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十五章
C 基督的榜样(十五1~6)
保罗列举基督的榜样,作为他论基督徒自由与相爱的结语,谁比基督更不受禁忌的限制呢?然而谁又像祂那样谨慎地承担别人的软弱?良心清洁的人,在采取行动之时,何等容易对别人的评论毫不在乎,说:“我自己喜欢就好。”他们所做的固然没有错,但这却不是基督的作法。祂的作法是先考虑别人,斟酌他们所关怀的,并在各方面尽量帮助他们。甚至“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果祂求自己的喜悦,在某些方面祂的生活与工作很可能会与祂所曾做的不同。基督并没有要求自己的权利;祂总是将别人的益处放住自己之前(参腓二5~8)。但是,也许保罗在这里的意思是,祂总是将神的旨意摆在第一位;这种看法源自他引用的诗篇六十九9。
这段引言之后的话,含括了整个新约到处可见的一项原则:凡引用或提及旧约之处,都是应用此项原则,旧约圣经谆谆教诲的恒忍功课,以及其中对信心的鼓励,对基督徒持守盼望产生很大的激励。保罗也指出,它对助长弟兄的合一,也有很大的激励作用。他祷告说,愿那教导祂子民恒久忍耐,又藉圣经鼓励他们的神,赐他们同心同意的心,使祂因他们合一的见证而得着荣耀。
1. 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参加拉太书六1~2:“若有人偶然被犯过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2. 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NEB 作:“要考虑那些事对他有益,可以建立所共有的生命”。参十四19,及腓立比书二3~4。
3. “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引自诗篇六十九9下。约翰福音二17曾引用9节上半,指耶稣洁净圣殿的事227。前文曾指出,教会早期便将诗篇六十九篇解作基督的受苦,以及报应会追上逼迫祂的人。这里所引的话(正如此篇诗大部份的话)是向神说的,由此可见,耶稣对神的忠心令祂遭受辱骂与侮蔑;而如果祂选择一条容易的路,就可以避免这一切。
4. 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哥林多前书十6、11陈明同样的原则,可参照。圣经(当然,这里是指旧约)对神的信实有充份的证明;因着基督应验了经上的话,在这亮光中读圣经,更能有所体会;因此这里豉励读圣经的人,将盼望放在主身上,并耐心等候祂。
5. 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见十二16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69,Name=Ⅲ. 基督的律法(十二9~21)}。
6. 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如果他们能和谐相处,藉着他们合一的敬拜与见证,神便能得着荣耀。在罗马帝国的中心若能有这种合一的见证,对福音传扬的裨益将无与伦比。
227 参 C. H. Dod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1952), p.58。
Ⅷ 基督与外邦人(十五7~13)
保罗说:“因此,你们要效法基督的榜样。祂毫无歧视地接纳我们,我们也应该互不歧视,彼此接纳。”
他继续说:“我的意思是,基督来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首先,直接向犹太人,为要应验神向他们列祖的应许;然后,也向外邦人,使他们能因神未立约就享怜悯而大为喜乐。”但是,如果向犹太人传福音,是应验了对列祖的应许,向外邦人传福音,使他们归信,也是旧约的预言。保罗列举了一连串旧约的见证,其内容都是外邦人颂赞以色列的神,并将他们的盼望投注于以色列的弥赛亚身上。
神带领相信祂之外邦人的方法与程度──接纳他们,与有信心的犹太人同列为神的子民──可能是一项奥秘,向以前的世代隐藏,直到藉保罗的事奉成为一件事实(弗三2~6;西一25~27);但是保罗清楚看见,外邦人将因福音得荣耀,是旧约时代就已有的预言(参加三8)。换言之,他认为自己的事奉,是神实现祂向外邦人之应许的途径。
保罗愿他的读者都能享有丰盛的喜乐与平安、信心与盼望,以这段祷告作为本书信论基督徒生活部份的结语。
7. 你们要彼此接纳。接纳其它基督徒要在心中,也在家中。若领受保罗的劝勉,而效法基督的榜样,这样的接纳将是毫无保留的;因着祂子民彼此以爱心与慈怜相待,神就将得着荣耀。保罗心目中特别关心的,可能是犹太信徒能与外邦信徒毫无保留的彼此相交;当然,他的关心不会只局限在这个范围。
