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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四十二章

 

n外院的圣屋(四十二114

本章确有新的开端,是接续四十章一节至四十一章四节的记述,又叙述:“他带我……”先知是从外院领到北边的建筑物。在本段结束(13节),也同样有那位说的话,正如四十一章四、廿二节(参阅四十45)。在第一节那位带先知向北到外院,但在十节,只提到向南到内院,却没有提到先知被引导至该处。

在本段内,那位说话也没有那么简单,只指明地点,这里的指示较为详细。本段既与上文有那样雷同的形式,赓续性是无法否认的了。

这里有祭司的集团,仍在被掳之地,却在思考复兴后圣所的图样。看来扩展是必要的,不能全然依照原有的圣殿样式了。

“他带我出来向北,到外院,又带我进入圣屋。这圣屋一排顺着空地,一排与北边铺石地之屋相对。”(四十二1

在四十一章一节,那人是要将先知带到圣殿内。在该章五至十五节,先知似乎仍在里面。现在(四十二1),他显然被带出来,到了外院,却仍面自看着圣所。

这里的圣屋先是少数字,至第四节起,就是多数字了。这圣屋显然是在空地的边缘上。他是被带到向北的外院。这里有两排屋相对的坐落着。

“这圣屋长一百肘,宽五十肘,有向北的门。对着内院那二十肘宽之空地,又对着外院的铺石地,在第三层楼上,有楼廊对着楼廊。”(23节)

一百肘与五十肘的长宽,是熟悉的尺寸。二十肘宽的空地,只是对着内院,是面向着圣所的。另一边是对着外院的铺石地。照着四十章十七节起的叙述,铺石地有屋子,距离有五十肘可引入外院。四十二章八节长五十肘,实则指深度,这是外院的圣屋。这些圣屋似在位置高的地形上,以致圣屋好似是楼房,而有楼廊来连接。楼廊在四十一章十五节也提及,似是后面高坡的建筑物。内院是圣殿的坐落处,应为向西的位置。

“在圣屋前有一条夹道,宽十肘,长一百肘,房门都向北。”(4节)

这是相当狭窄的夹道,只有十肘宽,但很长,又有标准的一百肘。这也可作:有墙宽约一肘。1

房门都向北,也可译作北面有门,使人可以从北方出入,极为方便。

有关一百肘的长度,有的学者分析,认为实际长度为八十肘,另有二十肘是一个过道,通往内殿的圣所。这是以经文评鉴的方法来作臆断,却没有其他的左证。2

“圣屋因为楼廊占去些地方,所以上层比中下两层窄些。圣屋有三层,却无柱子,不像外院的屋子有柱子,所以上层比中下两层更窄。”(56节)

由于楼廊占去空间,所以上层较窄。但是也可能这三层在山边,因山坡,使上层窄些,完全为适应地形。3这三层楼,在上层窄些,中层至下层较宽,也是十分适当的建筑物。

外院的屋子有柱子,但圣屋却没有。原因何在,此处并未作任何交代。柱子有的译为“楼廊”,以楼廊来支持圣屋,也是建筑的奇观。

这既是三层的,是否有台阶可拾级而上呢?但此处并未提及。

“圣屋外,东边有墙,靠着外院,长五十肘。”(7节)

北边的有一百肘,但此处东边,只五十肘长,其余五十肘就是外院屋子的墙所占。四十章十八节铺石地,如果计算起来,也是五十肘左右。

圣屋外有墙,就占去若干面积,所以东边有墙,靠着外院,就只有五十肘了。

“靠着外院的圣屋,长五十肘。殿北面的圣屋,长一百肘。”(8节)

靠外院的圣屋,可能因有墙,而只有五十肘,但殿北面的圣屋,就有一百肘。

这在四十章的记述,就有出入之处,因为在那上文,二十五肘、五十肘及一百肘是甚有比例的尺寸。但此处显然仍照比例,整数一百,或半数五十。

“在圣屋以下,东头有进入之处,就是从外院进入之处。”(9节)

从圣屋的角度,向西为圣所的内殿,向东就是出口,是出入之处。所以人若从外院进入圣殿,是在东边。

照本章四节,入口似在北边。但自东边进入外院之后,有通道是由墙维护的,向北再有出口,这样人们不会随意进入圣殿的所在。空间的画分也更有圣洁的性质,促祭司与敬拜者注意。

“向南在内院墙里有圣屋,一排与铺石地之屋相对,一排顺着空地。”(10节)

这是从圣殿后面西边的空地,来看在南边的圣所。两排相对的圣屋,空地引入内院,铺石地也里外相通,成为完美的排列与均匀。

“这圣屋前的夹道,与北边圣屋的夹道,长宽一样。出入之处,与北屋门的样式相同。正在墙前夹道的东头,有门可以进入,与向南圣屋的门一样。”(1112节)

这圣屋是在圣殿后面的西边空地南端,又在北边、南边与东边,可见四边都有。圣屋的面积都一样。

夹道就是过道,与四节所述的相同,长宽在那里也列出为十肘与一百肘。圣屋的长宽,也曾在二节述明。样式在三、五、八节都有叙述,包括出入的门。这些也都一样。

在墙前东头有门,是从外院进入之处,在九节已经提及,此处再重复,由东边进入,可通至向南的圣屋。墙有保护的作用,从外院进入就有安全。

此处的墙,可参照四十一章六节及列王纪上六章六节,是护墙的,不让一般人任意进出,只有利未人可以通行。

“他对我说,顺着空地的南屋北屋,都是圣屋。亲近耶和华的祭司,当在那里吃至圣之物,也当在那里放至圣的物,就是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因此处为圣。”(13节)

