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三章
约翰福音13:1-20
我们现在来到这卷福音书的第三,也是最后的部分。这一部分的第一段包含五章,即第13章;14章;15章;16章和17章。对于那些諴恳读神话语的人,这一段永远令他们希奇。正如古时大祭司胸牌上的乌陵土明中光明与黑影之轮换交替,这故事之进行,除了散发着荣耀光辉之外,也因所面临之深沉的黑暗而另有可怕的一面。
在此我们看到的十三个人,不久就变成为十二个人,因为其中的一个已被摒除门外。一路上的中心人物都是耶稣。被提到名字的门徒有六个人,彼得、约翰、犹大、多马、腓力,和另一个犹大。不过这六个人很快就变成五个人。其它六个人的名字未被提及。我们看到这一群人都围绕着我们的主。我们的注意力一直都被耶稣自己所吸引住。其它的人只是陪衬的。
祂现在大约三十三岁半。祂地上的路程即将结束。祂工作的时间确是很短。在这五章中我们可以约略探索出耶稣心中的光景,这是很有启示性的。当祂说话时,我不免要想,祂是在回忆祂的孩童时期,想到祂的母亲。我想当祂在讲论下面一段话时,心中想到的是祂母亲,“妇人生产的时候就忧愁,因为她的时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记念那苦楚,因为欢喜世上生了一个人。”当祂看到那一小群人时,祂称他们为Teknia,就是“小孩子”的意思。这是惟一记载祂用这名字称呼他们的地方。这也是祂十二岁那年,马利亚发现祂在圣殿中,称呼祂“孩子”时所用的字。现在祂称这群人“小子”或“小孩子”,可能就是应用祂母亲柔和声调中的语气。在第17章中,当祂对祂的父神说话时,我们看出祂心灵中的宁静,因为祂已经过完一个美好的一生,已经完成一个美好的服事。
这一段的钥词乃是“属自己的人”。第13章一开头就说,“衪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我们的主既完成了祂公开的工作,祂就把几小时的时间用在祂最贴身的使徒们身上,就是这里所说的“属自己的人”,也就是祂后来对父神所说,神从世上所赐给祂的人。“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
这一阶段按照地点可以很清楚的分成两部分:
头一部分是第13章与14章,事情发生在他们聚集的楼上,其背景是他们正在守逾越节,是关联着往日的事迹。在第14章末了祂说,“起来,我们走吧!”因此他们,必定是离开了楼上的房间。接下去就是第15章;16章和17章,其地点是在别的地方。
我们目前所思想的这一段,说到在逾越节所发生的事。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关于逾越节的事情,他也没有告诉我们耶稣所设立新的筵席。这是新旧交接的时候,而约翰记载了和这两个筵席有关的事情,这两个筵席就是旧筵席与新筵席,即逾越节与圣餐(即擘饼纪念主)。头一件事是启示祂的恩典,第二件事是启示祂的管理,在头一件事里我们看见祂用手中束腰,那是作奴仆的标志;在第二件事里祂摒除了出卖祂的人。在此就像每一个地方一样,祂所表现的,就是在祂身上那无限而奇妙的谦卑与威严,但是祂是与属自己的人在一起。世界已被关在门外。祂所有仇敌的吵杂声音都听不到,那些好奇又好问之群众的吵闹声也都平息。
叫我们印象深刻的头一件事,乃是耶稣知道所要发生的事,正因为祂有这样的认识,所以祂才有那个象征性的恩典举动,就是洗门徒的脚。约翰记这件事时,最吸引人注意的一点,也是耶稣知道所要发生的事。我们现在把开头几句话读一遍,并注意其中的几个字。
“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衪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的心里。)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衪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就离席站起来……”
这段话启示出耶稣知道一切。这里“知道”乃是导致祂有那举动的原因。而这里的“爱”乃是祂由知道所产生出来的结果。
那么按约翰所记,我们的主所知道的是些甚么事情呢?头一件事乃是,祂知道时候已经到了,此书最先说到“时候”,乃是祂对母亲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之时。而现在祂知道祂的时候到了。祂也知道,那也是祂“离世归父”的时候。在此祂没有说话,也没有说祂要如何离开,只说到祂离开了就到父那里去。当希利尼人来到时,祂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因此这里所说的不是祂离开的方法,乃是祂离开的事实和结果。“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我们应该明白,圣经中所教训的有关耶稣靠近十字架时,祂心中的意念。这是极为重要的。一般人常说耶稣的死是殉道,是祂对于不能避免之环境的英雄式降服。这种对十字架的看法一点都不对。新约里面的记载所启示的,乃是祂的行动都是为要成就神的计划;祂的心虽忧伤,但祂总是透过乌云,看见荣耀。“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