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这里的“你们”(hymas),有另一种读法作“我们”,许多经文都有此例;参 NEB。“既然基督对他们两方都不轻视,他们就应该保持合一,不彼此轻视”228(加尔文对本节的注释)。
8. 基督……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亦即,“犹太人的执事”(NEB)。耶稣亲自作证说,祂在世上的工作“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太十五24)。译为“执事”的名词是 diakonos;参耶稣的话:“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diakonethenai),“是要服事人(diakonesai)(可十45),及“我在你们中间,如同服事人的”(diakonon,路廿一27)。
要证实神的信实。(按英文)NEB 作:“要实现祂对列祖的应许”──即在基督身上实现的应许。
9. 叫外邦人,因祂的怜悯荣耀神。基督向“受割礼人”的直接事奉,由作“柱石”的使徒(加二9)承继;而祂赐给外邦人的祝福,则主要由保罗执行。
“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赞你,歌颂你的名。”引自诗篇十八49(撒下廿二50),大卫在将非以色列人纳入他的王国之后,算他们也属于以色列之神的产业。基督徒对这观念的应用,参雅各在耶路撒冷大会中(徒十五16~17),引用阿摩斯书九11~12(七十士译本)。
10. 你们外邦人,当与主的百姓一同欢乐。“引自摩西之歌(申三十二43)。(参前面曾同样引用这首歌:十19,十一11,十二19。)
11. “外邦阿,你们当赞美主;万民哪,你们都当颂赞祂。”引自诗篇一一七1,那里呼召全世界来称颂以色列的神,因为祂有慈爱和诚实。
12. “将来有耶西的根,就是那兴起来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衪。”引自以赛亚书十一10,“耶西的本”所发的“一条”(赛十一1),即他们所期待出于大卫家的弥赛亚,“立作万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寻求祂”。约拿单的亚兰文旧约将最后一句译为:“列王都必顺服祂”(参创四九10末)。耶稣为大卫后裔,参一3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24,Name=A. 問安(一1-7)}。保罗在律法、先知与诗篇中,都找到向外邦人工作的见证。
13. 但愿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人有盼望的神”,这称呼可能是因上一句所引以赛亚书十一10的末尾,提到“盼望”一词。参十四17,和平与喜乐是神国度中的福份。因为“使人有盼望的神”将自己作为祂儿女的盼望,所以他们现在便可以享受这些祝福。
使你们藉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这里再次提到,是圣灵使得信徒能在今生经历来生将有的福份。他们的盼望最壮丽的目标,就是神的荣耀(五2)。
228 亦即,既不轻视犹太人,也不轻视外邦人。
尾声(十五14~十六27)
{\Section:TopicID=179}A 自述职志(十五14~33)
保罗向罗马的基督徒表明,他信中所写的教导,并非基于他认为他们没有能力彼此教导;他清楚知道他们在道德与知识上的程度,因此他所写的,不过是提醒他们注意自己已经知道的事,而不是教导基督教的基本要道。况且,虽然他并不是罗马教会的创立人,但他是外邦人的使徒,他乃是以这身份写信给他们。他将这使徒的职份视为祭司的事奉,而他的外邦信徒便是他献给神可蒙悦纳的祭物。
到目前为止,保罗执行这使徒职份已经超过二十年,虽然工作尚未完成,但回顾这些年,他对基督藉他所作的工作,没有理由感到不满意。他从耶路撒冷直到以利哩古,到处都传了福音:在加拉太、亚西亚、马其顿、亚该亚,沿着大路的主要城市,都已有信主的团体,可以见证保罗使徒的工作。他的目标是,将福音遍传至所有未传到之处;既然他在东方的工作已经完成,他就转向西方,计划传福音到西班牙。往西班牙途中,他有机会一偿夙愿,往罗马一行,并且他期待去探望这首都中的基督徒,因与他们相交而重新得力229。
