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拿书第一章
注释
壹 希伯来罪人得救(一1-二10){\LinkToBook:TopicID=255,Name=壹 希伯來罪人得救(一1-二10)}
贰 外邦的罪人得救(三1-四11){\LinkToBook:TopicID=264,Name=貳 外邦的罪人得救(三1-四11)}
壹 希伯来罪人得救(一1-二10)
(一)背逆(一1-3){\LinkToBook:TopicID=256,Name=(一)背逆(一1-3)}
(二)受罚(一4-16){\LinkToBook:TopicID=257,Name=(二)受罰(一4-16)}
(三)得救(一17-二10){\LinkToBook:TopicID=259,Name=(三)得救(一17-二10)}
(一)背逆(一1-3)
“耶和华的话临到亚米太的儿子约拿说:”(1节)
本书的开端没有历史的引言,是十二先知中为少数的几卷,无法确定日期。这里只直截了当提出神的命令。由于在句首有一个字,承接前文用的,有时译为“这事以后”,中译词虽付诸阙如,却是无法忽略的。因此引起学者的注意,或以为本书的开端尚有上文,或认为本书有点类似故事的体裁。
“耶和华的话临到……”是特指先知所得的启示,在旧约中至少有一一二次之多,在先知书之卷首语中尤其明显,如耶利米书第一章四节;哈该书第一章三节等。1神的话临到先知,他就必须秉承神的命令有实际的行动(参阅王上十七8),不得违命。
这位先知名字为约拿,他是亚米太的儿子,既说出他家庭的出身,就不是无名小卒。虽然他与他父亲的背景仍不能确定。根据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他是迦特人,是耶罗波安二世的时期。那他是北国人,而且在主前第八世纪,与何西阿(及南国的阿摩司)是同时代的了。况且那是在利亚强权逐渐衰微,亚述即将崛起的时代。但是尼尼微,就是约拿受命去传道的,究竟是亚述的京城,还是在亚述帝国的联盟里独立的城邦(City-state)?这是无法稽考的事。本书文字是较后期的希伯来文,也是困难的问题,无法确定本书是被掳前或被掳后。
“约拿”原意为鸽子,有的经学家将本书作寓意的解释,认为约拿为代表以色列。因为以色列是愚蠢无知的鸽子(何七11)。约拿父亲的名字为亚米太,原意为真理,以色列有神启示的真理。这样解释虽不普遍,却为许多信徒所喜爱,不无兴趣。2
再根据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迦特的希弗是一座小城,在约书亚记第十九章十三节提及,是西布伦之地。这两个地名是相连的:“迦特希弗”,并非迦特的希弗,迦特不是迦得。这原意是酒坊,约在拿撒勒东北十八哩。如果本书的约拿真是列王纪所提的,他是十足北方人。根据犹太的传统,他出身望族。也有其他说法,约拿是撒勒法寡妇之子,曾由以利亚救活。另有说法,约拿是受命去膏立耶户的,但这些似乎都不可靠。3
再说耶和华的话,话语是启示,有时以异象或负担(中译词为“默示”),来表明先知的信息,先知是耶和华所命定的发言人,从事话语的职事。
这句引言也着重于先知与神的关系,因为先知的工作只是秉承神的旨意,来作成主的工。
“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一2)
这里神的命令有三项:起来、去、呼喊。“起来……去”常含着紧急的用意,也是十分兴奋的语气。呼喊是宣告,是先知基本的功能,他好似先驱者,在前面呼喊,宣告重要的信息。神的命令一定要祂的仆人有行动的表现。先知不可只坐着等待或观望。现在有重要的使命必须承受,所以起来,立即行动。
“呼喊”在亚兰文译本作“预言”,说明这是先知的工作。在第三章一节“宣告”是同一个字。所以宣告或呼喊都是传道,或宣讲预言,或宣讲福音。
尼尼微大城是在底格里斯河的东岸,原为巴比伦人所建立的(创十12及以下)。它是亚述的京城,或亚述大联盟的会员国。西拿基立自称为“亚述大王”,他的将军也这样称呼他(参阅王下十八28)。所以尼尼微必被称为大城。第三章三节说尼尼微是极大的城,似指面积的庞大。第四章十一节说尼尼微大城,似指人口的众多。这里说这城大,也许指物质文明或财富,也指它的罪大恶极。