其次是,“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衪手里。”这句话的位置意味深长。在它的前面是,“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衪手里。”犹大定了意,魔鬼也定了意;但耶稣知道祂的事早已在父神至高权柄的掌握中。后来祂要对于同样的这一群人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祂现在就知道这件事了。
因此在他们听不见祂仇敌刺耳的声音,在群众好奇的吵闹声平静下来,在祂单独与属自己的人相处时,祂知道时候已经到了,祂知道那“时候”的结果就是到父那里去,祂知道祂的父对祂满有信心,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中。而且祂知道祂必然得胜,“……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
祂“知道”,祂也“爱”。“衪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到底”的原文eis telos的意思是“进到完全的地步”。“到底”已经把意思表达得很清楚了。可是为了把其中的灵意更显明出来,我还是大胆的另译如下,“祂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注意使这件事贯彻到底。”时候已经到了,结果是祂要归到祂的父那里。祂的父信任祂,相信祂,已经把万有交在祂手里。祂向前迈进时知道,自己是必然得胜的。祂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是的,但祂说过,“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甚么才好呢?父阿,救我脱离这时候。”虽然约翰没有告诉我们,但是,后来在客西马尼园之橄榄树阴暗的树下,祂又说,“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如今约翰在事情过后写道,“既然爱他们”,祂“就使这件事贯彻到底”。“爱是贯彻终始。”这是耶稣心意的启示!
为此祂给他们一个启示,一个用象征性举动的启示。可以用三个词来说明祂的这个举动:站起来,束腰,和洗。
站起来
“(衪)就离席站起来。”祂打断了逾越节的筵席。这里的洗脚并不是普通洗客人的脚。这是新的事,是令人希奇的事,是要引他们注意的事。祂拿了一条手巾,束了自己的腰。用手巾束腰是东方人为奴的标记。他们看见祂取得了奴仆的标记,然后祂弯下腰来,倒水在盆里,开始洗门徒的脚。
这时彼得抗议了。没有人知道祂洗他们的脚的顺序。有一种传说认为,祂先洗犹大的脚。这是没有根据的。我个人以为祂是先洗彼得的脚。我想若是祂在洗别人的话,彼得的反应大概不至于那么强烈。彼得说,“主阿,你洗我的脚么?”我们若是要了解彼得的意思,就必须特别注意两个代名词“你……我的……”。令他惊异不置的是,他的“夫子”,他的“主”,那一位教导他,使他降服的,竟然这样作!“你洗我的脚么?”
耶稣回答时,也使用了这两个代名词。“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在此祂使用了同样的对比。但是祂比他多说了一点,“你后来必明白。”充满“自己”的彼得当时不能明白,但是他将来会明白的。
彼得的反应还是很强烈,“你永不可洗我的脚。”但耶稣的回话同样的强烈,“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注意其中的“我……你……,你……我……”。彼得立刻降服说,“主阿,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这是很大的话,表示对彼得而言,他受不了与主无分的思想。
底下主就很柔和的改正他,并加以解释。属祂自己的人己经洁净了,因为他们是属于祂的。这举动是象征性的说出他们所一直需要的,乃是洗净一路上所有的沾染。整幅图画是当时的罗马式沐浴。当时人从洗澡地方走到化妆处时,可能会沾染一些路上的灰尘。因此穿好衣服之后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洗他们的脚,以便除去他们从澡池走至化妆室所沾染的尘土。