然而,他必须先到耶路撒冷一趟。过去两年多来,他在外邦教会所推动为耶路撒冷教会的捐款,现在已经准备妥当,可以交付受款人了。保罗想陪教会所差派的人前去,赠送这份礼物。他回到圣城,等于有机会向那差派他的主作一个报告,说明他到目前为止所尽到的职责。
待他在爱琴海一带的工作如此“盖上印”之后,他才会开始西班牙的旅程,并且顺道访问罗马。他已经告诉罗马人,他渴望在该城中传福音,因着在那儿的使徒工作,结一些果子;现在他提到,他相信去拜访他们之时,必能藉着讲道带去丰盛的祝福。目前,他则要求他们代祷。他清楚明白,在耶路撒冷极可能会遇到麻烦。他非常需要他们代祷,使他能“脱离在犹太不顺从的人”(31节),使徒行传廿一27起的记载,表明了这一点。他也许甚至担心,耶路撒冷教会能否接纳他和他的外邦同伴,以及他们会如何接受这份礼物(如果他们愿意接受的话);无论如何,他要求罗马人祷告,使这份礼物可蒙悦纳。
使徒行传的记载(廿一17~25)表明──因为是其中的“我们”段落,所以这一点更加明确──保罗和外邦信徒的代表去拜访雅各与其它长老时,的确受到了欢迎。但是那一段也同样表明,雅各与其它长老对教会中一般信徒的反应感到担心──因有上千人都为律法大发热心,而他们曾听见报导,说保罗在犹太人分散的各地如何教导,如何行事。由于他们急着要安抚这些激进份子,他们建议保罗采取一项行动,结果却造成他的被捕与入狱,以致他最后到罗马的情形,与他写这封信时所预期的大不相同。230
14. 能彼此劝戒。他们显然已经这么做了。不像希伯来书的收信人,要别人讲:“你们……本该作师傅”了,实际上他们却还需要再一次领受福音初阶的教导(来五12)。
15. 但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稍微放胆”(英文作“十分大胆”),是因为罗马教会并不是他所创立的,他向他们说话,不像他写(或说)给哥林多教会时,感到那么自由。
神所给我的恩典。参一5,十二3。
16. 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可蒙悦纳。这几句话充满敬拜的意味。保罗是一名服侍者(leitourgos)231;他宣扬福音是一种“祭司的事奉”(hierourgeo);他的外邦信徒是他献给神的祭物。
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当时显然有人认为,保罗的外邦信徒是“不洁净”的,因为他们没有受割礼。对这类苛责,保罗答复说,他的信徒是“洁净”的,因为圣灵已经来住在他们里面,使他们成为圣洁了(参19节,“圣灵的能力”)。他在另一封信中说:“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腓三3)。犹太派的人以肉体夸口(即,以身为犹太人所承袭的特权夸口),却不如外邦人圣洁,因他们学会只在基督里夸口(参罗八8)。同样,彼得也在耶路撒冷大会中提醒同为犹太信徒的人说,外邦人听见福音之时,神如何赐给他们“圣灵……正如给我们一样;又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徒十五8~9)。
18. 使外邦人顺服。使他们顺服基督(参一5),以应验旧约的预言,列国都将归顺大卫之子(参创四十九10,见以上12节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77,Name=Ⅷ 基督與外邦人(十五7~13)})。
19. 从耶路撒冷。保罗作基督教传道人,是始于大马色与亚拉伯的拿巴坦(Nabataean)。他更广的事奉,即向外邦人作使徒,则起始于叙利亚的安提阿(徒十三1~十四28,加二11)。那么,他在这里为何以耶路撒冷作为他事奉的起点?我们可以想象,也许他心目中所想的是某些事件,诸如使徒行传廿二17~21所描述的异象232,或(可能性较小)他在加拉太书二1~10所提,与耶路撒冷领袖的会面;但更可能的是,他乃是以耶路撒冷作为整个基督徒运动的起点与首府(参路廿四47;徒一4,8),如此,就实现了以赛亚书二3下与弥迦书四2下的异象。
直转到以利哩古。即亚得里亚海东岸的省份。以利哩古在使徒行传或保罗到目前所写的书信中,都没有出现过。但是保罗在以弗所的工作结束后,到最后一次往耶路撒冷的旅程之中,即使徒行传二十1~6一笔带过的时期,可能约有两年左右。这段时期,保罗似乎沿着伊格那田大道(Egnatian Way),从东到西横越马其顿,又转向北边,进入以利哩古。在说拉丁语的地区(当时的以利哩古正是如此)待一段时间,对他往西班牙工作的计划,应该是很好的预备。
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NEB 作;“我已经完成了传基督福音的工作。”他所做的,是在犹大与以利哩古之间,每一个省份(并非每一个人)都传了福音,因此,在那一带的外邦世界中,他已经尽上使徒的职责了。