约拿受命向尼尼微城的居民传道,因为他们的恶已经是神不能再容忍的了。审判即将临到这城,好似昔日临到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因为那两个城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创十八20)。这里有类似的情形。此处原意可译为“他们的罪恶已经上升,到我的面前,使我可以看见,而且我已经完全看见了”。照七十士译词,加上“声音”,他们罪恶的声音,已经使神可以听见了。所以神已经忍无可忍了。
神要约拿起来,因为那城的罪恶已经起来了(这完全式的动词,也有确定的涵义,"Perfect of Certainty")。神要约拿呼喊,因为罪恶的声音达到神面前。神的仆人必须起来,不能容让罪恶起来。他必须呼喊,不能让罪恶的声音再猖狂地发出。尼尼微是大城,但怎能比神大呢?神还是能统制它,不能容让它坐大。
“约拿却起来,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3节上)
约拿起来,却不照耶和华所指示的地方去。神要他往东北,他却往西南,完全背道而驰。他违背神的命令,作者以巧妙的方法作相反的述。神要他起来,他确起来。命他去,他却逃到他施去。神要他面对尼尼微的居民,他却背向耶和华,为要逃避。他不愿去,完全与神的命令与旨意相悖。
他不愿去,因为他的民族主义思想使他抗命。尼尼微穷兵黩武,是以色列的敌国,侵略者。他们是该灭亡的,怎可传福音给他们?审判才是他们应得的分,加速灭亡,更是爱国的以色列人朝夕所盼待的。
事实上他也不敢去。尼尼微大城的居民狂妄骄傲,怎会重视由弱国来的一个先知。他们目空一切,更恣意讥笑与漠视以色列人。他去传道,简直是以卵击石,作无谓的牺牲。他传道非但看不见果效,反而被迫害甚至殉道,似乎太不值得。
从他先知的立场,他实在犯不上去。如果他所说的预言果真实现,四十天以后,尼尼微城倾覆了。那么短的时间,那么罪恶的城市,传道怎会有甚么功效?但是如果他们肯悔改,神的恩慈必赦免他们,以致到时不将这城倾覆。他的面子一定失尽!根据申命记第十八章二十二节:“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约拿决不愿被别人视为假先知。所以他违命,似乎很合情理。
他施是在西班牙的西南端,有银矿及许多金属的产量(耶十9;结廿七12)。大多学者认为是“他帝叔”(Tartessos),是非利士人移居在小亚细亚的地区。4无论如何,他施是与尼尼微完全在相反的方向,构成世界的两大极端。在远处就听不见耶和华的名声,也看不见神的荣耀(参阅赛六十六19)。
“躲避耶和华”,是躲避耶和华的面。但是神是无所不在的,正如诗人说:“我往那里逃,躲避你的面?”(诗一三九7下)
“下到约帕,遇见一只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给了船价,上了船,要与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3节下)
在约帕的港口,他遇见一只船,是腓尼基的货船,向西航行至他施。约帕是惟一的港口,是在埃及与迦密山之间的地中海海岸线的海港。根据动词的涵义,是立即要去约帕的船只(这动词称之为 "future instansitive")。关于这些地名,作者无意详细解释,因为他述的重点不在此处。他强调的是约拿逃避神的行径,并描述他内心的状态(第五节下“约拿已下到底舱躺卧沉睡”),设法忘记神给予他的使命。5
“他给了船价”,船价一词附有代名词,是阴性的,指那船的票价。有人甚至说,可能约拿将全船的费用全部付了。6七十士译本作“他的船价”,似较合理。背叛神,仍是要付代价的,而且是相当重大的代价。
他与船上的人同往他施。船上的人是外邦人,他原憎厌外邦人,现在却夹杂在其中,主要的是逃避耶和华,离开圣地,耶和华居住的所在(参阅创四14;撒上廿六19以及王下十七20、23)。
1 参阅O. Grether, Name und Wort Gottes, im AT (BZAW) 64 (1934) 67f.
2 参阅H.C.O. Lanchester, Obadiah and Jonah, 37.