接着我们的主就用刚才所作的事教导他们。首先祂问一个有挑战性的问题。你们知道我作了甚么事么?祂已经告诉彼得,他并不知道,“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因此祂为了要帮助彼得,就开始用问题来问他们,你们知道这件事是甚么意思么?我站起来,用一条奴隶用的手巾束我自己的腰。我已经取了奴隶的地位,是服事中最低的地位。你知道我作了甚么吗?然后祂再恢复祂的尊贵与权威说,“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
今天有些基督的教会仍然按着字面,谨守并遵行这个规矩,像守主的晚餐和浸礼一样。我们虽然不一定和他们一样行,但至少也不该丧失这事的意义。耶稣说,我既作了,你们也该照样去行。祂作了甚么呢?祂舍去自己的尊严,取得了奴隶的地位,为要服事他们,使他们得着最高的益处。因此我们也该彼此这样行,舍去我们一切尊严,取得服事的最低地位。
祂结束时说到我们的福气:“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如果你们去行就要快乐了。事实上耶稣的意思是说,光只说到服事的理论是没有用的,实际去行才有价值。
在结束之前,我要你们翻开彼得前书5:4,5,“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我想若是我们问,“彼得,你从那里学到这一点的?”他必这样回答说,“在那一个逾越节的晚上,在楼上时我看到祂那样作,我看到祂以谦卑束腰。”彼得在此所用的字“以……束腰”非常好。这个字的希腊原文动词之字根的意思是“打结”。穿衣或束腰乃是穿上衣服后再打上结。这一个字之希腊名词有两方面的意思,可以指奴隶的衣服,也可以指君王的衣服。到底是指奴隶或是君王的衣服,全在于所使用的材料是甚么。
我的看法乃是,彼得起初所看到的耶稣身上打结的衣服是奴隶的衣服。他现在是写给年轻人,也给年老秩人;而这时他的话把我们都包括在里面,说,“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穿戴谦卑,如同穿戴奴隶的衣服。”这样也就等于穿戴了真正尊贵的衣裳。我想这一点是当那天他任楼上,耶稣站起来,自已穿戴好之后,同时以仆人和君王的身分洗他门徒的脚时,他所学到的功课。
约翰福音13:21-35
约翰并没有记载逾越节或者主设立祂新的筵席的事。这些方面我们可以从其它福音书读到。约翰所记载的,只是在那可记念的晚上,他按着心中的盼望──“我很愿意和你们吃这逾越节的筵席”──和他们相聚吃逾越节的筵席,以及设立教会的新筵席时,所发生的事。
在此有一个问题,我不打算详加讨论,只是简略的提一下。在这新筵席中犹大在场么?对这问题已经有许多的讨论。所得的答案也都不一致。但是我同意一般根据谨慎并学术上的意见而有的看法。他们认为犹大并没有参加这个新筵席,在它开始之前,他已经离开了。这也是我个人相信的。
在这一段经文中,记载着主如何把犹大摒除在十二使徒之外。这一段含有两小段。
1·从21-30节,记载犹大被摒除的事。
2·从31-35节记载耶稣的评论,是在摒除他以后说的。
每一个人郄能感觉到这故有的悲剧性。每一个人读这段经文,必然都会有这样的感觉。
许多人都觉得犹大的故事实在令人费解。也有不少人想要替他脱罪。这一类人中,最重要的当首推昆西(Thomas de Quincey)。后来卡瑞利安士(Marie Corelli)根据他的说法写了一本小说,内中她试图证明犹大本是出于好意,但是没有成功。帕克博士(Dr. Parker)在他的一本书中,也同意这种看法。我提这些是要让你们知道,对此有一些不同的见地。
我们要注意,在新约里面关于犹大有三个清楚的说法。其中两个是耶稣亲口说的,另一个是在使徒行传中。头一个是在约翰福音第6章,当主说到祂所拣选的门徒时,说,“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乃一个论到犹大的话同样清楚,是记载在第17章里面,祂称他为“灭亡之子”。在使徒行传1章中,这位得到灵感的作者说,犹大到了“自己的地方”。(请参看约6:20;17:12;徒1:25。我相信这些记载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我不相信犹大像其它的人一样。我相信他是魔鬼的化身,我相信他是灭亡之子,我相信他自杀死亡之后“往自己的地方去了”。我个人长久的信念乃是,犹大之被兴起,是要在人类历史中作最黑暗的工作,并且他实际上就是魔鬼的化身。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的故事对我们就不是没有意义了,因为呈现在我们跟前的犹大乃是一个人,按照人的方式行事,使用人类的智慧,被人类的情感所左右,以人类的意志作决定。就像耶稣是神成了肉身,没有人怀疑耶稣的人性,并且也相信祂是神的道成肉身;同样的,即使犹大是魔鬼的化身,我们仍不能怀疑犹大的人性。
犹大的被摒除(21-30)
