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迦书第五章
(五)和平的治权(五1-6)
那段特色是作尖锐的对比,正如上段一段(四11-13),以将来的荣华与现在的艰困比较。第五章一节在希伯来圣经中为第四章十四节。大多经学家认为这经文是片断,应单独解释。第五章二至四节可成小段,然后第五至六节为另一小段。前者论弥赛亚君王,后者论以色列的安全。归纳起来,这弥赛亚预言着重和平的治权。在这六节(1-6节)经文共有十三行,分起来并不平均。首先两行为断片,为灾祸哀号。然后七行论新王带来救恩,使民族蒙福。最后四行为答复人们的困惑,针对亚述带来的危机。以灾难的哀歌起首,以希望之歌作结,情调一直向上高升,成为本书中间信息(4、5两章)之高峰。
“成群的民哪,现在你要聚集成队,因为仇敌围攻我们,要用杖击打以色列审判者的脸。”(五1)
本来是锡安的民,或锡安的女子。现在是成群的民。这里“成群”是双关语,因为同一个字在下半句“聚集成队”。这可能的译词为:“你以合群为自己合成”,表明居民之多,可以成群合成。但是若分析语句的排列:“现在,你要合群,合群的民哪!”合群如果只指居民之多,涵意就很寻常。但那群不是乌合之众,可能是指军队,是军队一种编制。17
“合群”在叙利亚译本,拉丁文译本及亚兰文译本作“动员”“你要动员起来”,可能也是军事的行动,在城市告急的时候,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却不容缓。七十士译本的用字似有围困的意思,这在以下的经文,提到仇敌围攻,意义上似甚相连。另一种希腊文译本(Symmachus)即译为“受困”。这里可译为“受困的女子呀,你已经受困,因为仇敌围攻我们……。”似乎十分通顺。锡安城被围困,是主前701年西拿基立的军队围城的事,记载在列王纪下第十八章。
这次战事,对以色列民是极大的打击,王朝更受极大的侮辱,外邦人的杖,可能是指兵士所执的棍,来打击以色列审判者的脸。审判者可能是指君王,君王的脸受击打,是莫大的羞辱。这里用字也以谐音来强调其中的涵义。“杖”(Shebet)与“审判者”(Shope_t)二者发音很相近。
审判者对受审者宣判,以棍击物,为之宣判,表明法律尊严的权威,犹如今日法官所用的木锤。审判者是君王,每用权棍敲打,以示权威。现在审判者不能击杖,反被人击打,尊严扫地,羞辱到了极点。面颊被击是极大的羞辱(可参阅王上廿二24;伯十六10;诗三8以及哀三30)。在这样凌辱之下,有没有转变的可能?
“伯利恒以法他河,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2节)
伯利恒以法他为大卫王的诞生地,所以是大卫王朝的发源地。以法他是一个地区,在该地区内有伯利恒。创世记第卅五章十九节:以法他就是伯利恒,是拉结埋葬之地。(参阅创四十八7)。在路得记,以法他是在伯利恒境内,拿俄米的两个儿子是犹大伯利恒的以法他人(一2)。路得记第四章十一节将以法他与伯利恒作为同义字。
这里不提耶路撒冷,好似耶路撒冷受损害太大,只提伯利恒,以这小城来取代,因为新的统治者不是出于大君的京城。18伯利恒是那么一个小城,微不足道,却会出来一个大君王,是神差来的民族领袖,大有权柄,对一般人很难想象。“伯利恒”原意为粮食库,而“以法他”原意为多结佳果,所以都有丰盛的涵义。
新的掌权者并未指明君王的头衔,但实权在握,有无限的权权威。他不是由家族因袭而传下来的,所以根源是很特殊的,从亘古从太初就有了。如果从太初,几乎是指创始的历史。可能从此处追溯至大卫,从大卫再追溯至上古的时代。
伯利恒以“小”闻名,也是极有趣的经义。犹大诸城中为小,“诸城”原意为“成千”,如果有上千的居民,就自成一村,所以照原意:这是犹大的一个小村,人口只可以千计,甚不引人注意,却有如此伟大的掌权者。新约的应验,主耶稣的降生,正说明这件事。
