生 4:21-31 9:6-9
20.释放与奴仆 5:1;2:4 6:18,22;8:2
21.割礼与律法 5:2-6;6:15 2:25-29;参4:9-12
22.爱律 5:13-14 13:8-10
23.顺从圣灵与顺从情欲 5:16-17 8:5-8
24.圣灵引导 5:18-25 8:14
25.钉死肉体 5:24 8:12-13
26.担当别人软弱 6:1-2 15:1-2;参14:1
27.担当自己责任 6:5 14:12
28.供给主仆或弟兄的需用 6:6 15:27
29.主恩同在 6:18 16:20
E·本书与雅各书之要旨似乎互相冲突,实则互为表里,并无不合之处。本书是从教义方面论称义之道,雅各书是从生活方面讲论称义之道:本书论信心之功效,雅各书论信心之表现:本书论称义是因着信,与行为无关;雅各书则指出这称义的信必有行为的信,一如灵魂之与身体紧合不分。所以两卷书所讲的,实际上是同一真理之两方面,并无冲突。反之,本书既清楚地说明人称义是因着信,而雅各则将这称义之“信”是怎样的信,加以阐明,指出它乃是活的信,是与行为并行的信,不是没有行为的死的信心;就更显出这两本书的内容,是互相补充的了。合读这两卷书,可使人对因信称义之真理,获得更完满的认识。
除了这因信称义的论题外,本书还有好些教训与雅各书相合的,例如:
论题 加拉太书 雅各书
1.论自由 2:4;5:1 1:25
2.论亚伯拉罕之信 3:6 2:23
3.论守全律法 5:3 2:10
4.论爱人如己 5:14 2:8
5.论肉体的争斗 5:17-21 3:14-16;4:1
6.论属灵的“良善” 5:22 3:17-18
7.论使弟兄回转 6:1 5:19-20
8.论“种”与“收” 6:8 3:18;5:7-8
五·全书分析
第一段 引言(1:1-10)
一·问安(1:1-5)
1·著者自称(1:1-2上)
2·受书人(1:2下)
3·祝祷(1:3)
4·颂赞(1:4-5)
二·责备(1:6-10)
1·责备他们离开神(1:6上)
2·责备他们去顺从别的福音(1:6下-7)
3·严斥更改福音者(1:8-9)
4·表白的话(1:10)
第二段 使徒职权之辩护(1:11-2:21)
一·保罗如何从神领受启示(1:11-12)
二·保罗如何热心律法(1:13-14)
三·保罗如何归主及蒙召(1:15-17)
1·在神方面(1:15-16上)
A·拣选──“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
B·启示──“既然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
C·差遣──“叫我把祂传在外邦人中……”
2·在保罗方面(1:16下-17)
四·第一次访间耶路撒冷教会(1:18-24)
1·会见矶法(1:18)
2·会见雅各(1:19)
3·表白(1:20)
4·在基利家(1:21)
5·犹人的各教会(1:22-24)
五·第二次访间耶路撒冷教会(2:1-10)
1·时间(2:1)
2·原因(2:2)
3·同伴(2:1,3)
4·假弟兄(2:4-5)
5·有名望的人(2:6)
6·相交之礼(2:7-10)
六·在安提阿责备彼得(2:11-21)
1·彼得的过失(2:11-13上)
2·保罗的责备(2:11下,14)
3·解释责备彼得的理由(2:15-18)
4·福音在保罗身上的经历(2:19-21)
第三段 福音真理之论证(3:1-4:31)
一·以加拉太人之经历为证(3:1-5)
1·既认识钉十架之主为甚么仍受迷惑?(3:1)
2·受圣灵是因行律法抑因信福音?(3:2)
3·既靠圣灵入门,何以想靠肉身成全?(3:3)
4·既曾为主受苦,岂是徒然?(3:4)
5·神显异能,是因他们信福音还是行律法?(3:5)
二·以亚伯拉罕之称义为证(3:6-9)
1·亚伯拉罕的称义(3:6)
2·亚伯拉罕称义与信徒的关系(3:7)
3·“因信称义”合乎神的本意(3:8)
4·小结(3:9)
三·以旧约圣经证明外邦人可以因信称义(3:10-14)
1·以行律法为本的必受咒诅(3:10)
2·“因信称义”是旧约已有的真理(3:11)
3·律法的原则是完全遵行才能存活(3:12)
4·基督的救赎是因信称义的根据(3:13)
5·基督救赎的结果(3:14)
