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亚书第四章
C1 异象五:神为大祭司与君王的预备(四1~14)
金灯台(出二十五31)立在会幕的圣所内。所罗门为圣殿造了十个金灯台(王上七49),后来杳无踪迹;在被掳之后造的圣殿中,显然只有一个灯台(《马喀比书上卷》一21)。先知甚至可能有分于这新灯台之制造,对其结构一清二楚。它所代表的事并未说明,而第4节的问题也到本章的末了才得着答复。天使不直接回答,反而向所罗巴伯传了一道信息;许多注释家认为,这段话原来是单独的神谕,不属于这一章。JB 与 NEB 按照这看法重组经文。第10节中或11节的开始,于第6节中中断的叙述又恢复了;而透过锲而不舍的质询,先知终于明白了两棵橄榄树的意义。它们代表两位领袖,而这两个人与耶和华的关系,使他们有能力完成使命(14节)。如果在细读本段经文之前,要暂时先陈明这异象的宗旨,可以说它是要鼓励两位领袖──约书亚和所罗巴伯,提醒他们神的资源,并在众人眼前高举他们。
1. 叫醒先知的细节,只在第五个异象中提到。这一次或许有特殊意义,但不应当猜测过分,因为也有可能这只是一种笔法。
2. 先知立刻辨认出他看见的是一个灯台,因此这个灯台可能与他熟知的很相像。圣经时代的灯台,有相当数量已在巴勒斯坦出土,使我们对先知的形容能有些许了解147。考古学在研究灯台时,第一个重大发现便是罗马提多拱门上画的七支烛台的那种灯台,也就是现在犹太人仍用的 mnora,在主前第一世纪之前尚未出现。以这种模式为依据的翻译,令人产生混淆。莱特根据这种模式重塑灯台,但在脚注中承认有困难148。
从巴勒斯坦各城中挖掘出来的灯台,结构简单得多,形状多为圆柱状,中空,有些像树干,常用陶土作成,里面有一个洞,可以安装一个喷嘴149。用灯台的灯不仅在巴勒斯坦南部的吉色(Gezer)发现,在艾斯瑞隆(Esdraelon)平原南方边缘的塔安那克(Taannak)也出现,一九六九年在极北边、靠近但的高地上亦有同样的发现。显然这是一般灯的样式150。撒迦利亚的灯台(mnora)可能只是圆柱状,上端略呈锥形,有一个碗(和合本:灯盏)在上面。很多有碗的陶灯都是将边缘捏成一个装灯蕊的盛器,照明度愈强,所需要装蕊的地方愈多,七个是最通用的。在但所发现的灯,日期约为主前九百年,上面有七个圆凹槽;在塔安那克找到的也相同。不论撒迦利亚的大碗上是否有七个圆凹槽,它总有七盏灯,每盏有七个唇管,也就是有七个小碗,每个上面都有容七个灯蕊的地方,而七个小碗是绕着大碗的边安装的151。杜单(Moshe Dothan)于一九五四至五八年间,在雅克(Akko)以北掘出了一个类似的器具,不过可能是用来烧的,并不是灯。他认为这件器具的年代在主前一七五○年。虽然葛路克(N. Glueck)指出,七嘴灯台大约出现于第十世纪,不可能再往前推152,但圣殿的灯台却似乎是按照这模式造的。而这个灯台的特殊之处,为它是纯金的153。这有七乘七个灯头的灯台,一定非常耀眼夺目。
3. 旁边有两棵橄榄树,更准确地说,是在它上面(al),也就是遮蔽着它,各在灯盏的一旁。灯台的高度可能与橄榄树的树干差不多,大约两公尺;树枝可能在灯以上。
4. 令先知大惑不解的是橄榄树,所以他提出问题(参11、12节)。
5. 解释的天使两度迟延未答(参13节),其效果为将注意力引至本章的最后一节。
6. 这时,撒迦利亚得到耶和华指示所罗巴伯的话。下面几节没有提到异象,但是在思路上有关系,因两棵橄榄树代表两个领袖。约书亚在前一个异象中已得到特殊的话语,所以这里专向所罗巴伯说。这两个异象成为一体,互不可分。
圣殿的建造在进行中,也必将完成,但不是倚靠势力(希伯来文 hayil),即指军事力量,人的本领,如所罗门曾征召如“军队”的工人,来建造圣殿(王上五13~18);不是倚靠才能(希伯来文 koah),这个字曾用于尼希米记四10,指扛抬之人的“力气”。从人的观点看,可用的人力不足以完成这使命。乃是倚靠我的灵(希伯来文 ruah),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创造天地(创一2),分开红海又将其复合(出十五8、10;撒下二十二16),都是耶和华的气息(ruah)在工作。以西结的异象中(结三十七1~14),风(ruah)使死人复生。建成圣殿是否需要神的这类干预,才能完工?是的。因为这工作,与做这工程的方法,材料供应的来源,以及建完了的殿,都是在为神──万军之耶和华──作见证。惟有祂的灵管理每个细节,这些事奉才能荣耀祂的名。
7. 大山哪,你算什么呢?(希伯来文“你是谁(mi”?”)这个障碍也许是由所罗巴伯为代表,但也有可能有一些人阻挠,要按他们的办法行事,以致产生很大的困难(拉四2、4)。“大山”显然不止是指妨碍建筑的瓦砾堆,正如以赛亚提到山时,并没有意思要按字面解(赛四十4,四十一15)。反对神之工作的大山,无论是实际的困难或人为的因素,都必成为平地,不能阻挠工作的进展(参:可十一23)。