3 G.W. Wade, The Books of the Prophets Micah, Obadiah, Joel and Jonah, Lxxxii.
4 参阅R.D. Barnett, Journal of Hellenistic Studies, 73, 142, W.F. Albright, BASOR, 83 (1941) 17-22, The Bible and the Ancient Near East, 347, 360f.
5 R. Wellek, L.A. Warren, Theory of Literature, 1966, 244.
6 N.H. Snaith, Notes on the Hebrew Text of the Book of Jonah, 10 引用Yalkut的说法,但未注明书名或短文之名称。
(二)受罚(一4-16)
“然而耶和华使海中起大风,海就狂风大作,甚至船几乎破坏。”(4节)
然而人究竟无法躲避耶和华,神也必不以有罪为无罪。神不能不干豫。耶利米书第二十三章十九、二十节说:
看哪,耶和华的忿怒好像暴风,已经发出,
是暴烈的旋风,
必转到恶人的头上。
耶和华的怒气必不转消,
直到他心中所拟定的成就了,
末后的日子你们要全然明白。
神掀起暴风,海就狂风大作。狂风原意为“摇撼”,是一种震动的行动。在这种情形之下,“船”也人格化,因为原意为船自忖必会破碎。七十士译本只作“危险”,船在极端的危险之中。这里可能又是作者的用意,在风浪之中,连船都自感危险,而约拿却麻木不仁。这里就有尖锐的对比。
耶和华是历史的主,记念尼尼微的命运,嘱咐先知去传道挽救。但是祂也是自然的主。他掌管大海与风,一切自然的现象,都在祂的安排之中。
约拿是希伯来人,没有航海的经验,应该也怕海的。现在狂风大作,他可以下到底舱沉睡,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事。
“水手便惧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他们将船上的货物抛在海中,为要使船轻些。约拿已下到底舱,躺卧、沉睡。”(5节)
那些腓尼基的水手,是在航海方面很有经验。他们看出事态的严重,很有海难的可能。他们首先的反应是求神。他们一起哀求,但各人仍有自己的神明,各自哀求。腓尼基是信奉巴力的,巴力是自然之神,他们希望他们的神明能施恩。但是他们的宗教是虚无的,祷告当然没有功效。所以其次的行动,是将船上的货物抛掉,减轻船的重量,但是船一轻,可能摇撼得更加厉害。信心失败了,行为也无济于事。所以他们在完全无助之情况之下。
在他们慌张中,走投无路,又搬运货物,可能是谷物,在船舱内到处搬,这样就发现约拿。他下到底舱睡觉。这用词是亚兰文,是指船尾的底舱,可见船有好几层,他在最低一层。
在那么熙攘与混乱中,人声沸腾,到处有脚步声,搬运货物的嘈声。约拿怎么能够沉睡呢?可能他太忙乱地过了几天,身心都疲惫不堪,需要休息。也许他良心不安,存心放弃,所以甚么也不顾,蒙头大睡。也可能他找到船,自以为有安全,在底舱又有遮盖,就安心了。但是这总成为非常奇特的情形。
“沉睡”是很好的译词,因为这字的音真是鼾声。约拿在沉睡中鼾声大作,但是在风浪中,仍是极小的声音。作者在此又来一番讽讥。
“船主到他那里对他说,你这沉睡的人哪,为何这样呢。起来,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顾念我们,使我们不至灭亡。”(6节)
“船主”原意为掌绳者,因为航海的船有许多绳索,用来扯蓬及控制船舵。他可能也在搬运货物,看见约拿在货舱中沉睡,使他十分气愤。现在那有时间安逸地睡觉呢?所以就叫醒他,对他说:“你这沉睡的人哪,为何这样呢?”
这是一般的译词,但是“沉睡”不是一种称呼(Vocative)。因为在希伯来文的文法结构,称呼如以分词或无定词(Participle or infinitive),必有冠词(Article)。所以忠实的译词应为“你怎么可以这样沉睡呢?”或者“你这样沉睡到底是怎么回事?”