“耶和华必将以色列人交付敌人,直等那生产的妇人生下子来。那时当权者其余的弟兄必归到以色列人那里。”(3节)
耶和华既兴起一位掌权者,以色列的苦难只不过短暂的,但是苦难并非不存在,以色列仍须经历。耶和华因以色列犯罪而施以管教,许多敌人来侵,甚至交付给敌人,审判必须从神的家起首。一直到妇人生子,才有转机。这必指应许的君王诞生,甚至可以与以马内利相联(赛七14)。这不仅指个人弥赛亚,弥赛亚在广义来说,是指以色列民族。所以掌权者的弟兄必指北国,与南国一起重新结合,成为一个整体。
在弥赛亚时代,南北联合,也是先知所期望的(见何三5;赛十一13起;结十六55、61以及亚八13)。以色列全部联合,并且归回故土。
“他必起来,倚靠耶和华的大能,并耶和华他神之名的威严,牧养他的羊群。他们要安然居住,因为他必日见尊大,直到地极。”(4节)
这是新王的姿态,他必起来站立,弥赛亚君王在执掌权柄的时候,是倚靠耶和华的大能。他起来站立,也表明他的坚立、坚定不移,稳健着实,是无敌的英雄。他有神的能力,自然不会失败,必然成功(参阅诗廿一1、5;撒上二10)。他的权威不是他本身有的,而是有耶和华他神之名的威严。权威在于神,神的圣名是祂权力的内涵。耶和华是他的神,有特殊的关系,正如大卫有耶和华立约的凭证,保证他永远的王位(撒下七章)。
他是牧者,牧者又是君王的别称,他牧养羊群,照顾他们。先知拿单曾向大卫说保证的话:“我‘耶和华’必为我民以色列选定一个地方,栽培他们,使他们住自己的地方,不再迁移,凶恶之子,也不像从前扰害他们”(撒下七10)。所以有这样恩慈的王,他只为谋国民的福祉,以为他们建立和平,使他们安然居住。
所以全地都尊崇这位弥赛亚君王,他必日见尊大,直到地极,人们都知道他的名声,影响之大,成为普世和平的力量。
“这位必作我们的平安。当亚述人进入我们的地境践踏宫殿的时候,我们就立起七个牧者,八个首领攻击他。”(5节)
“平安”是君王的称号,正如以赛亚书第九章六节“和平之君”。19弥赛亚君王来到,必导入和平的时代,战事必成为过去的事。但是和平的建立不是自然而有的,还是需要经过一番争战。亚述的侵略者仍来侵犯,践踏犹大的宫殿。这些未必是王宫,而是富豪们的住宅巨厦。他们备受攻击,因为他们自以为富足,可设防御,不怕外侵,其实没有神的保护,那些房屋很快就会倒塌的。耶和华所以允许外患,就是要除去一切人为的保障,一切罪恶的渊薮。清除工作可藉外患的侵略,然后神才重新建立。
我们要立起七个牧者八个首领来敌挡。七、八个不一定是实际的人数,但指相当多的数目,比两,三个多,而且指着犹大有足够的首领,无论是行政的(牧者),或是军事的(首领),足以抵御外患。牧者或与首领同义,在约书亚记第十三章廿一节“族长与首领”,都是军事领袖。
这些都在亚述侵略时应验了,因为亚述果然无法得逞,耶和华保护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只要团结联合,服膺于君王耶和华的代表,必能得胜。
这位君王必作我们的平安。原意可译为他是一位平安的君王。他就是平安,几乎是平安的化身(Predicate Noun)。诗篇第七十二篇为君王诗,为君王祈求,并求平安(3、7节),平安有拯救的含义。在君王诗,都以制胜敌人才有公义的伸张,因而建立和平(参阅诗四十五9,七十二9,八十九24又撒下七9、11可作左证。)
“亚述地和宁录地的关口,亚述人进入我们的地境践踏的时候,他必拯救我们。”(6节)
“亚述”和“宁录”同义,宁录在旧约中只有两处提及(创十8-11以及代上一16),是指巴比伦及亚述之地,宁录为巴比伦的立国者。他们必来侵略以色列的境地,但是弥赛亚必来拯救。
此节另一个翻译:亚述的剑与宁录的刀,20二者为同义字,是侵略者来犯,以色列是无法抵挡的。但是以色列有拯救者。当他们进入“我们的地”,这里并未说明是北方还是南方。“我们的地”成为通称,是耶和华的地土,不容外邦的侵略者来任意践踏与蹂躏。“我们的地”在第五、六两节成为十分重要的用词。