他必搬出顶石(希伯来文“头石”,这种表达只出现在这里,表示“最重要的石头”)。有人辩称,这是指根基石,因为在古代近东的文献里,从未提过顶石,而根基石则常在庆典中放置154。认为是完工的最后一块石头的观点,最强的理由乃是经文本身给人的感受。根基已经立好(9节),而神的应许为建筑必将完成。无论是否合乎一般习俗155,这一次当最后一块石头放下时,必定会有庆典,因为这并不是一般的建筑。完工代表神的灵得胜了(6节),所以会有欢呼说:恩惠,恩惠,归与这殿,希伯来文 hen,“恩惠”、“美丽”,既说到建筑物的华美,也宣告神的恩惠已经显明,将来仍要彰显。
8、9. 给所罗巴伯的第二段话,将这信息再浅白说明。所罗巴伯一定会完成这工,而这个预言的成就,将更进一步证实先知的权柄(参二9、11,六15)。对立了根基的说明,请参增注:“立耶和华殿根基的日子”{\LinkToBook:TopicID=120,Name= 增註︰立耶和華殿根基的日子(二18)}(53页)。
10. 撒迦利亚和哈该一样,均暗示有些“实用主义者”对建殿持悲观的态度(该二3),因此藐视这日的事为小。他们盼望见到大功告成,到那时候他们也会欢乐,但他们的信心太小了。他们到时会又惊又喜。本节的末了在 RSV 为突降笔法:见所罗巴伯拿测铅只是说他正在监督工程。这个翻译是根据早期希腊文、拉丁文和亚兰文译本,而不是按希伯来经文;那里没有用测铅的专有名词,而是将两个名词并列在一起,十分奇怪:“石头锡”(bdil)。民数记三十一22的 bdil 被译为“铅”,但其实“锡”才正确;而锡不适合作需有重量的“测铅”,所以这翻译很可能不对。NEB 译为“称为分隔的石头”,与“称为拥有的石头”(7节)平行。这是根据德莱弗(G. R. Driver)的想法156,所依凭的是叙利亚译本。名词 bdil 是源于动词 badal,意为“分隔”,显然叙利亚译者认为,这个字是该动词的形容词形式。如此,则这块石头代表犹太群体分别出来,“圣别”的特性。JB 译为“被拣选的石头”,有异曲同工之意。这里的石头与第9节为同一块,是特别预备的,在圣殿的顶部将放于特定的位置。所罗巴伯的石头与三章9节约书亚的石头不可混为一谈。因此,欢乐的原因乃是这最后一块石头,即所有工程的冠冕,将在庆典中由所罗巴伯放在圣殿墙垣的高处。
对所罗巴伯的话讲完之后,天使再转来回答撒迦利亚的问题:这异象的意义为何?这七乃是耶和华的眼睛,但究竟是指哪个“七”?大部分注释家认为,是指七盏灯(3节),这看法似乎一目了然。七本是具象征意义的数字,代表完全和完美,使得这些灯足以代表耶和华在圣殿中。它可让人明白:神的眼目眷顾归回之以色列人,而同时也遍察全地。这种解释的难处为:油显然是由树流入灯中(12节),亦即,神的仆人成了供应祂油的管道,这样解释就站立不住了。另外一个可能,这“七”是指三章9节,因此可译为:“这些七乃是耶和华的泉源,流向全地”157。这两个异象互相关联,且都展望神子民未来的复兴,使生命活水首先流至神的子民中(三9),然后流至全世界(四10)。
11、12. 第11节的问题重复又问,说得更明确,而且第二次又提到一个新的细节。两根橄榄树与两个金管,前面没有提到。译为“管”的字,旧约中再没有出现过,因此其含义难以确定,不过在吉色所发现的灯旁,有一些陶管,可“插入”某种洞口或壶嘴。这些可能是用来将油加入灯中的器具,或许也可以解释第12节的“管”。如果它们将油从橄榄树流到灯的金碗中,或者将油收集在器皿中,以备灯加油用158,这样,就不能视灯为神的代表,因为祂是一切的本源,不会成为接受者。油从它流出来,是将希伯来文作了解释,原文读为“它使自己里面的金成空”。“金”可以解释为约书亚与所罗巴伯所代表之群体的自我付出,但这种观点较接近二十世纪的思想,而不像圣经的教导。RSV(和合本同)以它指金油,或许是正确的。
13、14. 这是两个受膏者(希伯来文,“油之子”),与“……之子”的类似成语相较,其意义可为“充满油”;所指的是君王与祭司的受膏,借用此异象为喻。这两位“受膏者”是约书亚与所罗巴伯。所罗巴伯是否曾经被膏,还有疑问,不过因为他的祖先是大卫,所以他是王室的人。这两位站在……旁边,或译为“在服事”(al)普天下主;这个头衔在《犹滴书》(Judith)二5用在尼布甲尼撒身上,为他正式的尊称;但尼布甲尼撒和他的国度已成为过去,而以色列的神永远配用这个头衔。