“起来,求告你的神。”这里又有“起来”,这是第三次出现。神要约拿起来,这是命令。约拿却起来,存心违命。现在船主叫约拿起来,成为一种谴责与呼吁。“求告”是第二次出现。先是水手的哀求,但是用字不同,而这里的“求告”却与第二节神的命令“呼喊”相同。神要约拿向尼尼微居民呼喊宣道。船主要约拿向神呼喊恳求。
“你的神”正如水手各人哀求他的神。但是这里“神”字(“以罗欣”)是复数,或是指多神,因为外邦人是信多神的;或是指尊贵的主神(华丽的复数 "Plural of Majesty" 指神的权能与伟大)。这里不能确定,为避免过分的解释。但是重点在于“你的神”。外邦人的宗教是多神的,有地方性的,有国族性的,各人有他的神,不一而定。船主也许从约拿的装束,看出他与他们不同的国族,可能另有神明,再试着呼求,看看有无功效。或者那神是真神(以罗欣加以冠词),肯怜悯,我们就不至灭亡了。
“顾念”或可译为“思想”或“设想”,加上“为我们”,“为我们设想”确是顾念的意思。“不至灭亡”在七十士译本作“拯救”,在亚兰文译本作“怜恤”。在涵义上相同。
约拿在沉睡中被叫醒,对他好似一场恶梦,怎么会看见一片混乱。也许他以为是神站在他旁边,叫他起来。他揉揉眼皮,看见船主站在面前。在船主想,所有的神都求了,只剩了这个人的神。他要约拿求,其实他何尝知道约拿远离神,根本不想求,也不敢求。但是船主仍以为人还可以控制这情形,因为祈求神,必可左右这环境。其实既是神使海中起狂风,那是在神手中,人是无能为力的。但人可以祈求,神仍有权能。或者神顾念他们。“或者”表明一种愿望或可能。
当危险来到,众人都在祈祷。他们的信仰是虚无的,他们的祷告也无功效。但是他们仍知道祷告的重要。谁在这情形中不祷告呢?是先知,是神的仆人!他还要别人来唤醒他,催他祷告。这对教会是一种谴责!
约拿虽受催促,可能他仍不祷告。他刚醒来,可能还颇有怨言,看船舱上下,天翻地覆,一片混乱。别人没有耐性,等他祷告之后,有无果效。他们自己也有另一番行动。
“船上的人彼此说,来罢,我们掣,看看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于是他们掣,掣出约拿来。”(7节)
船上的人看这风浪是神的震怒与刑罚,因为这是极不寻常的情形。有罪才会遭致刑罚。他们想查究,惟一的方法是掣签。早期以色列人也曾用这方法,扫罗查出约拿单犯了禁令(撒上十四42),箴言中有话说:“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十六33)
于是他们掣签,掣出约拿来。这虽然不是高明的方法,却仍显露神的旨意,神甚至利用人不完全的观念与作法,显出祂的公义。这是神要将约拿暴露出来,使约拿不能逃避。
“众人对他说,请你告诉我们,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你以何事为业?你从那里来?你是那一国?,属那一族的人?”(8节)
他们既查出约拿,为甚么还要问他:“这灾临到我们是因谁的缘故?”可能他们在没有听见约拿自己承认的话,不敢这样断定。由于有些古卷,包括七十士译本的一些手抄本都省略这句问话,许多学者也认为有删去的必要。有的提议将“谁”(mi)改成“甚么”(ma),甚么原因?不是因谁的缘故,这究竟是甚么回事?实在令人费解。7但是也有人认为这个问题有重复的必要,为断定事实的真相。8水手们实在不愿意处置约拿(参阅11、13节)。9
现在他们有一连串的问题,先问约拿的行业,也包括他这次旅行的目的。“你从那里来?”是问他的根源,他的背景,他的身分,他的出身。如果这样问,还不够具体,那么再问,“你是那一国?属那一族的人?”那一个国?实际上问他从甚么地方来,“你的地方是甚么?”这地方可指国家或国土的地理环境。“那一族”实际是那一种人民,当然也包括种族。原来的问题是:“有关人民种族方面,你从那里来?”所以这一连串的问题,反映水手们困惑的心。也从他们慌张惊惧的心理,发出一些重复的问语。
可能水手们最想知道的,是约拿的国籍,因为在外邦人观念中,每一国家有他们自己的神。约拿的神会否与他们的神有冲突呢?不然怎会有那么大的风险?
