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Section:TopicID=515}十九·失羊的比喻(一五1~7)
一五1,2 我们的主在第十四章的教导事工似乎吸引了被鄙视的税吏和其它显而易见的罪人。虽然耶稣谴责他们的罪恶,但许多都承认祂是正确的;他们站在基督的那边对抗自己。他们真诚悔改,承认祂为主。每当耶稣看见人愿意承认自己的罪,祂就会吸引他们,赐给他们属灵的帮助和福气。
法利赛人和文士愤恨耶稣与公认为是罪人的人友善地交往。他们没有恩待这些社会和道德上的痲疯病者,也憎嫌耶稣这样做,所以他们高声指控祂:“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当然,这个指控没有错;他们以为这是应受责备的,然而事实上这正实践了主耶稣进入世界的目的!
为了回答他们的指控,主耶稣列举了失羊、失钱和浪子的比喻。三个故事都直接针对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从未在神面前承认自己失丧的状况。事实上,他们正如税吏和罪人那样失丧,但却顽梗的拒绝承认。三个故事的重点是,神看见罪人悔改就得着真正的喜乐和满足;在那些骄傲而不承认自己罪恶的自义伪善者身上,祂得不到满足。
一五3,4 这里描述主耶稣作为一个牧人,那九十九只羊代表文士和法利赛人,失去的一只象征一个税吏或一个承认己罪的人。当牧羊人发现失去了一只羊,就把那九十九只撇在旷野(不是羊圈),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在我们的主来说,寻找的旅程包括祂的降生世上、祂公开传道的几年、祂的被拒、受苦和死亡。“九十九只羊”这首诗歌的歌词是何等真实:
但是赎民无一知道,
祂涉之水何深,
或知祂跋之山何高,
为将迷羊找寻。
~柯芬妮
一五5 找着了那只羊,就把牠扛在肩上,带回家去了。这意味着得救的羊享有尊荣和亲密的地位,是牠与其它羊一起被数点时从未认识的。
一五6 牧羊人召唤朋友邻舍来为他救回失去的羊一同欢喜。这表示救主看见罪人悔改的喜乐。
一五7 教训很明显,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却没有为九十九个从不承认自己失丧的罪人欢喜。本节实际上的意思,不是有些人不需要悔改。所有人都是罪人,所有人都必须悔改才能得救。本节经文描述的是那些以为自己不用悔改的人。
{\Section:TopicID=516}二十·失钱的比喻(一五8~10)
故事里的妇人可能代表圣灵,点着神话语的灯寻找那失丧的。那九块钱指未悔改的人,而失去的一块暗指那愿意公开承认自己离开神的人。前面的羊被认为是自己荡走的;而钱是没有生命的东西,可能暗示一个罪人没有生命的情况。他死在罪中。
妇人不断细细地找那块钱直到找着,然后她请朋友邻舍来跟她一同庆祝。失而复得的钱比从未失去的钱带给她更大、真正的欢喜。神也是这样。谦卑、公开承认自己失丧情况的罪人,给神带来心里的喜乐;但在那些从不感到自己需要悔改的人身上,祂却得不到这种喜乐。
{\Section:TopicID=517}二十一·浪子的比喻(一五11~32)
一五11~16 父神在这里被描述为一个人有两个儿子。小儿子代表悔改的罪人,而大儿子表示文士和法利赛人。文士和法利赛人藉创造,而不是藉救赎作神的儿子。年轻的儿子又称为挥霍者,即浪费赀财的人。这个儿子对父家生厌,决定要离开,他等不及父亲的离世,因此要求预先把他应得的家业分给他。父亲把两个儿子当得的分给他们。不一会,小儿子出发往远方去,在罪恶的享乐中任意浪费钱财。金钱耗尽了,刚巧遇着那里大遭饥荒,他便落在穷乏的境况中。唯一能找到的工作,是到田里放猪──一般犹太人最厌恶的工作。他看见猪吃豆荚,感到羡慕,因为猪比他拥有更多食物。似乎没有人愿意帮助他,而那些与他一同花天酒地的朋友都消失无踪。
一五17~19 这次饥荒证实是一个化装的祝福。饥荒叫他思想。他记起父亲的雇工远比他生活得舒适;他们有丰余的口粮,而自己却因饥饿而渐渐衰残。想到这里,他决定要有所行动。他决意回到父亲那里去,悔改、承认自己的罪,并寻求宽恕。他想到自己从今以后不配称为父亲的儿子,打算作一个雇工。
一五20 离家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在圣经中,本可能是唯一一次正面地提到神赶快的行动。司徒雅各合宜地阐明说:
耶稣大胆地描绘神,不是待他羞愧的儿子暗暗溜回家,也不是在他回来时摆出尊严,而是跑过去,把那羞愧、褴褛、邋遢的儿子,搂在他的怀里。同一个名称“父亲”立时令罪恶的颜色变暗,也使饶恕的荣耀更辉煌47。
一五21~24 儿子向父亲认错,正要提出想作父亲的雇工,父亲却打断他的说话,吩咐仆人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儿子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他又吩咐举行一个盛大的筵席,庆祝失而又得的儿子回来了。就父亲而论,儿子是曾经死去而现在又复活过来的。有人曾说:“年轻人要寻找好时机,但他在远方找不到;只有当他想到要回去父家时,他才找到。”经文指出他们就快乐起来,但没有记载他们的喜乐完结。罪人得着救恩也是这样。
一五25~27 大儿子从田里回来,听见作乐跳舞的声音,他问一个仆人发生甚么事。仆人告诉他,他兄弟回来了,他父亲欣喜若狂。
一五28~30 大儿子妒火中烧,拒绝与父亲一同快乐。达秘说的好,“神所喜悦之处,自义就没有立足之地。如果神对罪人好,我的义又有何用处呢?”父亲劝他进去参与筵席,他拒绝,抱怨父亲从来没有奖赏他的忠心服事和顺从;他从来没有得过一只山羊羔,更遑论肥牛犊了。他抱怨挥霍的弟弟把钱浪费在娼妓身上后回来,父亲竟然毫不迟疑的为他大排筵席。请注意他说“你这个儿子”而不是“我兄弟”。
一五31,32 父亲的回答显示挽回一个失去的儿子就有喜乐,而对一个顽固、忘本、不愿和解的儿子,则没有庆祝的因由。
大儿子明显地描绘了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愤恨神怜悯残暴的罪人。按他们的想法(不是神的想法),他们忠心地服侍神,从来没有违反祂的诫命,然而却从未因此得着应有的奖赏。事实的真相是,他们是宗教上的伪善者,是有罪的罪人;他们的骄傲叫他们看不见自己远离神,看不见神丰丰富富的倾福与他们。只要他们愿意悔改,承认自己的罪,父亲的心就会快乐,也会为他们大事庆祝。──《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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