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十字架的真意──钉死与复活
犹太人的拒绝和彼拉多的不义,主要被杀的事已经成了定局,谁也无法改变这事实。因为“耶和华却定意将祂压伤,使祂受痛苦。耶和华以祂为赎罪祭”(赛五十三10)。父既定意如此作,子也默然默然接受这命定,就叫作弥赛亚的神的儿子进入预言的应验里。从人的角度来看,主耶稣的一切都宣告完结了,从神的安排来看,主所受的凌辱和苦害的经历,正好是证实了祂是神的儿子,祂藉着所亲受的一切,成全了神所要作的救赎。
凌辱与弃绝
主给交在人的手里,受尽了戏弄与凌辱,尝到了人无情的拒弃。如今,祂真的走到了“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的地步。彼拉多以为多点苦待主耶稣,就可以平静犹太人的愤怒,结果却是加增了主所受的凌辱。虽然是许多的凌辱,却使“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五十三5~6)这些预言的话成了事实。看到主无辜的受凌辱,我们心里难过;看到主照着神所预定的走过祂必须走的路程,我们又得了安慰。
犹太人的拒绝,固然是出自人的愚昧与无知,也是由于事情背后的撒但的鼓动,把人向神背逆的情绪全搧起来。撒但以为把主置于死地,就可以中断神救赎的计划,它的盘算落空了,它没法想到,主以死去废掉了它所掌握的死的权势。犹太人以为这样对待主是为了保存律法的尊严,他们没想到主是以满足律法的要求,来引出神怜悯人的恩典。人对主的弃绝只是显出了人堕落的本相,他们对待主的光景,正是表露了以后人在神的审判中的蒙羞与绝望。
外邦人的抵挡主
“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祂头上,给祂穿上紫袍。又挨近祂说,恭喜犹太人的王阿。他们就用手掌打祂”(1~3)。罗马人这样明明的羞辱主,说明了世界对神的儿子是何等残酷,这是用行动来讥诮主,说主在地上不配作王,只该受羞辱。奇怪的事是一个无罪的人,为甚么要受这样的凌辱,身体和心灵都受了伤。而这些看自己是文明人的罗马人,为甚么竟会向一个无辜人作出这样野蛮的动作?
这一小片段的历史,不正是把诗篇第二篇的事演活了么!“外邦为甚么争闹,万民为甚么谋算虚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齐起来,臣宰一同商议,要敌挡耶和华,并祂的受膏者”(诗二1~2)。也许这一段话的完全显明,还要等到国度的末了,但是现在在罗马人的身上,已经把外邦人敌挡受膏者的精神显露无遗。我不相信驻防耶路撒冷的罗马兵没有听说过关于主耶稣所行的事,至少主治好的百夫长仆人的事,他们一定知道。虽然他们不一定认识主耶稣是神的儿子,起码他们该承认祂是神人。人对神的无知与狂妄,使他们作出这样愚昧的事。
人在神面前最惹神震怒的罪就是不信,人给定罪就是因着不信,罗马人作的事正是人对神不信的顶点。叫人希奇的是主在这样不公不义的摧残下,竟然默不作声。“祂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祂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因受欺压和审判祂被夺去。至于祂同世的人,谁想祂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赛五十三7~8)祂是顺服了父的安排,忍受了外邦人所加给祂的羞辱。尽管外邦人摧残祂,祂也是为外邦人交出了祂自己。
为满足律法的要求而接受犹太人的弃绝
彼拉多把给折磨得不像人形的主耶稣带出来给犹太人看,为要以苦待耶稣为代价,换取犹太人的同意而释放耶稣。他再次的表明,“我查不出祂有甚么罪来”(4)。并且指着耶稣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5)。意思是说,这个人已经受了责打了,你们可以满意了吧!犹太人看见了这给折磨了一天一夜的耶稣,出乎彼拉多的意料之外,他们竟喊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6)。他们重复的喊出“钉他十字架”,可见他们对主的怨恨是何等的深,他们竟然愿意释放一个杀人凶手,而要求处死一个无罪的人。
“彼拉多说,你们自己钉祂十字架吧!我查不出祂有甚么罪来。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祂是该死的,因祂以自己为神的儿子”(6~7)。提到了律法,主的问题就完全明朗了。律法早就决定了主在地上的道路和结局,献祭就是说明以无罪的代替有罪的,节期就是让人享用流血牺牲的祭物所带来的好处,律法的一点一滴都显明人有罪,藉着献祭就把人的罪除去,使人的罪得赦免。犹太人要杀主,因为他们根据他们律法而作这样的要求。律法是从神传下来的,把人都放在定罪的底下,主被杀就是去满足律法的要求,除去人与神中间的阻挡,解决人在神面前的罪,让神可以悦纳人。主是必须要死的,因为祂是神的羔羊,要成全神在律法中给人的要求,也造成人在神面前可以蒙恩的根据。