那引领先知的,再向他解释,使他注意这禁区内的圣屋。禁区是圣殿的内院范围,应分别为圣。这些圣屋也是需要特别保持圣洁的。

圣屋的名称,如参考四十六章十九节,可以明白这是专为祭司预备的屋子。在那里放至圣之物,也吃至圣之物。至圣之物就是祭品。

赎罪祭与赎愆罪为祭司煮食(四十六20),照四十四章廿九节,这两种祭品,祭司可留一部分食用,可说是他们的薪酬。素祭也是如此,祭司可以在圣屋烤食,照四十六章二十节下说,免得买到外院,使民成圣。

这在利未记的祭司条例中,并未提及这些,但在该书二章三节,提到素祭所剩的,归给祭司。“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以西结书四十四章廿九节:“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他们(即祭司)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他们。”

“祭司进去出了圣所的时候,不可直到外院,但要在圣屋放下他们供职的衣服,因为是圣衣。要穿上别的衣服,才可以到属民的外院。”(14节)

这里祭司与一般人不同,不只是身分与地位,主要在他们的职任与工作。祭司们必须分别为圣,郑重来从事圣洁的职任。4

穿上圣衣,只为供职所用,只在圣所里,出来就得更换衣服,在四十四章十九节,也作清楚的阐明。供职之后,不得随意直到外院。

此段有关圣殿的范围,是在所罗门圣殿未加着重的,因为以西结理想的圣殿,后面的范围也画归作为圣洁的区域,可说是十分独特的。照犹太注释书所描绘的希律圣殿,也没有那么精细的强调。5

有关圣殿的面积,长一百肘,宽五十肘。几处提到圣处的范围也有同样的尺寸,必具表象的涵义,说明均衡与完美的圣洁。

四十章四十四至四十六节提到两间专为供职者的屋子,一间朝南,一间朝北。在本段再将圣屋的用途作补充的说明。内院两侧的圣屋,在希律圣殿内也有,只在北边,由石墙隔开,所以祭司院与以色列院分开。至于圣所与至圣所的格局大致相同。

凡进入圣殿的,都从东边进入,有墙隔开,以为保护。这使人不能随意进出,又有圣屋之设置,无非着重圣洁。敬拜者与供职者必须时时都有这样的意识,认识神是圣洁的,不容亵渎,圣物不可玷污。这也促使人有罪愆与失落的感觉,需要救恩,需要圣洁的感受。

 

1 改成 gar)意义就不同,参阅 John W. Wevers, Ezekiel, 308.

2 K. Galling. "Serubbabel und der Wiederaupbau des Tempels in Jerusalem" in Verbannung und Heimkehr. Beitrage zur Gesehichte und Theologie Israels im 6. und 5. Jahrhundert v. chr., Wilhelm Rudolph zum 670 Geburtstage dargebracht, 1961, 6796.

3 W. Zimmerli, Ezekiel II, 398.

4 G. van der Leeuw, Phanomenologie der Religion, 1956, see, 57.

5 W. Zimmerli, Ezekiel II, 400 引用 Holtzmann, Giessner Mischna.

 

o量度的总结(四十二1520

自十五至二十节,将量度的事作一结束。量度的次序,先是圣殿,然后是圣殿后面向西的圣屋及禁区。在这量度整个的过程,都是那位天使引领先知的,有一定的步骤。量度的竿先在四十章提说,以后要提尺寸,直至最后再提。以前以量北、南两边为最主要的,现在量四围。

这段与四十一章十三至十五节是相连的。在整个的叙述中,基本的经文为四十章一至卅七、四十七至四十九节,四十一章一至十五节以及四十二章十五至二十节。其他只是加插的补充语。四十章五节:“我见殿四围有墙……”四十二章二十节:“他量四面四围有墙。”这样从起点至终点,构成一幅完美的图画。

“他量完了内殿,就带我出朝东的门,量院的四围。他用量度的竿量四围,量东面五百肘。用竿量北面五百肘。用竿量南面五百肘。又转到西面,用竿量五百肘。”(1519节)

在量度的开始,先知是被引领,从东门进入(四十六6)。现在他是从东门出来,因为他已量完内殿了。现在所量的,是殿外的四围。

他量的方向,是东边、北边、南边与西边。这也是新约启示录廿一章十三节所描绘的。七十士译本的次序是东北之后,先是西,再量南。

量度是以量竿为工具,但是竿不是度量的单位,虽在四十章五至八节以竿为单位,但以整体来看,仍是以肘为基本的量度。

东西五百肘,北面也五百肘。东北只是圣殿的后墙。如果计算起来,门廊五十肘,到内院一百肘,里面门廊又有五十肘,通往内院的距离一百肘。圣殿本身长一百肘。禁区一百肘,总共五百肘。南北也是如此,在整个圣殿的面积以五百肘为准,每面五百肘。

“他量四面四围有墙,长五百肘,宽五百肘,为要分别圣地与俗地。”(20节)

外墙为保护,将圣处画成范围,以五百肘见方,长五百肘,宽五百肘,十分完美。

有关圣地与俗地之分,在廿二章廿六节说明祭司有圣俗分开的责任。四十四章廿三节也有类似的论述。这个理想的圣殿,有更多圣处的范围。至于圣洁的程度,就很难作明确的规定。在圣殿中,只有至圣所是最具体的圣处。这量度无疑说明了以色列民有独特的身分,他们是分别为圣的。耶和华与他们同在,他们才是圣民。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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