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三章
重生真义(三1~15)
思想 每人都有一个生命,但是生命的内涵与方向则各有不同。我的生命是怎样的呢?
在福音书中,我们看见耶稣身旁的,常常是税吏和罪人,但今回却有一个有财有势的人来找耶稣(参约十九39)。圣经记载尼哥德慕是一个法利赛人,法利赛人是犹太人中严守法律的一群人,他也是犹太人的官,是公会中的成员。公会是犹太人的高等法院,处理宗教事务,可见他是一位何等有地位的人。虽然有权有势,但是人仍需要有真正的宗教,才能得到满足。由于他的地位特殊,他只好夜间来找耶稣,避免他人的非议。他因耶稣所行的神迹而感到惊奇,但是耶稣则以“重生”的属灵真理,开启他的心窍。
重生的道理:世上每一个人都经历过从母腹生产出来的过程,这是一个极奇妙的生理现象。耶稣便借用这道理与尼哥德慕谈论“重生”。重生有三个不同的意思:
从头开始,完全的改变。
第二次的意思。
从上头而生。
重生就是经历一次更新改变,而有新生的样式。重生也是再出生一次,不过这是发生在属灵的生命中。重生的过程不是人能做到的,它来自神的恩典与能力。综合来说,它指着神在人心里所成就的更新的生命。
从水和圣灵而生(5):水有洁净的功效,新生命的一个特质,便是藉着神的道将污秽罪恶的生命清洗洁净。这个过程包括了悔罪、洗心革面、转向神。圣经又用“风”代表圣灵,人不能看见风,只能感觉到风,因而察觉风的存在。圣灵的工作也是一样,我们不能看见圣灵,但是圣灵在我们生命中动工,改造我们,使我们能成为圣徒,以致能进入“神的国”。
祈祷 主啊,我感谢祢,因着祢的恩典与能力,使我得着重生的生命。
爱与审判(三16~21)
约翰福音三16被称为“福音的精华”,这实在没有任何夸张成分,因它简单地将福音要素包括在内,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几点重要的真理:
1. 救恩来自神,由神开始。
2. 神的本质就是爱(参约壹四8),祂的爱普及世人。
3. 神藉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完成救恩的工作。
4. 相信祂的人就能得着救恩,从罪恶灭亡中被拯救出来,进入永恒生命的国度里。
随着这节经文,我们看到一个爱与审判的矛盾道理。三16清楚说明神因爱世界的人,而差遣他的儿子来到世界。但是在九39却记载了耶稣另一句话:“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两者怎能同时是真理呢?
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一位朋友亚基表德(Alcibiades),当他每次见到苏格拉底时便对他说:“我恨你,因为每次见到你的时候,你都让我看见自己的丑陋。”一个好人常常不自觉地会成为他人的审判者,就是当他人见到他,与他相比时,那人便会见到自己的真面目。耶稣来到世上也是这样,当人看到这完美的一位时,便会看到自己的罪,只是人仍然可有两个选择:
相信祂(16、18):相信的人便会得到救恩,行在光明中。
敌对祂(19~20):这些人仍在黑暗中,最终乃是灭亡。不过,这不是神要定他的罪,乃是他自己的抉择定了自己的罪。
祈祷 主啊!感谢祢为我牺牲的爱。
谦卑顺服(三22~36)
这段经文记载了施洗约翰下监前为耶稣所作的最后一次见证。事情的起因,乃是由于约翰的门徒看见原先跟随他们老师的人,已转去跟随耶稣,他们的老师被背弃,居于次等的地位,于是心中产生妒念来,然而约翰的看法则不同。在这里,他再一次为耶稣作见证,这见证显明了约翰谦卑顺服的品格。
他再次指出他只是基督的先锋(28~30)。在犹太传统思想中,以色列是神的新娘,神乃是以色列的新郎。此外,在犹太的婚礼中,有新郎的朋友担任新郎新娘的联络人,甚至代为安排婚礼,约翰就是用了这两幅图画。一方面指出耶稣基督是新郎,信祂的人(教会)就是新娘(参林后十一2;弗五22~32)。他自己是新郎的朋友,他的任务就是为新郎找寻新娘。当他把新郎新娘引至联婚时,他的责任便完成了,他毋须嫉妒新郎新娘。反之,当他看见任务完成时,便心满意足了(29)。
他指出耶稣能吸引人,乃是神给予祂的能力和恩惠(27、31、34~35)。约翰的见证是要指出耶稣乃是从天上来的,人可以藉着祂知道天上的事;约翰又说,神将圣灵完全倾在祂的身上。圣灵的功用是叫人明白真理(参约十六13),现在圣灵完全在耶稣身上,故祂能完全认识和明白神的真理;因此,人可以藉着祂来明白神的真理。
最后,约翰指出永恒的选择已摆在人面前:永生或神的忿怒(36)。只是有不少人拒绝这真理,但是接受的人,便会明白神的话就是真理(32~33)。
祈祷 主啊,我愿被祢所使用,使祢的真理得着兴旺。──《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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