“他说,我是希伯来人。我敬畏耶和华,那创造沧海旱地之天上的神。”(9节)
约拿现在一定清醒过来,因为他的答复是他信心的承认。他的信念针对着这问题的中心,所以在第四至十六节这段经文,第九、十节是核心。
“我是希伯来人”,“希伯来人”是外邦人对以色列人的称谓。这是一种特殊的种族,是与外邦异教的人有别。希伯来原意是“经过”、“过来”,他们是过来人,也许是指他们经过红海得着神的救赎(Cross over)。在旧约中约用过三十三次。约拿在这里并没有说出他先知的职任。他不提行业,可能是羞于提说,因为他违背神。
“我敬畏耶和华。”敬畏是分词(Participle),有继续不断的行动之意。我一直敬畏神。这里,“敬畏”不只是一种心理的状态,也是指敬拜事奉。七十士译本就有这涵义,甚至可译为事奉主的,或主的仆人。译者的用意是否在于约拿说明他的身分。但是看整句话,似乎只着重他的信仰,不在他的身分。
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是立约的神。在外邦人的观念中,耶和华是山神,不是可以管理洋海的。祂是历史的主,也无权掌管自然。但是约拿要以信心的见证,说明神是自然的主宰,祂是天上的神,高高在上,有绝对的权能。祂是创造的主,祂造沧海与旱地,这句话是信念,有时在敬拜的礼仪中也应宣读,例如诗篇第九十五篇五节:“海洋属他,是他造的,旱地也是他手造成的。”
耶和华是天上的神,这是古时就着重的信念(参阅创廿四3、7)。被掳之后,似乎更为普遍地提说。
约拿的答语虽然简单,却十分扼要而且有力。尤其是“我”字两次用代名词,更加着重:“至于我”,“我,惟独我”,他在外邦人面前,看清自己的独特,他似乎必须见证神的权能与尊贵,祂的超越与伟大。祂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神。约拿既知道神是造沧海的,又何能从海路逃脱呢?
“他们就大大惧怕,对他说,你作的是甚么事呢?他们已经知道他躲避耶和华,因为他告诉了他们。”(10节)
他们看见风浪中的危险,感到惧怕(5节)。现在知道危险的原因,就更加惧怕了。他们说:你作的是甚么事呢?这不是一种问话,而是一种谴责,也是在惊惧中的叹息与呼叫。你作的已经作了(动词是完成式),但是后果又如何呢?多么令人惧怕,他们现在完全看不见有甚么希望,因此看结局,更是不堪设想。
约拿已经告诉他们,他躲避耶和华。他的这项承认,并未记载,不知他怎样详细地说明,还是约略的提说。可能细节没有必要,他们知道原因就已经足够了。
有人认为下半节应予删除,认为没有必要,尤其是两次重复连接词很不简洁。10但是这里说到约拿说出来,他们又可确定,也是在述上很重要的。他们可能感到诧异,约拿既相信神的权能,又怎么违背神呢?他们简直无法想象,约拿会作这样愚蠢的决定,胡涂到这种地步,居然想逃避耶和华。
“他们问他说,我们当向你怎样行,使海浪平静呢?这话是因海浪越发翻腾。”(11节)
约拿既是关键人物,他们只有问他,怎样处置。海浪掀起,是因约拿。平静也在于约拿了。决定的因素完全在于约拿。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海浪越来越大。翻腾是由两个字组成的。前一个字是“疾走”,后一个字是“摇撼”。前者是加重的语气(Poel),而两个字都是分词,有继续的行动。这两个字放在一起,也有“越发”或“变本加厉”的意思。
“这话是因……”原文若有这涵义,是述者的描写。但是原文中并没有“这话”,只有连接词“因为”。所以也可能是水手的话。他们看出情形的恶化,而发出这样的呼喊:“我们当向你怎样行?”
