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第十七章
iii. 以利亚及先知对抗亚哈(十七1~二十二40)
列王纪上其余的部分都是亚哈及其继任者之朝代,重点乃在于强调敢言的先知以利亚及以利沙,与罪大恶极、违背神的话的君王之间的抗衡。有关以利亚故事之简介,请见导论Ⅴ C 2. “预言来源”{\LinkToBook:TopicID=126,Name=2. 預言來源}。这里有极多的“神迹”,应当与其他全国性危机的时代相比,例如出埃及记时代,对教会而言,则是基督出生、死亡、复活及教会随而诞生的时代。
{\Section:TopicID=239}a. 神保守以利亚(十七1~16)
请注意神如何插手为祂的使者提供食物及安慰,以帮助他继续他的使命。神使用人(15节)、自然(鸟,6节)及使者或天使(十九4~8)来执行这些任务。在创造之时(创一29~30,九3)、在旷野飘流(出十六31~35)、在耶稣基督的时候,神也同样地为了人而插手干预。在此神如何供应的细节不详,但显然是神迹,一如喂饱五千人一样(约六10~14、30~31)。
(1)第一个神迹(十七1~6)
1. 以利亚(“耶和华是我的神”)的名字象征了他所传扬的信息(参:王上十八39)。他是一位先知(LXX 加此注明),也是一位祷告勇士(十八36;雅五17~18)。他的出生地提斯比在基列地(1节,在约但河东北部),不是拿弗他利地的提斯比(《多比传》1:2)。如此的读法便不需要变动子音(参:MT tosabe“其居民”,AV)。由拜占庭时代开始,提斯比便被称为 Mar Elias,在雅博以北十三公里处。他所起的重誓:我指着“永生耶和华”〔RSV 作:(耶和华)神的生命〕在当时乃为常见,起誓的人有责任遵守誓言,否则将遭横死。以利亚很清楚的知道神是“我所事奉的”(RSV;希伯来文可译为“我侍立在祂面前的那位”,暗示一种极为亲信密切的正式地位)。他预言维持生机的雨露将不再降下,这显示在民众中间有罪的存在(八35;申十一17,二十八23;参:利二十六18~19)。巴勒斯坦的雨露十分规律准时,“早雨”降于十月底及一月初,“晚雨”降于四月及五月初之间(NBDR,pp.869,1010)。马南德(Menander)记载这次严重的干旱发生于推罗王谒巴力(Ittobal)的时代(参十六31),持续一年之久。当然这也影响到腓尼基(十七7),在沙漠地区会更久。
永生的神有大能及主权,相形之下迦南雨神巴力无能为力,这是此段经文的主题(参:摩四6~11)。以利亚将有三年半的时间祷告神不要下雨(路四25;雅五17),这段期间他的信心将受到考验。亚哈虽然知道以利亚的祷告生活很认真(十八42~45),但他对这位“使以色列受灾者”的挑战却无动于衷,不愿放弃偶像崇拜。
2. 耶和华的话临到……显示接下来的事件都是出于神。这并非仅是一个引进第5、6节主要故事的公式而已(参8节)。以利亚并非想要逃避不事奉神,也不是要逃避无所不在的神的面(诗一三九7~10)。他逃往基立溪,那里可“俯视”(希伯来文 al pne 约但河,并非在约但河东边(NIV、RSV、NAS,参:AV 作“前面”)。以利亚躲藏在一处不容易被亚哈的家人及同党找到的地方,一如他后来躲在撒勒法(9节;十八10)一样。此地区可能是耶利哥以东的 Wadi Qelt。我们不需要特别去找一处在亚哈治下以外的约但河东的地方(一如 Eusebius, Onomasticon 174)。
4~6. 我们若想要得到神保守的恩典,必须要先顺服神。神所使用的方法可能因人而异。有些解经家不认为这里是应读作乌鸦(orbim),就算可经证实为现代约但河东的阿拉伯黑人(rabim──相同的子音),都有其他的解经家觉得此为“不必要的合理化”278。“肉”在当时乃奢侈品,早晚食物及肉的供应会使读者回忆起神不断的供应(出十六8、12)。
