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卅四篇
时时称颂耶和华(三十四1~22)
这篇诗是大卫在亚比米勒面前装疯被赶出后写的。这是一篇感恩诗、认罪诗和见证诗。大卫自认是困苦人(6)、伤心人(18)、痛悔人(18)。大卫犯罪后并没有离开神,反而三次的向主呼求,结果完全得着主的垂听,因此他能作出有力的见证。
·衷心称颂耶和华(1~8)
大卫口中赞美神的话,心里因耶和华夸耀而喜乐(1~2)。他称耶和华为大,高举祂的名,因祂垂听祷告,差派使者搭救人脱离恐惧和患难。
投靠祂的人有福了(8)!
·宣扬耶和华(9~22)
大卫见证神的丰富(9~10)。他教训凡爱长寿、享美福的要禁止口舌不出恶言,不说诡异的话(11~13)。他指出人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因神的眼目是看顾义人的,并且听他们的祷告。他同时指出,对于行恶的人,神向他们变脸,要从世上除灭他们的名号。当祂听见义人的呼求(求救),便救他们脱离患难(14~17),无论伤心痛悔的人和多有苦难的义人,神都施恩拯救(18~20)。至于行恶的及恨恶义人的,就必被定罪(21);但神所救赎的人之灵魂,必不至定罪(22)。
思想 要怎样才能使人处顺境时不忘记神,处逆境时更投靠神?──《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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