20. 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他的作法记载于哥林多前书三10:“好像一个聪明的工头,立好了根基,有别人在上面建造。”诚然,他不一定会欣赏那“别人”的工作,不论那人是谁;而他也不愿意从其它立根基的人,招来对他自己的不满。这里没有直接论及罗马教会,或其创始人。
21. “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引自以赛亚书五十二15(七十士译本)。希伯来圣经(译作“因所未曾传与他们的,他们必看见;未曾听见的,他们要明白”)是指当列国及其君王看见,他们从前所藐视的受苦的仆人,竟被高举,感到极其惊讶。希腊文圣经则正好适用于保罗对自己开荒布道原则的说明。这封信中已有充份证据显示,以赛亚书四十至六十六章被视为福音的见证(见一1{\LinkToBook:TopicID=124,Name=Ⅰ 問安(一1~7)},十15诠译{\LinkToBook:TopicID=160,Name=3 向全地宣揚(十14~21)})。
22. 我因多次被拦阻。参一13。
23. 这好几年,我切心想望……可以到你们那里。保罗认为罗马教会在扩展福音方面可以有所参与,分享(并且至终承继)他使徒的事奉;这并不是他最近才开始有的想法。见十18{\LinkToBook:TopicID=160,Name=3. 向全地宣揚(十14~21)},一1的诠译{\LinkToBook:TopicID=124,Name=A. 問安(一1~7)}。
24. 然后蒙你们送行。保罗没有说得太白,但他希望罗马教会能成为他往西班牙进发的基地。
25. 供给圣徒。耶路撒冷教会的成员格外是“圣徒”(参31节,林前十六1;林后八4;九1、12)但是保罗的信徒以及其它外邦基督徒现在与他们“同国”(弗二19),因此他也常称他们为“圣徒”,神圣洁的子民(见一7注释{\LinkToBook:TopicID=124,Name=A. 問安(一1~7)}),这个说法十分正确。“供给”一词所译的字,是动词 diakoneo“服事”的现在分词(参十二7;十五8;十六1)。
对这项“供给”进一步的细节,见于哥林多前书十六1~4,及哥林多后书八1~九15。保罗对罗马基督徒更自由地谈及这事,是因为他们没有直接参与在其中。捐钱的都是保罗亲自建立的教会,很显然这是他极其看重的一件事。
正如他对罗马人所说,这件事的意义之一,是让外邦基督徒深刻体认他们对耶路撒冷所欠的债。福音乃是从耶路撒冷开始传播的,起初传到邻近犹大的各省(如叙利亚,其首都叙利亚是在奥隆德河边),然后到更远的地区(如保罗过去十年所传到的地方)。外邦教会若受邀在物质上捐助全基督教会的母会,只不过是他们一点点的回馈而已。
另一方面,保罗视之为巩固耶路撒冷与外邦教会相交的方法,这两者之间本应有美好的团契。他知道,耶路撒冷有不少严谨的弟兄,对他向外邦人的工作深深质疑。有些人甚至认为,他们有责任改变他的信徒,不再随从他的教导,而遵照耶路撒冷信徒的信仰与生活模式。虽然情况还没有严重到极端的地步,但是耶路撒冷与外邦宣教之间若有裂痕,对基督的工作便没有益处。这种裂痕唯有藉着慷慨表露弟兄之爱,才有可能弥补。
为耶路撒冷收集捐款,表示保罗的看法没有任何改变。十年之前,他与巴拿巴曾作过类似的事,为叙利亚安提阿的基督徒带一笔捐款到耶路撒冷教会,救助饥荒之需(徒十一30;十二25)。耶路撒冷领袖祝福保罗和巴拿巴在外邦的福音工作,清楚他们是为此蒙召的,同时他们也嘱咐这两位,要继续记念“穷人”(参以下26节的注释)──保罗提到这件事时,说:“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加二10)。
但是对送礼物给耶路撒冷教会的“穷人”这事,双方是否看法相同呢?对保罗而言,这是表露弟兄之爱的行动,象征外邦信徒对神使他们得救的恩典感激的回报。然而,耶路撒冷的领袖可能认为这是一种贡献,是子会对母会应尽的责任(或许与犹太人每年所纳约值四分之一英的贡银性质类似,这是全世界犹太人的义务,以维持耶路撒冷圣殿的修护与事奉。)
在保罗的的眼中,这不仅代表他的外邦信徒承认他们欠耶路撒冷属灵的债,不仅旨在巩固团契相交与弟兄之爱,更可说是他在爱琴海一带工作的高潮,代表一种敬拜与奉献,然后他才再向西方的新工场进发。这可算是“外邦人之祭”外面、可见的记号,是他到目前为止所尽祭司职份的巅峰。外邦信徒带礼物来到耶路撒冷,象征了到目前为止,保罗的使徒职份没有落空──这象征不仅是向着耶路撒冷,更是呈献在神面前。或许保罗计划要在圣殿,就是主曾向他显现,差他“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徒廿二21)的地点,献上敬拜,表达他对过去的感恩,并将未来奉献给神。
