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基督徒的自由和社交生活
今天我们要思想的经文,是哥林多前书第八章全章,和第十章十四到三十三节。这两段经文,是讲到吃祭偶像之物,和基督徒的自由。
基督徒在主里面是一个自由的人,因为基督释放了我们。本来我们是罪的奴仆,但现今却因着基督的释放而得了自由。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一个原则来过活,如果我们所作的事,不会被圣灵控告良心,那就是说,和圣经的真理没有冲突,那么任何的事我都可以做。今天的经文告诉我们,当时哥林多的教会有一个社交的问题,到底基督徒可否吃外邦人拜过偶像的肉。因为按当时的习惯,每一次当哥林多人在庙堂里拜完神之后,便会在庙内大摆筵席,彼此吃喝。例如喜事,嫁娶,就会到庙堂拜神,之后在庙内摆设婚宴。基督徒在未信主之时也行这样的事,这一个社交的问题。但他们在信主之后,便发生这样的问题,到底祭过偶像的物,他们可吃不可吃?
虽然这段经文有它的时代背景,今天我们也许不会碰到同一样的问题,不过我们可以把它的原则应用在我们的社交生活上。譬如说,今天我们参加婚宴,可否饮酒?可否打麻雀?不少基督徒为了这样的问题而发生争辩,有人认为可以,有人则认为不可。保罗在这里便给我们几个重要原则,提醒我们在社交生活中所要注意的事,以致我们能在败坏的社会中,在受污染的社交生活中,成为一枝独秀,为主作美好的见证。
第一个原则:基督徒的社交生活,是受耶稣基督真理的限制。保罗说:“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又说:“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祂有的,我们也是藉着祂有的。”我们的社交生活,应该受圣经真理的限制,绝不能超越真理的范围。圣经是我们生活行事为人最高的权威和标准,当我们面对圣经的真理时,这真理应该从三方面应用在我们的生命中。
第一方面,圣经给我们一些诫命,这些诫命使我们知道一些是非黑白的真理。圣经诫命有消极性的,也有积极性的,我们必须全部接受,并且遵行,不能加己意。譬如说,耶稣在主祷文中教导我们求父叫我们不遇见试探,但如果我在生活上却刻意把自己放进试探中,这就是违背神的旨意。又譬如说,圣经告诉我们,基督徒的身子是圣灵的殿,这身子就是指我们的身体和健康,是应该爱惜保养,用来荣耀神的。但如果有人染上某些习惯,是足以损害他的精神和健康的,他就是违背了神的旨意。这是除了诫命之外,圣灵引导我们应用的活圣经。
第二方面,神的话语也会针对我们个人的需要。譬如说,我们读经知道神要我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但如果化身为学生,他暂时不能这样做,于是神可能会针对他的情形,特别感动他节省金钱,把金钱奉献在传福音的事工上,藉此参与这个使命。
第二个原则:如果我们认为凡与圣经没有抵触的都可以行,那么我们便会陷入一个危险中,保罗说:“知识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那就是说,我们在社交生活中,除了有知识的界限之外,还有爱心的界限。我们行事为人,不能只凭知识,更要凭爱心,就是爱神和爱人的心。基督徒要有爱心的责任,如果我们只凭知识去判断甚么事可行不可行;而忽略当我们这样行,还要对弟兄姊妹和对神负责任时;保罗说这样的知识,只是带我们进入自高自大的地步。因此我们还要留意这爱心的原则。
保罗说如果我们不是凭着爱心的原则去行事为人时,我们基督徒的自由便受到很大的污染,因为我们要考虑几个严重的结果。第一个结果,是污秽了弟兄。八章七节:“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污秽了。”留意“污秽”这词。当有人看见你吃拜偶像之物时,保罗说这个人的良心便受到污秽。意思就是他们原来与神有密切畅通的关系;但因为你的缘故,他们与神之间的关系便受到拦阻。如果你的动作能引致这样的结果,那是多可怕的。你拦阻和污染了一个软弱的弟兄和神的关系。
第二个结果,是绊倒了弟兄“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绊脚石”原来的意思,就是当有敌人前来时,你拿石头掷他,阻止他的前进。很多基督徒在社交生活中,如果不凭爱心的原则去作,他的一举一动,便会成为别个弟兄姊妹灵性生活向前行的拦阻。
第三个结果,是伤了弟兄。(10-13)节:“若有人见丝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么?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沈沦了,你们这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伤了”这一个词,全本新约圣经中只在这里用过,是保罗唯一在这里用过的。这词原来的意思,是指一个孔武有力的勇士,欺负一个完全无抵抗能力的小孩。在属灵的意义来说,如果你认为自己在圣经上有充分的知识,在神里面是有操练的人,你所负的责任便愈大。因为神不愿意看见这等在灵里自认是刚强的人,因为行为上的不慎,而伤害了一个软弱弟兄的心。如果这样行的话,就是得罪了基督。因此我们每一个动作,都必须出自爱心。
第三个原则,十章十四到二十二节,我们在社交生活中,要常记念自己与主的关系。在任何的场合,任何生活圈子和动作中,我们要切记我们是和主基督有关系的人。当我们想到主基督时,我们想到与主有生命的关系。(16-17)节:“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保罗为甚么在这里提到一个类似圣餐的教训呢?保罗所强调的,就是我们与主的关系。我们是分享主生命的人;我们必须坚守这生命的关系,到底我所行的,耶稣会行吗?
另外我们与主有爱情的关系。二十二节:“我们可惹主的愤恨么?”保罗要我们反省,到底我所行所作的会否伤主的心?会否引起主的嫉妒?会否令他不喜悦?会否损害我与主之间的爱情?还有我们与主的关系,是在光里的关系。二十一节:“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旳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们不能和神相交,又和鬼相交。保罗显然觉得吃祭偶像之物有问题,虽然神只有一位,偶像算不得甚么,可是魔鬼的国度却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我们与主是在光明中生活,因此凡属于撒但的东西,我们都要远离。
最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我们要对主负责任。三十二节是一个结论:“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在任何的事情上,我们都荣耀神。(腓四20)“愿荣耀归给我们的父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基督徒在荣耀神的时候,要注意三方面。第一,在原文圣经中,在荣耀之前有一个很重要的冠词;中文的意思就是愿唯一的荣耀,这荣耀是只可以给神而不可以给别的。这是我们对神的衡量和体会所产生的一个结果,只将荣耀归给神。第二,这是个不能停止,要一直持续到永永远远的荣耀。任何停止神荣耀的事,都是不对的。第三,当我将永不止息的荣耀归给神时,这是一件实在的事。阿们就是实在,是诚心所愿,愿事情就这样行的意思。这是我们对神的责任。── 张子华《教会的秩序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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