因着犹太人这样说,彼拉多更想要释放耶稣,但是由不得他自己。主也明明的告诉他,“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11)。主不让人把神的权柄和人的权力淆混在一起,也指出那作为犹太教的代表人的大祭司要承担更重的罪。事实也正是如此,犹太人宁愿作罗马人的臣民,也坚决的拒绝神的儿子,他们喊出,“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12)。“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15)。大祭司甚至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15)。他们这样作,显明他们不要再作神的子民,他们全然拒绝国度。就是这样,“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16)。
是罗马人的手钉死主耶稣,但却不是罗马的律法定主耶稣的罪,而是犹太人的律法定祂的罪,也就是神在祂身上追讨人的罪。明显的,祂是没有罪的人,祂是替神的百姓担罪,替照着神的形像被造却堕落了的人担罪。亚当的后代,包括有律法的犹太人,和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连手一同起来杀害神的儿子,这些人才是真正的罪人,主就是照律法所定的原则,以无罪的代替有罪的,把罪人从罪中救赎出来。罗马人有权力处死人,但罗马的法律并没有定主的罪。犹太人没有权力处死人,但犹太人的律法要主死。严格说来,两方面的人都不能将主处死,但主必须要接受钉十字架的死,因为神的羔羊必须要背负世人的罪孽,满足神公义(律法)的要求。
钉在十字架上的神的儿子
彼拉多不能坚守原则,把一个无罪的人送进刑场。犹太人是万二分的高兴,他们对宗教的热心,把神的儿子钉在十字架上。人的狂热用错了方向,不住的向神作出可憎的事。叫人感到惊奇的事,就是神的儿子给钉死,正是为着要拯救这些因无知而钉祂的人。
钉在十字架上的主,一面向人说出,神公义的追讨是何等的严厉,罪在那里,追讨就在那里。神的儿子本身没有罪,一旦祂担负了世人的罪,神也不因祂是儿子而停止追讨。另一面又向人说明,神是何等的怜惜人,祂以儿子为代价去换取顶撞祂的世人,同时,那被钉在十字架的主,为了完成神的救赎,默默的忍受了各样的羞辱,毫无怨言的交出了自己。伟大的神与无限的爱,都在这钉十字架的神的儿子身上显出来。
那日是预备日
先要澄清主被钉十字架的日子,使我们确知这是逾越节的预表的应验。因着天主教遗传的影响,连许多的基督徒也忽略了逾越节在预表上的重要性,以为主既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复活,而跟在钉十字架的后一天又是安息日,所以钉十字架就是星期五。世代相传,每年的三月末或四月初的一个星期五就是受难节,接着的主日就是复活节,以讹传讹直到如今。这个传统虽没有圣节那样无稽,究竟还不是当日的史实。主明明的说,祂要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参太十二40),而遗传只给主前后三天,实际上只给主两天两夜,若是照犹太人的计算法还只能有两天一夜。
约翰福音特别提到主钉十字架的那一天是预备逾越的日子,好像给了人一个错觉,以为那是逾越节早一天,我们若是知道神给以色列人守逾越节的定规,就不会产生这种错觉。“正月十四日黄昏的时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利廿三5)。“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出十二6)。“应当……守逾越节。就是本月十四日黄昏的时候,你们要在所定的日期守这节”(民九2)。十四日黄昏的时候就是守逾越节的时候,所以十四日的白天就是在预备宰羊羔的事,因此十四日白天是预备逾越的一天。主在十字架断气的时刻正是宰羊羔的时分。
紧接着逾越节,就是当天的晚上,已是犹太人正月十五日的开始,也就无酵节的开始。“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华守的无酵节,你们要吃无酵饼七日。第一日当有圣会,甚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利廿三6~7)。这就是本章31节所说“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的原因。那安息日所以是个大日,因着它是无酵节的第一日,再过一天就是平常的安息日(星期六),两个安息日连接在一起,所以是个大日。
