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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愆祭维持与神交通的生活(五章)

 

我们还是从利未记第五章的赎愆祭来看一看。赎愆祭是五祭里最末了的一祭。这一个祭在原则上跟赎罪祭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是处理的情形有一点的分别。赎罪祭是处理人生命里的缺欠;或者是心思上面的走歪。赎愆祭是对付人在生活里的缺欠与过失。虽然对付的对象和内容不同,但是它们却是同在一个原则里,所产生的功用都是恢复与神的交通。赎罪祭在它的预表上,更深一层引到人与神和好的最根本的事实,但是赎罪祭却是不住地在以色列人中间执行,因此我们也看到恢复交通的成份也是非常高的。

 

赎罪祭和赎愆祭摆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就看见赎罪祭是对付生命的问题,这个在英文就很容易辨别了。赎愆祭是对付生活上的缺失,很显然我们看到在人的感觉里,赎罪祭是对付大事的,赎愆祭是对付小事的。但是我们回到神的心思里来看,不可能有这样的区别。大罪固然是挡住了和神的交通,小罪也是一样切断了人和神的交通。但我们可以这样看,赎罪祭是在会幕里面的事奉,或者说是在神面前的动作得罪了神,赎愆祭是对付在人中间的生活的光景。

 

该作的没作就是罪

 

所以看赎愆祭的时候,我们看到好几个原则。当然赎愆祭在这里没有很细地列举作了甚么甚么,就需要献赎愆祭。但是在赎愆祭的条例里却是提出了好几个原则来让人去体会。我们上次提到了第一个原则就是,该作的没有作,就在神面前过不去,这一点正好是对付人在心思里面的保留。因为在人这一方面,我们看罪的问题,常常是从道德的角度去领会,所以罪只有作错事,罪就没有包括坏事以外的其他事。所以我们一提到罪就是这个人很坏,他常常做坏事。这是人的观念。

 

但在赎愆祭里,神把对罪的认识提到像神所要求的那样高。所以第一件事指出来的就是,你该作的没有作,你就犯了罪。现在在地上的法庭有这样一条法律,法官要求你把事实说出来,你说“我不说,我有权利不说。”这就是这里所提的,你该作见证的,但你没有作,你知道一些事实,但是你没有说出来。为了要解决一些人中间的难处,赎愆祭的条例里就给我们看到说,这就是罪,你该作的没有作就是罪。这是一个原则。

 

这一个原则应用到生活里,这个范围就很广,也许我们从来没有想到,主说“你们要常常祷告”,我却没有常常祷告,我怎么看这事呢?我就说,“我很软弱,我想祷告,但是没有祷告,所以很少祷告。”我想很少人会看到,这样在神的眼中就是罪,因为你该作的你没有作。比如说,你说要常常擘饼纪念主,但是我说,“擘饼又没有道可听,又要那么早起来,算了罢。”弟兄姊妹们,我们晓得,神的话是提醒我们说要常常纪念祂,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想到,我们没有这样按着主的话去作,那也是落在罪里面。我们顶多只是说,“我们软弱”。赎愆祭的条例摆在这里的时候,主的话就好象叫我们看到一个光,许多我们该在神面前作的,要活的,我们没有按着主的心意跟上去,主说“这就是罪。”

 

刚过的主日聚会,弟兄姊妹们也提到一些事,去年西岸特会的信息是“弟兄相爱”,那信息是听到了,神的心意也领会了,我们好象只是听见一些信息而已,那“弟兄相爱”活不活得出来,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们会有这个想法,“你愿意去爱弟兄你就去爱罢,我时间上来不及,我精神上撑不了了。”但是神给我们看看,你该作的没有作,这就是罪。所以神的灵叫我们看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对自己的要求就会高许多。不然的话,我们就常常落在赎罪祭的条例的要求底下。这是第一件。

 

不与死亡发生关系

 