(2)撒勒法的寡妇(十七7~16)
接下来的两件神迹强调神的供应不会中断,同时是以其他人先供应先知的为基础(7~16节),这是神在应允祷告之前给人的试验(17~24节)。这种供应乃被视为实现神的应许(9节;参14、15节),一如乌鸦曾扮演的角色一样(4节,参6节)。那寡妇看出以利亚(神人,18、24节)非比寻常,并且学习分享待客的福气。
9~14. 撒勒法(现代的 Sarafand,在西顿以南十三公里处)位于亚哈的岳父势力范围的腓尼基境内。以利亚去到敌人的境地,显示神借着干旱及巴力的无能,在巴力受敬拜的地方彰显神的权能。以利亚的经历显示一个先知在他自己的国家以外受到接纳(路四25~26)。以利亚要求一个看来很穷的妇人,以拾取“木枝”(“树枝”,qss)来帮助一个陌生人的需要。但是他乃由神所差派。他的要求是“拿点饼来”(11节),得到的响应是她没有现成的饼,因为她需要找柴作饼(13节),她现在“没有作好的”(RSV,而非 NEB 译的“面包”或是“粮食”)。同时,她所有的仅有一把“面”(希伯来文可译为“粗面粉”),装在一个陶制的大坛内(参十八33;士七16),还有一点油,装在一个轻便易于携带的小瓶内(sappahat,NEB;RSV 作“小罐”;NIV、NRSV 作“罐”)。
这件事以及接下来的神迹可与以利沙相似的作为相对照,以利沙也同样的供应油及使一个孩子由死里复活(王下四)。因为后者比较详细,许多人认为这两个神迹均以后者为本(Jones 及 Gray 持此看法)。然而,这两个神迹的细节有所不同,我们也无法否认有一件以上相似的神迹,基督及早期使徒也有类似的情形,这两件相似的神迹可能被选择用来显示以利沙有与他师父相同的权能。
{\Section:TopicID=240}b. 使寡妇之子复苏(十七17~24)
根据孩子的母亲(18节)、先知(20节)及在孩子得医治以前周围的人而言,这个孩子的确已经死了。这是圣经中第一个使死人复活的例子,不能仅仅以接触性魔法或是先知借着口对口的苏醒法传递先知的生命力来解释279。当时停止呼吸便被算为死亡的指标,因此很难令人想象这里所谓的死只不过是指身体虚弱;“没有死亡却能够有新的生命”也很难令人接受(hayah,22节,此乃 Gray 及 Johnson 之解释)。先知使孩子复活一事挑起大部分在场者极大的信心宣告(24节;参:出十八11)。
18. 你和我有什么仇?或作“你为何插手?”(参 NEB)译自希伯来文“与你何干?”(参:约二4)。一如旧约人物的思想一样,她相信死亡及疾病必定是某些隐藏的罪被“显露出来”(NEB,诗十九13;约九1)而致遭罚。神人的意思不仅止于一个十分杰出的人物。参:增注{\LinkToBook:TopicID=216,Name= 增註:神人}。此词乃用来指神的使者(士十三6;参9节)、先知如摩西(申三十三1;书十四6)及撒母耳(撒上九6)、君王如大卫(代下八14;尼十二24),他们的话均带有神的权柄。这形容词其实应当应用于每一位藉行为彰显信心(24节)的神的忠仆(提前六11;提后三17)身上。
20. 我寄居在这(希伯来文为 mitgorer),亦即受到接待。有些解经家将之解释为“我使之招灾”(罕见的希伯来文两形体 gara,但这种解释并无甚分别。
21~22. 他伏在孩子的身上,此乃一个极为特别的希伯来字(measured himself)。NEB 的“在……之上深呼吸”源自七十士译本之语译,受列王纪下四34之影响。此处的“灵魂”(AV、RSV;nepes,NIV 作“生命”)本身不能作为建立死后灵魂仍存教义的基础。──《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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