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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挽回祭的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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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感谢神,我们看过了旧约里的施恩座。你们再来看,现在神设立耶稣作施恩座,你们看到那个奇妙的地方。刚才说了会幕里面关乎施恩座的一些事,现在再回到罗马书去,你就看到有这样的事。为了帮助弟兄姊妹的印象深刻一点,我是这样在这里看挽回祭的三部曲。这样很容易记得,是那三部呢?弟兄姊妹你们看廿五节怎样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这是第一件。“藉着人的信”是第二件,“要显明神的义,”这是第三件。这里就有三件事,每一件事是一部曲,合起来就是三部曲。弟兄姊妹们,你注意,每一部曲都是有故事的,每一部曲都是有丰富的内容的。

  我们先来看第一部,“血”,我们感谢主,这挽回祭能作成功,乃是因着耶稣流了血。流血是什么意思呢?流血就是接受神的审判,接受神的定罪,也接受神的刑罚。我们平常一直是注意我们的主流血是为了救赎,替我们死,我们只是在边边摸了一下,但没有很清楚,很深入地摸得准确。我们注意,为什么我们的主要流血?祂不流血不行吗?有一次我偶然听到一些初信的朋友们在说,“为什么神一定要叫神的儿子流血才能给我们拯救呢?”弟兄姊妹们,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因为在全能的神手里,祂应当有许许多多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为什么一定要用这么残忍的方法,让祂的儿子去死呢?弟兄姊妹们,我们注意这件事,我们的主流血,是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我们人在神面前是该被定罪的,我们人在神的面前是该死的,除了被定罪和受死以外,人是没有别的路可走的。

  但是感谢赞美主,人是该死的,但主耶稣替我们去死了。在主耶稣替我们死这件事上,就带出了人需要承认的事实。承认什么呢?第一,人是罪人,第二,罪的工价就是死,第三,只有死才能解决人的罪。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主必须要流血。用什么其它的方法都不能解决罪,因为这是牵连到神公义的性情。神的性情是万不以有罪为无罪,神不能说“算了,不追讨了,”这是不可能的,不可以这样的,神不允许祂自己作这样的事。既然神不允许祂自己作这样的事,那怎么办呢?只有用死来满足神对罪的追讨。所以我们的主是非死不可,祂必须要流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这事是太清楚了。所以挽回祭的头一部是神儿子的血。神的儿子流了血,把人的罪作了一个彻底的了结。

  然后是第二部,那就是“人的信”。神要作的神已经作了,神的儿子替我们流了血,人也该作一点。严格来说,不是人要去作什么,而是说人该向神表明态度。表明态度并不是作什么,但却是人要负的责任。人在神面前有一个责任,就是向神表明态度。用什么来表明态度呢?就是用相信神所作的来表明态度。弟兄姊妹们注意,人在神面前相信的时候,你就看到一个很清楚的事实,这个“信”就包括了:第一,人承认自己一无所有了·第二,人也承认人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再一步,在相信里面,就承认了只有神是唯一的方法。这是不简单的,要人承认自己一无所有,一无所是,也一无所能,这是很不容易的。因为人总是觉得自己能干,人都觉得自己有的。但是一个人肯在神面前相信,就是他承认自己不能了,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不仅是这样,同时也是承认,“神啊,祢是唯一的方法,因为其它的路都没有了,只有祢,现在我就接受祢。这是很不简单的。挽回祭在人这一方面,是有一个责任向神表明态度,“神啊,我要你,神啊,我承认我不对,我离弃了我原来的地位,我亏欠了祢的荣耀,如今我回到祢的面前,我要在祢的怜悯里恢复我原来的地位。

  弟兄姊妹们,这个承认是不简单的,是很大的。我们回顾我们信主的经历,我们信主的,我们没有承认得这么丰富,也没有认识到神的救恩是把我们恢复到神原来的目的。但是我们不能不指出,真正在神面前相信的人,他认识到那一个地步,就信到那一个地步,就认识到那一个地步。起初我们只是晓得耶稣是我的救主,祂赦免了我的罪,我相信祂,祂就拯救我。我们就是懂得这么多,我们就承认这么多。等到有一天,神给我们看到,神在救恩里面,让祂的儿子作我们的生命,叫我们成为神的儿子,我们也就承认这个事实,一点也没有难处。再过一些时候,我们的认识扩充了,扩充到了一个地步,看见了神永远荣耀的计划。这个荣耀的目的是那样的丰富,但我们一点不疑惑,也承认,“神啊,祢所要做的,我都承认。”弟兄姊妹们,你注意到这个信,简单不简单,一点也不简单,是藉着这个信,叫我们在神面前表明一个态度,完全的承认神所作的,完全的承认神所是的。因着这一个承认,就接受神的所是和所作,而这个是第二部,就是“藉着人的信”。