掌握了这些关于日子的数据,我们可以准确的算出,主钉十字架的那天是星期四,复活的日子是星期六晚上,也就是犹太人的七日的第一日。无论是犹太人的计算法,或我们习惯上的计算法,主都是三日三夜在地里头。主复活的日子一定是七日的第一日,但主钉死的日子绝不可能是星期五,而逾越节的正月十四日又绝不固定在一周中的某一日,所以神的话只是吩咐我们要常常擘饼记念主的死,而没有叫我们把主钉死和复活的历史当作节日去遵守。
祂给列在罪犯之中
照着犹太人的思想,他们不会接受在逾越节那天把人钉十字架,他们只接受那天释放犯人。但是因为要钉的是主耶稣,他们也顾不得那天是节日。按人看来,事情是这样发生,但事实上,有谁能改变神的定规?以赛亚先知预言说,“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不仅是人看祂是罪人,“还有两个人和祂一同钉着,一边一个,耶稣在中间”(18)。祂真的被列在罪犯当中。人就是要用这样的处置来羞辱祂。
人尽管可以随意的去羞辱主,但神却在管理着环境,使彼拉多漫不经意的用“希伯来,罗马,希利尼,三样文字写的”(20)牌子上,标志着“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19)。这个名号与实际都不是犹太人所愿意要的,人可以抹煞主的所是和所作,但神所立定的事实不允许人去更改。当天他们可以这样拒绝主,到了那一天,他们必须要接受祂来作王。不管人怎样尽力的把主践踏下去,父却在暗中维持祂的儿子在祂永远的计划中的地位,人以为这样是给主多加羞辱,父却掌管着人所作的来肯定祂儿子的所是。
羞辱的事不单是作在外面,也送进主的里面,约翰虽没有记载十字架下的人们对主的讥诮,但挂在十字架的结局却是最大的羞辱,因为那是罪,那是死。在神眼中再没有甚么比罪和死更可憎,更可羞,更污秽了。为了神的旨意和人的需要,神的儿子接受了最大的羞辱,忍受了神与人的弃绝,默默地在预备神给人的救法。阿!亲爱的主,人要把祢列在罪犯之中,我们却要衷心的对祢说,我们爱祢,因为祢为我们舍了自己。
“成了”的宣告
主给钉在十字架上以后,兵丁在分祂的衣服,又拈阄分祂的里衣,完全照着预言上所说的,“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24)。神为祂儿子所定规的事,一件一件的陆续应验。神儿子在地上所经历的一切,没有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神一切定规都是藉着祂的儿子来成全,神的儿子应验了父为祂所作的一切安排,叫在创世以前所安排的一切,都一一的现出来。
在十字架下,有几个妇人和主的母亲马利亚并约翰在那里,看着挂在木头上的主。这时主对祂母亲说,“妇人,看你的儿子”(26)。又对约翰说,“看你的母亲”(27)。我想主并不是叫马利亚看祂是多可怜,而是与下文所说“成了”有极大的关系,因为主出生时,神藉着西面的口已经说出了主的遭遇。主也不是像圣经分段的脚注说,把母亲托付约翰,因为马利亚还有几个儿子。这事该和主以前所说过的一件事有关,“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可三35)。因为主照着父的安排成就了救赎的方法,信的人就有了一个新的亲属的关系,这关系超过了肉身的关系,在主复活以后,主的话更证实这一点。
主说了“我渴了”(28)这一句话,表明了祂为我们受的煎熬快要到尽头了,这煎熬是罪人在火湖里所忍受的,也就是逾越的羔羊必须要火烤的原因。人给祂一点醋喝,祂是拒绝了,祂必须接受火湖煎熬的干渴,因为祂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接受神的追讨。神的追讨完满了,祂也宣告说“成了”(30),这一个“成了”是何等的严肃,祂交出了祂自己,将灵交给了神,让魂到阴间乐园去(参路二十三43),让身体留在木架上等待埋葬在坟墓里。这个“成了”也喊出祂已经完成了救赎的工作,祂在等候复活清晨来临,好澈底摧毁罪和死的权势。阿!主,祢真伟大,祢交出祢自己去成就父的旨意,祢配得敬拜,祢更配得我们的爱戴,因为父的旨意在祢身上已经成了。
释放生命的预备
从钉死到复活这三天的过程,在主身上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是在应验着预言所指明的,按着字面的思表显出来。那些预言有的是早在旧约的日子发表,有的是在主道成肉身以后才发表的,不管预言发表的年日是早或是晚,指着主的经历说的,没有一件是落空的。
