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迦书第三章
以公义为先(三1-2)
公平是使维系人类社会结构的原动力。在弥迦的时代,这个结构已经瓦解,局势日益混乱,隐藏在这整个屠宰场之下的,是不公义的胜利。狄斯累利(Disraeli)在英国下议院(一八五一年)说:‘公义就是真理在行动。’(译者注:狄斯累利是英国小说家,十九世纪曾任过英国首相。)而不公平,正如弥迦清楚见到的,乃是虚假在行动,深入社会每一个主要的范畴。这样,公平和不公平这两个极端成了先知宣讲的主题,就并非偶然了。单单谴责个别的罪恶,例如不择手段藉着势力和财富夺取土地,这是不够的;还必须针对根本的社会结构,看看它是否能监察和控制邪恶的行动。
我们在这一章见到弥迦宣讲这个题目的三个简短的例子,每一个都以一个关键的词──公义──联系着(1,8,9节)。首先,他指向在法庭上施行公义的问题(1-4节);其次,他指出在假先知的事工中缺乏公平(5-8节);最后,他从犹大政府整体的行动评析它有否遵行公义(9-12节)。这些晓谕的日期应在希西家王统治的早期。它们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希西家的各项改革,但不能肯定。
(一)在法庭上缺乏公平(1-4节)。原则上,公平必须是社会运作的准则;当存在不公平的时候,必须能够使诉讼者把他的案件呈送法庭,并且寻求重建公平。这样,在弥迦那个时代,那些土地曾经被人不公平地占有的人,应可以透过犹大的法庭争取领回原本合法地属于他的地方。但是当法庭已经腐败,当不公平成为法律行动的准则时,对于弱者没有保护,公平本身也就自然地死亡了。这就是弥迦那时代耶路撒冷的情况:不公平好像癌症一般,已经从街市扩散到法庭的公厅。富者和权贵可以买到他们所要的‘公平’;但贫困和软弱的人则只有不公平的待遇。
弥迦的批评是正中要害的:作官的应当知道公平,并按照它的原则来实施(1节);但在实际上他们恨那些好的,爱那些恶的(2节)。在这个使人感到颤抖的暗喻中,弥迦讽刺法庭的官员的行为:他们是饥饿的屠夫,剥弱者的皮,吃他们的肉,打碎他们的骨头,并且把他们分成块放进锅中煮汤。法庭的官员毫不关心别人,不给予任何公平;他们心中的大志只是去满足他们自己的饥渴和愿望。故此先知宣告一句审判的话(4节),话中再一次清楚地宣布,刑罚将针对着所犯的罪,公平最终必须贯彻。当审判最后来到时,他们将要呼求 神的怜悯,但必不会有答应,正如他们自己对待那些在他们无法无天的法庭中呼求公平没有得到响应的人一样。但是在审判中,这里却有点不一样:当法官拒绝去聆听被压迫者的呼求时,他们的行为是不公平的;但当 神拒绝他们的呼求时,祂却是完全公平的。
弥迦对主持法律的官长所说的话,背后贯穿着一种忿怒情绪。他的忿怒部分是基于对贫困和受压迫者的苦境的关心,但其原因比这一层还深。 神自然是公平的 神;立约的百姓只有当他们在自己的社会中持守公平时,才能够生存。公平的衰退,在任何人类社会中,都好像是病人的脉搏严重衰退一般;一旦公平的脉搏完全停止跳动,社会就将死亡。弥迦觉察到公平离开他的国家的法庭,是一种灭亡的讯号,就像任何放弃公平的国家那样。
(二)大众的先知中缺乏公平(5-8节)。正当弥迦时代的百姓向法庭求公平的同时,他们也转向先知们,为了得到日常生活的指引。他们必然曾经接近过先知,想藉着他们听见 神的话语。但是牧者正像法官那样腐败。那些付给先知重酬者,将要听见从 神来的愉快的话:‘平安,万事如意!’但是贫苦的人,不能满足先知获取利益的贪婪欲望,必将遇到愤怒和无礼的话(5节)。
弥迦因此谴责假先知,他的责备说得很清楚,即他并不怀疑他们的职分,也不怀疑他们的先知恩赐。他谴责他们滥用先知的职分,出卖 神所赐的恩赐,去达到个人和有利的目的。 神的审判将要解除他们的先知恩赐。不再有夜间的异象,不再有透视黑暗、看见前途的占卜,不再有受尊敬的职务,而最终只有抱愧和蒙羞;当委托人去求问 神的话时,却得不到 神的应允(6-7节)。相反地,弥迦肯定他所预言的话,带着 神的能力和圣灵的标志;按着公平,他向以色列宣讲其不公平。当面对着众多的假预言,他不是自夸,而是肯定他完全正直的事奉。
我们在二十世纪,对向先知求问从 神而来的话之观念,看来有些陌生;但是不要忘记,在弥迦那个时代的人民是没有圣经的,没有写成的 神的话可供寻求祂的指引。而先知则充当了这个角色。这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其本身是无可非议的;弥迦所谴责的现象,是只有那些有钱足以付得起求问 神话语的费用的人,才可以求问,这种限制是完全不公平的。以这样和一些其他的方法,合法的职业变成不合法的交易。不仅司法的成员容易被腐蚀;牧者也同样易腐败,而且他们的罪恶,都不外乎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
(三)政府当局缺乏公平(9-12节)。现在弥迦指责的范围,扩大到深入犹大政府的各方面。不公平在统治者之间,审判官之间,祭司之间,以及先知之间流行着。法官恨公平;政府的官员着手扩大建设计划,但他们‘以人血’来建筑(10节),他们的资金和劳力,都是从贫者和弱者之中搜刮来的。祭司好像是在发出教训,但是他们改变自己的职业为一种待遇很好的专业,只教导那些付得起费用给他们的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5-8节),先知向他们有钱的委托人出售他们的服务。然而,他们不顾这些普遍存在的不公平之弊病,所有人都利用那种宗教的假冒为善取利:‘耶和华不是在我们中间么?’(11节下半)。所以,弥迦再次宣告审判:耶路撒冷正如在她以前的撒玛利亚(一6),将变成一堆废墟。那座已经变成世界不公平的大本营的城市,是不应当存留的。
如果我们仔细地研读这四节经文,我们可能看不出在耶路撒冷必然引起的反应。那些被这样公开使劲谴责的人们,必然难以欢迎弥迦的信息。我们的确可以推测那种试图迫使先知静默的企图。但是至少希西家王是明智的,并且试图回应先知的宣讲。弥迦的宣讲在耶路撒冷引起的震撼,一个世纪后在耶利米的时代居住在该城里的居民还清楚记得(参见耶廿六17-19)。尽管在弥迦书中缺少历史资料,但在耶利米对这事件的概述中,给我们提供某些线索,可以看出弥迦先知在耶路撒冷工作的困难和影响力。
我在这一段的注释中,以引用狄斯累利的话开始,也将以他的话作为结束。一八七一年,在英国下议院中,他说:‘我们使非法充公合法化,尊崇亵渎神圣的事,和原谅高度叛逆。’我们可以猜想他是熟悉弥迦的!不公平不是弥迦的年代特有的;它是一种能够渗透每一年代和人类社会的每一方面的疾病,故此,我们必须尽一切所能把它除掉!──《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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