“他对他们说:你们将我抬起来,抛在海中,海就平静了。我知道你们遭这大风,是因我的缘故。”(12节)
船主要约拿起来祷告,不然他们就要灭亡了。但是约拿知道,这不是祷告可以挽救的。他的罪必须处置,不是他们灭亡,是他该灭亡。他们不能随他一起灭亡,因为他们是无辜的。神对付的不是别人,是他。他必须承受犯罪的后果,他必须接受神的刑罚。他本来想逃避耶和华,现在他必须面对。他为自己宣判,因为他承认这罪,他知道圣洁的神,有严厉的公正,他是无可逃脱的。
“你们将我起来,抛在海中。”“抛”字即第四节的“起”字,神在海中将风抛去。水手将货物抛在海中(4、5节)。现在约拿必须被抛在海中。货物抛在海中无济于事。问题不在货物,而是约拿。海要平静,必须除去约拿,抛他出去,问题才解决。
约拿要他们抛他在海中,并不是他替代他们受苦。他也无法逃避所受的使命。他只是愿意承受后果,他必须接受刑罚。
“然而那些人竭力荡桨,要把船拢岸,却是不能。因为海浪越发向他们翻腾。”(13节)
那些水手可能钦佩约拿的诚实,但也可能不愿将约拿立即杀死,尤其知道他是信奉耶和华的(参阅14节他们对耶和华那种敬畏的心)。所以还想救他。
他们极力荡桨,照着原意,他们好似在海面上耕田一般,但是海不是地,怎么拼命,也是徒然的。他们想把船拢岸,究竟他们是否看见海岸,还是他们设法再驶回约帕,这里的记载并未作清楚的交代。可能他们离开约帕还不会太远。他们的船一离开约帕,驶入外海,风浪就起来了。所以他们还是立即掉转方向作回程之计。
或者他们这样推想,神不愿约拿上船,还是回去,让约拿回到约帕下船。船中没有约拿,海上的风浪也可止息了。就问题的本身来处理,总比处死约拿,让他淹死,葬在海里好。但是人力到了尽头,一切的努力与可能都无法解决。“海浪越发翻腾”是重复第十一节的述。真的照约拿所说的去做是下策,但是神看是上策,约拿也认清这一点。
“他们便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阿,我们恳求你,不要因这人的性命使我们死亡。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与我们。因为你耶和华是随自己的意旨行事。”(14节)
他们原哀求过各人的神,这样的祷告完全没有功效。现在他们从约拿的口中与他的态度中,认识耶和华。看海中的狂风,更知道神的大能。所以他们决定照约拿所说的来作。在没有将约拿抛入海里之前,先求神的怜悯,表明他们无意杀人。流人血的必受刑,他们虽是外邦人,也知道这公正的法则。经过祷告,流血的罪必得赦免(申廿一8)。
生命是神圣的,活动的生命是在血中,所以必须受尊重。这是人权最基本的要求,怎可漠视呢?在他们的祈求中,不免有悲戚的感受,因为在他们看来,约拿一被抛入海里,必定丧命。他们从起初就求拯救,这样祷告却不是约拿可以发出的。他没有求生,虽然也没有求死,却知道自己必须面对死亡,没有任何的选择。
他们以为如果将约拿抛在海里,就是处死他,这样无异是流无辜人的血。但是约拿是无辜的吗?他违背神,怎能算是没有犯罪呢?这里重点似乎是他们自己的辩护,他们没有故意杀人,却愿尊重人的生命。
他们认识耶和华的权能。“你耶和华是随自己的意旨行事。”神作甚么都有目的,祂的心意定然行出来,决不迟延与保留。外邦人称呼耶和华,是很特殊的情形。这是本书的特色,救恩是为万民的。
“他们遂将约拿起,抛在海中,海的狂浪就平息了。”(15节)
他们祷告之后,就将约拿抛在海中。海浪就随着平息了。“平息”原意为站着不动,完全到静止的状态。
海对以色列人常是不可想象的、可怕的威胁,在本章内反复提及。这里似乎有两种用意。海浪是神对约拿发怒的工具,因为约拿背弃神,海的威胁引发他觉悟知罪。海浪另外一个功用,是显明神的大能,使水手们有敬畏的心。
他们因海浪而惊惧,也必因海浪平息而惧怕。主耶稣曾斥责风浪,使风浪平息,门徒们大大惧怕,彼此说:这到底是谁?连风和海也听从他了(可四41)。可见当时水手有怎样的情绪。
第十五节与第四节刚好相反。从风浪的开始,至风浪的结束,经过这一番的挣扎,无论是约拿或是水手。但是挣扎不能使他们逃脱或否认。只有当他们面对的时候,认真来处理,才可解决实际的问题。承受而不是摆脱,是应有的态度。
“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华,向耶和华献祭,并且许愿。”(16节)
结果他们就从惧怕至敬畏(原文是同一个字,但意义即有极大的差别)。约拿的违命失败,他不祷告的那种冷淡的情形,没有使水手看为宗教的无益或信仰的空洞。相反地,他们所看的是神的能力,不是人的弱。所以他们只有敬畏地敬拜。他们敬拜的方式,是以色列传统的形态:献祭与立愿。诗人曾说:“我要以感谢为祭献给你……向耶和华还我的愿”(诗一一六17、18)。他们可能许愿,要到目的地去还愿。他们是外邦人,原信奉假神的。现在他们敬拜耶和华,比敬虔的以色列人,有过之无不及。这是要使以色列的听众读者加以省察,对外邦人应该改观。可能是本书作者的目的,使人们有宽大的眼光,来看世上的万民。神并不偏待人,祂的救恩是为普世的,为人人的,没有例外。神是这样爱世人!