神的国度实现,必先消灭其他的列国,当地上的国家衰落的时候,属神的国必兴盛起来。
17 S.J. Schwantes, "A Note of Micah 5:1 (Hebrew 4:14)"Andrew University Seminary Studies, (1963), 105-7.
18 T. Lescow, "Das Geburtsmotiv in den messianischen Wissagungen bei Jesaja und Micha,"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79 (1967), 172-207. esp. 197, n. 35 on 2:5.
19 Kevin S. Cathcart, "Notes on Micah 5:4-5" Biblica, 49 (1968), 511-14. "Micah 5:4-5 and Semitic Incantations," Biblica, 59 (1978), 38-48.
20 Delbert Hillers, Micah, 68.
(六)恩惠与福乐(五7-9)
这段经文是民族复兴的应许,可说是双重的应许,在第七节与第八节重复提说,指余数的道理,“雅各余剩的人”是以色列民族复兴的核心,必在列国之中:“多国的民中”有巨大的影响力。余民的影响也是双重的,温和如晨露与甘霖,指耶和华的福分;却凶猛如狮子,指耶和华的审判。前后在第四章与第五章说明。
关于余数,在第四章六至八节已经说明。“多国的民”在第四章三、十三节已经提及。第五章九节的“仇敌”,在第四章十节也曾论述,这里再加重复,第五章八节仇敌的无能,在第六章以色列得拯救,再加强神应许的能力。第四章十三节以色列的势力何等壮大,好似野牛的角,现在从野牛改为猛狮。
所以第五章的经义,与第四章有十分密切的关联,作者似以重复的语句,加强信息的内容,着重耶和华拯救以色列的能力,强调民族复兴的前景。
“雅各余剩的人必在多国的民中,如从耶和华那里降下的露水,又如甘霖降在草上,不仗赖人力,也不等候世人之功。”(7节)
“雅各”是以色列民族的统称,既不只指以色列北国,也不单指在犹大的以色列人。在先知的心目中,以色列民族是雅各的后裔,是整体的,不可分开。雅各余剩的人,是在审判后余下的残民(四7),却是复兴民族的支柱,因为耶和华向他们施恩。
他们必成为从耶和华那里降下的露水。露水比雨似乎更重要,因为巴勒斯坦终年少雨,如果不在雨季(春雨与秋雨),植物几乎会全部枯死。但是露水却经常有,而且在六月至九月,雨量最少的时候,露水特别丰余(参考士六38)。对菜蔬水果的生长帮助最大。地中海常有蒸发的水分,从天空中因气温在晚间转凉,会飘向海岸的地面,成为非常润湿的雾露。对以色列人来说,这是由神而来的恩泽,带给他们无限欢欣与兴奋。耶和华是施恩者,虽然人无法看见,却从恩惠中看见神的作为,使他们的感恩不已。
露水与甘霖,是象征以色列人。在弥赛亚时代,他们人数众多,在外邦中突然来临,迅速与突然,是令人们惊奇的。他们能带给外邦福分,将神的恩惠传递出来。他们也很可能带给外邦反攻的威势,因为他们要将外邦侵略者的力量消除。
露水与甘霖降下,是天空降下的,不是出于人力。所以神的恩惠不是人力可以促成的。人力只能将水积聚与输送,却无法自行供应。在猛烈的日光之下,各处都干旱非常。如果水源枯竭,人力就完全失效。可见人唯一可靠的,是仰赖神恩惠的安排与供给,人力本身是无济于事的。
露水与甘霖在别处有不同的涵义。申命记第卅二章二节:“我的教训要淋漓如雨,我的言语要滴落如露……如甘霖降在菜蔬中。”诗篇第七十二篇六节,神的权能如“雨降在已割的草地上,如甘霖滋润田地。”露水与甘霖都是指正面的力量,是耶和华的福分。以色列必须成为从耶和华那里降下的露水甘霖,带来生命与更新,成为列国的恩泽。