现在我们就来看这故事。那是戏剧性的,也是悲剧性的。在本章第18节中,耶稣说,“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我之提及这一节,乃是要说明,我们的主对犹大的情形清楚得很。
现在请注意这故事如何开始:“耶稣……心里忧愁,就明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祂知道,祂心里忧愁。在我们所读过的经文里已经有两次说到祂这样的感觉。在拉撒路的坟墓那里祂心里悲叹。当希利尼人来到时,祂说到将要来临的时刻,也是心里忧愁。但是彼此之间在表达的方式上还是不一样。在拉撒路的坟墓那里,约翰是这样记载,“衪自己忧愁”。在此祂第一次在死亡,以及造成人必然要死亡的罪面前感到激愤。祂先是发怒,然后自己忧愁。祂亲自承担一切忧愁。祂在第12章突然发出那个伟大的呼喊“我现在心里忧愁”时,所说的是“我的魂”,是在人的魂部分里。而此处我们的主是面对着最邪恶的一个人,他是最诡诈的,因此祂是在“灵”里忧愁。在此祂的忧愁达到最深的程度。这是我们的主行动之前灵里的光景。
然而时候来到,祂必须采取行动,因此祂就对那些坐在祂周围的人“明说”;我也相信,逾越节筵席已经结束,而新的筵席尚未设立。祂说,“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祂既灵里忧愁,就明说。是祂采取行动的时候了。
底下约翰极其自然的说到十二个门徒的反应,他们彼此对看。他们没有说话,他们充满着惊恐。他们知道自己常常失败,但是他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祂?那是不可能的事。约翰靠着耶稣的胸膛,因着彼得的示意,便侧身转向耶稣,问是谁。主给他一个记号,说,“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
蘸饼给人的举动是一种东方人的风俗,特别是在那时候。在西方国家里,人们在宴会中喝酒时,也有一种习惯,举起杯来,对别人说,我敬你。这正是东方人在筵席上蘸饼给人的意义。这是友谊的记号。我们若是不知道这背景,就不会了解这件事。耶稣所作的就是这个意思。祂灵里忧愁。祂知道事情的结局如何。但是预知并非是促成事情的原因。祂从开头就知道谁要卖祂,不过到最后一刻祂仍然给犹大回转的机会,要他脱离他的邪恶。即使他是一个魔鬼,他是魔鬼的化身,他的人性生命仍然拥有他的责任和机会。直到最后我们的主恩典的门还是向他开着。
犹大接受了那块饼。他对这友谊的表示有了反应,然后撒但就进入。他如何进入犹大心里呢?是犹大让他进入的。犹大坐在那里,而凶恶的念头就在心里,他已经下了决心。当耶稣把饼给他时,祂借着这举动向他说:你若回转,门还是向你开着的。撒但就在身边。此时他似乎不必踌躇。但至少有一霎的时间,犹大是站在耶稣友谊的态度与撒但要求他作恶的念头之间。他降伏于后者,于是撒但进来了。从那时候起,他的命运就已注定了。那块蘸的饼是也最后的机会。
下面跟着的是耶稣的命令,“你所作的快作吧!”那是祂用权柄批准他的选择。我们的主好像在说:我已向你表达了我的友谊,你也作了你的选择,那就不要犹豫了。“你所作的快作罢!”犹大立刻就出去了。下面跟着一句引人注意的话,“那时候是夜间了。”他出去进入了黑夜。那位曾与耶稣同席吃饭的人用脚踢祂。我们的主始终把他放在身边,带他一同进出,给了他每一个机会。邪恶的化身如今显出他最坏最恶的面目。
底下跟着的是甚么呢?“他既出去……”这句话的口气表示他的出去是自动的。他是自己赶除自己。我说过是我们的主在摒除他,那是真的。但是此处的方法也是神一向所用的方法。神从来不把人从天上赶走,是人把自己赶出去;神只是为了维持祂在宇宙中的秩序而准许他所作的选择。神不愿意罪人死亡,却盼望人人都归向祂而存活。我们说到神使人下地狱,在某种意义而言,那是对的;但除非人自己要这样,神从不使人下地狱。祂只是允准人自己作的决定。
但是把邪恶清除出去是必须的;因此这一群人中已经没有了犹大,也就是说,他们中间不再有不忠的人。邪恶已被摒除,已受催促去与神的目的配合,这就是我们的主对他所说,“你所作的,快作吧!”的意思。在我们的新约中被译成“出卖”的字是很重要的字眼。其希腊原文的意思是“交上去”,这个字被用来说到犹大的行为。但是过不多久,约六个礼拜之后,彼得说到犹大把祂出卖或交付给人钉十字架,说祂“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邪恶会把基督交付与人,但神无限的爱仍管制着这样的“出卖”。因此它反倒成了神为人类所预备之救赎的凭借。因此犹大,以及在犹大背后的魔鬼仍在神的管制之下。祂仍然凌驾在一切事务之上。邪恶被赶走,也因此被迫成就神的计划。
耶稣的评论(31-35)
于是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那是夜间了,犹大进入黑夜中去实现黑暗的目的。过不久耶稣对一群由犹大领来的人说,“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路22:53)。犹大出去进入黑夜。他出去以后,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时候已经来到,那是一个伟大的“如今”。神的计划一步步在实现,就是连犹大的出去从事他的恶事也包括在内。