7 P. Jou/on "Notes Philologiques sur Le Texte Hebrew du Jonas 1:8" Biblica, 10 (1929) 418.
8 L.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209引用Keil, Perowne and von orelli的主张。
9 R. Pesch, "zur konzentrischen struktur von Jona 1," Biblica, 47 (1966) 579.
10 Allen, op. cit. 210引用Wellhausen, Sellin, Bewer, Weiser, Smart, Trible的说话。在这时候语句简单,更能发挥剧情的紧急,参考Calvin, Delcon Knight, Keller, Wolff and Rudolf的主张。
本章概要
本章说出人所有的抉择与自由。约拿听了神的命令,他在抉择之前,作一番权衡。他的自由是不接受神的使命,照他的计划,惟逃避耶和华。他所以背道而驰,就是不想再听见神的话,不再受尼尼微大城的罪恶所困扰。他是不愿受约束,被搅扰,我行我素,还我完全的自由。
约拿逃往他施去,无非要忘记他应作的工。他的自由在他施终于得以实现,因为他找到一只船,使他可走避得更远。但是他必须付船费,自由是须付代价的,而且代价非常昂贵,更加得不偿失。
他将神的话当作微风,结果经历了狂风。他为自由而付了代价。这重价是白付的,因为他没有得回。神将风暴抛在海中,以后约拿也必须被抛去。那时船费没有退回。他选择的自由是违命,他自己的财物损失了,别人的也因他而损失,因为他们为使船轻些,将货物抛在海里。自由是响亮的口号,却是常被误用歪曲的想法。十分危险!
从水手的行动,也可看出人的自由。他们在惊惧中哀求各人的神。在慌张时又设法将船的重量减轻,尽力将货物抛掉。他们叫醒了约拿之后,又再试着掣签。当他们发现问题在约拿,又不知怎样处置,拼命将船在海浪中苦斗,希望能救约拿,送回约帕,以为他离开船,海浪就可平息。但是神不是要约拿这样离船。约拿必须被抛在海里,海浪才会停止。他们最后一次的行动,才符合神的旨意。他们将约拿抛在海中,就向耶和华敬拜、献祭与许愿。
本章从开始,可以看见神的自由。神的话临到约拿。祂有一定的旨意。祂并不禁止约拿的逃离,但不能不采取行动:耶和华使海中起大风。无论在怎样的情形,人在慌张惊惧如水手的表现,或麻木如约拿的反应。神仍不改变。海浪越发翻腾,一直到约拿被抛在海里。神的自由决不变更,使水手有真切的认识。他们说:你耶和华是随自己的意旨行事,可说是最正确的神学思想了。
约拿从违命至受罚,看见许多宝贵的道理。他原对外邦人有偏见。其实他们是出于一本的,彼此有密切的关系。约拿的失败不能不影响水手们,而水手们的顾虑,是约拿的性命。他们在同一只船内,必须同舟共济,息息相关。当他认清这一点,他只有牺牲自己,成就别人。他是罪有应得的。但是无辜的不是他,是那些异教的外邦人。这是约拿必须承担的。他们却不敢让约拿这样灭亡,也不肯使约拿死去,他们得担当流无辜血的罪。
但是罪还是可怕的,不但要付那么重大的代价,而且是致命伤,无可挽回,无可补救。风浪令我们面对痛苦的问题,这是多么使人们困惑的,但我们无可避免、无可摆脱。水手们问约拿一连串的问题:为何?怎样?甚么?谁?都是令他心悸的。最后我们也只有像约拿一样说:“你们将我起来,抛在海中,海就平静了。”