  第三部是什么呢?“显明神的义”。神的义显明在什么人身上呢?显明在那里呢?显明在那些信的人身上。我们感谢主,这个是挽回祭的结果,把神的义在人的身上显明出来。把人的光景来一个大的改变,地位改变了,身份改变了,性质也改变了,和神的关系又改变了,各方面都改变了,因为神的义显明在他的身上,叫他成了新造的人,恢复到神起初的目的里。我们感谢赞美神,这是非常非常宝贝的恩典。

  我们看过了挽回祭的三部曲,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出一个小小的称义二重奏。那是什么呢?很简单,第一,神付了代价。第二,人在信心里接受。这就是在挽回祭三部曲里所引出的称义二重奏。神付了代价,人在信心里去接受,神作了要作的,人就接受神所作的,这样,称义的事实就显明了。我们敬拜赞美神,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出来就是这样的宝贝,宝贝到这样的地步。我特意拿三部曲和二重奏来说这一段话,目的是叫我们能很深刻的了解到,神的作为真的像音乐一样的美妙,真的是像那些美妙的音乐的旋律,叫我们心里感觉畅快。我们感谢赞美主。

在人称义的事上显明神是义

  我们往下去再注意,我们又看到另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就是神这样恢复人得称为义,是神在义中去作成这“称义的事实”。在这里要说明几件事,神在律法以外称人为义,一点没有损害神的公义。廿五节那里说,神用耶稣作为挽回祭,引出那三部曲,为什么会这样引出三部曲呢?你看底下的几件事。头一件事,神自己是义的。第二件事是神的方法也是义的。第三件事是接受神方法的人也就成为义。在这事上你就看到,称义是人接受神的方法,而神预备这个方法并没有损害祂的义。

  所以廿五节说明那三部曲以后,立时就作了一点解释。经上说,“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这是指着什么来说呢?是指着恩典没有显明以前,神是这样的对待人。神忍耐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这已经是恩典的小影。但是我们必须记得,这个恩典的小影,并没有抹杀神的公义,神并不是不追讨,神只是宽容,给人留下机会。若是人叫神忍无可忍的时候,神还是要追讨的。

  在历史上,我们看见有方舟的洪水,我们也看见所多玛和珴摩拉……。弟兄姊妹,你们看到一件很清楚的事,就是在洪水要来以前,神还是千方百计的给人警告,但愿人能悔改。在所多玛和珴摩拉那件事上,在神要执行毁灭的时候,神还是亲自去查看。神本来可以不必这样作,在天上的鉴察已经够了,但神还是要亲自进到所多玛去查看。查看的目的在什么地方呢?亚伯拉罕的祷告就把神的心思带出来,神就是要查看有没有一些有可能蒙怜悯的因素存在。真的是没有了,所以天上的火就来了,所多玛和珴摩城也焚烧了。

  你看,历史上是不是常常出现这些事情吗?尼尼微城本该是毁灭的,但神还是留下恩典和机会给他们悔改。你就看见神真实是用祂的宽容来容忍人的犯罪。就是律法赐了下来以后,律法明明的说,“凡不常遵照律法书里所说的要受咒诅。”但希奇得很,律法里就有献祭的内容把人的罪来解决。你真能看到,神用忍耐来宽容先时人所犯的罪。一直到现在,神还是在宽容忍耐,一直等到最末了,最末了的时候,神才执行祂的审判。神这样作是为了什么?神是留下机会给人。留下机会给人作什么呢?让人有机会悔改接受恩典,悔改回转寻求神。

  所以你就看到这里说,“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神显明祂是义的,祂没有作不义的事。祂在挽回人,不追讨人,祂并没有不义。因为祂把人的罪挪移到祂儿子的身上去追讨。神没有放弃追讨,但在人的身上,神还是显明祂的宽容和忍耐,在神的宽容和忍耐里,神也没有损害祂的义,祂还是义的,祂从前是怎么义的,赦免人的罪的时候,祂还是一样义的。将来追讨人的罪的时候,神是义的。如今向人显明恩典的时候,祂还是义的。我们感谢主!