看完本章的经文之后,我们再回头来看其解释。灯台不代表耶和华,而代表圣殿与犹太群体为祂作的见证。如此,这个异象的解释便简单而合一。约书亚与所罗巴伯在事奉那位看不见的耶和华,祂是他们权柄与能力的源头。他们献身建造圣殿与神子民的团体;这个群体当藉每日的生活与崇拜,成为别人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太五14)。如果我们问道,这群人刚从失败被掳的状况中转回,怎能做到这种地步?答案乃在于油的供应:透过“受膏者”能使灯保持燃烧。“万军之耶和华说……乃是倚靠我的灵”(6节)。在约翰的启示录中,七个金灯台代表教会(启一20),正如撒迦利亚的灯台代表被掳归回时期那敬拜真神的团体。终极而言,主本身才是惟一的真光(约八12),但无论在旧约时代或新约时代,祂都乐意透过教会(译注:指选民)将亮光带入世界──特别是透过其领袖。他们当尽力而为,但重要的是,他们对从橄榄树流进他们枝子的油能接受多少;因为这油将透过他们,使别人得到亮光。无论领袖有多能干,仍无法取代神的灵之工作。这段经文的钥节乃是第6节。向所罗巴伯所说的神谕,不但未与异象脱节,反而在对异象的了解上不可或缺。神的国度必然实现,正如圣殿必然完工。神的灵透过事奉祂的仆人,将微不足道的日子变成全世界欢乐之日,就是以耶稣基督为房角石(弗二20)的建筑,将最后一块活石放置完成的时刻。
第三、四章显然含弥赛亚意味。虽然这里所谈的,原本是指主前五一九年在耶路撒冷的重建工程,但盘石(三9)、石头(四7)、苗裔(三8)和圣殿,都远超出它们字面的意义。虽然未经刻意说明,“油之子”是指约书亚和所罗巴伯,即祭司与大卫王嗣,二人都是把希望带给救赎群体的媒介。透过大祭司,罪得着赦免,亲近神成为可能;透过王嗣,圣殿得以完工,灯台能照亮全世界。两位“弥赛亚”或受膏者,角色必须互补,缺一不可。他们的尊荣与重要性都相同。所罗巴伯去世后,大祭司在俗事上的权力增长,因为耶路撒冷的官长地位日渐低落;然而神对大卫家的应许仍未被遗忘。昆兰群体期待两位弥赛亚,一位祭司、一位大卫后裔159;但在基督里,借着祂的位格与工作,这两项功能融合为一。
147 R. North 在 'Zechariah's Seven-Spout Lampstand', Biblica 51, 2, 1970,用三页列举灯的图形,还有照片。
148 Wright, pp. 84, 85,亦见84页的图。
149 R. North 所列的图(前书,195页,图26、28)取自吉色,日期为主前1800~1400或1400~1000。其遗物约六十公分高(但原物可能更高),十六公分宽。
150 R. North,前书,192页对面的照片,右边一帧为在但找到的灯。
151 Kurt Galling 的一幅图,重刊于 IDB, III, 66页,展示出他揣摩的架构。不过,R. North 认为,七盏灯的每一盏只有一个灯。
152 Israel Albright Festschrift, 1969, R. North 在198页提到。
153 D. J. Wiseman, Illustrations from Biblical Archaeology (Tyndale Press, 1958), p. 102,有一帧金属七嘴碟状灯的照片,但日期为主后第二世纪。
154 A. Petitjean(pp. 243~251)将有关此一词汇意义的讨论作了简述,并赞同根基石之说。亦见 ANET, pp. 340, 341.
155 Th. Chary(p. 96)引用巴比伦大事记中的两段,王骄傲地宣称,他已经将庙的“头”(reshu)高举起来(Chronique de Nabopolassar, No. I, col. Ⅲ, 24, 25; St. Langdon, Neubobylonische Ko/nigsinschriften, 65页;Chronique de Nabonide, No. 3, col. Ⅲ, 8, 9; St. Langdon,同上,241页)。亦见诗一一八22,“房角的头块石头”。
156 'Babylonian and Hebrew Notes',见 Die Welt des Orients, II, 1954, p. 22.
157 译为“延展经过”的动词(希伯来文 sut)意为“四处走动”,“跑来跑去”(如:民十一8;摩八12;但十二4),由此观之,以“泉水”为主词,比“眼”合适。
158 D. R. Jones, TBC, p. 76.
159 I QSb, II, 12~14, G. Vermes 译,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Penguin Books, 1962), 'The Messianic Rule', p. 121.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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