在约拿信心的见证中,承认他是希伯来人,敬畏耶和华。他相信耶和华是天上的神,自然的主宰,也必是历史的主,虽然他没有提到历史,但是耶和华圣约的神,是在历史中施行拯救的。约拿知道神是普世的主,怎会不关心万民呢?尼尼微城居民的救恩,是神的旨意。这些外邦人也是在神的眷顾之中。那些水手都有这样想法,“或者神顾念我们,不至灭亡。”神当然顾念他们,祂不能因先知的失败而使他们全然灭绝。所以当他们看见风浪平息,化险为夷,心中的敬畏油然而生。所以他们蒙拯救,是神的恩惠,也是由于他们的信心。
水手先是惧怕,因风浪的危险而惊惶。当他们知道约拿是祸首,更大大惧怕。但是以后他们将惧怕化为敬畏,而约拿从说话提出他的出身就说他敬畏神。这四次提到“惧怕”或“敬畏”都是用同一个字,足见作者的用心了。
(三)得救(一17-二10)
{\Section:TopicID=260}(1)施恩(一17)
“耶和华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他在鱼腹中三日三夜。”(一17)
当约拿被抛在海中,沉沦在波浪之下,千钧一发间,神拯救他。神的恩惠就是生命,祂怎能任祂的仆人随意灭亡,祂要救垂死的人。这实在使听众或读者感到兴奋,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这位中心人物。
耶和华安排一条大鱼。祂的安排,在自然界里的作为,是本书的要义之一。祂安排大风海浪,现在祂安排大鱼。以后为教导约拿,安排蓖麻、虫子及热风。这些都是在神的掌管与指挥之下。现在大鱼成为神奇异的恩典,不但救约拿的性命,也保护他不受海浪的吞灭与困扰。这条大鱼还要运载约拿到一个地点,遵神的吩咐吐在旱地。牠比那条船安全得多了,而且是免费的,不必付费,这是恩典的奥秘。
大鱼究竟是甚么鱼呢?这是经学者感到困惑的问题。有人认为是鲸鱼,因为新约马太福音第十二章四十节的大鱼希腊文用字可能指鲸鱼,但是大多否认了,因为那字(Ketos)也只是指一般的大鱼。人们所以想到鲸鱼,因为鲸鱼的口腔大,而且胃也十分庞大,可以容纳大的对象。也有人以为是鲨鱼类(Carcharias),胃的面积大,曾有一次发现鱼腹中有一个兵丁,不但身体齐全,而且全副武装都齐备。更有人认为这大鱼是鳃类鱼,即通常称为鲨鱼,会伤鱼与人,在地中海较多。1但是无论是甚么鱼,即使可以容纳人,人却很难在鱼腹中存活。2所以除了认为是神迹之外,其他的解释都不能自圆其说。主耶稣曾提起这事,也认为这是神迹,显明神的能力。
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在旧约常以三日为旅程。三日三夜在苏默人(Sumerian)的神话里,是去阴间的时间。在约拿的祷告中确曾提起阴间,那却并不说明这有神话的因素。不过这三日三夜约拿所经历的,确是从死里得生,从阴间出来,到活水之地。最后由洋海至旱地,得着救恩,那是事实。3当主耶稣提到约拿的神迹,三日三夜,是预言主在地里头,就更着实死亡的经历。
所以这里着重神迹的性质,神使人从死里复活(罗四17),神的能力有何等浩大,这能力也给人带来盼望,知道在祂的能力中心蒙保守,正如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一章所说,是神的启示,使人能真知道神(弗一15-23)。约拿就有这样的经历。──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约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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