“雅各余剩的人必在多国多民中如林间百兽中的狮子,又如少壮狮子在羊群中,他若经过,就必践踏撕裂,无人搭救。”(8节)
第二个表象不再是温和如露水甘霖,却是凶猛如狮子,狮子是林中百兽之王,对牛羊群畜是莫大的威胁。狮子为以色列的表象,自古就有(参民廿三24及廿四9)。创世记第四十九章九节:犹大支派是狮子。狮子是无敌的,能抵抗一切的外御。神的百姓屡被欺压凌辱,常成为外邦侵略的牺牲者,但是现在由牺牲者要成为胜利者,这是与圣战有关。耶和华护卫他们,他们既是耶和华的代表,就为耶和华执行刑罚的事,向外邦施行审判,得胜仇敌。
这里有极尖锐的对比。现状并不乐观,但将来情形完全不同。神的子民必十分强盛壮大。露水、甘霖与猛狮对比,为说明以色列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但都是重大地关系世界列国的命运。当仇敌遭报的时候,完全在无助之中,无人搭救。以色列来临,会像狮子在羊群中,经过时践踏撕裂,作彻底破坏的事,执行神公义的刑罚。
“愿你的手举起高过敌人,愿你的仇敌都被剪除。”(9节)
手下垂,是指力量的失败,士气的低落。所以手举起,表明勇敢的力量重振(参阅伯四3起;赛卅五3起;来十二12)。
以色列已经得着应许,成为野牛的角,坚硬如铁,如野牛的蹄,如铜一般坚实(四13)。但是为实现这样的应许,以色列人必须振作起来,靠神有勇气与毅力,而且必须加上极大的努力。首先自强才可巩固国防,将敌人击败。战争胜利,才可获取和平。敌人被击败退去,以色列才得着救恩,得着神全备的救恩。
手高举(见赛廿六11;诗八十九14;民卅三3;申卅二27;出十四8)。这指余数的力量(更可参阅赛四十九25起,六十12;亚十四17起以及诗一四九6起)。
这对后世的教会,也是极大的鼓舞与激励。
(七)洁净与赦免(五10-15)
这是耶和华指控以色列的罪恶,因为他们以人力自卫,忽略神的能力,以迷信取代真实的信仰。审判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神的目的不是要毁灭,而是洁净。他们如蒙洁净与赦免,就因此得着神拯救的恩惠。第十五节是指神对万邦的审判。这审判就带给以色列拯救与复与。
从结构来分析,第五章七至九节既与第四章六至八节相连这段(10-15节)就与第三章一节至第四章五节有密切的关连。有一连串的指责,也附加应许的短句。有一些重复的字义:“除灭”(11、12、13节),“毁坏”与“毁灭”(10、14节),以及“剪除”、“拆毁”、“拔出”、不同的字却有同样的涵义。又有“我必在你们中问”(10、13、14节),“手中的邪术”与“手所造的”,“手”是人的恶行(12、14节),与第九节高举的手不同,形成尖锐的对比。这些都可看见作者的用意。
这几节经文,可分为两段四行诗(10-13节,各有两节),第十四、十五节为附加的,说明神的审判除去以色列罪恶的城邑,毁灭外邦侵略的力量。神的救恩完全实现,是救恩历史完整的始末。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从你中间剪除马匹,毁坏车辆。”(五10)
以色列寻求国防的安全。根据列王纪下第十八章廿四节以及以赛亚书第卅一章一节,希西家寻求埃及的外援,建造马兵与战车。这种寻求外援的举动,为先知以赛亚与弥迦指责,因为这是完全违反耶和华的旨意,没有重视以色列圣者的权柄。以赛亚提倡以色列孤立政策,弥迦是否倡导,没有那么具体的说明,但是教训的内容似甚相似。本章第五节起的战歌似有这样的涵义。古代近东往往以政治军事与宗教混为一谈。但是弥迦却对这样作法十分反对,他从政治军事的行动中,看不出他们有甚么真实的信仰,所以他必须提出警语,好似在诗篇第二十篇七节所说的:
“有人靠车,有人靠马,
但我们要提到耶和华我们神的名。”
“到那日”,弥迦似将以前所论述的连接起来,第四章一节末后的日子,第四章六节“到那日”。这是先知在憧憬将来的日子。那将是复兴的时期,弥赛亚的时代,没有破坏与毁灭,只有建设与兴隆。但是这日子未到之前,先有准备的工作,在建设之前,先有拆毁。外邦的势力未被除净,怎有复兴?迷信的事也必须完全清除。
“也必从你国中除灭城邑,拆毁一切的保障。”(11节)
城邑与保障,在这里是同义字,作为十分相称的对比,在诗文中是如此,在散文里就不同,大多将这两词一起并用,成为“有保障的城邑”,有高墙及坚固的城门,以为防御,可阻挡外邦的侵略。但是人不可以耶和华为仇敌,来抵挡祂。当耶和华降罚的日子,祂要临到高台和坚固城墙(赛二15)。神为刑罚以色列,曾用亚述为祂怒气的棍,手中拿祂恼恨的杖。他们曾攻取四十六座有高墙坚固的城邑,在犹大也曾遭攻击,主前701年亚述来犯,证实弥迦的预言。21
关于以色列人在这方面的失败,受耶和华指责,在经文中甚多论述(如申十七16;诗二十7,卅三17;何一7)。先知特别指责以色列人依靠城邑与保障(见耶五17及何十13-14)。
“又必除掉你手中的邪术,你那里也不再有占卜的。”(12节)
邪术及占卜的迷信必须除掉。这里并未详述迷信实际的性质,但以这些迷信,取代向真神的信赖,必是严重的错误。各种迷信必有任何神明为力量或根源,是拜偶像的罪恶。这也是随从外邦异教的习俗,是破坏圣约的举动,违反与背叛耶和华的罪行。
在“约书”(出二十22-廿二33),这样的迷信是绝对禁止的。第廿二章十八节,行邪术的,不可容他存活。在“圣洁法典”(利十二至廿六章),也有禁例。第十九章廿六节:不可用法术,也不可观兆。在弥迦当时,可能这种情形很普遍。与弥迦同时代的先知以赛亚曾指责人们:充满了东方的风俗,作观兆的,像非利士人一样(赛二6)。耶和华的百姓怎可从事这样的迷信?
“我必从你中间除灭雕刻的偶像和柱像,你就不再跪拜自己手所造的。”(13节)
先知以赛亚曾描述当时宗教的败坏:“他们的地满了偶像,他们跪拜自己手所造的”(赛二8)。这是以色列必须注意律法的禁条(出二十4、23,卅四17;利十九4,廿六1;申廿七15)。律法所以这样强调禁止,是因以色列邻邦普遍的现象。弥迦早已提出警语,以色列北国败亡的主因,就在于他们敬奉偶像的罪恶:“他一切雕刻的偶像必被打碎……所有的偶像我必毁灭”(一7)。犹大如果再踏覆辙,怎可逃脱耶和华公义的审判?
雕刻的偶像,在早期的以色列社会已经有了(参考士十七3、4;何十一2;赛十10,廿一9以及耶十14),可能以后仍旧没有除净(赛三十22,参阅四十八5)。柱像的历史更久,柱像在祭坛边,坟墓旁或在边界的地方,当作神明来信奉(创廿八18,卅一13、45,卅五14、20及出廿四4),在迦南地很多,考古发现最多的在迦萨,以及尼基海岸与亚拉伯旷野。在申命记倡导圣所中心为敬拜集中的地方,就是为避免这些迷信的敬拜。“不可为自己设立柱像,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恨恶的。”(伸十六22)
外邦人以立柱表示信仰,甚至在埃及地有为耶和华筑的坛,及在边界为耶和华立柱(参阅赛十九20)。但这始终为异邦人的习俗,以色列人必须避免,免致陷入拜偶像之罪。敬拜真神不可与信奉异教混为一谈。事实上,先知们认为这样的罪必须摒除(参阅何十三2;王下廿三14;结八3、5、12以及赛四十四9-22)。人手所作的偶像,怎可当真神那样来跪拜呢?