第二件叫我们看到的是,不要去接触那些带着死亡的事物。当然在旧约里说的接触死亡,就是真真实实摸到死的东西,死人,死牲畜,所有给尸体碰过的事物,你要是触摸了,就是有了罪了。也许弟兄姊妹们心中有些纳闷,以色列人献祭的时候,祭牲不是杀了吗?那杀了以后不就是一条死尸?那祭司就常常不洁了,因为每次献祭,他都触摸倒死亡。

 

弟兄姊妹对这个事情,我们要从两方面来看,第一,这里提到的是一件死掉了的东西,你不要去接触它,人的尸体,动物的尸体。从这一方面来看,就不包括现在唐人街吵得很厉害的活杀的问题了。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也包括这一方面,因为祭司要常常为自己献祭赎罪,然后才能替别人献祭。我们读“希伯来书”不是很清楚的看到了吗?祭司要先为自己赎罪献祭,然后才能为百姓献祭。也许有弟兄姊妹会产生难处了,以色列人吃肉的时候怎么办?在当年,屠宰是祭司的份内事,他们吃的都是平安祭,所以我们不必去追究这些枝节的问题。

 

我们要注意这里的原则,所有与死亡接触所带出来的结果就是罪。应用到新约中来,我们晓得,我们与神的交通,常常会因着我们所作的一些愚昧的事而受了打岔,体贴肉体,你说体贴肉体算不算犯罪?我们可以说体贴肉体还没有到犯罪的程度,但是我们要注意体贴肉体所带出来的结果,主的话明明说,“体贴肉体就是死。”在我们的感觉里,体贴肉体是很接近犯罪但还不是罪。但是神的话给我们看到,体贴肉体所带出的结果就是死。这个死是指着甚么来说的呢?不是指着灭亡来说的,乃是指与神的交通断了,也就是约翰壹书所提到的落在黑暗里,那是与神的交通断了的结果。

 

因此我们看到,许多叫我们与神的交通断了的事物,也许那事物的本身并不是犯罪,但是如果那些事物带来的结果,是叫我们和神的交通受了打岔,那样的光景就是落到罪里。用实际的例子来说明,现在很多爱慕追求主的人都很追求读圣经原文,这是好事,你不能说这是错的,谁敢说这是错的呢?这个事实的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有人迷到了原文圣经里面去,这就不是读原文的问题了,这就把原文贬值到文字学上面去了。以前我碰到一个弟兄,他才学读原文不久,他就振振有词了。他说,“所有不懂原文的人都不可能得救的,因为他们根本不懂得圣经的意思。”弟兄姊妹们,这里面就出了问题。我们看那位弟兄开口原文,闭口原文,再不讲和神的交通了。到了这样一个地步,读原文就成了他与神的交通中间的阻挡。

 

我想这样一说,我们就很容易了解,甚么叫做摸着死亡。带我们进入死亡的,好多时候不是那事物的本身是死亡,而是我们这个人不对了,结果就引进了死亡。我们在这里就看到赎愆祭的条例说得很有意思,“人若是摸了不洁的物,不洁的死兽,死虫,他却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洁,就有了罪。或者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甚么污秽,他却不知道。”然后就说,“一知道了就有了罪。”弟兄姊妹看,这里的话说得很有意思,从字面上的意思来看,你作了一些事情,你不知道那事情会引起这么严重的结果,那么人就说,“不知者不罪”。但是神的话里没有这样说,祂只是说,“你不知道,但是你作了,你还是有罪。”不过神就在那里等待你认识这个,这是神的体恤,因为你不知道你犯了罪,所以神给你一个体恤,不马上向你追讨。但是等到有一天,也许是圣灵的光照,也许是真理的知识叫你明白,你发觉,“我错了。”而这一个错也许是两年前的事,十年前的事,一直以来你没有觉得有甚么不妥当。但是等到一蒙了光照,十年前的事你也得到神面前去对付,不然的话,那个死亡就带出果效,与神的交通就断了。所以我们要看到一件事,一切带进死亡的,不管那事物本身是好是坏,只要产生了与神交通断了的结果,那些事物就是罪。

 