26. 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保罗提到这两个省份,也许因为过去几个月他与那里的教会接触频繁。根据哥林多前书十六1,他在加拉太教会也曾推动类似的捐款,而推基古和特罗非摩伴随他到耶路撒冷(徒廿24;参廿一29),表示以弗所教会与亚西亚省辖下的其它城市,也都有份于这项事奉。
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耶路撒冷信徒显然自称为“穷人”(参加二10,这里是用同一个字,ptochoi);这个称呼的希伯来文是 ~ebyonim,后期的犹太基督徒仍然沿用,人称他们为以比安奈特人(Ebionites)。贺尔233假定,事实上保罗的捐款是为耶路撒冷整个教会,但是他不好意思说明,使用这种说法为托辞。这个假设并无必要。保罗屡次提到“为圣徒的捐款”等类的话,表明他对这个理由毫不引以为耻。
27. 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捐款是外邦教会主动要采取的行动(保罗只是在他们的热情冷却时,再度提醒他们而已);然而这也是承认他们的债──是道德上的债,不是法律上的债。
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有一种看法认为,这不仅是爱心的行动,更是一种贡奉,是母会理当从外邦基督徒得着234,这可能足以代表耶路撒冷教会的态度,却不是保罗的态度。他坚持这是一种出于恩典的行动,并不是捐款的教会正式的义务(参林后八6~9)。或许,他也存着盼望,希望这个神在外邦中施恩的物质象征,能激起他在十一14所提到有益的“愤恨”235。这里的动词“供给”是 leithourgeo(参16节的名词 leitourgos,及其说明;并参林后九12,那里称捐款为一种 leitourgia,“服事”)。
28. 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直译为“向他们印证了这个果子”。保罗用了正式的商业用语;参 NEB:“在我本人的印证下交付了这笔款项。”然而,这里所提的可能不是保罗自己的印证,而是圣灵的印证;这是他在外邦人当中工作的总成绩。
29. 基督丰盛的恩典。这个恩典(英文为“祝福”,eulogia,在林后九5用来形容外邦人的捐款)将由保罗向罗马基督徒分享,并由他们再传给其它人(参一11~15)。
30. 藉着圣灵的爱。亦即,由圣灵所得,藉圣灵维系的爱(参五5)。
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NEB 作:在这争战中与我联盟”。也许他所求于他们的,不仅是同心为他在耶路撒冷将遇到的微妙情况代祷,且是参与他更广的事奉。
33. 愿赐平安的神常和你们众人同在。阿门。“赐平安的神”之称呼,在十六20又重新出现(参腓四9;帖前五23;及来十三20;林后十三11:“仁爱和平的神”)。这封信可能有一种较早的版本,以这个祝福作结语,详见导论:“c. 早期罗马书的校订本{\LinkToBook:TopicID=109,Name=c. 早期羅馬書的校訂本}”。
229 见 H. Knox, 'Romans 15:14~33 and Paul's Conception of his Apostolic Mission', JBL 83(1964), pp.1-11。
230 参 F. F. Bruce, 'The Romans Debate-Continued', BJRL 64(1981~82), pp. 354-359。
231 参十三6。在新约中,这个字总是指宗教仪式,有时指祭司的仪式,如来八2形容基督为“在圣所,就是真帐幕里,作执事(leitourgos)”。也参照17节“神的事”(ta pros ton theon)与来二17,该处同样的词组是指基督的大祭司职份。
232 参 O. Betz, 'Die Vision des Paulus im Temple von Jerusalem', in Verborum Veritas, ed. O. Bo/cher and K. Haacker(l970), pp.113-123。
233 Gesammatle Aufsa/tze, ii(1928), pp.58-62。
234 K. Holl, Gesammelte Aufsa/tze, ii, pp.44-67。
235 参 J. Munck, Paul and the Salvation of Mankind, p.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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