“我必从你们中间拔出木偶,又毁灭你的城邑。”(14节)
木偶是指亚舍拉(根据希伯来原文),是迦南地的女神,她是天后,因为这神明是迦南地诸神明中最高的。在一个世纪之前,推罗西顿敬奉的神明,由推罗的公主耶洗别带到以色列北国,造成北国迷信充斥的宗教败坏。先知以利亚必须奋力铲除(王上十八19)。但是亚舍拉宗教在北国已经根深蒂固,渗杂在混合宗教之中,成为北国特有的宗教特质。这是以木偶的形式,是否有人体的形象不得而知,但是一棵树,或一根柱,栽于地上,成为极为明显的表征。所以将它拔出来,是彻底铲除的办法(参阅出卅四13;申十六21)。根据列王纪下第十八章四节:希西家毁坏柱像,砍下木偶,可能他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发现的。
本节的“城邑”原字与“偶像”近似,可能是为与“木偶”作同义字。22如果城邑内充满偶像,这城怎可存留。将城毁灭,使城中的木偶一并毁灭,罪恶才彻底除尽。
如果“城邑”译为“圣殿之地”,23那么解释似乎更为合理,因为在混合宗教的敬奉上,他们竟然将木偶放在圣殿的地区,所以神必须将圣殿毁灭,以除去一切异教的对象与表象。
“你也必在怒气和忿怒中,向那不听从的列国施报。”(15节)
当耶和华在祂的子民中清除一切的障碍,祂才进一步对付以色列仇敌的列国。犹大曾经为自身的安全设置国防,增强军事的力量,又借用迦南宗教的力量,作为他们的保障。他们完全破坏耶和华的圣约,违反神的旨意。所以神为拯救他们,必须先除去一切的罪惩与恶行,赦罪与洁净。然后他们才可以从事圣战,除去外邦的威胁。圣战的原则,在于全心倚靠耶和华,耶和华是战士,以色列必须为祂争战,也靠祂争战。先知以赛亚曾传递神的话:“主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大能者说,哎,我要向我的对头雪恨,向我的敌人报仇,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炼尽你的渣滓,除净你的杂质”(赛一24、25)。可见神首先在以色列境内,作破坏的事,除去一切不应有的罪恶与污秽,然后才可消除以色列的仇敌。圣战的意义在诗篇第十八篇四十七节有极明确的说明:这位神,就是那为我伸冤,使众民服在我以下的,你救我脱离仇敌,又把我高举……。这是神要作的事。
这些列国是“那不听从的”,指他们的叛逆,耶和华是全地的主,祂统管万国(参阅王下十九22-28;赛十6-11),所以神必须惩治万民,为自己的百姓伸冤,因为他们受列国的欺压太甚,耶和华不能再容忍,祂必须干豫,伸张祂的公义。
弥迦呼吁以色列人,以真实的信心归向耶和华。这种信仰是超越在国族主义之上,深信神的启示,启示神的性格与旨意,摒除一切偶像与迷信,一切伪善与自大,重新恩考正确的敬拜,不容任何世俗的因素渗入。敬拜者必须本身高强,神已向恶者施报,属神的人既蒙赦免与洁净,必然蒙福。
列国遭报,原在信息的开端(一2),这该是本书一个重要的主题。
21 参考亚述王西拿基立的豪言,记忆在亚述的史记,有考古之碑文证明(Taylor Cylinder)。
22 Theodore H. Gaster, "Notes on the Minor Prophets,"Journal of Theological Studies, 38 (1937), 163-65.
23 L.R. Fisher, "The Temple Quarter," Journal of Semitic Studies, 8 (1963), 34-41.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弥迦书》
基督教阿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