但是这还没有完,“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甚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五4)这里的重点不是说你作好事或者“作坏事”,也许你是作好事,所以你就发了誓了,而且是在冲动的底下发了誓。人就想,做好事,冲动一下也没有过不去罢。但是赎愆祭的条例却叫我们看到,“无论人在甚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知道了就要在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为甚么是这样呢?发誓是作坏事,那当然没话讲了,但是作好事怎么也会不对?好多人,特别是现在的基督教总是说,“这是好事,就是神的旨意,所以我们就倾全力去支持,去作。”但是这个条例就给我们一个非常严肃的警告,不管是好事,是坏事,你只要是冒失发誓,或者是冒失开口,那就不对了。不是不对在你要作的事是好是坏,不对是在没有按着神的旨意,而是根据人的自己。整个的关键在“冒失发誓”。根本没有在神的面前好好地寻求而得的结果,只是自己感觉,“这个对呀,是好事,作呀!”弟兄姊妹们,我们必须要注意,人的是与非,好与坏,不一定就是神的结论,神只看交通是否给打断。

             

罪是不能给推诿的

 

神在赎愆祭的条例里,很明确地带领当时的以色列人,学习活在寻求神的旨意里,没有活在神的旨意里,那就是罪。你起初也许不知道,你一知道了就有了罪,这是很明确的一件事。因此我们就看到第三个原则了,起初他不知道,等到他知道了就有罪了。这是说出他没有知道以前只是神没有追讨,但不等于没有罪。当他知道时,罪的事实就显露了,罪的事实一经显露,“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并要因他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56)第三个原则就是要让神的子民学习,对罪不能推诿。我们常常看到好些人,也包括我们自己,我们觉得是作错事情了,但是错的原因不在自己,乃是因为别人,因为别人刺激了我,别人在那里造成了一种气氛,我没有办法,所以我就作了。

 

好象这两天台湾发生了一些事情,前不久有一个立法委员给人捉了,囚在猪笼里,现在破案了,抓了一个人,在审问的时候问他,“你为甚么要作这样的事?”他说,“我看不惯他问政的态度,所以我就给点颜色他看看。”他这样作,我们就很容易看到,如果没有这个人的问政的态度,他就不会作这件事了。但是你作了这件事,律法所管的就不看你的动机,就是要管你作了甚么事情。你可以说,“如果他不是这样,我就不会作这件事了。”神不是这样给我们看的。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罪,就要去献赎愆祭。神让祂的百姓学习在神面前准确地去认罪,不推诿责任。我们很知道人天然的本领就是推诿。我们记得伊甸园的故事,“你为甚么吃了我告诉你不要吃的果子?”“我本来不想吃的,是你给我的那个女人给我,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要吃。”“你为甚么要把果子给你丈夫吃?”“不是我想要吃,是那条蛇叫我吃的。”好象都没有责任,所有的责任都是那条蛇的。当时伊甸园所发生的事,正好和这个有点呼应。你不能推诿责任,你是有了罪就要承认,你就要去献祭赎罪。

 

我们在这里看到了在赎愆祭里面提出的几个原则,提到在生活上的许许多多确实的事,我们真实看见,如果不是主怜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真是天天在累积亏欠。当然在旧约中,你要献赎罪祭的时候你必须要献,你要献赎愆祭的时候也一样要献。如果你不献,在别的地方我们看到了,如果有人犯了罪而不赎罪,那么“这个人就当从民中剪除”,也就是说,要把他处死了。所以我们看到这实在是很严肃的。刚才我提到人看赎罪祭是大罪,赎愆祭是小罪,但是在神的心思里,祂只是给我们看见,一个是在生命里的犯罪,一个是在生活里的罪,在神的眼中没有大或小区别,因为引出来的结果都是死。

 

误犯的罪也是罪

 

然后我们看第四个原则,就是“人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圣所的舍客勒拿银子,将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15)在这里是说“误犯了罪”,在甚么事情上误犯了罪呢?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了罪。比方说,如果没有把血带进圣所里面的祭肉,这祭牲的肉是给祭司吃的,这是圣物。我不是祭司,我不是祭司家里的人,我只是到祭司家里去看望他,我看见桌子上摆着一盘肉,我肚子有点饿了,我就拿来吃了一点。糟糕了,这件事在耶和华的圣物上出了问题了。