四·以律法不能废掉应许为证(3:15-18)
1·应许之约既已立定就不能废弃(3:15)
2·应许之约是以基督为中心的(3:16)
3·律法不能使应许归于虚空(3:17)
4·神是凭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3:18)
五·以律法之功用为证(3:19-25)
1·律法是为过犯添上的(3:19上)
2·律法之设立与中保(3:19下-20)
3·律法与应许是互显其功用的(3:21-22)
4·律法是训蒙的师傅(3:23-25)
5·结论──信徒现今之地位(3:26-29)
A·因信作了神的儿子(3:26)
B·因信归入基督(3:27)
C·因信都成为一(3:28)
D·因信承受产业(3:29)
六·以儿子与仆人之比较为证(4:1-11)
1·旧约的信徒如孩童,与奴仆没有分别(4:1-3)
2·新约信徒为儿子远胜奴仆(4:4-7)
A·得儿子的名份──有儿子的地位(4:4-5)
B·得儿子的灵──有儿子的生命(4:6)
C·得儿子的产业──有儿子的权利(4:7)
3·今后应有的认识(4:8-11)
A·从前未认识神的光景(4:8)
B·现今认识神的情形(4:9)
C·保罗为加拉太人害怕(4:10-11)
七·插入的劝语(4:12-20)
1·劝告加拉太人效法保罗(4:12-13)
2·称赞加拉太人以前的爱心(4:14-15)
3·责备加拉太人现今的改变(4:16-18)
A·责备他们爱慕真理的心已冷淡(4:16)
B·责备他们不会分辨人的好歹(4:17-18)
4·保罗表白的话(4:19-20)
A·爱心所受的痛苦(4:19)
B·爱心所存的盼望(4:20)
八·以亚伯拉罕之二子为证(4:21-31)
1·历史的引证(4:21-23)
A·问题(4:21)
B·两个儿子的分别(4:22-23)
2·预表之灵意(4:24-27)
A·夏甲表律法之约──“出于西乃山”(4:24-25)
B·撒拉表应许之约──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4:26-27)
3·解明上文之预表与信徒之关系(4:28-31)
第四段 信徒生活行事之法则(5:1-6:10)
一·自由与割礼(5:1-15)
1·劝勉信徒应在自由上站稳(5:1)
2·指明割礼之无益(5:2-4)
3·说明信心之功效(5:5-6)
4·警告传割礼者的搅扰(5:7-12)
A·传割礼者对信徒顺从真理之影响(5:7)
B·传割礼者教训之毒害(5:8-9)
C·传割礼者必担当自己的罪(5:10)
D·表白的话(5:11-12)
5·自由的真谛(5:13-15)
A·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5:13)
B·要用爱心互相服事(5:13下-14)
C·一个警告(5:15)
二·肉体与圣灵(5:16-26)
1·肉体与圣灵之争战(5:16-17)
2·情欲的果子与圣灵的果子(5:18-23)
A·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5:18)
B·情欲的种种表现(5:19-21)
C·圣灵的九种果子(5:22-23)
3·信徒对肉体与圣灵之关系(5:24-26)
三·爱心待人之原则(6:1-10)
1·如何挽回软弱弟兄(6:1)
2·如何互相担当重担(6:2-5)
A·在群众的生活方面(6:2)
B·在个人的生活方面(6:3-5)
3·如何凭爱心行事(6:6-10)
A·应供给主仆之需用(6:6)
B·所种的与所收的(6:7-8)
C·行善不可丧志(6:9-10)
第五段 结语──十字架与保罗(6:11-18)
一·十字架的爱心(6:11)
二·十字架的忠心(6:12)
1·不希图外貌之体面(6:12上)
2·不怕为十字架受逼迫(6:12下)
三·十字架的夸耀(6:13-14上)
四·十字架的钉死(6:14下)
五·十字架的拯救(6:15)
六·十字架的定理(6:16)
七·十字架的印记(6:17)
八·祝词(6:18)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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