这是约翰所记载耶稣最后一次的使用“人子”这称呼。第一次是在第1章,当拿但业到祂那里时,祂对他说,“你要看见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这个伟大的称呼首度出现在这本福音书中。约翰总共用了十次,那是第一次,这里是最后一次。
现在祂正处于祂行程的尾声,祂曾经对那位没有诡诈的拿但业说,“你要看见……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如今按人类的眼光来说,祂面临着悲剧,黑暗四面围绕。奸诈追逐祂到死地,祂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彩虹照耀在夹有雷电的乌云之上,所有人类的奸诈邪恶,都已经进入了黑夜。祂就对那些跟随祂的小群说:不要光只看事情黑暗的一面。要知道经过那样的事情,经过这条道路,从如此黑暗所产生的结果,乃是人子得了荣耀。
而且就以同样的方式,借着同样的过程,“神得了荣耀。”并且祂又说,“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快快的荣耀衪。”荣耀谁?人子!在此,和过不久在第17章里伟大的祷告一样,祂透过黑暗看见了祂所要去的地方,祂要回到祂原先所放下荣耀的地方。神要把祂带回到荣耀里去,但是跟前的这个黑暗乃是祂藉以达到荣耀,并且神也因此得荣耀的途径。
因此祂看穿了事情,祂看见祂自己被带回到祂来之前与父所有的荣耀中,不过乃是以人子的身分被带回。所以在宇宙的中心,祂代表着人类与神永远的联合。
然后祂再以极温柔的话说,“小子们!”就着本书所记载的内容而言,祂从未如此称呼他们。这是无限温柔的一句话。这是从前祂母亲找不到祂,后来在殿里找到时,对祂之昵称。她叫祂“我儿”,那是温柔的话,是长者发现有危险而必须照顾自己小孩时所用的字。祂这种称呼法暗示着祂当时心中所想到的事情。当时祂面对着奸诈而心中忧愁。当时祂满有把握按神所计划的,迈向得胜而荣耀的途径。但是当祂环顾这些跟随祂而仍留在世上的人时,祂就说,“小子们,我还有不多的时候与你们同在,后来你们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话我曾对犹太人说过,如今也照样对你们说。”祂对犹太人说的话中,有些祂没有对这些人说。祂对犹太人说,“你们要死在罪中。”这句话祂没有对这些人说。祂只是在说明一个事实,就是祂现在去的地方,他们不能到。祂是单独去的,那时他们不能与祂同行。
但是,“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卖主的犹大已经走了,但是那十一个人的小群仍与祂同在,祂就给他们这命令,作为一切事情的总结。“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当祂说到“新命令”时,祂是甚么意思呢?从某一意义而言,那不是一个新命令。在摩西时代就有这样的话,“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主你的神”,并且“要爱人如己”。因此祂说这是一个“新”命令是甚么意思?这里的“新”字是指某件事情是新鲜的,和“衰残”相对。当祂说他们要像祂那样爱人时,祂的话含有某种事情的结果的意思,因祂说过“我怎样……”。既然祂是那样的爱人,若是我们要爱人的话,我们的爱就要和祂的爱相同。那就是事情该有的顺序。但其要点乃是,耶稣说:我给你们的之所以是个新命令,是因为其灵感是新的。既然我爱你们,就要让我的爱感动你们,使你们也彼此相爱。其结果是,很自然的,你们的爱和我的爱的性质就完全相同了。祂放下了祂的尊贵,以手巾束腰,那是奴隶的标记,祂洗了他们的脚;祂也说过:我所对你作的,你们也要照样去行。因此这乃是祂给他们最终的一个概括性命令,要他们彼此相爱。
下面就是这一句引人注意的话,“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众人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不是借着你所背诵的教条,不是借着你所穿的制服,不是借着你所唱的诗歌,也不是借着你所遵守的礼仪,乃是借着你们彼此相爱的事实。特土良(Tertullian)告诉我们,在早期的时候,人们对于基督徒所发出的感叹乃是,“看看这些基督徒彼此多相爱!”基督徒越是不能彼此相爱,世人越是不能信任他们或接受他们的信仰。这是耶稣所说作主门徒的最终试验。──《摩根解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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