 

但是有人说,不会发生这种问题的,因为祭司吃祭肉一定得在圣所里面吃,我怎么能跑到圣所里面去?是的,你没有办法跑到圣所去吃祭肉,但是这些祭肉,如果祭司曾经用一块布来包过,现在他离开圣所,他把那块布也带在手里。你看见祭司从会幕里出来了,你很高兴地去欢迎他,你要去跟他握手,握手的时候,你碰到那块包过祭肉的布。糟糕了,按着律法的条例,你就误犯了圣物了。所以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误犯罪,那个机会是不太多,但是还是有的,尤其是祭司,触犯这样情况的机会是更多了。

 

弟兄姊妹们记得,亚伦的两个儿子在会幕里给烧死,为甚么?严格说起来,就是触犯了圣物,他们用凡火去烧香,他们没有用祭坛上的火去烧香,就这样,神立刻就追讨了。又比方说,祭司进入会幕,必须在洗濯盆中洗手洗脚。有一个祭司匆匆忙忙,他洗了脚但忘了洗手,他就进去点灯,进去烧香,进去换陈设饼的桌子,这样又在圣物的上面有了抵触了。你说我没有这样的动机呀。动机当然是没有,但事实确实摆在那里,神就说,“你犯了罪。”你说“神太厉害了罢?我一点动机都没有,我只是误犯了。”神说,“不,你是有了罪了,你有了过犯,你就要处理。”那是不是神太厉害了呢?这是一件要给神的百姓看得很明确的事,我们的神是绝对的神。因此到祂面前去的人应当学习绝对,不能马马虎虎,拖拖拉拉,必须有一个绝对的态度来向着神。模棱两可的态度,在神面前早晚要出乱子。这条例里面带着这样一个原则,是让人去学习用一个绝对的态度来活在绝对的神面前。

 

不要作神不要作的事

 

然后还有第五个原则,“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17)明确地来说,就是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那就是抵触律法了,就是你没有去作律法上所说的。比方说,神说,“你收割的时候不要割净田角里面的庄稼,要留下那些给你民中的穷人。”你说,“我自己还没有足够吃的,我也算是穷人,所以我把田角的那些也收割了。”弟兄姊妹们,你看看,这是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事。

 

又比方说,有弟兄向你借钱,你不要向他拿当头,拿抵押。如果他给你一个上磨石,黄昏以前你要送回去给他,他没有上磨石,他怎么来弄他的食物呢?如果他把一件外衣给你作抵押,日落以前你要送回去给他,因为他只有这一件外衣,他晚上要盖着,免得受凉的。你说他借了我的钱,他把这个给我作抵押,我留下这个是天公地道的。神说,“不是的,你要送回去给他,不然他睡觉时给冷醒了,他在那里叹息,××怎么不把外衣还给我?因着他那个叹息,我就追讨你。”为甚么?这不是天公地道吗?神就说出一个原因,因为你们也曾在埃及作过奴仆,你知道那一种光景是如何,你必须要学著作一个会体恤人的人,你不会体恤人,那你就抵触了律法。

 

所以在这里,我们又看见一件事,在旧约是在律法上明文说出的。又比方说,若在你们中间有人起来说他是先知,或者他得了异梦,看了异像,他就根据异梦异像告诉你说,“我们找到一个新的神了,这个神很灵验的,你跟我们一块去吧。”律法上就是,“虽然有灵验,你也必须把那一个人从民中剪除,因为他把你领去事奉别神。”你说,“他的话很对呀,他说的话很准确呀,因着他说的话,我也有了一些经历呀。”即便有这些事情发生,那个人也得从民中剪除,因为明明抵触了神的律法。

在新约里当然没有律法,但是也有好些主所给的命定的旨意,或者说是明显的命令。要是我们没有跟上这些明显的命令,和拣选神那命定的旨意,在神的眼中看了,这就是有了罪。所以这是第五个原则,给我们来判别罪的界限。

 

毫无保留的遵守神的吩咐

 