  神能显明祂是义是根据什么呢?因为神的方法是义的。上文已经提到,这个挽回祭是以祂儿子来作代价的,神并没有作不义的事。神是以义的方法来解决人的不义,因此就引出这样的事实,一切接受神方法的人,都从神那里接受神的义。我们感谢赞美主!看到这样的结果,就是说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的这一个事实,说出了神自己是义的,神的方法也是义的,接受神方法的人才得称为义。这事在律法的眼光里来看,仍然是义的。

人称义是因着信

  既然是如此,那结论就很清楚了。既然人称义完全是在神的义里面得着的,这样,在人这方面是没有什么可夸的。为什么没有呢?因为称义并不是凭着人的所作。所以在这里说,“是用立功之法吗?”(三27)不是,不是凭人所作的。立功就是人自己的所作,你作了出来,作多少就显明多少的功劳。但是人在神面前称义,一点也不是人的功劳。人没有什么功劳,人并没有作什么,所以人称义并不是因着人作了什么,乃是用信心去接受,这是很明显的。

  立功是人自己作,相信是人没有在作,只是用信心去接受神的所作。这里面就说出了一个原则,立功之法是凭自己,信之法是人不凭自己。人凭自己,没有办法得称为义。人不凭自己,人就得称为义。因为若要凭自己,人自己所能作的,算不得什么。不凭自己而去接受神的所作,而神所作的就是无限的恩典。我们感谢赞美主,人在神面前称义,不是在律法的原则底下,如果人是在律法的原则底下,那就是人凭自己所作的去接受称义。但现在是人用信的方法得称为义,那就是不凭自己作什么,单单去接受神为人所作的。

  我们在旧约的条例下看到一件事,赦罪日的那一天,大祭师在会幕里面献赎罪祭的时候,什么人都不允许在会幕里面,只有大祭师一个人在会幕里。神安排这条例是有意思的,乃是要叫我们看到,赦罪的事情只是大祭师一个人在作。也就是说,只有大祭师所预表的那一位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一个人去作,祂作好了,众人就享用祂的所作。所以这里说,“是用信之法。”我们中文把他加个“主”字,也加得很对,信就是“信主”。用信主的方法,信主为我作了一切,信祂为我作成了,我就去享用祂所作成的。我们感谢主。

  所以有一个结论的话出来了,“我们看定了,”“我们看定了,”这一句话很强啊。“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三28)人称义是根据信,不是根据遵行律法。为什么呢?因为律法只是犹太人的,律法只是在犹太人当中发生功用。但是神并不是单单作犹太人的神,神也是外邦人的神,神是全宇宙的神。如果神是以律法来作称义的根据,那只有犹太人才有这个条件,因为神传律法不是传给众人,而是传给犹太人。这样一来,外邦人就给见外啦,就是说没有给包括在里面,神不管外邦人了。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神是全宇宙的神,祂是犹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因此祂悦纳人,祂接受人,不是根据律法的法则,而是用信的法则,叫人凭着信就能得着神的悦纳。

  我们感谢赞美神,神是用信的原则来接受所有的人,祂因信称受割礼的人为义,也因信称那没有受割礼的人为义。我们感谢主,连割礼本身的历史也是说出人蒙悦纳是因着信。我们都知道这个历史,是人因信称义了,神才给亚伯拉罕割礼做记号。神是在信心里悦纳了人,才叫那些接受悦纳的人接受割礼作记号。我们感谢神,有割礼也好,没有割礼也好,人在神面前得着神的收纳,是因着人用信心去接受神。

恩典成全了律法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就碰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人就说,“这样看来,是不是律法可以废掉呢?”我们感谢主,神的话在这里说得很清楚,这不是“废掉律法”,乃是“成全律法”(三31),一点也没有废去律法的意思,反倒是使律法显得更为完整。弟兄姊妹们,这话我们必须要记住,恩典并不是废掉律法,恩典乃是来成全律法。成全律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总记得,我们的主亲自说的,“不要想我来是废掉律法,天地可以废去,律法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废去。”

  但是问题就在这里,人既然不凭着律法来称义,那不是把律法废掉吗?明明是用信心来废掉了律法。不是的。我们要看准,信心是承认律法是对的,只是我这个人作不来,现今神的儿子来替我去作,是神的儿子替我满足了律法。祂满足了律法,律法就不再追讨我,律法在我身上就不再发生功用。但对律法本身来说,律法还是存留的,律法的功用仍然是显明的,我们感谢赞美主,是主替我们满足律法。主的救恩并不是废掉律法,只是替我们去答应了律法的要求,叫律法不再追讨我们,我们就可以在神那边接受神的一切好。

  我们感谢赞美主!在第三章的下半,叫我们看到救恩预备的过程是那样的宝贝和丰富。神为我们所作的挽回祭,实际是充满了恩典,完全越过人的缺欠,来替人补满了在神面前所要有的。我们感谢赞美主,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就是这样的在基督里显明出来,成就在信基督耶稣的人身上,叫失落了的人可以恢复到成为神的荣耀这个起初的目的。── 王国显《罗马书读经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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