“耶和华以祂为赎罪祭,祂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赛五十三10)。这明明是指着主复活说的,不然的话,作了赎罪祭给焚烧了,就不可能看见后裔,也不可能活到长久。因此,这不仅是指着复活说话,也指着生命得释放而说话。正是“一粒麦子若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的子粒来”。从一粒麦子到许多子粒就是生命的释放。主的给钉死就是为着使生命释放出来,十字架所以不是失败的记号,而是得胜的徽号,就是因为它是释放生命的工具。
复活是不带着残缺的
死亡不叫人得安息,在守逾越并无酵的日子里,尸首不该留在外面。因着这个原因,犹太人请“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31)。兵丁因为看到主耶稣已经断了气,就没有打断祂的腿,但又怕祂没死透,就“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34)。这种血清从血浆里分离出来的现象,说出主早死亡了,因此腿没有给打断。这事看来好像是小事,但却应验了“祂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十二46)的预言,并且造出以后主再来的时候要应验的“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亚十二10)的条件。
我们要注意的,主的腿没有给打断不单是应验经上的话,也是为了主的复活作印证。复活的主仍然留下受创的伤痕,就是在荣耀中,主也没有抹掉这些伤痕(参二十27;启五6)。若是主的腿给打断,复活的主也许就会有一只跛脚,若是这样的话,复活就是带着残缺,这固然与祭牲不能有瑕疵的条例不相称(参利廿二22),也使复活显得不美,更与作司的条件有抵触(参利廿一16~20)。因为主复活以后,祂已经作了“升上高天尊荣的大祭司”(来四14)。
更重要的是给扎的那一枪,使主的身体裂开,一面证实了主的死,一面也让这个裂开的身体如同落在地里死了的麦子一样,壳子裂开,把生命释放出来。“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十五36)。这是生命释放的原则。主死了,主的身体也裂开了,主的生命也释放了,可以分给众人了。等到主复活升天以后,圣灵来了,把主的生命分给人就有了根据,也有了可能。
葬在新坟墓里
犹太人可以把主屈枉为罪犯,但却不能永远使这屈枉成为定案。神的话早已指着主说,“人还使祂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赛五十三9)。这事的应验不是小事,而是很大的事。主在列在罪犯中钉十字架,但却是照着预言所说的,葬在财主的坟墓里。一个名叫约瑟的亚利马太人,“来求彼拉多,要把耶稣的身体领去。……又有尼哥底母……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他们就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园子里有一座新坟墓,是从来没有葬过人的。……他们就把耶稣安放在那里”(38~42)。这坟就是约瑟自己的(参太廿七57~60),他是富人,也是个尊贵人,他耶稣的身体作了这事、使经上的话应验了。
他们用香料裹着耶稣的身体,这是他们在盼望主的复活。只是他们忘了主叫拉撒路复活的经历,也不够领会主说三日后复活的实意,但他们所作的却使主复活的事的真实性更确定,因为他们把主的身体密密的多层捆起来,捆成一整个,只有别人能把麻布从尸体上解开,被捆的人就算是活着也无法给自己解开。这样的埋葬法把那些自由派的人说,主并没有真的死去,祂从晕迷中醒过来,就离开了坟墓的说法,完全的显出荒谬。
犹太人的坟墓是一个大洞穴,捆好的尸体就放在里面,同一个家族的人都放在同一个坟墓里,所以一个坟里会有许多的尸体。主是葬在一个从来没有葬过人的新坟墓中,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神作这样的管理,是为着主复活作证据。若是坟里有许多尸体,其中的一具不见了,人肯承认复活的事,也不能证实那复活的就是主耶稣。如今是一个从没有葬过人的新坟,主耶稣是唯一在其中的,复活过来的就一定是主。神为祂儿子预先说了许多话,又管理着环境来显明复活的主耶稣。主一生的路程都是在彰显神的作为,祂实在是把父向人显出来的儿子。── 王国显《叫父因儿子得荣耀──约翰福音读经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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