现在我们要注意“知道了”的问题。刚才已经提到,你不知道,但你作了,神就暂时不追讨,但是不等于不追讨。一直等到你知道了,追讨就来了。在第十七节里,有另外一个讲法,“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上面有一些事情是人在不知道的时候,神在那里等待,但是在这里又说,“虽然他还不知道,还是有了罪,还是要献祭赎罪。”区别在甚么地方?区别在上面的实在是不知道,因为就是在律法底下也只是给了一些原则,没有很细的具体说清楚,所以神在那些事上面有一个宽容度。而这里所提的是明明地在律法上说得清清楚楚的,所以你不能说不知道,如果说不知道,那他就是根本没有把律法记在心上,这个就是更早的一件得罪了神的事。因为神告诉以色列人,“要把神的话戴在手上,悬在额上。”如果说,我不知道律法说了甚么,那在神的百姓中间是说不过去的。所以神说,“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罪,就要担当他的罪。” 18

 

这话说得很重的,比上面说的那些重得多了。为甚么?明显的吩咐,或者说是命令,人在神面前不能推说不知道,这也是我们常常向弟兄姊妹们提到的,我们学习遵从神的旨意,不是从随时的引导开始,乃是从神明显的吩咐开始的。神在新约里给我们许多明显的吩咐。比方说,“要常常祷告”,“要爱弟兄”,要“传福音”,“不可停止聚会”,“要常常擘饼”,还有好些很明显的,但是不会太多。我们学习遵行神的旨意就是从这些明显的吩咐开始,所以一个弟兄说得很好,他说,“如果神明显的吩咐,你都不去遵守,那么随时的引导,你那里会有意思去遵行?”这也实在是的。

 

体恤人的神

 

我再用一点时间来提到一点挺重要的事,因为这是牵连到神的性情。刚才我们提到的都是神很严肃的那一面,神公义的那一面。给人留下的印象中就是,“你千万不要在神面前有过不去的事,要有的话,你不得了了。”当然,我们实在需要有敬畏神的心,但是神的性情并不是只有一面的,祂一面是对人要求很严格,但另一面对人也满有体恤。我们要看到神严肃的一面,也要看到神体恤的一面,不然的话,我们都不敢亲近神了。但是我们的神却不是这样只有单方面的神,祂是一位很完全的神。

 

所以从第七节开始一直到十三节,就是提到应该怎么献祭。赎愆祭要献一只祭牲或者是两只鸟,但是如果你没有这个力量,那就不献了吗?你如果不献的话,那结果是不得了的。感谢神,祂说,“你能够献一只羊羔,就献一只羊羔。如果没有力量献一只羊羔,就献两只鸟。如果你连鸟也献不上,那就拿一把面粉,只要你把这些带来,不管是羊羔,是鸟,是面粉,赎罪的问题就解决了。”

 

弟兄姊妹,你在这里看到了甚么事?一面是看到神的体恤,祂不是说你非要献羊羔不可,没有力量献羊羔就献两只鸟,连鸟也献不上,就献一把面粉。只要你知道要解决在神面前的罪的问题就可以了,因为神看到罪把你阻断在神以外,神非常的不甘心。神的目的不是要叫你花好多财物去解决罪的问题,神只要人来到神的面前有一个悔改认罪的心。我们感谢主,这一点很重要,因为神向我们显露祂另外可亲可爱的一面。祂体恤人,祂同情人,祂巴不得所有的人都回到祂的面前,这个是赎愆祭。

 

赎愆祭好象是对付一些微小的事,但是神实在盼望我们和祂中间没有间隔,所以在赎愆祭的条例上,让我们看到神很深的体恤。我们感谢神,虽然里面还有好些事我们要下一次才能看,但是我们这样轻轻一提,也让我们摸得到神完整的性情。说公义,神是绝顶的公义。说到神的怜悯和体恤,祂也实在是完全的怜悯和体恤。我们感谢神,我们真是看到神等候我们回到祂的身边,比我们想要回到神身边更焦急。求神给我们能体会祂这一个心思。── 王国显《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利未记读经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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